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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发言范文

时间:2022-06-01 10:46:47

委员发言

——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点思考与对策

2002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严重疾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文件中,作出了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关系到保护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但是这项工作在我市全面开展以来,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思考并加以解决。如果不重视这些问题的存在,将可能降低其保障效力或者导致政策目标的偏离,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问题和不足:

一、基金存在潜在风险。目前我市新农合基金组成是由各级财政补助40元/人·年,个人缴费10元/人·年,总共50元/人·年。但随着农民医疗意识的提高和医疗费用的自然增长,基金支出必然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基金风险也随之加大。如果以后年度筹资水平不提高(包括农民个人和各级财政补助),很难保证基金的安全运作,直接影响合作医疗的抗风险能力。

二、“五偏”现象较为普遍。一是准予报销的用药范围偏小。目前参合农民看病住院能报销的用药范围很有限,很多常规药品都不在报销范围内。二是报销门槛偏高,乡镇卫生院100元和县级医院300元的报销门槛,对农民来说仍然偏高。农民患病就诊意识增强后,看一般性疾病开始普遍以来,一般来说医药费用开支不是很大,而报销时减去“门槛费”后的实际报销补助很少,不少困难农民怕花钱,又会回到“小病拖、大病捱、严重才往医院抬”的老路上。三是医生处方自费药品偏多,一些地方的医务人员更多考虑自身利益,在农民看病用药上多用自费药品,造成农民报销比例偏低。四是特殊病例关照偏少。农村一部分特殊病人(肿瘤、慢性肾衰等)常年患病,这些患者的家庭经济大多困难,一旦发病住进医院,能治疗这些疾病的药物又大多属自费范围,往往是住院开支几千元,最终报销领回几百元,不能真正解决农村困难群体和特殊病人就医困难的问题。对最需要关照的群体却关照偏少,在政策的落实上打了折扣。五是报销比例偏低,从目前我市实际情况看,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病人实际报销能领回的补助金额较少,一般都在总费用的30%以内。

三、赔付过程过于繁琐。各地农民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后,看病难的状况有所改善,但对于手头并不富裕的农民来说,保险赔付成为新的困扰,农民在医院出院结账后还要凭户口薄、就诊卡、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出院证到各结算中心办理赔付,造成了时间上的浪费和经济上的损失,损伤了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

四、补偿方案尚未统一。目前我市各县区“合管中心”政策规定不一致,补偿标准不统一,即使是同一种疾病,用同样的治疗方法,其补偿的费用也大不一样。其结果一方面导致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开展即时赔付时工作难度加大,另一方面由于赔付比例不同,同一地区参合农民补偿差距较大,导致部分参合农民产生对新农合政策的不满,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对策和建议:

一、增加投入,规范管理。新农合基金是由农民自愿、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性资金,是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要进行专题审计,确保农民的每一分“保命钱”都用在刀刃上。同时要建立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政府要扩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比例,增加对新农合的投入,确保资金的足额按时到位。要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国家卫生基金对实施新农合的投入。动员各种社会力量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争取企业家和致富能手的捐赠,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二、明确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1、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在推动新农合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我市实际,调节和平衡好各方利益,不断完善各项实施制度、操作措施和服务体系,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真正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2、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做到“五查五核实”,即查病人,核实参合身份;查病情,核实住院指标;查处方,核实用药目录;查病历,核实住院管理;查清单,核实收费标准。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要严厉追究相关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三、简化服务流程,加快信息化建设。围绕“减少环节、减化程序、方便群众、减轻负担”的要求,建议建设开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参合农民在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费用的即时报销。

四、统一补偿标准,遵照执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已制定下发,本方案是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设计与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实践制定的,它对于统一全省补偿标准、规范运行模式有着指导性意义,同样适用于我市。

总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使广大农民真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好事要办好,实事要办实。在运行过程中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积极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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