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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西安市中级法院报告范文

时间:2022-06-01 10:18:27

两会西安市中级法院报告

2008两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1月29日在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宝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欢迎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07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7年,我市两级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以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不断完善"十大管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一年来,全市法院从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与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受理各类案件53793件,审结52451件,结案率97.5%。其中,市中院受理8396件,审结8076件,结案率96.2%。

(一)刑事审判工作积极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西安"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刑事审判政策和"有罪则判、无罪放人","疑者不杀、杀者不疑"的重要原则,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注意依法从宽处罚,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推动治安形势不断好转。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933件,判处刑罚5570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爆炸、杀人、抢劫、抢夺、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2290件,判处刑罚3976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137人。及时审理了全省最大的制造新型案,姚彦文、田博重大抢劫杀人案,杨守元恶势力案等多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对犯罪分子均依法予以严惩,有力地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

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打击走私、骗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4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677万元。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活动,审结了陕西益万家购销服务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等多起案件,在审理中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利益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尽力追回赃款发还群众。

依法打击发生在国家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国有企业、金融领域的职务犯罪。共审结贪污、贿赂、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83件,判处刑罚134人。

在审判中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指控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被告人宣告无罪;对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人性化审判,并实行帮教和定期回访,积极教育、感化和挽救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二)民事审判工作积极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从维护稳定和谐的全局出发,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把案件处理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在审判中大力推行诉讼调解,建立判后答疑、判后回访制度,制作判后寄语等,积极运用司法手段综合协调多种利益关系,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的审判效果。全年共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34503件,标的额40.86亿元。市中院因在审理知识产权、涉外案件中成绩突出,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

稳妥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纠纷、邻里纠纷、人身损害等常发性案件,60%以上都以调解方式结案,促进了村镇邻里关系和睦。在案发地公开审理有代表性的案件,运用典型案例倡导良好道德风尚。妥善审理涉及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纠纷,及时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稳妥审理农村征地款分配、城市房屋拆迁、"城中村"改造、劳动争议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3735件。在审理中正确把握政策法律尺度,耐心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备受关注的陕西怡兰集团公司与原西安潜水泵厂职工劳动争议案,潜水泵厂160名职工因不满被告陕西怡兰集团公司未能兑现协议承诺,多次集体到省、市政府上访,围堵大门,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市中院受理后,认真阅卷、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了解案件历史和现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反复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感谢,陕西怡兰集团公司还给市中院送来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依法理案社会和谐"的牌匾。

坚持既保障国有企业顺利改制,又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针,稳妥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针对大型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负债多、职工人数多、经济关系复杂的实际,市中院周密安排,在加强学习有关政策法律、完善相关制度、积极与政府部门协调的同时,抽调审判骨干,多次深入厂区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使这些企业

实现了平稳破产。

加强对知识产权和新技术成果的保护,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9件,标的额4018万元。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大幅上升的实际,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一体化审判工作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50%以上的案件以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维护权利人、使用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并及时在法院网上公布,增强司法保护的透明度。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会、到大专院校公开审理案件、给高新技术企业授课及制发司法建议等,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先后审理了涉及美国通用公司、英国邓希尔公司的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案以及珠海炬力公司申请对美国西玛特公司侵犯专利权诉前禁令案等,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从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出发,共审结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55件,标的额6396万元。在加强对涉外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以及外商投诉等环节管理的同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使77%的案件以调解结案,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在审理香港裕翠国际有限公司与陕西美美长安百货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审判人员公正审理,耐心释法,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港商给中院写来赞扬信,称该案的公正审理,增强了外资公司在西安投资的信心。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在行政审判中,坚持"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原则,通过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运用当事人庭外和解、建议行政机关改变或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妥善审理土地使用、城建拆迁、市政管理、环境保护、治安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672件,促进了群众和行政机关的理解和谅解,维护了社会和谐。

(四)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努力维护社会诚信。把执行工作作为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司法权威的大事来抓,采取多种措施,共执结案件12316件,执结率97.1%,执行标的额44.05亿元。其中,市中院执结案件1113件,执行标的额32.98亿元。在执行工作中,一是根据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部署,大力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和"两院一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其他机关的支持,周密安排,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停发贷款,停办施工许可手续、股权转让及不动产转移手续、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规划项目审批手续、房产登记手续,限制被执行人及被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入境以及拘传、拘留、罚款等措施,先后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302起案件被执行人进行了媒体曝光,对23起案件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对181起案件被执行人采取其他限制措施,并依法拘传被执行人626人,拘留181人,充分运用社会综合治理,对执行机构成立25年以来的所有执行积案全部进行了清理。分别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暨清理积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先进单位。二是依法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了土地违法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根据土地部门申请,快速行动,共执行土地违法案件43件,有力地支持了我市清理违法用地工作。三是加大对大要案的执行力度。先后成功执行了涉及市政府北迁的西安鑫海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加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案、影响我市创卫工作和地铁2号线施工的飞天小区烂尾楼清理案。尤其是省国资委申请执行深圳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一案,被执行的19亩土地位于北京市二环内繁华地段,涉及的商户住户人数多,对抗激烈,情况复杂,执行难度大。市中院成立了由主管副院长任组长的执行专案组,依靠多方支持,排除干扰,经过14天昼夜奋战,终于使这起骨头案圆满执结,挽回经济损失4500万元。

(五)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努力解决群众诉讼困难。开展"创建立案文明窗口"活动,实行巡回审判、预约开庭等,方便当事人诉讼。落实诉讼风险提示制度,积极行使法官释明权,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对1156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37万元,使用执行案件特困群众救助基金6万余元。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来访渠道,共接待群众来访44293人次,处理来信2752件次,及时给予了答复和处理。制定周密方案,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涉诉信访工作,妥善解决了中央、省市交办及领导关注的128件来省进京非正常访案件,市中院信访接待室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发扬携卷下乡、入户调解、就地办案、现场宣判等优良传统,先后有院长84人次、庭长207人次、法官519人次携带案卷,深入到工厂、企业、村镇与群众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共办理重点疑难案件242件,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64次,组织法律宣传咨询297次,发送法律宣传材料近3万份,既方便了群众,又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大力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年来,全市法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为目标,狠抓落实,使全市法院的审判管理水平和司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健全管理机制,加大对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考核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建立健全了案件统计数据库、从开庭率、调撤率、审结率、执结率、服判率、裁判文书合格率、审限合法率、上诉率、发改率、申诉抗诉率等十多个方面考核每一个案件的审理情况,并按月、季度、半年、全年对各业务庭和每名法官的业绩进行通报和赋分,把质量效率考核细化到每个案件和每个人。

在完善案件考核评估体系的基础上,把制度落实和案件质量监督作为重点,从关键环节入手,先后建立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发回改判案件质量评价制度、发改案件交换意见制度、案件审查制度、审限通报制度、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制度等6项监督通报制度。全年共评查一般案件292件,评查中院发回、改判基层法院案件359件,评查群众反映强烈、党委人大等上级机关督办案件64件,评查超审限和执限案件181件,评查裁判文书254份,对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对差错案件的责任人进行了处罚。这6项监督通报制度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办案法官的公正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防止了超审限问题的发生,预防和减少了案件差错,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狠抓服判息诉,促进司法能力不断提高。把当事人是否服判息诉作为衡量司法能力的重要指标,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加强司法调解工作。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交流调解经验,表彰奖励调解能手等措施,不断提高法官的调解技能和积极性。加大立案调解力度,在立案阶段共调解案件700多件,其中,市中院调解的华安公司与秦腔剧院、西旅集团的拆迁安置纠纷案,被评为全市十大优秀侦办案件。进一步丰富调解手段,对一些牵涉面广、矛盾容易激化的重大案件,由主管副院长、庭长带领法官携带案卷,深入到工厂、企业、村镇和案发地进行上门调解;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司法调解员、专家、村干部、当事人邻居等参与调解,利用社会合力共同促进调解工作。二是对于判决结案的案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制作判后寄语、推行判后答疑制度等,从法律、道德、人情等方面出发,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三是对于司法途径不能彻底解决的案件,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协助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救济,争取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经过不懈努力,市中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48.6%,基层法院达到了59.1%。民商事案件一审裁判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达到了81.7%,大量的民事纠纷在基层法院就得以化解,一些隐含不稳定因素的疑难案件也在法官的耐心说理下顺利解决。

三、加大调研力度,提高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始终围绕审判实践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根据审判实践中物业管理纠纷日渐增多,易引发群体性诉讼的实际,与《中国审判》编辑部、省法学会联合举办了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暨物业纠纷审判实务与理论研讨会,邀请法学专家、律师及物业管理部门代表与法官一道,结合物权法的实施,对物业管理纠纷进行了深入地研讨论证,为妥善审理此类案件奠定了理论基础。此外,还及时针对医疗纠纷、刑事案件财产刑的适用,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标准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加快调研成果转化,及时制定了《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财产刑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行政审判审查标准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和执行涉及仲裁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指导审判实践,统一法律适用的标准,规范全市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努力实现热点、难点纠纷的妥善平稳化解。此外,还出版了《疑难案件审判实务研究》等法官专著,与泰国中央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法院、台湾中华法学会等开展了学术交流,不断提高法官的学术素养和司法能力。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官素质

扎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举办法官职业道德专题讲座和《天平颂》文艺汇演,不断提高法官政治素质。大力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全年共培训干警3839人次,不断增强法官化解纠纷的能力。邀请江平等多位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到市中院举办《物权法》专题讲座,及时提高法官适用新法的能力。对法院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完善业绩档案,进一步健全对干警业绩的考核。加强司法礼仪和工作纪律检查,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实行廉政信用评价、廉政教育日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建立完善法官惩戒、激励制度,构筑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干警的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涌现了以全国优秀法院碑林法院和全国优秀法官屈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先后有10个集体和个人获得部级表彰,49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表彰,81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表彰。

五、坚持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完善法院工作保障机制

全市法院把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作为法院发展的坚强组织保障,坚决贯彻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坚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工作安排,争取支持和理解。积极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举措。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聘请3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督察员,邀请9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现场监督重大案件执行等,主动接受监督;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371人次,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领导及代表82人次出席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为代表订阅《人民法院报》,赠送法官专著等,增强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共办结全国及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来信、政协委员提案、各级领导要结果批办件83件,逐一给予了落实答复。

各位代表,2007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进步和发展,主要是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纠纷日益复杂,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不断增大。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因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导致的利益纠纷大量进入法院。这些长期积累的矛盾错综复杂,审理难度大,处理不当就可能从不同主体之间的矛盾演变为人民群众与国家机关的紧张关系,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加之诉讼费标准下调后,进入到法院的案件大幅上升,法院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二是法官队伍的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少数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作风以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能力与追求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现实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意识不足,处理复杂案件的方法和艺术还有待提高,审判的社会效果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法治精神有待于进一步普及和弘扬。表现为一些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辱骂、威胁法官,扰乱审判秩序,围堵法院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四是一些郊县法院经费不足,办公设施落后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00八年工作任务

2008年,全市法院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以及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审判工作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继续严惩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真正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促进犯罪分子改过自新。

民事审判工作继续妥善处理好与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矛盾和纠纷,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审慎处理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依法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制裁,最大程度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外案件,不断优化我市投资环境。

行政审判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审理群体性行政案件,妥善协调好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促进群众与行政机关的谅解与和谐,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执行工作继续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和各界支持配合,法院主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标本兼治,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二、进一步深化法院管理,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抓好审判流程管理和均衡结案,完善案件评查、案卷评查、裁判文书评比等各类评查制度,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便捷立案、巡回审判、携卷下访、诉讼指导等制度,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积极为其提供司法救助。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诉讼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带来的重大变化,完善审判监督和执行工作相关制度,做好衔接和应对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落实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完善法院工作保障机制,促进基层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素质

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全市法院将把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法官的政治智慧,努力培养法官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分析、解决案件纠纷的能力,提高法官办案的艺术和方法,增强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调判结合、制作文书等方面的能力。坚持法官准入、遴选制度,全面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完善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优化人员配置,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先进典型培养选树机制,发挥先进模范的激励、示范作用。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职业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是新时期党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市法院将按照这一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进一步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西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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