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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在纪检监察年中工作汇报的讲话范文

时间:2022-09-22 03:47:16

纪委在纪检监察年中工作汇报的讲话

下级纪委年中和年底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这是一项制度性安排,也是工作需要。今天,我们召集大家向县纪委委员、效能党风廉政监督员作一次面对面汇报。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选取10个单位从不同角度、不同专题作口头汇报,交流探讨上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从各单位书面报告和刚才10位同志口头汇报的情况来看,今年以来,各地、各单位对纪律检查工作思想上更加重视、认识上更加深刻、举措上更加实在、效果上更加明显,对此,应予以充分肯定。下面,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讲三点意见:

一、关于上半年工作的总结和评价

上半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定位和新要求,围绕年初县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创新机制、聚焦主业、服务中心、狠抓落实,“规定动作”争先创优作示范,“自选动作”开拓创新有特色,多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得到领导肯定和群众认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规范与创新并重,聚焦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有新共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县委、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该要求,全力推动我县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工作的具体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一是从严要求,以上率下全面铺开。林康书记在年初的县纪委全会上,就主体责任向与会同志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他坚持“率先垂范”,于4月15日专程到市纪委作了面对面汇报,并第一时间组织常委班子学习了市纪委的反馈意见,作了整改部署。4月28日,县委下发文件,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内容、下级党委向上级纪委报告、上级纪委评议等工作予以制度化明确;5月初,我县全面启动了2013年度的主体责任报告工作。二是创新特色,分批择向听取汇报。5月下旬,7个乡镇(街道)和8家县直单位作为第一批汇报单位,“一对一”向县纪委全委会作了汇报,既汇报成绩也分析不足。在汇报中,一些单位大胆“晒”出亮点“不藏私”,如交通局的内审制度、部分乡镇实行的村级“零招待”制度等做法,措施具体,科学性、可操作性强,值得推广。7月中旬,第二批14个乡镇(街道)集中进行“问题”汇报会,各乡镇党委书记对照“9+7”责任条目,坚持问题导向自我“揭短”,“辣味”十足,汇报了工作中存在的不力、不为和不足等问题,讲得很到位、很透彻。三是量分考评,责任倒逼提振实效。县纪委对报告事项进行了细化量分,通过科室“一审”书面报告、委员“二审”量化评分,对各单位党委(党组)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打分。目前,21个乡镇(街道)的分值已经确定,东坑镇、大漈乡排名前两位,另有两家单位低于90分。根据评议情况,县纪委向相关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一个月内整改到位。

(二)坚持治理与落实并重,聚焦执行力建设,政令执行有新载体。围绕“工作落实年”的主基调,我们在全县开展了“提速增效强执行”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监督主业职责,推进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维护了政令畅通。一是“列清单”编号预警。各单位围绕“决策部署、民生实事”等7个方面内容,逐项列出本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并按照进度快慢、任务难易等要素进行编号登记,通过“红黄榜”显色预警难度任务事项。全县上报任务事项775项,其中红榜定级为“困难”的67项,黄榜定级为“较难”的103项。二是“建台账”动态监测。制订下发《计划月完成进度表》、《月完成进度表》以及《月未按进度完成情况表》等台账,由各单位对任务事项进行分解落实,按月按季向县纪委效能室报送。县纪委实时对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对上报“已完成”的任务事项,统一制定“待销号清单”,统一核实后进行销号登记。从6月25日前上报的第二季度进度表情况看,各单位均按计划进度开展工作。三是“强督查”解难增效。县纪委联合“四办”组成6个督查组,定向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于5月下旬集中对存在“政策处理难”问题的11个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协调解决问题3个,督促整改问题12个;坚持民生导向,对群众关心的“阳光招生”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督查;坚持工作导向,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三)坚持查摆与纠正并重,聚焦转作风工作,干部作风有新标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三大载体,盯住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对作风之弊和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树立了“畲乡清风”新标杆。一是狠抓“正风肃纪”行动。围绕“八项规定”、“六个严禁”、“远离两局”要求落实情况等重点,邀请新闻记者、职能部门等人员组成督查团,采取“定题暗访”的督查方式,开展了“一周一主题”正风肃纪循环督查活动,切实整顿干部队伍作风。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督查21次,检查单位306家次,发现问题31起,问责干部32人;下发书面通报10期,并在电视台、畲乡报社、畲乡网站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正风肃纪就在身边的高压态势。此项工作得到省纪委肯定,具体做法录用在省纪委的信息组稿中上报到中央纪委。二是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厉行节约条例”、“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扎实推进公务消费制度改革,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7%,其中公务接待同比下降51.4%,公车运行同比下降22.4%。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抓好“4个严禁”“12个一律不准”的通知》,并进一步强调“三亲近三远离”倡议,对干部公务应酬和八小时外生活严加约束。三是狠抓“服务基层”主题。进一步深化“双服务双支持”主题实践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到基层单位去“四进四当”破难体验,到田间地头去“走村入户”记民情,到企业车间去“一线走亲”排解发展难题。其中,全县39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与53家规模企业建立了月联系制度,以实际举措助推规模企业的转型升级。各乡镇开展“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也结合乡域实情,开展的有声有色,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热情进一步上涨。

(四)坚持案查与案管并重,聚焦反腐败工作,惩治腐败有新成果。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案件查办工作,强化监管、严守底线,全力推动安全文明办案,严厉惩治腐败。一是严守“零容忍”底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腐、涉农职务侵占、换届选举舞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截至目前,县纪委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72件次,提供案件线索12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案件46件,查处科级干部2名,大要案3件,移送司法机关3人。二是严守“安全文明办案”底线。建立了案查业务周学制度,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由业务科室、业务骨干给委局机关干部分析案查工作要点,传授安全文明办案工作技巧;率先建立首个县级标准化信访谈话点,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硬件保障;健全完善安全文明办案制度8项,逐步实现将案查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三是严守“规范线索管理”底线。进一步落实案件线索及其查办“上管一级”要求,向市纪委报告党员干部违纪线索46条次;6月中旬,召开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县纪委、公检法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计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凝聚反腐合力;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提高了线索转化利用率,有效预防了线索流失和失密泄密,目前,县纪委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接收案件线索6条次,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次。

(五)坚持监督与教育并重,聚焦预防腐败工作,廉政建设有新平台。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努力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廉政实践培训等基础性工作,打造廉政建设“微系列”,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易腐的防线。一是开展“微”宣传。围绕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通过廉政手机报、廉政短波、廉政专栏等“微”平台,开展廉政“微”宣传,实时新闻“微”,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感染力。深入开展“送廉政党课下基层”活动,上半年,县纪委机关向基层送廉政党课12堂次,其中,我本人到相关单位授课4次。二是培育“微”文化。依托“木马择匠”廉政文化,积极创作廉政文化系列精品,完成“木马择匠”廉政故事撰写,并积极筹备微电影、微动漫拍摄等工作,生动展示畲乡廉政文化。县纪委全会期间,在宣传栏和县文化中心开展了“清廉畲乡”廉政书法展,得到各界好评。三是实行“微”培训。在做好大量前期筹备工作的基础上,在大漈乡党委政府的配合协助下,4月28日-30日,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投标管理业务培训班在“中纪委监察部杭培中心教学实践基地”顺利开班,学员们“吃住在农家(垟心村农家乐)、培训在农村(田间地头访民情)、教育在基层(五水共治体验)”,接受“军事化”管理,为我县“微”培训创下了新样板。

(六)坚持转变与提升并重,聚焦队伍自身建设,履职执纪有新定位。按照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能定位,狠抓队伍建设工作。一是落实“转职能”要求。对全县各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的分工情况进行调研排摸,并下发《关于县直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通知》,对纪检组织负责人不得分管的具体事务予以了明确和制度化限制,确保纪检组干部的工作精力能放在履行主业职责上。主动与民政等部门对接,及时移交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主动与农业部门沟通,对“三资”管理工作的重点回归到监督上。二是落实“转方式”要求。坚持与上级纪委步调一致,出台《关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情况的通知》,清理调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43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2个,真正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失位。进一步打造“六个纪检”,努力提升队伍的执纪能力和水平。三是落实“转作风”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对照检查工作,下大力气查摆和解决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准入规定”,在县一级率先从制度层面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与培养进行了规范;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今年以来,对2名不适岗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了调整。(纪检监察干部是要比较纯粹的,历史要没有污点,现在更要没有污点,将来也要没有污点)

此外,我们还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聚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三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村级非生产性开展清理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专项治理工作,等等。这些工作,虽在进行时,但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肯定和认可。

总得说来,今年上半年,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顺利、态势良好,许多工作超额或提前完成了年初全会确定的任务指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离不开各位监督员的监督、协助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有的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存在应付敷衍现象,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代替了党委的主体责任;有的单位和干部执行力还不够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时有发生;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没有根绝;案件查办的力度还不够大,综合效果不明显;预防腐败的思维固化、举措陈旧,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些薄弱环节还比较突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转变思想、转变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加以解决。

二、关于“三转”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三转”已经成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代名词”,成为今后一定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层面,今年5月19日,中央纪委举办了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书记在研讨班上作了重要讲话;省级层面,省委、省纪委高度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5月26日,省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传达了书记讲话精神,全力支持全省各级纪委推进“三转”,6月3日、4日,省纪委举办了“三转”培训班,专题学讲话精神,并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三转”工作作了部署;市级层面,6月6日上午,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专题研讨会精神,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行了研究和部署,6月26日上午,市纪委召集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直机关纪检组长就“三转”工作进行了研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夏建成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书记和任泽民书记关于“三转”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落实“三转”作为政治纪律来要求,切实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有关“三转”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体现在具体举措上:中央和省级纪委均已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内设机构改革、派驻机构统派统管等工作;市级进度也非常快,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改革已经到位,县级紧跟步调、有序推进。

今天的会议我们除了是作一次半年总结汇报外,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借此机会作一次“三转”的研讨。我想主要就从为什么要“三转”、“三转”转什么、“三转”怎么转三个方面和大家作一次交流。

(一)为什么要“三转”?

1、“三转”是党章所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委员会一样都是在党代会上选举产生的,《党章》第八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作了专门的阐述,对于纪委的职责定位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纪委全部工作的依据。党章第44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因此,推进“三转”实际上是向党章回归,是向党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要求回归。

2、“三转”是形势所迫。关于当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中央用了“依然严峻复杂”来概括,为此,同志讲:“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中央惩防体系五年规划也明确指出:“把坚决遏制腐败势头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这是中央根据当前反腐败斗争最大的形势、最大的实际,对反腐败战略重点作出的重大调整,也体现了反腐败的客观规律。认识了这个道理,就应该明白当前为什么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执行纪律、作风建设、查办案件上来。我们通过“三转”,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这三项工作上来,实际上就牢牢把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点、“牵住了牛鼻子”,目标就是要把腐败蔓延的势头遏制住。

3、“三转”是改革所需。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大改革部署,总的导向是要突显反腐败改革的重要性,对于进一步增强纪检机关的监督职能、提升纪检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推进“三转”并不是否定过去,而是与时俱进。这也体现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对纪检机关的高度信任与期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还按原来的老思维、老方法、老套路履行职责,就难以管好这支队伍,难以发挥反腐败主力部队的作用,就不可能应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就有可能辜负中央和省、市委的信任和期待,让人民群众失望。

4、“三转”是现实所求。近些年来,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越来越宽,不少工作逾越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边界,主业被湮没在众多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中。越到基层,这种泛化越严重。这里,我们可以用一项数据来看工作泛化。前段时间我们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经统计,近几年来县纪委共参与了155项议事协调机构,对照主业清理后,我们只保留了12项。前些年,社会上说“你纪委权力大啊、单位好啊”,我想他们的另一层意思就是“你管的太宽了”,管的太多、战线绵长,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精力势必削减,震慑力就达不到预期效果;只有通过“转职能”聚焦中心主业,监督执纪问责才能更有力度,形成更大震慑,实现“管的少了才能管得精”的效果,才能真正让干部不想腐、不敢腐、不易腐。另外,大家也可以对照自身查一查精力分散问题。乡镇纪委书记身兼数职,纪委副书记专职不专干(多数还是单位骨干,兼职十余项);部门纪检组、监察室的同志也分管着多项业务,有的同志甚至不清楚纪检工作的主责有哪些。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近两年来,各级纪委都特别重视乡科级、科局级单位的纪检组织队伍建设,我们也向大家提过很多要求、出台过很多制度,但是,多数的单位还是没有重视这个问题。前段时间,干部室的同志就对全县纪检组长的分工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问题非常突出。结合路线教育,如果大家也查摆查摆自己是不是存在着“不作为、不会为、不敢为”的问题,多数人自己可能也会背部流汗、背脊发凉。借着这个机会,我想也对“履职不力”问题作一次不点名批评:有的单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职责不清、任务不明,工作开展摸不着头绪和门路;有的单位抓工作的主动性依然很低,县纪委要求做什么才做点什么,“如果没有要求也就这样了”,有时候还应付了事、推诿扯皮,比如“提速增效强执行”活动的任务清单,有16个单位要过了时效还要效能室反复催报,主体责任书面报告有22家单位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重写,这次年中工作书面报告,到现在还有个别单位没有上报,等等;一些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不敢担当、不善监督,在处置信访投诉件上敷衍了事、姑息包庇,造成事态扩大化,在查处案件后没有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导致连续出现违纪违法案件,有的还是连续出现同一类型的违纪违法案件,等等。我想,这些问题都倒逼我们要加快“三转”的进度,必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二)“三转”转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深刻总结和反思近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中央纪委领导要求搞清楚纪委是干什么的、监察机关是干什么的,我们的工作应如何布局、力量如何摆布、重心如何把握等等。去年5月27日,同志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清理活动电视电话会上提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进一步明确定位,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这是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一个重要要求。实践证明,这个要求非常符合实际,很快取得明显成效。在去年纪检监察系统自上而下地开展了一系列的“自我革命”后,“三转”要求经提炼总结,成为了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新标杆。

1、转职能——就是要进一步聚焦主业,明确应该干什么。要厘清职责定位,理顺工作关系,履行好监督责任,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泛化、职能异化、主业弱化的问题,正确处理好监督与管理、主业与副业的关系,把该管的管起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围绕主题、主线,做强做优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2、转方式——就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知道应该怎么干。要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把监督的重点放在防止主责部门监管缺位上,放在事后纠错上,对主责部门监管不作为、乱作为进行纠正、问责,决不能越俎代庖;对于涉及多部门的任务,要突出组织协调,做到牵头不包办、督办不替代、协调不越位。我们可以结合实际来理解:在监督检查上,从过程参与转变为结果监督,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在惩治腐败方面,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更加注重安全文明办案,等等。

3、转作风——就是要进一步严于律己,应该带头作表率。纪检监察干部作风要正,要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首先自身硬的要求,锤炼党性、转变作风,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一系列严格的作风建设举措扑面而来,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就首先接受了这一“整风”行动的考验,去年中央的15道禁令,今年再次强调的远离“两局”等,都明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先行、要带头、要作表率、要解决“灯下黑”问题。今年,中央纪委就查处了四室主任魏建等多名干部;7月23日,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森林接受组织调查,这些都足以说明,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要切实消除“进了纪委就是进了保险箱”的错误想法。

(三)“三转”怎么转?

1、要理顺“四对关系”。“三转”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转职能是核心和根本,转方式是途径和关键,转作风是动力和保证,其中重点要理顺四对关系:一要解放思想,理顺转变思想与务求实效的关系,勇于打破传统桎梏、利益藩篱,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上级纪委的要求上来。二要突出主业,理顺重点和一般的关系,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主业工作上去,让监督执纪问责转化为推动县域发展、保障县域和谐、促进民族团结的“生产力”。三要改进方式,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要对过去的一些工作理念和方法进行梳理总结、扬精去粗,推进执纪能力现代化、科学化。四要打造“六个纪检”,理顺转变作风和提升能力的关系,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进一步强化守纪意识、担当意识、能力意识,围绕打造“六个纪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得罪人,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处在矛盾的风口浪尖,纪检监察干部如果违纪危害会更大,这些都要求我们要格外的细心,特别在一些小节问题上都要非常注意,哪怕是作风方面的一点小问题,都会让我们整支队伍处在非常被动的局面。

2、要严防“三个隐患”。一要严防上转下不转。目前,中央、省、市纪委围绕“三转”要求,已经完成了职能清理、机构调整等多项工作。相关工作自上而下推进顺利,这其中,纪检监察干部素质高是一个关键,但同时,也是因为各级纪委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有些工作到我们县一级可能会有所不同,但绝不是“不转”,更不能“空转”,大家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保质保量、及时高效地完成相关转变。各单位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来,不折不扣落实“不分管业务”等要求。二要严防内转外不转。实行“三转”不是“揽权”也不是“推责”,而是更加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做到有权有责、权责对等。对于过去错位、越位的地方,我们要坚决“放”手、“收”手,将不该管的事情归还给主责部门。当然,“放”手不是“放任”,我们“转方式”是把精力放在监督和问责上。相关主责部门务必要接手工作、承担主责,严禁推诿扯皮等情况发生。三要严防明转暗不转。要做到“心口如一、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切不能嘴上唯唯诺诺、心里打着马虎眼,阳奉阴违。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姓“纪”,就一定要把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任何改革和转变都会有一定的过渡期,需要调适,但这不能成为借口。(前段时间我们的“纪检组长不分管业务工作”、“干部任用标准(参考)”等要求出台后,就有许多单位的同志向我们抱怨,说“职数少”、说“年轻干部少”,问能不能暂时分管业务,能不能配备“老龄”纪委委员,我想客观原因存在,但如果制定的制度不执行、束之高阁,就会成为稻草人。)

3、要强化“两个责任”。“三转”就是要转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上来。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建设;纪委、纪检组要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亮剑、敢于问责。

三、关于下半年重点工作的安排和考虑

下半年,要以“三转”要求为指导,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为引领,按照县委“工作落实年”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责任、量化任务,继续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一要做好相关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主体责任报告工作方面,已经作了汇报的单位,要按照限时整改的要求,对县纪委反馈的问题抓紧时间整改,抓紧时间上报整改结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落实好此项工作。在纪检工作职能清理方面,要严格落实上级纪委要求,将重心转移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县纪委及时移交“村务平台”工作;纪检组长明确不分管文件中要求的“不得分管业务”、少分管其它“次要业务”;乡镇纪委要将精力主要放到从事纪检工作上来,专职副书记最好专职专用。二要积极谋划即将开展的工作。中央纪委要求,要探索向党和政府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实现派驻工作的“全覆盖”。今天的会议,我们要求全县各单位(包括未设纪检组织的单位)从事纪检或分管纪律的领导参加,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让大家提早知道“三转”、提早知道相关工作,相关单位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准备,并积极向我们献言纳策。中央纪委还要求,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目前我省金华、舟山等地已经在试点,核心是对派驻机构实行人、财、物的集中管理,市里目前正在积极筹备调研,所以,请纪检组的同志回去后也要做好准备,想一想思路,提一提意见。同时,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二)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数据上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县受理的信访件和查办案件的总量与往年同期相比上升明显,但是成案率偏低、大要案偏少,查处乡科级干部较少。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自查能力还不足,案件来源还比较依赖几项常规性违纪线索;各部门纪检组查办案件的职能还难以发挥,少有几个单位有案件的,主要也是依赖于县纪委的交办。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线索经营管理,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办案力度,继续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提高惩治腐败的震慑力。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和线索沟通,真正发挥协同反腐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贯彻落实县纪委全会的精神,开展农村基层“四项”治理的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村干部职务犯罪、优厚亲友等行为;各单位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问题和案件线索。

(三)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通过上半年的高频率明察暗访、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举措,各地、各单位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方面的一些“病症”明显减少。但是严查之下,还是存在许多问题,省委督导组、市督查组几次在我县暗访时,均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已经多次上了“问题”榜,个别单位已累计3次上榜,被我们通报批评。可见,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正风肃纪行动还是需要常态化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一周一督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严格予以通报曝光,对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将启动约谈问责程序,以高压态势努力消除作风建设中的沉疴顽疾。请各单位回去后要做好查纠、总结和整改,完善相应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并落到实处,严防作风问题反弹。(统计局安装的头像识别签到系统很管用)。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上半年指标控制好的单位,要继续保持良好势头防止反弹,上半年超指标的单位,下半年要收紧开支,决不能逾越红线。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县两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抓好“4个严禁”“12个一律不准”的通知》要求,规范公务应酬和八小时外私人应酬行为,保持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加大提速增效力度。今年上半年,我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喜忧参半,经济运行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多数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特别是工业投资后劲不足、部分续建项目未达时序(40个中有9个未达时序)、新建项目开工不足(上半年应开工54个,未开工31个)、重大前期项目进展不平衡(29个中8个没有实质性进展)。为此,各单位要把“提速增效强执行”主题活动作为下半年的重中之重,把活动作为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的抓手,切实抓好、抓实、抓到位。各单位纪委要强化对“任务清单”事项的跟踪和监督,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上报存在的问题。近期,县纪委联合“四办”组成的6个督查组将到各片区开展专项督查,这次督查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看看各单位的任务进度怎么样、看看党员干部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看看是否存在阻挠工作推进的问题,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来倒逼各单位的工作推进,请各单位加以重视,真正做到提速增效。

(五)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力度。一要提升现有“廉政套餐”。县纪委通过廉政手机报、廉政专栏、廉政短波、廉政电教片等形式向大家传播的“套餐”内容,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自学、督促干部学,通过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筑牢廉政防线。二要丰富“廉政套餐”的内涵和形式。廉政教育不能局限于读几个故事、讲几个案例,不能局限于报纸登一登、电视播一播、短信发一发。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干部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相关法纪法规和制度的学习,特别要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做到反复学、对照学;要探索利用受众面更广的新媒体、新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比如开通微博、微信平台,做强廉政“微”系列;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宣教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各类活动。三要健全“廉政套餐”教育制度。下半年,我们将出台《县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套餐”教育暂行规定》,开展任前党风廉政知识测试,检验干部是否符合“廉”的要求,作为提任依据之一;开展新任干部“廉政承诺”工作,由县纪委与新任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开展新任警示教育工作,由县纪委组织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实现任前“震慑”;实行新任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由县纪委常委会与新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体或个别谈话。这些工作,要在领导干部任前或新任之日起半年内完成。在这些环节中发现问题的,将如实向县委反映。这些都是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要求的具体举措,大家一定要认真执行,并加以对照完善本单位、本级的相应工作,努力遏制腐败滋生和腐败蔓延。

(六)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要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理顺农村“三务”管理机制。县里将于下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马上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三务”公开和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以及相关配套的《村干部廉洁履职风险防范量化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处置运行四项组织监督制度》、《关于禁止全县公务人员接受村组织吃请和其他消费的通知》等文件,7月底前动员部署,8-9月份提升规范,9月中下旬检查评估,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三务”公开体系。按照市里要求,今年要力争50%的村完成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任务,同时,完成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清理工作(四不准、七不得)。各乡镇要扭转固有思维,放下思想包袱,全力开展好相关工作。二要着力治理村级“机构多、牌子多”问题,理顺农村工作机制。村级机构乱、牌子多问题,群众一直反映强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县委高度关注,将该问题列入全县十大集中整治整改事项,由程巧琴书记和我牵头负责。县委将于近期下发文件明确相关整改方案和要求,各单位要先行谋划,抓好落实。县直各单位要主动与乡镇(街道)以及相应的村(社区)做好对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清理整顿;各乡镇(街道)要细化工作计划及整治时限,抓好工作落实和工作指导,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要强化工作督查,确保9月底前整改到位。三要进一步推进村(居)监会建设,理顺村(居)监会履职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正确认识村(居)监会的地位和作用,农村是“三委”、不是“两委”,村监会是选举产生的法定机构;要明确村(居)监会具有哪些具体职责,找准履职着力点,规范村监会履职行为;要加强对村监会主任、委员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完善村(居)监会主任考核办法,纠正“搞平均”、做人情等突出问题,完善激励奖惩和退出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校务、企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

同志们,下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大家能切实围绕“三转”要求,根据今天会议的精神,聚焦主业、开拓创新、服务中心、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向县委和畲乡干群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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