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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环保专题会议领导发言范文

时间:2022-12-20 09:09:24

全区环保专题会议领导发言

一、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控制噪声污染

去年,通过改造城区道路路面和强化管理,城区声环境质量有所好转,但城区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仍为中度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去年全区受理各类有效环境信访投诉1747件,其中噪声污染有796件,占45.6%。政隆区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城区安宁工程,就是严格控制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减轻一切噪声扰民,使城区声环境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要求,为居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相关部门要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实施好城区安宁工程。

环保部门要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把城区工业企业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工业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之内。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认真审查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排放噪声的强度和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对产生的噪声,不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不予审批。加大夜间巡查力度,除抢修、抢险或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经批准的以外,城区内每天22∶00时至次日6∶00时,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对违法施工作业的要严管重罚。中考、高考期间,结合“12369”环保投诉热线,对学考场周围加强监控,停止夜间建筑施工项目的审批。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以下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场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使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使用家用电器、乐器进行娱乐、悼念等活动时,未采取控制音量等有效措施的。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老城区禁鸣路段加强管理,严管重罚,降低交通噪声,同时也要扩大、延长禁鸣路段。

对新建迪吧、网吧、酒吧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经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后,对边界噪声不能达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群众投诉多的,文化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对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噪声扰民者,环保部门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要责令其整改,督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市政部门应经常检查和清除路面障碍物,对挖掘和损坏的路面及时修补,保持路面平整、畅通,降低机动车辆行驶噪声。

二、加大力度,落实措施,整治河水污染

河在城市化进程中,因有大量污染物排放其中,已受到严重污染。区委、区政府对河污染治理工作相当重视,去年已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和龙宝、天城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对河实施综合整治,流域内重点工业污染源得到治理,沿岸暴露生活垃圾得到清理,屠宰、养殖废水得到控制,水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了一定缓解,基本完成了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目标。但是河水质污染依然严重。年监测表明,除高升断面水源属Ⅲ类外,关塘口断面、河口断面水质分别属于Ⅴ类和劣Ⅴ类,天仙湖水体常处于富营养化状态,与2003年相比,其水质超标项目还增加了溶解氧一项。实现河水质的根本改观,估计要在申明坝污水处理厂建成,排入河的生活污水截流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之后。但是,我们不能坐等,工作必须主动,把能解决的事情办好。区级相关部门和龙宝、天城管委会一定要齐抓共管,尤其是天城要加大力度。

一是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申明坝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步伐,完善配套管网,尽快建成投入使用。积极争取高梁、李河等场镇建设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提高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对沿河的垃圾堆放加大水体污染和河床淤积的问题,在现有条件下,每个场镇应以不影响水环境为原则,继续合理设置临时垃圾堆置场,继续组织力量全面清除沿河垃圾,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禁止在全流域两岸堆放和倾倒垃圾、建筑修路的渣土和其它可能造成水体污染和河道淤积的废弃物。

二是实施污染防治与总量控制,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推广清洁生产,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采用清洁能源、清洁生产工艺,节能降耗,节水节电,提高效益,实现生产过程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从根本上降低污染负荷,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和资源的利用率。认真贯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源头控制,防止新上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正确处理总量、浓度和容量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能耗物耗大、水污染物产生量大、产品过剩、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环评及“三同时”执行率均要达100%。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地各有关排污单位,进一步落实削减和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和措施,切实把排污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完成流域内本辖区“一控双达标”再提高工程计划的制定工作,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必须限期治理。严格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督、检查,规范流域沿河各种排污口的管理,不断巩固和提高达标成果,杜绝污染“回潮”和偷排、漏排现象。

三是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大于25度的坡地退耕还林,小于25度的坡地要加强水土保持。积极争取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尽快纳入国家投资建设计划。建立和实施天仙湖湖面漂浮物定期清捞制度。在河流域两岸广大农村积极推广农户沼气化工程。

四是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小城镇开发建设的环境保护,认真做好乡镇环境规划和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小康乡镇、村建设,制定小城镇环境保护指标。加强对禽畜养殖污染的监控,提倡上规模的养殖场,在建成区、河其它河段岸线150米范围以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对已建畜禽养殖场,要制定治理、搬迁计划。开展禽畜养殖污染防治调查,划定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规划。按照定点屠宰的要求,对镇(街办)小型屠宰点外排废水实行沼气或生化处理,禁止直接排放。

三、强化监管,协同作战,减轻空气污染

去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基本无煤区的通告,在高笋塘、太白、周家坝和百安坝4个街道办事处建设基本无煤区。总的来讲大家都能团结协作,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全区基本无煤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少数单位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对自身职责模糊不清,对措施手段思考不足,致使一些区域、一些方面的工作进展缓慢,起色不大。在这里,我再就职责、任务作进一步明确。区环保局负责全区基本无煤区创建工作的统一规划,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发区环保部门具体负责企事业单位燃煤炉灶、工业炉窑、茶水炉等燃煤设施的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工地燃煤炉灶和其他燃煤设施的管理;城管部门负责三产业门店内外及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燃煤炉灶的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运煤机动车、人力车的管理;工商部门严格把关,不批准新设立蜂窝煤厂。龙宝、天城、五桥管委会是基本无煤区创建单位,创建工作由各管委会分别具体组织实施。

今年以来,三产业经营门店使用燃煤炉灶反弹现象十分严重,不仅背街小巷比比皆是,次干道也已经死灰复燃,甚至部分主干道也能看见燃煤炉灶的影子了。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城管局要及时督促开发区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城监大队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依法进行严管重罚,遏制燃煤反弹现象,并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将禁煤工作纳入城管部门、城监大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之中。针对运煤车辆白天进入基本无煤区范围较为普遍的现象,区交警支队应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部署、指挥、督促各交警大队、中队开展执法工作,将对运煤车辆的管理作为现场执法工作的一部分,严格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控制燃煤大量进入主城区,以减轻城管等部门禁煤工作的压力。为把基本无煤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平时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设城管部门要严格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管理。严格实行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和进出口硬化,大门设置冲洗设施、排水沟、沉沙井,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和污水外流;要在城区的建筑工地逐步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淘汰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方式,对确因条件限制不能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应使用密封的散装水泥,限制使用袋装水泥;禁止在道路和行道上堆放、转运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城区建筑施工场界砌筑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档。禁止在施工现场高空抛撒弃渣和熔融沥青、油毡等;拆除建筑物要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禁止建筑物向下抛洒泥土,禁止在施工场所焚烧建筑垃圾,对运输沙、石、水泥车辆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滴、防扬尘措施。由于滨江路建设的原因,在电报路、孙家书房路等入城口继续实行入城车辆冲洗措施。通过绿化、硬化和封闭裸露地面、土路、人行道及树池等措施,实施“裸土不见天”,控制地面扬尘产生的源头。

四、严格考核,确保效果

龙宝、天城、五桥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精神狠抓落实,认真解决噪声污染、尘污染和河水质污染等突出环保问题。区监察局要行使行政效能监察职责,加大对解决突出环保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区政府将每月进行一次情况通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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