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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监察通知范文

时间:2022-06-08 11:34:55

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监察通知

为了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全面加强全区平安生产工作。强化辖区监管力度,做到监管体系健全,监管职责明确,切实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平安生产监管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号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是:

l、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3、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支持、督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4、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现状,通报安全事故情况,制定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研究、协调和解决本辖区内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每年组织四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协调处理;

6、制定所辖区域内高危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安全监管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职责是:

l、负责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

2、负责所辖区域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3、负责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安全投入、设施运行、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

4、按时参加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每月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所辖区域防范安全事故工作;

5、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煤矿的乡镇党政一把手下井检查不得少于4次;

6、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7、负责所辖区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及时上报,积极组织和协调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配合、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安全监管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受区安委会的监督指导,主任由行政一把手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职(安监站站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安监站、派出所、煤管站、矿管所、电管站、环保所、交管站、农机站、林业站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承办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兼任。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规划,研究、协调和解决本辖区内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定期组织召开本辖区的安全生产例会,听取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现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信息,通报事故情况。

4、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督促、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5、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四、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安全监管职责

各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是各乡镇、办事处安委会的办事机构,隶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安监局双重管理,行政上受各乡镇、办事处领导,业务上受安监局领导,并受安监局委托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执法检查。其职责是:

1、承担本辖区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综合监督管理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决定,组织、完成本辖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任务。

3、受区安监局的委托,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监察,依法查处各类事故隐患,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违章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依法对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察;对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安全投入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5、对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聚集场所等高危行业,实行重点监管,对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监控。

6、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审批事项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7、及时组织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上报事故情况,协助;配合、参与事故调查。

8、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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