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监察局工作方案范文

监察局工作方案范文

监察局工作方案

监察局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重要意义

实施“积极预防”战略,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不断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推进我县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建设美丽阳光廉洁干净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是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客观需要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反腐倡廉的长期方针。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严厉惩处的同时加大预防力度,多管齐下,综合施治,不断提升防治腐败的内生动力,更加科学有效地从源头上治理和解决腐败问题,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二)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社会系统工程。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惩防体系的系统化防治腐败功能,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推动形成有利于防治腐败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和制度机制提供保证。

(三)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是反腐败工作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

改革创新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我县特点,创新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有利于对一个地区、行业系统、部门或单位深入剖析和制度再造,有利于把科学预防整体引向深入,变被动惩处为主动防治,变单一措施预防为系统化防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

“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旨在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及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通过整合反腐败各类工作资源,将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或典型性的问题,转化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资源,提出防治腐败的具体措施,督促建章立制、落实整改,推动行业系统、部门或单位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州委任务分工》和县委《工作方案》,聚焦中心任务,紧扣主责主业,实施“积极预防”战略,不断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由被动向主动、单一向系统、分散向融合的转变,促进全州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业绩,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围绕反腐倡廉全局和县发展、民生、稳定三大任务,认真落实县委《工作方案》,整合反腐倡廉工作资源,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推动我县发展民生稳定和反腐倡廉建设互促共进、科学发展。

——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治理单位牵头承办,有关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原则,既强化预防腐败工作点线面的结合,又努力提高整体联动性,通过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系统治理,实现预防腐败工作预期目标。

——健全机制,注重实效。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切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坚持以制度规范工作运行、以制度固化实践探索、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激发“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的活力。

(三)工作目标

2015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步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用两至三年时间进行完善,逐步形成一套实施“积极预防”战略、系统化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具体办法,促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扎实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信息汇总分析机制,确定系统治理项目

1.建立信息收集排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县级机关纪检组(纪委、监察室)、乡(镇)纪委分层分类收集反腐倡廉工作信息,实现信息收集全覆盖,重点收集案件检查、信访举报、廉政风险排查、作风建设、干部考察等工作中发现或掌握的具有开展系统化防治价值的重要线索,以及通过网络舆情、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反映出的重要情况,每季度完成一份信息收集报告。

责任单位:乡(镇)纪委、县级机关各纪检组(纪委、监察室)

2.建立信息研判报告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根据信息收集报告,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一次信息研判会,对多渠道收集的反腐倡廉信息资源进行分析和研判,形成“积极预防、系统治理”信息研判报告,提出立项治理行业系统或部门单位建议,报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立项治理单位。

责任单位: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建立集中排查会诊机制,提出系统化防治措施

1.建立清理排查制度。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在纪委监察局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下,对本单位或本系统的廉政风险点再次清理排查,找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中存在的制度机制漏洞,形成制度机制清理排查报告报纪委监察局审核。

2.建立专题调研和跟进剖析制度。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对信息研判报告和制度机制清理排查报告中收集到的需要治理的问题进行全面调研、深入分析,找准症结、剖析原因,形成调研报告报纪委监察局审核。

责任领导: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

3.建立问题会诊制度。纪委监察局建立反腐倡廉建设专业人员库,在调研剖析的基础上,纪委监察局组织具有预防腐败职能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问题会诊,群策群力,提出系统化防治的相关措施,形成综合情况报告按程序报纪委主要领导审定。

责任单位:县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建立治理措施推进机制,明确任务职责

1.确定治理方案。在综合分析会诊基础上,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由纪委监察局拟定被立项治理单位开展系统治理的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形成《预防腐败建议书》(见附件)报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责任单位:县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

2.落实任务分工。纪委监察局组织系统治理牵头、配合单位召开“任务分解会”,对《预防腐败建议书》中明确的系统治理措施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提出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系统治理牵头、配合单位

3.细化工作措施。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要根据《预防腐败建议书》制定治理方案,细化防治措施,开展综合防治,全面推进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领导: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

(四)建立防治效果评估机制,严格考核评价

1.建立防治工作台账制度。系统治理牵头和配合单位对治理措施逐一登记、逐一“销号”,确保全面落实工作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

2.建立防治工作督查通报制度。系统治理牵头和配合单位要根据任务分解,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专项督查和通报。

责任领导: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

3.建立防治工作绩效评估制度。系统治理工作结束后,纪委监察局要通过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综合测评、社会评价等方式,综合分析评估系统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要组织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效果评估会,形成效果评估报告。

责任单位:县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建立防治工作述职制度。被治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将开展系统防治工作的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报告内容。

责任领导: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立项治理单位党委(党支部)

5.建立防治工作成果运用制度。县纪委监察局要及时总结推广“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经验,改进工作不足,将开展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果系统地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

责任单位:县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察局要把“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建设列入年度总体工作安排部署,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科学谋划,强力推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原则上每年确定不少于2个行业系统或部门单位开展系统化防治工作。

监察局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求,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使我区纪检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以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规范保障条件为支撑,以规范工作内容为重点,以规范制度流程为核心,以规范管理考核为动力,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达到班子建设优、基层信息灵、制度保障好、综合能力强、社会评价高的工作目标,突出镇纪检组织及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促进我区纪检组织建设更加清廉、党员干部更加廉政、群众更加满意的新面貌形成。

三、工作内容

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建设内容和标准,确保四个“规范”。一是规范保障条件。进一步加强镇纪委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村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确保机构设备、人员编制、干部配备、装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规范。二是规范工作内容。明确镇纪委、村监督委员会监督对象,形成农村基层监督全覆盖网络,确保镇纪委、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职能、职权和重点工作等方面的内容规范。三是规范制度流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完善流程规范管理,强化组织机构内部管理,确保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规范。四是规范管理考核。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双重管理,将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健全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制度,切实提高管理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四、方法步骤

(一)强化领导,加快推进(2013年10月中旬)

召开全区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进会,迅速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保证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出成果、创特色,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葛勇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分工和布置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区纪委干部管理室。

(二)修订规范,健全制度(2013年10月底前)

坚持实用可行、便于操作、兼顾长远的原则,按照中央纪委《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框架》要求,参照市纪委《关于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对已有工作规范进行清理、修订,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形成制度汇编。各镇要结合实际,按照汇编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三)规范内容,及时调整(2013年11月中旬前)

加强各项工作内容的规范性,确保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监督委员会机构人员到位、组织落实、制度可行、保障有力、责任明确。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高质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镇要逐条对照软硬件标准,对照工作薄弱环节,确保落实整改到位。同时,做好接受市纪委巡查及第三方评估等准备活动。

(四)全面执行、督办整改(2013年12月底前)

区纪委加强对各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工作,指导各镇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查、工作室例会等活动,定期对各镇工作情况及其工作成效进行跟踪检查,查找发现的问题,听取意见反馈,总结工作经验,制作督办通报,确保实现全区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同时按照市纪委的部署,组织基层党员群众测评活动。

(五)总结经验,迎接验收(2014年1月底前)

各镇要总结梳理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执行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和镇纪委委员作用发挥的发挥,挖掘成功经验,上报区纪委。迎接中央纪委干部室对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情况及成效的评估,确保通过验收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系。区纪委相关职能室要加强与上级纪委的联系,定期汇报我区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上级纪委的支持。同时,周密部署安排,及时传达有关部署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定期开展督办,适时总结推广。各镇要主动与各工作室及区纪委干部室沟通联系,定期交流推进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村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责任。区纪委党风室、干部管理室分别具体负责全区村监督委员会、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工作。各工作室负责督促所辖镇的整体推进工作。各镇要认真落实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的主体责任,并将此项工作作为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细化时序进度,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镇,区纪委将对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年底考核中酌情扣分。

(三)确保成效。各镇要按照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要重点围绕强化职能、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等内容积极探索,创出特色。要充分发挥镇纪委委员作用,认真执行重要情况沟通、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参与分工、工作联系点(片)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切实巩固已有创新成果。要依托“五位一体”党建惠民体系,探索建立以党小组长、老党员、老干部为主体的纪律监督员队伍,及时收集廉情,伸延纪律监督触角。要善于总结,及时提炼,形成相关成熟做法和经验,争创特色品牌。

第二篇 根据省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分局、环境保护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以下简称区级7部门)联合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和省、市、区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以率先改进工作作风、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以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健全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进一步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我区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发挥示范作用。

二、规范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规范区级及以下治安管理、劳动监察、土地执法、环境执法、工商执法、质量监督、安监执法等领域行政执法行为。重点解决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1.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有法不依、违法执法的问题;

2.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执法不公正的问题;

3.执法不公开、不透明等缺少监督制约的问题;

4.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的问题;

5.乱收费、乱罚款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

6.以权谋私、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1.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坚持依法执法。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正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总结推广自由裁量权电子化应用机制,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

3.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推行阳光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和告知制度,依法依规公示和告知执法主体职权、裁量标准、执法结果等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构建权责明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阳光运行机制。

4.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文明执法。统一规范执法文明用语、执法行为标准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和全程说理式执法,综合运用走访约见、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工作,明确行政指导适用范围、严格实施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

5.严禁乱收乱罚,解决执法利益化。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执法人员福利待遇挂钩。落实对基层行政执法财政保障。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机关的投诉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四、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按以下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7月上旬)。

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

2.实施阶段(7-9月份)。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全区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区级7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行业、系统实际,制定本行业、本系统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有关执法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排查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健全完善制度,积极创新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扎实抓好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3.督查阶段(10月份)。

区级7部门组织条线督查互查,督促问题整改。在此基础上,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对全区各条线进行综合检查考核,适时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案例评析活动,同时做好省、市对我区检查考核工作。

4.总结阶段(11月份)。

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以及区级7部门分管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领导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区监察局、政府法制办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具体部署,搞好任务分解,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内指导、检查和督促,深入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抓出新的成效。

2.注意方式方法。本次专项行动坚持正面教育引导,注重规范行为,着眼长效管理。要坚持监察、法制部门组织协调和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结合、规范执法与改进作风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监督指导相结合、查处典型案件与推广典型经验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抓好基础性工作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执法成效内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与执法科技创新相结合、运用成功经验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完善行政执法全程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事项全程电子监察系统,提升行政执法监察科技化水平,实现执法数据实时填报、执法过程全程留痕、监察系统及时预警督办和执法情况统计分析等功能,有效地防止行政执法随意性、办“人情案”、“腐败案”等问题发生,保障执法部门和人员廉洁高效和行政执法案件的公平公正。

监察局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区公共权力运行领域惩防体系建设2008-2012年实施方案》,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有效机制。

二、试点单位

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经贸(交通)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

三、工作内容

1、建立利益冲突回避信息库。通过填写《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回避信息表》,全面采集每位行使职权人员的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等信息,并对该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副科以上(含)干部的信息表由单位汇总后,以电子文本形式报区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建档,副科以下人员的信息表由各单位自行归档管理。

2、明确岗位职权。对本部门岗位职权进行梳理,并对所有岗位职权进行审核,确定各岗位相对应的行政权力与行使职权人员,明确各项行政权力的权限范围、行使条件、具体标准和行使规则。

3、制定实施程序。严格按照自行回避、依申请回避和强制回避等三种回避形式,制定规范化的利益冲突回避实施流程,明确申报要求、申报主体、受理主体、时限要求、调查处理权限、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途径等。

4、建立审查制度。成立利益冲突回避审查纠错小组,主动或依申请地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社会关系和涉及利益冲突的事实、证据、依据等内容进行调查审核,及时对应回避而未回避的行为进行纠错。对重大、复杂的利益冲突行为,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

5、实行公开制度。建立利益冲突回避内容和程序的公开公示制度,有效运用媒体、电子查询平台等渠道,将本部门的各岗位职权和利益冲突回避实施流程向社会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事项外),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2010年5月上旬):区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召开试点单位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讨论会,征求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各试点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并报区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底中旬前):一是建立试点单位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回避信息库;二是梳理、审核行使职权人员的岗位职权;三是设计制定利益冲突回避的规范化程序;四是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回避工作审查纠错机制和公开公示制度。

3、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7月底前):区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对试点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各试点单位对开展利益冲突回避试点工作及其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及时向区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书面总结材料。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区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政府法制办和各试点单位组成。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党风宣教室)。各试点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利益冲突回避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开展利益冲突回避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按照试点步骤,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

监察局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根据《行政监察法》和《省政府关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全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综合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综合监察工作的领导,按区政府的部署,成立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综合监察领导小组,由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监察、安监、公安、消防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综合监察工作。

监察对象

各镇(街)、各园区、区直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

监察内容

检查各监察对象在全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按照《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

监察方法

1、按照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受理投诉举报等办法,对有关部门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督促被监察对象限期纠正和整改;

3、对在工作开展不力,消防安全隐患严重而整治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监察局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廉政监察组的设置、监督范围和人员配备

(一)廉政监察组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设立3个廉政监察组:

1.廉政监察综合一组:重点对区住建交通局、新区指挥部、区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2.廉政监察综合二组:重点对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地税分局等单位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3.廉政监察综合三组:重点对区委农办、区法院、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古镇管委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二)廉政监察组的监督范围、项目确定

1.镇中心城区及城市新区范围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具体项目由区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2.重点监察部门其他重大事项。

(三)廉政监察组成员产生

廉政监察组每组人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1名。廉政监察组成员从区级有关单位或企业退职(退休)的领导干部或专业人员、区督查组人员、纪委监察局干部中选聘,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级有关单位推荐,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廉政监察组成员的考察、聘任。聘任时间一般为两年。

(四)廉政监察组成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监督工作经验;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

4.热爱廉政监察组工作;

5.身体健康。

二、职责和权限

(一)廉政监察组工作职责

1.监督项目业主全面执行涉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监督项目建设中涉及廉政监督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3.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工程变更、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及决算审计等重要环节的廉政情况;

4.认真记录工作台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中涉及廉政建设的有关情况;

5.会同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6.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涉及项目建设有关人员在廉政方面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7.完成区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廉政监察组工作权限

1.列席涉及项目建设的有关会议;

2.查阅和收集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资料;

3.组织对项目有关廉政建设重点环节的检查,听取相关人员意见;

4.及时向项目业主提出涉及廉政监督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5.定期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有关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6.根据工作需要、经区纪委监察局同意的其他职权;

7.参与区纪委监察局有关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廉政监察组工作程序

1.向项目业主通报廉政监察组工作方法,听取项目基本情况;

2.廉政监察组办公场所挂牌,并公开工作职责、权限、联系方式等;

3.会同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共同研究制定廉政监察组工作计划,报区纪委监察局同意后实施;

4.项目各单项工程竣工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5.项目决算审计后,会同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就项目廉政监督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二)廉政监察组工作纪律

1.不准接受项目业主和与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人员的宴请、馈赠;

2.不准利用职权影响为自己及亲属谋取利益;

3.不准泄露涉及项目建设的相关秘密;

4.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和参建单位的监督;

5.实行回避原则,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廉政监察组成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违反上述纪律的,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或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廉政监察组管理考核

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廉政监察组成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主要有以下事项:

1.选定成员后,及时组成廉政监察组实施项目监督;

2.及时制定廉政监察组有关工作制度;

3.定期或专题听取廉政监察组工作汇报,开展情况交流;

4.对廉政监察组报告的重大情况,单独或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予以纠正和处理;

5.加强廉政监察组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

6.对廉政监察组成员实行年度工作考核,称职的予以奖励,不称职的予以调整。

(二)廉政监察组工作保障

1.为确保廉政监察组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廉政监察组工作领导小组,与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合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执法监察室,具体负责廉政监察组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

监察局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一、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党员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

2、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崇廉尚政的浓厚氛围。

二、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4、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行为。

5、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开展党政干部违规超标用车、办公用房专项清理。

6、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按规定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7、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

8、深化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风险监控、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

三、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9、加强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

10、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落实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探索建立双向承诺制,加大初核力度,不断提高信访件的办结率和成案率。

11、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管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一案三报告”和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增强办案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工作

1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强化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14、加强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征迁控违、运输市场管理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15、依法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推进绩效管理,严格实施问责。

五、扎实推进纠风治乱和源头治理工作

16、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股室,强化工作落实和检查考核。继续加强公(水)路“三乱”明查暗访,巩固无“三乱”成果。

17、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

18、深入推进系统内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招投标制度等各项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监管方法,增强源头防腐的实效性。

19、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抓好投诉受理、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20、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模式,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21、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开展“三重一大”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督查。

六、深入推进作风效能建设

2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省纪委“十条禁令”和市、区各项具体规定,强化监督检查,把各项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

23、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下基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切实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改进会风文风。

24、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狠刹奢侈浪费之风。规范公务考察和接待行为,严肃整治公款吃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浪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25、严格执行岗位禁令等效能建设规定,建立公开承诺、会办点评和工作日志等制度,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26、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工作,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实行“三天办结制”。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7、协助党委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8、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紧扣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完善实施。

29、严格坚持并不断完善半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制、半年检查全年考核的考核制、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和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制。

八、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监察局工作方案范文第7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县文广新局成立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职责:负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督促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开展情况,研究处置检查中遇到的问题。

二、检查内容

在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要突出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以演播室、制作播出机房、发射机房、广播电视塔、网络播控机房、电影放映场所、乡镇站网络机房为重点,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制定检查标准,明确整治要求,逐步有序推进大检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2、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相关单位按照上级有关消防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消防隐患逐项进行整改,对薄弱环节进行查漏补缺。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各单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总结材料于9月20日前上报局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监察局工作方案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推进安全发展,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工作目标,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保障,牢固树立好中求快、快中求安的工作理念,促进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全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以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全面落实“属地监管、分级执法”工作机制。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形成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全面落实“属地监管、分级执法”的工作机制。各科室、二级机构要全面掌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台帐。切实加大行政监管工作力度,督促本部门所有职工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充分发挥各科室、二级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完善会议制度,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应急管理、事故预防等方面加强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4、认真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到对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要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加强跟踪管理,适时进行督查通报,确保考核到位,奖惩兑现。

(二)以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事故隐患排查的要求,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要将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的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深化专项整治信访案件。按照“逐级上访、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合情合理地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来访群众检举揭发的民主权利。

3、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人社系统各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系统安全发展意识。

1、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维护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组织开展结对亲戚冬季森林防火、防电等安全生产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咨询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工作氛围。

3、加强保密安全的宣传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机制。

4、县劳动监察大队要定期不定期通过下访、走访等方式对资源开发等企业开展用工专项整治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专线拖欠,确保春节期间无工资拖欠现象发生。

四、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切实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安委会做好安全生产份内工作,一要根据全局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做到干部职工人人皆知。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开展工作。各科室、二级机构要认真梳理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单位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各科室、二级机构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并将最终成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邓召全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股室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排查隐患,建立保障机制,以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