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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考核办法范文

环境考核办法

环境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为深入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根据我镇《关于2014年度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2014年村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以自然村为基础,以行政村为考核单位,整体推进、全面整治。对已创建达标的行政村,要围绕长效管理,抓巩固、抓提升。朝阳庄村要确保通过省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村考核验收,孙王村、薛杨村、茅山北村、姜太村等4个行政村,要对照“一星级康居村”和环境整洁村创建标准,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二、考核内容

1、为民办实事(15分)。按照党委、政府总体要求和各村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管理,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得全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长效管理制度落实(25分)。具体做到“五有”:即有人员,每500人配备村庄保洁员1人(5分);有合同,与保洁员签订书面合同,落实管护责任、工资报酬、奖惩措施(5分);有责任,村明确专人负责村庄环境管肪,落实岗位责任,巩固创建成果(5分);有考核,村与村庄保洁员、村庄环境管护员进行考核,每季一次,并有考核记录(5分);有效果,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5分)。有一项不达标扣基准分。

3、村庄垃圾集中收运(15分)。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员队伍,落实垃圾填埋场和保洁员责任制,签订保洁清运合同。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转运。上述措施有一项未落实扣5分。

4、村庄河道清洁(15分)。落实河道保洁员及保洁责任制,做到村庄河道岸边无垃圾,水产无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桥头及码头无杂物。河道保洁率达95%以上,有一项不落实扣5分。保洁率按达标标准加减分。

5、村庄绿化、亮化、美化(15分)。村旁、宅旁、河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并落实绿化管护人员和管护责任制作;村庄道路硬质化,并合理配套照明措施;村庄房层墙面等无乱画乱贴;村庄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电力、电信、有线电视“三线”整治有序。上述措施有一项不达标扣3分。

6、卫生厕所普及(15分)。完成确定所户改厕任务,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5分);加强公厕管理,落实保洁人员及保洁责任制(5分);无露天粪坑(5分);卫生厕所普及按标准加减分。公厕管理不到位扣5分。发现一处露天粪坑扣1分。

7、对往来已创建达标的5个行政村,通过市复查、验收的得全分,对今年按标准创建5个行政村并通过市考核验收的得全分,凡未通过市验收的,对照考核项目按比例增减得分。每项加减分不超过基准分。

环境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为不断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持续提升村庄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镇党委研究制订的《2014年度全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专项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以自然村为基础,以行政村为单位,整体推进、综合整治、全面提升。

二、考核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10分)。按照党委、政府总体要求和各村年初确定的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得全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长效管理制度落实(20分)。具体做到“五有标准”。即有长效管护队伍,按照每300人左右配备村庄管护人员1人(4分);有长效管护设备设施,配备垃圾桶(池)、清扫工具、垃圾车(4分);有垃圾处理途径,因村制宜,按填埋点远离村庄不低于1.5公里的要求,合理确定垃圾集中填埋场,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4分);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定期考核奖惩、人员责任包干区公示、限制整改通知、群众评议等制度(4分);有长效管护职责,与管护人员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管护要求、落实管护责任(4分)。

3、村庄垃圾集中收运(15分)。建立垃圾清运保洁员队伍,落实责任及工资报酬,签订保洁清运合同,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转运,上述措施有一项未落实扣5分。

4、村庄河道管护(15分)。落实村庄河道保洁员、保洁责任及工资报酬,做到村庄河道沟塘岸边无垃圾,水面无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桥头及码头无杂物,河道保洁率达95%。有一项不落实扣5分。

5、村庄绿化管护(15分)。对村旁、宅旁、河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绿化美化,并落实绿化养护人员、管护责任及工资报酬。保持植物长势良好,无大片死株、缺株,及时清理绿化带内杂物。上述措施有一项不达标扣5分。

6、村庄卫生保洁(15分)。落实村庄卫生保洁、保洁责任及工资报酬,做到村庄道路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池)周边无漫溢;公厕地面无杂物,定期冲刷蹲坑坑道,无积存、无异味。上述有一项不落实扣5分。

7、公共设施维护(10分)。落实维护人员、维护责任及工资报酬。做到村庄桥梁完整无损、交通畅通;路灯设施、健身器材常年保养与维护;村便民服务中心设施齐备,村务公开栏整洁常新;电力、电信、有线电视“三线”整治有序;村庄供排水设施安全顺畅。上述有一项不落实扣2分。

环境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二、考核对象:镇区、管理区、各行政村

三、考核内容:

(一)镇区、管理区考核内容:

1.镇容镇貌环境卫生方面:要求做到环境秩序良好、卫生保洁到位、无白色垃圾、无河面漂浮物、无露天粪坑、绿化美化。

2.集贸市场管理方面:要求亮证经营、内外卫生、秩序良好、行业卫生达标。

3.镇郊结合部及社区卫生方面:要求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停放整齐,无违章搭建。

4.健康教育方面:要求网络健全,资料完整,有活动,有阵地,定期更换内容。

5.行业卫生管理方面:要求证照齐全,设施完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符合标准。

6.除害防病方面:要求防制设施齐全,有效控制蚊蝇孳生地。

7.环境保护方面:要求“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二)行政村考核内容:

1.村环境卫生组织管理方面:要求配备卫生检查人员、卫生保洁人员,健全台帐资料。

2.村域内环境卫生方面:要求卫生基础设施齐全,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坑,无河面漂浮物,农户居室内外整洁,完成年度改厕任务,完成垃圾收集任务。

3.村健康教育方面:要求健全网络,资料完整,有活动、有健教宣传阵地、健教设施;宣传内容定期更换,健教资料入户达标。

4.村除害防病方面:要求防制设施齐全,有效控制蚊蝇孳生地,控制“四害”密度,行业卫生达标。

5.村环境保护方面:要求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村辖区内企业环保达标。

四、考核周期:

每二月进行一次全镇性检查考核,同时,镇爱卫办还将进行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打分。

五、考核办法:

1.镇区、管理区的检查考核由镇爱卫委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管理区、社区居委负责人等参加。按照“镇镇区、管理区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现场进行打分。

2.各行政村的检查考核由镇爱卫委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主任采用分片对口检查的办法,按照“镇农村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现场进行打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及时通报考核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环境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一、考核目的

充分调动各村居抓好环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理顺环卫工作体制,完善环卫作业机制,切实做好日常环卫保洁工作,推进我镇环卫作业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考核主体

镇村庄环境整治和垃圾集中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考核办法的实施主体,负责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对象

各村(居)

四、考核资金

参照区政府考核要求,从2015年起,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村居保洁员日常管理、垃圾处理、收集、环境卫生整治考核等资金。各村居分别上交镇财政1.2万元,作为本年度镇环境卫生整治及垃圾处理工作保证金,由镇财政统筹管理,按考核结果每月退还保证金。村居主要领导上交2000元、驻村领导上交2000元、驻村干部上交1000元作为保证金。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任务的单位,镇工作领导小组全额退还保证金并按照1:1比例奖励个人,奖励资金由镇财政支付。请各村居按照要求,2月25日前,将保证金交至镇财政所。

五、考核方式

1、镇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镇环卫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全镇环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指导和考核。

2、检查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每月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分类、分项、分阶段督查,定期和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各村(居)收集的垃圾是否定点存放,每村居要在主要干道确定2—3个堆放点,不准露天堆放,配合镇转运车辆做好垃圾上车及清理工作;村居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各村居小组整洁有序;各村居每月集中整治两个小组;各村(居)负责所辖范围内环卫保洁及保洁员日常管理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各村居每发现垃圾未及时清理一处扣5分、垃圾池外溢一处扣5分,多次通报未清理一处扣30分。平时检查由镇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3、督查评分为百分制,最终得分60分以下扣除本月村居全额环境卫生保证金及村居负责人全额工资,60-70分扣除本月村居环境卫生保证金500元及村居负责人工资150元,70-80分扣除本月村居环境卫生保证金300元及村居负责人工资100元,80-90分除本月村居环境卫生保证金100元及村居负责人工资50元,90分以上不扣除相应资金。各村居每月平时检查得分占总分的30%,集中检查占70%,当月考核得分为上述两项分值之和。

4、被区督查组通报一次扣除本月村居环境卫生保证金500元及村居负责人工资150元,市督查组通报一次全额扣除本月村居环境卫生保证金及村居负责人全额工资;群众投诉一次,经查实,扣除本月村居环境卫生保证金200元及村居负责人工资100元;一月被投诉三次以上,经查实,全额扣除村居环境卫生保证金及村居负责人全额工资。

4、每月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以通报的形式报送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在镇政府大屏幕上公开曝光。

5、每月镇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出具处罚通知单,分别送达各成员单位,镇财政所根据处罚通知单,将处罚直接从各村居工作保证金中扣除,每月兑现一次,年终村居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考核得分计入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六、考核兑现

从镇财政拿出专项资金按月兑现镇环卫工作质量考核,每月考核兑现到位,单独拿出5万元作为年终镇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表彰奖励资金,奖励办法另行制定。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工作重点考核各村居保洁员日常管理情况,主次干道沿线环境卫生及各村居村庄整治情况。每月考核排名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重要依据。每月观摩结束后,根据各村居整治程度和观摩效果兑现奖金。

七、考核标准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职干部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居收集、镇转运”的运行模式,2015年2月开始考核。

(三)加强队伍建设

1、要确保每组一名保洁员,需更换的要提前三天与镇环卫办联系,做好台账;一名垃圾转运人员。

2、保洁人员年龄要求。男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环境考核办法范文第5篇

一、组织建设(5分)

1、有明确分管领导、环境卫生保洁小队长(1分)。

2、对村保洁人员按照村具体情况分工划片明确,不留死角,每名保洁员将垃圾送入固定的垃圾箱,公路两侧卫生分工明确,并划出方位图(4分)。

二、保洁目标的分值

1、生活垃圾收集方式(10分)

街道采取统一模式,各户将生活垃圾以适当的方式收集好,由村保洁人员按照划片分工情况每天定时到户收集生活垃圾,集中到办事处配备的垃圾箱内,采用此模式得10分,否则不得分。

2、生活垃圾与其它垃圾分类(18分)

保洁人员做到和监督生活垃圾与其它垃圾分类,特别是建筑垃圾,街道配备的垃圾箱内只允许盛放生活垃圾,不允许向箱内倾倒其它垃圾(特别是建筑垃圾),每出现一次将其它垃圾倒入箱内的情况,通知村卫生保洁小队长并扣相应保洁人员2分。两次以上通知村分管领导直到村主要负责人,并于村级考核中扣意见分0.5分。

3、生活垃圾收集情况(25分)

保洁人员每天上午9点前将生活垃圾收集到街道配备的垃圾箱内,9点后街道将不定时到村进行督查,每发现一处生活垃圾乱倒乱放和收集不及时等情况,通知村卫生保洁小队长并扣相应保洁人员1分,两次以上通知村分管领导直到村主要负责人。

4、街道卫生保洁(20分)

村内主要街道要做到平整整洁,定时不定时清扫,街道及村四周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漂浮物,定期对垃圾箱外表进行清理保持整洁,村分管领导和保洁小队应定期巡查,街道将不定期进行督察,每发现一次不整洁现象,通知村保洁小队长并扣相应保洁人员1分。

5、三大堆清理(10分)

各村设定统一的建筑垃圾处理点,全村建筑垃圾集中到统一的处理点,村内无粪堆、草堆、石堆等三大堆,统一设定草堆堆放地点,不得四处堆放,街道将不定期进行督查,每发现一处通知村保洁小队长并扣相应保洁人员1分。

6、公路两侧卫生(10分)

根据各村地界合理分工公路两侧卫生保洁,做到沿路两侧视线内无生活垃圾及漂浮物,每有一次让市生态文明指挥部或街道主要领导点名指出存在生活垃圾和漂浮物情况的扣相应保洁人员1分,并直接通知村主要负责人。

7、对村内花墙、路沿石等设施监管(2分)

对分管区域内的花墙、路沿石等公用设施进行看护,对破坏行为进行制止。发现损坏后要及时上报保洁队长,并留好纪录,督促村及时修复。街道及村领导发现有损坏但没有及时上报的,每有一次扣相应保洁员1分。

三、考核分值运用

1、加强村与村之间卫生情况评比,每季度组织街道有关人员进行一次评比,评出每个村的名次。

2、街道卫生考核按此分值直接与保洁员工资挂钩,满分按每名保洁员每年5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否则按比例发放。

3、每季度根据平时督查和现场评分评选3名小队长、10名优秀保洁员每人奖200元。

环境考核办法范文第6篇

一、考核对象

各村、各社区

二、考核内容

《新安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目标任务。

三、评分标准

1、组织领导和宣传到位,制定村规民约,并落实到位;(15分)

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配备适当数量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及时清运垃圾,无明显垃圾堆积现象;(20分)

3、开展农村河道沟塘治理,无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坡面清洁,水系通畅;(20分)

4、开展乱堆乱放、露天粪坑整治,优化美化村庄环境;(15分)

5、完成镇村以上道路两侧墙和树木的粉刷,无乱贴乱涂乱画现象,建筑物整体风貌协调;(15分)

6、村民服务中心和集中居住点周围整齐干净;(10分)

7、道路通达,路面平整;(5分)

环境考核办法范文第7篇

一、考核方法

(一)对村(社区)的考核

1、由镇农环办组织,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旬检查一次,原则上每月不定期暗访1-2次。考核人员根据考核细则,按照百分制打分,每月3次的平均分值,即为该村(社区)当月的考核得分。考核细则见《镇村(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附件1)。

2、村(社区)年终考核得分=月考核得分之和/月次+加减分。

3、加分项:

(1)农环工作成效显著,在村(社区)召开市级及以上农环工作现场会的,年终考核成绩加15分,召开县级现场会的,加10分。

(2)在市农环检查考核中位列全市前三名的,年终考核,第一名加10分乘以次数,第二名加8分乘以次数,第三名加6分乘以次数。在县农环检查考核中位列全县前三名的,年终考核,第一名加5分乘以次数,第二名加4分乘以次数,第三名3分乘以次数。

(3)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成效显著,被市级及以上推广的,年终考核加5分,被县级推广的,年终考核加4分。

4、减分项

(1)在县暗访或专项督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的,视情况扣除该村(社区)当月考核分值5-10分。

(2)在镇暗访时发现比较突出的并上传至“镇人居环境(农环)整治工作群”工作微信群的问题,所在村、社区必须在2日内完成整改,并以照片形式进行回复。整改不及时或没有及时回复的,在当月考核中单项加倍扣分。

(3)在市农环检查考核中位列全市后三名的,年终考核中,倒数第一名扣除10分乘以次数,倒数第二名扣除8分乘以次数,倒数第三名扣除6分乘以次数。在县农环检查考核中位列全县后三名的,年终考核中,倒数第一名扣除5分乘以次数,倒数第二名扣除4分乘以次数,倒数第三名扣除3分乘以次数。

(4)因村(社区)农环工作存在问题,被上级查处或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的,视情扣除该村(社区)当月考核分值5-10分。

(5)在突击性检查或重大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督促整改导致检查扣分或受到上级批评的,视情扣除该村(社区)当月考核分值5-10分。

(6)年终考核和月考核满分为100分+加减分。

(二)对鸿鹤物业保洁责任有限公司的考核

1、清扫

(1)新军二路(到高速道口)、老军二路(南板桥到头)、工业园区(包括大市场)、路花园街(大酒店门前红路灯到支渠施岗桥)、路(大酒店门前红路灯到新军二路口红路灯)、政务区、二环路(包括通三环路各岔路、火车站方向岔路、火车站广场)、三环路(三环路口到万金山社区高速路桥)的清扫和冲洗由镇农环办负责考核;

(2)对镇域内湖河渠塘(河道、自然村内当家塘)每周进行全面清理一次,由镇农环办和所在村(社区)进行考核;

(3)农村道路(如椿树路、路新军二路口红路灯到石头交界处、闸口路等)各主干路及各通村部道路、畅通工程、中心村道路和各村庄道路清扫和冲洗分别由所在村(社区)负责考核;

(4)镇农环办和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逐日记录,每月汇总,月初在“镇人居环境(农环)整治工作群”工作微信群上通报上个月的考核结果。

2、保洁

由镇农环办和所在村(社区)共同考核,原则上每月镇暗访2次,各村(社区)检查3次。暗访检查结果在“镇人居环境(农环)整治工作群”工作微信群上予以通报。

3、考核细则见《镇保洁公司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二、考核结果运用

(一)村(社区)考核结果运用

1、村(社区)每月月底前将检查考核结果汇总上报镇农环办,同镇考核结果一并作为支付当月保洁服务费的依据;

2、村(社区)检查时所发现的问题,及时上传至“镇人居环境(农环)整治工作群”工作微信群,保洁公司当天必须整改到位,并及时以图片形式回复整改情况。逾期不整改或没有及时上传整改图片的,当月考评时,对保洁公司加倍处罚。村检查不负责,未发现问题,被群众举报或其他人员检查发现的,扣所在村的分值。

(二)镇考核结果运用

1、对村(社区)

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在会上通报上个月考核情况,位列第一的村(居),其分管责任人作经验介绍,位列倒数第一并低于85分的作表态发言;连续两个月倒数第一的,由其村(居)书记到相关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并扣除该村全体干部配套资金。

2、对鸿鹤物业保洁责任有限公司

(1)考核结果作为支付保洁服务经费的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月考评视为不达标:

①集镇街道连续1天不清扫(机扫)或连续1天不洒水冲洗的(雨雪天不便作业除外);

②农村街道及主干道路当月累计1次不清扫的;

③在镇或村(社区)农环检查中,每个村(社区)有1个村庄未清扫的;

④对镇域内湖河渠塘(河道、自然村内当家塘)连续一周不清理或湖、河、塘面漂浮垃圾未进行收集、清理的;

⑤沟塘河渠水面、岸坡及提岸有成堆成片垃圾或漂浮物的;

⑥道路的灰沙带、泥土、杂草、杂物、绿化带内垃圾没有及时清扫清理,经镇农环办督促后,仍没有清扫清理的;

⑦遇突击性检查或重大活动,没有能够做好重点保洁保障工作,被上级领导点名或通报批评的。

月考评不达标的,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5%,并限期整改到位,在次月考评仍不达标的,镇政府将上报县城管局,按相关规定终止协议。

(三)市、县考核结果运用

1、对村(社区)

(1)在市级双月考核中,镇在全市排名第一、第二、第三位的分别奖励被抽查到的村(社区)书记、农环负责人各600元、500元、400元,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位的分别扣罚被抽查到的村(社区)书记、农环负责人各600元、500元、400元、300元,上述扣罚从村干部年终绩效工资中扣除。

(2)在县级每月明查或暗访中,镇在全县排名第一、第二、第三位的分别奖励被抽查到的村(社区)书记、农环负责人各500元、400元、300元。在全县排名倒数第一、第二、第三位的分别扣罚被抽查到的村(社区)书记、农环负责人各500元、400元、300元,,上述扣罚从村干部年终绩效工资中扣除。

2、对鸿鹤物业保洁责任有限公司

(1)在县级当月考核后,镇结合县城管局的月考评分值,结合县级补助经费合并核算,按月兑现保洁服务费。

(2)在市级当月考核中,镇在全市排名第一、第二、第三位的分别给予20000、15000、10000元奖励,排名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分别扣罚20000、15000、10000元;年度总评参照以上标准另行奖惩。

环境考核办法范文第8篇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为不断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提升镇村文明程度,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各行政村环境卫生,组织制度与制度建设、道路保洁、环卫基础设施、长效管理及日常保洁。

二、考核对象

全镇5个行政村。

三、考核标准

(一)保洁人员数量。各村保洁员人数按本村户籍人口每1000人配备3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市场化保洁模式的行政村除外),自然村较多的村应视情合理配备保洁员。

(二)保洁范围。主干道及村内公路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情况;公路两侧建筑物、堆放物、杂草保洁情况;绿化带及空闲地卫生保洁;公厕卫生保洁情况;沟溪保洁;房前屋后及其它有关环境卫生等,做到保洁范围全覆盖。

(三)保洁时间。保洁人员每天保洁时间至少要达到6小时以上,按实际情况确定起止时间,确保卫生清洁常态化。

(四)环卫设施。鼓励各村改建标准化中转站,公共场所配足垃圾箱,每户配备一只垃圾桶,每位保洁人员配备一辆垃圾专用车,并着装作业。

(五)责任落实。各村应合理划分保洁人员责任区块,重点加强主干道保洁管理,实行保洁人员公示制度。建立村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考核办法,每周进行一次检查,保洁人员报酬和考核挂钩。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平时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方法。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按照《大隐镇行政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详见附件)执行。

(一)平时检查

平时检查分为自查和联合检查两种方法。自查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自定时间,要求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联合检查每季一次,由镇政府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定期督查,对未及时或未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的,在当月考核中予以扣分。

(二)考核计分

社会事务办在每季度根据对各村平时检查和平时督查考核成绩进行汇总,按平均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评出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90以下为良好、70分(含70分)至8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与下拨的环境卫生工作经费挂钩。

五、考核要求

在平时检查考核中,严格按照《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细则》执行,如在督查中发现弄虚作假、保洁时间不够、打人情分等问题,收回补助资金。

六、奖励补助标准

1、对各村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季度达标综合考核。凡季度综合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村,镇按行政村所付保洁员工资总额的40%进行补助,考评分在80—90分的村按行政村所付保洁员工资总额的30%进行补助,考评分在80分以下的行政村按保洁员工资总额的20%进行补助,70分以下不作补助。上述最高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以保洁合同和村支付凭证为依据)

2、配备人数的确定。按户籍人口和实际区域面积核定,芝林村最少配备保洁人员为4人,章山村最少配备保洁人员为6人,云旱村最少配备保洁人员为4人,大隐村最少配备保洁人员为3人,学士桥村最少配备人数为6人,各村人数达不到上述标准不予补助,河道保洁人员镇农办已作补助,不再重复补助。

3、凡建造标准化垃圾中转站、三格式公共厕所须经镇环卫所备案、审批并验收,中转站按实际建造总额给予50%的资金补助,公共厕所按每坑位1000元补助。(凭村级协议及实际结算支出帐务数下拨)。

七、补助程序

1、每季度末各村将保洁合同(要求合同内注明保洁时间、保洁范围、劳动报酬)和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上交到社会事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