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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学派生态哲学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范文

时间:2022-11-14 09:51:02

道家学派生态哲学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摘要]在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哲学思想中,道家哲学思想中蕴含着极为深刻的生态智慧:道生万物,尊重自然的生态自然观念;道法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价值观念;自然无为,保护自然的生态实践原则;知足知止,崇俭去奢的生态消费观念。这些思想经过时间的洗礼,历久而弥新,在当前仍能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想启迪和学术借鉴。

[关键词]道家生态哲学;生态文明;启示

党的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在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道家思想所蕴含的生态哲学理念历久弥新,仍然具有极大的思想启迪和学术借鉴价值。

一、道生万物,尊重自然的生态自然观念

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生态文明建设首先要考虑的关键问题。先秦道家学派从洞察自然入手,深入探寻人与自然的关系,历经数代人的努力,形成以老庄为代表的比较系统的生态哲学思想。先秦道家学派的生态自然观是通过“道生万物”阐发的。“道”作为老子生态自然观念的核心范畴,被视为宇宙万物的本源和基础,是无处不在又无始无终的。老子把“道”作为宇宙万物的本源和基础,先于宇宙万物而存在,创造宇宙万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1]120这里的“一、二、三”不是具体的事物和具体数量。[2]冲气为一,指的是一种混沌未分的气;阴阳为二,指的是阴气和阳气;在先秦时期三是表示多数的意思,二生三,就是说有了阴阳二气就会生出很多事物。万物由“道”而生,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以及从简到繁的过程,就是“冲气以为和。”[3]在这个过程中,“道”作为一种超越性的存在,始终贯穿于宇宙万物的总体演化过程当中,它若隐若现似有似无,不是宇宙万物之外的实体性存在,是真实存在于宇宙万物之中。“道生万物”,在赋予宇宙万物的形体和性能的同时,还规定了万物运动变化所必须依据的行为规范。[4]庄子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他认为:“道者,万物之所由也。”[5]909在庄子看来,“道”作为宇宙万物的本原和基础,它在天地还未诞生的时候便存在了,在演化出人鬼神等等天地万物的同时,又不忘规定了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法则和未来演化的趋势。虽然“道”无始无终,但是它确实是真实存在的,是可以被证明的。“道”无所作为也无形迹,不可以言传口授,不可以用眼看见,但是可以用心去感受到。而在人与万物的关系上,庄子认为“号物之数万,人处一焉。”[5]501“道生万物”,而人类只是其中之一,与万物是平等关系,并不具有特殊性。同时“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5]77人与天地万物都由“道”而生,两者的关系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共生关系,即“物我为一”。道家学派的“道生万物,尊重自然”的生态自然观,认为人与自然、人与自然界其他生物是处于平等的不可分割的一种共生关系,这就要求人类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深刻认识到人类从属于自然,是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中的组成部分,而不是自然的主宰;要深刻认识到人与自然是作为一对生命共同体而存在的,在伤害自然的同时就是在伤害人类自己;要深刻认识到人与自然界中的其他生物都是平等关系,都是自然生态系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要懂得尊重它们的生命。只有这样人类才有可能改变“人类中心主义”的错误观点,树立尊重自然的生态观念,才有可能真正在内心树立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价值观,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才具有坚实的基础。这便是道家学派“道生万物,尊重自然”思想给予人们的启示。

二、道法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价值观念

先秦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曾在《道德经》里提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65其中“法”在文中作动词,意思是遵循、效法,而“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即自己,在这里指的是道本身。“道法自然”从实际上说即是道性自然。河上公在为老子作注的《河上公章句》里写到:“道性自然,无所法也。”[6]这里说的是道以自己为法则。在老子看来,人遵循于地、地遵循于天、天遵循于道、道遵循于自然,即遵循于本身。天地人等宇宙万物的运行法则都要遵循于道,遵循于自然。简单来说就是要求人类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要顺应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在不违背自然规律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和改造自然,并且以平等的眼光去善待生命和保护生命,从而构建一种平等互利和谐统一的人与自然关系。这便是道家学派著名的“道法自然”的命题。如果把“道”放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说就是指自然规律,“道法自然”认为人与自然是整体的统一,二者共同统一于“道”,共同统一于自然规律,即宇宙万事的运行演化过程中都要顺应遵守自然规律。人类从猿进化为人,再不断进化发展创造出了灿烂辉煌的文明,但是无论人类怎么进化,始终都是从属于自然,是自然生态系统众多生物中的一员,当下人类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要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就必须要懂得顺应自然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相结合,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赢。在当下中国的生态危机局势下,要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就必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顺应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办事。道家学派提倡“道法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价值观念,要求人们从客观的角度去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道家认为人“在天地之间,犹小石小木之在大山也。”人类社会只是这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存在的另一个整体。大自然创造了包括人类在内的天地万物,并且为天地万物创造了适合它们生存发展的的外在环境与条件。从人类诞生的那一刻起,自然便开始作为人类生存下去的根本和持续发展的基础而存在。人类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与其他生物一样都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是平等的关系,而不是超然于万物之外,天然具有主宰和支配其他生物乃至自然的关系。人类应该遵循和效法地、天,与道———大自然和谐共生,自觉地去保护自然和顺应自然,而不是去破坏和伤害自然。因此,道家学派提倡的“道法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哲学思想,对于唤醒当代人们的环保意识、树立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以及构建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自然无为,保护自然的生态实践原则

道家学派倡导用“自然无为”的生态实践方式来保护自然,建立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当前学术界对“自然无为”的理解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无所作为”即什么都不做,任其自由的演化;一种是遵循自然规律,在顺应自然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这两种说法均具有生态合理性。在这里,人们着重探讨后一种意义———即尊重自然,在顺应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然。老子提倡的“无为”并非是毫不作为,而是首先要在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规律的前提下不乱为、不妄为。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对老子哲学思想中的“无为”的阐释是:“是指不做违反自然的活动。”在庄子那里,他用了一则通俗易懂的寓言故事来进一步对“无为”思想进行了生动阐释。以前有只海鸟停在鲁国郊外,鲁侯用车迎接并在宗庙里给海鸟敬酒,并且为了使海鸟开心而给它演奏的是《九韶》,吃的是牛羊猪肉。但是海鸟眼睛发花,悲伤担心地不敢吃肉,不敢喝酒,不到三日就死了。“此以己养养鸟也,非以鸟养养鸟也。”鲁侯用养人的方式养鸟,这种行为既不尊重自然的客观规律,又违反对象的自然本性,单凭自身的主观臆断乱为妄为,其结果只能是以失败而告终。事实上仅仅用不乱为、不妄为来解释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是不太准确的,除了这一方面的意思外,还有“无不为”这方面的意思,即“道常无为而无不为。”[1]95到西汉时,淮南子进一步对“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进行阐述,他认为“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7]“道生万物”,又不加干预,任由宇宙万物自由孕育、发展和淘汰,这是“道”的“无为”的静态;而宇宙万物“无为”之后,又生机勃勃不断发展,这又是“道”的“无不为”的动态。从这方面说,“道”的“无为”与“无不为”是动静结合、和谐共生的关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不乱为、不妄为,在“无为”的过程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发挥自然资源的最大作用,从而建立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达到“无不为”的境界,取得极佳的生态保护效果。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只要顺应自然而行,则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在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人类中心主义”曾长期作为人类社会的主流认识而存在。“人类中心主义”提倡在人类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占据主要地位,自然规律占据次要地位,并且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主宰而不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这种颠倒了人与自然的主客关系,过分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而忽视了自然规律的作用的观点的盛行,势必会误导人类在自然资源开发过程中把自然视为征服对象,大肆破坏环境,以超出大自然所能承受的限度,疯狂地向大自然索取。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开发行为必然会严重破坏自然生态,使得人类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劣。借鉴先秦道家学派“自然无为”的生态实践原则,在当下生态文明建设中人们应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做法,积极承担起保护自然的重要责任,不乱为不妄为;在尊重自然,在顺应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在“无为”的过程中合理利用、开发自然资源,积极发挥自然资源的最大效用,从而建立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达到“无不为”的境界,取得较好的生态保护效果。这是确保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建立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的必然要求。

四、知足知止,崇俭去奢的生态消费观念

党的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自古以来,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便作为中国传统美德而存在,历久弥新,在新时代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和战略意义。在当下的生态形势下,要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贯彻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去,坚持保护环境与节约资源并举,把绿色思想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消费当中去,积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培养绿色消费观念,从而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构建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道家学派的哲学思想中的“知足知止”的生态消费观念和“崇俭去奢”的朴素节约意识,对于增强全民节约资源,培养健康生态消费观念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老子认为世界上的罪孽没有比纵欲更大的,祸害没有比不知足更大的,过失没有比贪得无厌更大的。[8]因此,老子要求人们要在满足欲望时的过程中懂得适可而止,要知足。只有知道满足,才会永远满足,即“故知足之足,常足矣。”[1]129老子哲学思想的继承人庄子同样表达了“知足知止”的观点。他认为人类应该节制住自身的欲望,而不是肆意放任欲望膨胀下去,要明白万事万物都有一定限度,到那个限度时就应该适可而止,不要越线,“知止其所不知至矣。”[5]81以老庄为代表的先秦道家学派所提倡“知足知止”的观点,要求人们树立正确的生态消费观。[9]以先秦道家学派的观点来说,人类的欲望无穷无尽,是无法得到满足的,然而自然资源却是有限的,其中一部分更是不可再生的。无限的人类欲望和有限的自然资源必然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10]人类要维持自己的生存,就必然要从自然界获取生产和生活资料。但是凡事都要有一个限度,如果超过了这个限度,事情便会适得其反。人类如果在追求物欲满足的过程中超过了自然所能承受的限度,就会造成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从而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严重的便会引起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所以人类的物欲追求要以自然界能够承受的度为限,不能过度。在提倡“知足知止”的同时,先秦道家学派还反对奢侈的生活方式,提倡“崇俭去奢”的朴素节约意识。老子把节俭与“慈”以及“不敢为天下先”并列为一生持守的三个法宝。老子主张“节俭”,要求人民应该培养节约资源的良好生活习惯和生态消费观念。同时老子主张“去奢”,要求人民“甘其食,美其服,乐其欲,安其居。”[1]198要安于自然的恩赐,不要去追求过高的物质消费。老子认为“去奢”“节俭”的要点在于“少私寡欲”,只有人们减少利己的私心,削弱利己的欲望,才能把“去奢”“节俭”养成自己的生活习惯,从而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建立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消费一方面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又对自然生态造成了巨大伤害。在人类社会的早期,由于生产力不发达和消费水平较低,人类在开发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对自然所造成的破坏和损害尚可通过自然的自我恢复能力来进行自我恢复,以至于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持自然生态平衡。[11]但是当人类进入现代社会后,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下,人类逐渐养成了远远超出自然所能承受限度的高水平消费习惯,对自然的破坏和损害仅仅只凭自然的自我恢复能力是无法继续维持生态平衡的。因而先秦道家提倡的“知足知止、崇俭去奢”的生态消费观念便启示人们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在当前面临的种种生态危机局势下,要想解决自然生态系统的弊病,推进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就必须正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12]而在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思想中,道家思想尤其是先秦道家思想中蕴含的极为深刻的生态智慧,至今仍然对新时代的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古人曰:亡羊补牢尚未晚也。如果人们能将先秦道家学派的生态哲学思想与现代管理学、环境学、法律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基础上,科学开发、改造和利用自然,这样才能逐步弥补以往野蛮开垦给自然环境造成的损害,开启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美好前景,实现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生命共同体发展目标。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开发先秦道家学派生态哲学思想的精华,并把它贯彻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中去,使之为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生态保护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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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刘雅文.道家文化与和谐文化构建[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4):238-240.

作者:高蕊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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