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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时间:2022-08-05 07:08:53

城镇污水处理企业税收政策

关键词:污水处理企业;税收政策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城镇污水处理企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法定税率由16%降为13%(2019年4月1日起),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率3%不变。优惠政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劳务收入享受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15〕78号)。或月销售额≦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19〕13号第一条)。日常经营中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应当注意维护生产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排放的各类水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杜绝环保罚款、税务罚款的发生。如果企业受到的环保或税收罚款超过1万元,就会在三年内失去增值税减免资格。例如:某8万吨/天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一个月需缴纳的增值税约为20万元,即征即退70%的退税收入约为14万元。如果因为超标排放受到环保部门1万元以上的罚款,企业三年时间累计的退税损失约达504万元。附加税费(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费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2%)计税依据是应纳增值税额,但享受即征即退的一般纳税人已缴纳的附加税费是不予退还的。对于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也是免征的。其他不符合免征条件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也可在50%的税额幅度内予以减征(财税〔2019〕13号第三条)。

二、企业所得税

城镇污水处理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25%。税收优惠政策有:(1)污水处理项目自取得第一笔收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2)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100万元以下的研发设备、仪器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超过1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进成本费用。(财税〔2014〕75号)。(3)企业购进的符合《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节能节水设备、环保设备投资额抵免应纳税所得额(财税〔2017〕71号、国税函〔2010〕256号)。应注意以上设备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免所得税额的。(4)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财税〔2018〕54号、国税总局公告〔2018〕46号)。属于研发用设备、仪器,也可选择执行第2项政策。(5)购置的符合《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规定的安全设备可以抵免应纳税所得额。(财税〔2018〕84号)(6)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企业可以享受15%低税率(国科发火〔2016〕32号、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税总局公告〔2017〕24号);2018年1月1日后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前五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弥补年限为10年。(财税〔2018〕76号、国税总局公告〔2018〕45号)(7)符合小微企业的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年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100万元﹤年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5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三、环保税

以山东省为例,城乡污水处理集中场所超标排放税目税额规定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悬浮物、总磷、氨氮、大肠菌群数(超标)、总铅、总汞、总铬、总镉、总砷的具体适用税额为3.0元/污染当量;排放其他应税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为1.4元/污染当量。(环保税法第六条附件《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优惠政策有:(1)经认定不属于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污水处理企业排放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应纳税额的75%征收;浓度值低于50%的,减按应纳税额的50%征收。(环保税法第十三条)(2)属于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未出现超标排放的,依法暂予免征环保税(环保税法第十二条第(三)项,实施条例第三条)。应当注意:不是《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全部污染物都征收环保税。应税水污染物需要按《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I类污染物和其他类污染物,并按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仅对第I类的前五项和其他类的前三项征收环保税(其中: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有机碳三项指标只需选择一项)。企业有多个排放口的,要逐个排放口申报。环保税是对企业排放污染物行为征税,故对企业超标排放具有一定的惩罚性,所以企业应当慎重对待环保税。如果一个排放口检测出污染物超标,则该企业所有排污口均不得享受税收优惠;而且,原来适用低税额的污染物,也将从高适用高税额。所以,污水处理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做好技术工艺更新,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争取最大限度的环保税减税优惠。

四、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污水处理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财税〔2019〕13号)。困难企业可以申请定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国税总局公告〔2014〕1号)。但各省、各地对困难企业的审核标准不同,需要提前咨询。

五、结语

以上列举了城镇污水处理企业的基本税种及主要的优惠政策,但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就是保证项目正常运营,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现行税制背景下,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应充分利用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才能更进一步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作者:姜晓岗 单位:国电银河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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