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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排放范文

水污染物排放

1水污染物排放概况

1.1工业污染源

泉州市2001年~2005年工业废水排放情况见表1。由表1可见,随着泉州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环保治理力度的加强,尽管2001年~2005年泉州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亦逐年上升。

泉州市主要工业废水类型有:染整(包括漂染和水洗)及纺织业、制革业、再生造纸、石材加工、化工、陶瓷及树脂工艺品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包括电镀和酸洗)和其它行业。在各行业排放的废水量中,染整及纺织业所占的比例最大,其次是陶瓷及树脂工艺制造业。2001年~2005年这些重点工业污染源的工业废水排放情况见表2,由表2可见,2001年~2005年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量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比例逐年上升。

1.2生活污染源

生活污水主要是城市居民生活中使用的各种洗涤剂以及人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污水、垃圾、粪便等,其化学需氧量、氨氮含量比较高。生活污水排放量以同年统计部门提供的人口等基本数据进行计算。根据统计资料,泉州市2001~2005年生活污水排放量及污染物(以化学需氧量、氨氮计)排放、处理情况见表3。

1.3农业污染源

农业污染物主要是因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形成的农田径流污染物及畜禽养殖业产生的污染物。

农田径流污染是泉州市水环境污染的主要组成部分。泉州市实有耕地面积约133.33千公顷,其中水田约86千公顷,旱地约47.33千公顷。晋江、洛阳江等各流域化肥亩施用量在35千克以上,坡度在25°以下,年降雨量在800毫米以上,因此流失系数取1.2。以标准农田源强系数(化学需氧量10千克/年•亩、氨氮2千克/年•亩)估算,农田径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的年排放量为2.4万吨,氨氮的年排放量为0.48万吨。

畜禽养殖业的选址、规划滞后,发展盲目,造成畜禽粪便排放过于集中,导致这些能用于农业生产的肥料变成有机废弃物,进而污染环境。通过统计各种畜禽的养殖量,并换算成猪的养殖量,再估算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量,可得出:泉州市畜禽业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的年排放总量约为5.11万吨,氨氮的年排放总量约为0.511万吨。

1.4港口排海污染源

泉州港现辟有泉州至日本、香港、两岸三地、韩国釜山等定期散杂货或集装箱班轮航线,与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航,是对台贸易的重要港口,2004年吞吐量达3093.8万吨,居全国沿海港口第18位。

港口石油类排放主要来自吞吐货物港区作业排油,据《福建省海岸带与海洋资源综合调查环保专业调查报告》,每吞吐万吨货物,港区作业排油41千克(包括码头、堆场等用的叉车、龙门起重机、桥吊、拖挂车等陆上运输机械漏失在陆上的油)。2004年泉州港货物吞吐量为3093.8万吨,因此可得出港区排油量为126.8吨。

2水污染物分析评价

结合泉州市的实际情况,我们选择排污量大、危害明显的污染物作为评价因子,即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六价铬、总氰化合物、总铅共6项。

评价标准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和表4的一级标准。评价方法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泉州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分析评价结果见表4。

由表4可见,从排放量分析,泉州市的主要水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和石油类;从污染负荷比分析,污染负荷比较大的是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化学需氧量、氨氮和石油类这三种污染物的负荷比之和已达99.88%,其余依次为六价铬、总氰化合物和总铅;从污染来源分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主要来源于生活和农业废水的排放,石油类主要来源于港口排海。

3控制对策

3.1进一步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继续努力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主要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要继续巩固和深化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提高达标排放的稳定性;二是要继续加强监控能力,严禁违法排污行为;三是要大力推进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营社会化;四是要继续推行工业企业污染集中控制;五是要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总量控制。

在晋江、洛阳江上游流域和沿海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基地,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它绿色认证,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2改善城乡环境,共建和谐社会

加快泉州市区以及各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并根据城市发展水平适时进行扩建;同时要完善配套管网运转体系,逐步提高泉州市的污染集中治理水平。

在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截流管网的配套建设,实施雨污分流,逐步消除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城市河道的现象。

实施城市内河的生态修复工程。在污水截流,集中处理的基础上,通过调水、驳岸、清淤和河岸陆域整治等工程措施,实现城市内河的全面治理,提高城市河道的自净能力,做到面清、岸洁、有绿,恢复内河景观功能和生态功能。

3.3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积极推广普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以及平衡配方施肥技术。扶持和鼓励群众发展种植经济绿肥、作物专用肥,以减少化肥的使用量。

选择有条件的地区作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综合防治试点,发展安全食品生产,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大力推进农药、农膜、化肥等面源污染的防治。在加速农业经营方式和结构改变、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轨的过程中,大力扶持和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建设高效集约的特色生态农业区。

严格执行各县(市、区)已划定的畜禽养殖场禁建区要求,禁建区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取缔水冲式养殖方式,实现粪便资源的综合利用。采取政府补贴的优惠政策,鼓励沼气利用。

3.4治理近岸污染,改善海域生态

3.4.1开展近岸海域污染整治的课题研究

由于受近岸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以及海水养殖等的影响,加之地表径流的汇入,近年来泉州市近岸海域水质一直较差。近岸海域的水环境污染是全省乃至全国的普遍现象,治理近岸污染是一件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十一五”期间,泉州市应以污染最为严重的泉州湾南岸整治为出发点,开展相关课题研究,进行泉州湾南岸近海水域专项综合整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整个泉州市近岸海域污染治理的研究,探索出一条适合泉州地区的近岸海域污染治理道路。

3.4.2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海和海洋污染

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沿海各县(市、区)要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继续落实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的洗涤用品,加大生态农业工程实施力度,推进沿海地区的生态示范区建设。

在充分利用优良的港湾条件,建设大型深水港口和港口工业的同时,应控制港口和船舶的污染,保护港湾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港口条件。严格控制石油类污染,实施海域船舶及相关作业油类污染物“零排放”计划。禁止船舶排放机舱舱底污水、洗舱水、货舱压载水和未经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禁止所有船舶在海域内投弃一切船舶垃圾;建设港口、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理处置设施;大、中型渔港全部安装废水、废油、废渣回收与处理装置。

3.5整治重点流域,保护饮用水源

3.5.1开展晋江、洛阳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保障城镇饮用水安全

在流域工农业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同时,开展晋江、洛阳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晋江干流双溪口至金鸡水闸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污染源进行排查和整治,对沙场、垃圾及其它废弃物、违法建筑物清理整顿;对加油站实施异地迁建搬迁,拆除向该水域排放污水的所有排污口及一切与供水无关的设施,形成保护带;对金鸡水闸和洛阳水闸的水葫芦进行清理;各地政府拆除各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现有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设施,对违法建筑物清理整顿,拆除向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水的所有排污口及一切与供水无关的设施。通过各种整治措施,保障泉州市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3.5.2开展小流域水环境整治

“十一五”期间,要对大盈溪、九十九溪、湖洋溪、浐溪、诗溪、洛阳江河市西溪等小流域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清理周边的非法固废堆放点、对河道进行清淤除杂、拆除违章建筑和捕鱼设施、建设水资源涵养林、加固河岸和两侧绿化美化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提高泉州市的水环境质量。各县(市、区)应选择污染严重、影响较大的小流域,进行专项整治;对于跨县、市的河流,应在泉州市的统筹安排下,相关县、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