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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范文

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给城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北京在“十一五”期间,将开工建设地铁9号线,亦庄线等4条轨道交通线路,“十一五”期间轨道交通新建线路投资将达到615亿左右,平均每年投资达到120亿元以上,巨大的投资需求给北京市带来了沉重的财政压力,因此,进行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目前,全国48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有30多个城市已开展了轨道交通前期工作。根据城市轨道交通《2020年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供的数字,2005年—2010年,我国将新建城市轨道交通500—600公里,需要投资达3000亿元。到2020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里程将达到2500公里—3000公里,总投资突破8000亿元,我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轨道交通也将成了我国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投融资模式改革的方向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最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之一,具有部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特性,属于准公共产品。轨道交通的技术经济特征决定其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而且会带来巨大的外部效应。经济学理论认为,准公共产品、外部效应和规模经济是导致市场失灵的最主要因素,必须在政府的有效干预下才有可能实现有效的配置。城市轨道交通产品可以由政府直接提供,也可以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还可以在政府给予补助的条件下,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但是政府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是解决地铁投融资问题的基本前提保证。

投融资模式主要界定谁来进行投融资、如何投融资以及项目建成后如何经营运作。投融资模式的不同,决定了地铁投资主体的性质,也就决定了投资人从何种角度主张自己对地铁的功能定位、设计标准、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营管理理念。

投融资模式的市场化是当前地铁投融资改革的主要方向,市场化运作能使地铁投资人的投资管理职能真正就位,真正站在投资人的立场上,从项目盈亏角度考虑地铁的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事宜,而不是以政府代言人身份国有资本运作。投融资模式改革的实质就是还原轨道交通工程真实盈利机制,将政策性亏损与商业性盈亏明确分离,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政府通过建立有效的调控手段来保障投资人获得赢得的政策亏损补贴,并监督其建设运营符合法规规定,保证地铁发挥规划确定的骨干交通功能。

二、轨道交通投融资的主要模式

轨道交通作为大运量的交通工具,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其建设运营较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投资。国内外地铁建设投资和运营情况很多国家都是通过立法解决轨道交通的资金来源,地铁建设和运营的资金来源基本以政府财政投资和补贴为主。

近年来,各国政府为解决地铁建设资金短缺及效率问题,从地铁具有的一定经营性出发,在政府投资为主的基础上,尝试进行市场化投融资的改革。即政府采取相应的优惠政策等方式,为地铁进行市场化融资创造必要条件,通过组建合资公司或项目融资等方式吸引其他投资者参与地铁建设。

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上看,目前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大致可分为“国有国营”、“国有民营”、“公私合营”、“民有民营”四种模式。

(1)“国有国营”模式:即由政府负责地铁投资建设,所有权归政府所有,运营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负责。纽约、柏林、巴黎、莫斯科、汉城等世界上绝大多数城市都采用“国有国营”模式,这也是我国地铁建设的主要模式。

(2)“国有民营”模式:即地铁线路完全由政府投资建设,建成后委托企业负责运营管理。新加坡地铁即采用这种模式,新加坡地铁由新加坡国土运输局建设完成后交付运营公司使用,其建设资金全部来自于财政支出。

(3)“公私合营”模式:即由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地铁公司,负责地铁的投资、建设、运营。香港地铁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00年10月香港地铁实行部分私有化,在香港上市,77%的股份由特区政府持有,其余23%为公众持股,股票融资达94亿元。

(4)“民有民营”模式:即由私人集团投资兴建,并由私人集团经营。泰国曼谷轻轨采用了此种模式。

三、我国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现状

目前国内轨道交通建设的资金来源构成仍以政府投资为主,占到资金总量的40~50%,其余债务资金采用银行贷款。政府投资部分除财政拨款和专项建设资金以外,结合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规划,土地出让金也是其重要来源。

在吸收民间资本投入方面,目前主要在深圳地铁四号线二期、北京地铁四号线取得一定突破。深圳地铁四号线二期工程由香港地铁公司在深圳设立项目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建设,深圳市政府将四号线一期工程在二期工程通车前租赁给港铁深圳公司,待四号线二期通车日开始,四号线全线将由香港地铁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统一运营,特许经营三十年,同时给予项目公司290万平方米建设面积的物业开发权;北京地铁四号线总投资70%(约107亿元)由北京市政府出资,另外30%(约46亿元)将由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投资,由其负责车辆、信号等设备方面的投资及四号线建成后的运营管理,30年特许经营期满后再无偿移交给政府。

北京市根据多年的投融资管理实践与探索,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融资管理理念已发展为“统一规划、政府组织、企业经营、市场化运作”四个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市区共建、多元化运作、多渠道筹资”四个基本思路,在模式特征上正从“国有国营”向多元化模式转变。

在具体操作上,现阶段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主要投融资模式主要采用由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即: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和负债资金比例为4:6,政府投入总投资的40%作为项目资本金,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40%的政府资本金投入及政府信用担保为基础进行资金放大,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获取60%的债务资金,贷款本息由政府安排偿还。现阶段正积极着手建立适合北京特点的轨道交通盈利模式,通过明确政府与社会投资7:3的基础比例,采用PPP、TOT等方式吸引社会投资者进入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市场,促进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向市场化投融资模式的转变。在此模式下,项目总投资分为4:3:3三部分,40%为政府资本金投入;30%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政府资本金投入及政府信用担保为基础进行资金放大,通过商业贷款、企业债券等方式获得的债务资金;另30%即为通过PPP、TOT等方式获得的社会投资,北京市区的轨道交通沿线大多处于繁华地段,客流量充足,社会投资的回报率经测算能够达到10以上,具备经济可行性。

政府主导的负债型融资加市场化融资模式能够有效地缓解政府当期资金压力,合理优化债务结构,是我国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