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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范文

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道路和机动车数量在迅速增加,加之我国道路使用者的素质普遍不高、法制观念淡薄,造成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不仅如此,某些机动车驾驶人在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和经济赔偿而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潜逃隐逸,加大了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难度,更重要的是使许多受害者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人为地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近年来,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因此,探讨预防逃逸事故发生的技术方法,是一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工作。

一、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不向公安机关报案,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其目的在于推卸责任,情节特别恶劣。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素:交通事故逃逸的主体必须是车辆驾驶人;主观方面必须有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逃离交通事故现场,主观上是故意的;其客体必须要造成对其他方当事人的损害后果;客观方面必须是实施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以上条件是判断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依据,缺一不可。

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分析

各个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虽然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但是从大量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分析中可以得出其发案规律,即一般具有如下特点之一或者几个特点:

(一)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分布特点

从肇事逃逸的对象来看,个体和承包车辆较多;从车辆特征而言,小型客货车、摩托车、未参加保险、无牌无证、外地过往车辆、农田车辆居多;从案发地而言,城郊结合部和一些复杂的县乡道路较多;从逃逸的案发时间来看,夜间发案率高;从肇事逃逸驾驶人的特征来看,无证驾驶人员居多,而且又以中青年人居多。

(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事故责任特点

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驾驶人多数是主要责任以上者,甚至是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者。

(三)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行为特点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般具有报案不及时、逃逸速度快、侦查范围大、痕迹物证容易灭失、取证困难等特点。经过对以往案例的调查,发现比较常见的逃逸行为,如:置伤亡者于不顾,迅速逃离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整修车辆,销毁证据;移尸灭迹,制造假象;送伤亡者到医院,趁机逃跑;弃车潜逃等等。

(四)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心理特点

根据对大量逃逸者心理调查和分析,发现肇事者逃逸的根本动机是逃避法律责任,这主要是由于恐惧心理或者侥幸心理促使其逃逸。

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经研究发现,随着通讯手段的进步和文化水平的提高,逃逸案件正由以前的单一型向智能型转化,加大了案件的侦破难度。所以,在此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中,应根据现场勘测的资料,对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排除不可能的情况,迅速缩小侦查范围。然后,结合交警的办案经验和群众提供的线索,应立即采取行动。本节就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现场勘查的要求、重点和侦破途径做一个详细的探讨。

(一)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现场勘查的要求。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后,要求迅速赶赴现场、勘察细致、判断准确。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三点:1.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尽快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工作,如发现逃逸车辆的特征和行踪,要尽快紧急布置围追和堵截,以快制快;2.在勘察现场时要细致、全面,科学取证,冷静慎重地进行分析,为寻找和确定嫌疑车辆提供依据;3.尽可能找到目击者,并努力争取其配合,认真听取证人的证词。

(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现场勘察的重点。勘察这类现场,应当抓住重点,迅速走访目击者和受害人及其他有关线索;全面准确地确认所有与肇事逃逸有关的痕迹和物证,

如:轮胎痕迹、油漆碎片、玻璃碎片、零部件及散落物、受害者身上的痕迹等。从这些痕迹和物证往往能判断确定事故车辆的种类、车型、逃逸方向、车辆碰撞部位,从而为缉查逃逸车辆提供科学依据。

(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迅速追击、堵截;当掌握了肇事车辆的特征及逃逸方向后,如果肇事时间不长,采用此种方法效果最好。2.查清肇事车辆,搜寻肇事者;如果初步判断是本地车辆肇事,应当立即部署警力到有关车辆单位、个体居住地以及车辆维修场所清查肇事车辆。如果肇事者弃车逃跑,根据肇事车辆遗留的指纹和遗留物,在现场附近搜寻肇事者。3.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交通肇事逃逸常常占据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留下许多目击证人。因此,要深入到周围群众中去,扩大侦察范围和视线,寻找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公布案情,让群众提供破案的线索。4.实行地区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地区间的横向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通讯网络,形成区域性的联防联动联警机制,做到此呼彼应,联勤联动,协同作战,发挥整体功能。5.政策舆论宣传;加强政策舆论宣传力度,造成强大的政策舆论压力,促使肇事逃逸者前来投案自首。(下转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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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预防对策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以对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脉搏”,对症下药,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基础管理和内外横向的联防协作,建立完善的机动车资料数据库。利用计算机逐步建立起各种机动车(包括国外)的车种、车型、颜色、油漆、玻璃以及轮胎花纹、轮距、轴距的技术资料档案。将不同车种类型车辆的特征数据,编成相应的数据库,为侦破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数据。通过对现场资料的分析,对确定可疑车辆,缩小侦察范围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此外,还可通过联防网络系统的建设,展开网上排查。

(二)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与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首先要加强驾驶人队伍教育,充分利用驾驶培训学校、驾驶人协会和安全片组等教育阵地,经常性地进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促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安全意识。其次,机动车所属部门要建立安全档案,把安全行车与驾驶人的奖惩和经济收入联系起来,发挥自我管理、单位管理两个功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上路之前。再次,培养驾驶人的良好职业道德和急救意识,一旦发生事故,能积极抢救伤者,并迅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三)扩大对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日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要把预防和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大力宣传在遭受车祸或发现交通事故时如何报警,如何识别和举报逃逸车辆等方面的常识,如车型、车号、车貌特征以及肇事者的体貌特征等,并及时准确的把这些信息提供给交通警察。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广泛的社会教育效果,正面诱导,用典型的案例教育广大群众和交通参与者,提高社会对交通肇事逃逸社会危害性的认识。

(四)认真制定和完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预案,加强阵地控制。公安交管部门是预防和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职能部门,在加强日常的路面监控管理,落实勤务制度的同时,还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预案。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快速反应,立即出动,控制卡口,设点堵截。此外,要实行领导带班,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交通逃逸案件处置及时、准确。对道路机动车停车厂、车辆维修场所、医院等重点地方加强控制,有效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

(五)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机动车的清理查处力度。另外,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的车主更易发生肇事逃逸行为,并且群众不易举报,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优势警力,开展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清理整顿行动,坚决杜绝此类车辆上路行驶。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道路肇事逃逸案件的特点进行了总结归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道路肇事逃逸案件现场勘查的要求、重点和侦破途径。最后,提出了从加强基础管理、机车驾驶人教育、群众交通安全教育、建立逃逸案件预案和加大打击力度等五个方面来预防道路肇事逃逸案件,对目前我国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