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管理工作意见范文

管理工作意见范文

管理工作意见

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1、完成500个停车泊位的设置任务。

2、在合理设置有偿停车泊位的同时,规范停车管理秩序,切实改变车辆无序停放的状况,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二、工作措施

1、利用现有居民住宅区、商业街(区)等周边可利用资源规划设置相应量的停车位,有效解决乱停车现象;

2、加大已设立或划线停车位的日常监管力度,规范停车秩序,合理利用有效资源。

3、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相关专业管理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或与使用单位包干制的形式进行管理。

三、工作要求

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为适应我镇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发展需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环境和面貌,实施城乡形象提升工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号文件规定,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淮河镇防违拆违管理工作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淮河镇防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政法委员、综治办主任王军同志和镇党委组织委员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国土、村建、城管分局负责人,各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同志担任。

二、监管措施

1.镇国土所、村建站和城管分局三个单位包片人员认真开展执法巡查,每周不少于二次,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拆除违建。

2.各村党总支书记为该村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本村防违拆违工作。城管分局负责全镇范围内防违拆违工作。

三、奖罚规定

1.对各村实行违建保证金制度,每村每年上缴违建保证金1万元。

2.保证金扣除办法

(1)未经批准擅自建房,村委会未发现,由包片人员巡查发现查处的,但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扣除保证金3000元,并限期整改。

(2)未经批准擅自建房,村委会未发现,由包片人员巡查及时查处的,其建房不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扣除保证金5000元,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罚缴2000元,不准入账报销,并限期整改。

(3)一年内未经批准擅自建房,村未发现达3起的,扣除所有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由镇主要领导对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诫勉谈话或给予党政纪处分。

3.严禁城管队员乱收费、乱作为,如有举报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其诫勉谈话或辞退。

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镇财市管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强化机关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体系,减少政府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能,促使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增强财政对财政性资金的监控能力,确保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地发展,现就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预算内以及非税收入的管理

⒈收入的管理范围。预算内以及非税收入实行“镇财市管、政府调控、集中核算、财政监督”的管理体系。各种行政性收费、专项收费、事业性收费、罚款、捐款、返还款,以及镇政府征收的各项资金、押金、保证金,一律纳入镇财政管理的范围。

⒉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职能部门,所收取的相关款项,必须按照上级核定的标准项目进行收取,不得随意提高或者降低标准,严格执行收费许可制度,依法收取相关款项。

⒊凡有收费项目的单位或部门,必须使用合法有效的票据,所有收费统一使用微机开票,票款同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截留、挪用、坐支、转移现金、有价证券,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费用的管理办法

镇财政所必须按照政府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部门的年度收支计划,严格进行预算管理,在预算资金许可的情况下,按照镇财市管的工作要求,“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及时办理支出申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

㈠办公用品管理

机关各部门及政府所用办公用品包括:空调、冰箱、微机、彩电、桌椅、计生药品、药械、稿件纸、文件纸、笔记本及会议用的各种纸张等,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财政所和采购办采购(采购办公用品时,必须有2人以上),购买办公用品,必须先由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汇总,出具办公用品申请购买报告单,经镇主管财贸的镇长审核同意后,方可购买。所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保管、领用登记,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购买报支以上办公用品。

㈡招待费的管理

⒈招待费的范围。上级党政机关、部门和友邻镇领导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召开的各种会议、双引工作的来宾等招待的费用。

⒉招待费管理办法

⑴上级领导(副处级以上)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双引工作来客来宾,招待费标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定。其余招待标准(不含酒、饮料)正局级240元/桌;副局级、股级180元/桌;一般工作人员150元/桌。酒类:每瓶40元以下。严禁食堂外的招待(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确定),严禁超标准招待,严禁不是招待的吃喝报销。

⑵上级领导、来客、来宾招待,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按照主要领导意见出具来客招待通知单,陪客招待后,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必须在招待清单上签字,财政所要认真审核,按制度规定报支招待费用。

㈢电费、电话费的管理

⒈电费的管理。机关部门使用的电灯、电器注意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走灯熄,关掉用电电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⒉电话费的管理。党政负责人手机、住宅电话按上级规定执行。办公室电话费每月400元;传真机每月150元;农经审计每月120元;计生办每月150元;其余各科室每部电话每月50元。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拨打非工作性电话,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机关电话。

㈣报纸、刊物的管理

各部门、科室的报纸、刊物,由政府年初统一征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征订报支此类费用。

㈤小轿车费用的管理

政府使用的小轿车,加油按照市政府办规定,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报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采购办安排一人与驾驶员一同到车辆维修站维修、保养车辆,维修、保养车辆费用,必须有采购办参与人员签字,费用方可报支(特殊情况除外)。

㈥各类工程合同的管理

政府凡用财政性资金所建设的各类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各类合同协议的签订,必须由政府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协议一经签定,必须各送一份财政所、政府办公室,便于项目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核算和合同协议的保管。

㈦招商引资出差经费的管理

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招商必须由个人申请,报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出差费用的报销按《2014年招商引资任务及实施考核奖励的意见》执行。

㈧交通费的管理

机关公务员外出开会、办公事,其差旅费按实报支。

机关事业人员交通费仍随工资发放(工资改革后另行规定),不报支差旅费和伙食补助。

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公事、开会,确需使用出租车时,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做好登记,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安排使用出租车。

机关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参加的各类学习、培训、进修,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按实报销,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一次性补助1000元,其余费用由个人自付。

㈨微机的管理

机关各科室、部门办公使用的微机,其维修或购置零部件,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由办公室安排,严禁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上网看电影、录相,严禁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使用部门微机。

㈩暂付款的管理

⒈机关工作人员借用镇财政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各项公用性支出项目。

⒉借款时借款单上的要素必须齐全,如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借款事由、还款时间等都需填写清楚。

⒊严格实行各项借款“一事一借、一借一清、不清不借”的管理原则,对尚有欠款的借款,财务人员不予受理,特殊情况确需借款时,财务人员可根据前期欠款余额相应核减借款金额。

⒋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后15日内办理报账核销借款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借款手续,财政所将在个人工资收入中扣回,原则上在一年内扣完,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适当延期扣回。

三、经费管理办法和报销程序

⒈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车辆加油费、维修费以及各项工程款等,一律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发票,并附有本制度规定的清单,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政所长审核把关签字,报镇长批准,由财政所送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审核盖章后方可报销。

⒉当月发生的支出票据,必须在当月履行支出审批手续。

四、办公用品、办公用房的维修、添置费用的管理

办公用品、办公用房的维修、添置实行部门申请、逐级审批、量入为出、总量控制的管理办法。

⒈办公用品、办公用房的维修、添置,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分管负责人审核,镇长审批,政府采购办采购。

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为积极配合市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推进我镇质量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我镇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质量管理工作

我镇建立了市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娄庄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黄鹏、朱文涛、洪钟毅、李存锁、杨鼎、朱少卿、颜骥等同志组成,黄鹏同志任组长,朱文涛、洪钟毅二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全镇的质量管理工作,以增强企业质量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培育一批名牌产品为目标,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增强质量基础工作,努力提升企业质量检测水平

(一)是加强产品执行标准工作。6月底前全镇所有生产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率达98%以上;

(二)是强化产品检测手段。首先是确保全镇定报企业产品检测手段完善项目达85%以上,并确保检测记录齐全、完整、清晰,同时有汇总统计报表;其次是其它各企业在完善自我检测能力的基础上,由具有一定检测能力的企业实现相互支持;

(三)是强化计量管理工作。全年确保各企业计量器具周检率达100%、抽查率达10%;

(四)是加强质量目标的考核;首先是已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的企业必须保持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其它企业根据企业往年产品质量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并进行分解,各企业都要把方针目标制定、分解、考核,落实到每一个职能部门;

(五)是加强质量攻关活动。提高各企业产品质量合格水平,例如万里轴瓦活塞有限公司技术科对汽油机连杆产品进行攻关活动,争取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的攻关活动,以达到提高企业质量水平和知名度,营造品牌;

(六)是全年分四次在质量例会时组织产品质量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辅导,提高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技能;

(七)是确保全镇所有的工业产品、农业产品、建筑工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100%。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提升企业质理管理水平

(一)、全年除实行4次质量管理例会外,领导小组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并保存记录。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的限期整改,并经领导小组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及时与技术监督局联系给予必要处罚,为强化质量管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牵头,镇企服站建立企业产品标准、计量强检档案、产品质量合格率等相关台帐,使全镇的质量管理工作能得到全面受控。

四、大力开展创优工作,鼓励企业争创名牌

(一)组织宣贯ISO9000族标准,积极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按照ISO9000族标准组织产品生产。

(二)积极组织所属企业开展OS9000、ISO4000认证。

(三)工业企业争创质量管理合格企业、示范企业;商贸、工程企业争创质量诚信示范单位、商品质量信得过企业。

对全镇凡年内获得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万元;获得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000元。

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为加快建设中心城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品位,加快推进我镇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现提出进一步加强木渎镇城市化管理工作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加强城市化管理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源头控制、整改到位、完善提升”的总体目标开展工作。“源头控制”,就是要对涉及城市管理的行为和行政审批事项事先进行审查,对影响城市形象、影响居民生活的事项不予批准,从源头上进行控制;“整改到位”,就是要针对已存在的对城市管理不利或有损城市形象的问题,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办法,下大力气进行整改,着力解决;“完善提升”就是要按照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完善各类设施,规范管理行为,全面提升我镇城市化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做优、做靓镇容镇貌,彰显中心城区魅力。

二、城市管理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原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杜绝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统一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在现有行政区划和行政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在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指挥调度下,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对全镇城市管理工作实行扎口管理。

(三)精细原则。建立健全全镇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临街店面、环境卫生、镇容镇貌等全天候、全覆盖动态监管机制,注重各项管理工作的细化,切实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四)长效原则。坚持部门负责和条块协调相结合,强化城管、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的主体作用,明确各自职责,形成部门、条线纵向到底,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城市化管理体系。

三、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关口前移

1、完善规划管理。规划要充分考虑城市现代化管理的功能和要求,城市建筑、市政设施、公益配套等规划要通盘考虑,确保市政交通、停车场点、环卫设施、污水管网、消防、菜场、学校、灯光、绿化、社区医疗等公共基础设施功能和管理功能同步到位。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重点加强对沿街店铺的垃圾治理,加大对垃圾收集容器、收集车等设施的投入,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各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和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负责与经营者协商垃圾处理方案,环卫所负责垃圾定时上门收集、定时清扫、日产日清,并按实际需要配足保洁员。重点路段和区域应适当延长保洁时间,暴露垃圾发现后2小时内必须清理完毕。各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和城管部门负责对执行不力的经营户进行教育和处罚。镇城管委向社会公开垃圾治理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发动群众与政府共同监督,确保道路两侧卫生整洁。

3、加强建设、改造项目审批管理。全镇建设、改造工程的立项,相关职能部门受理后,首先要对基础配套设施进行初审和把关,同时报镇城管委审查,经镇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各相关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审批,项目竣工后实行使用、管理、执法部门联合验收,确保建设项目与基础设施建设到位。

4、加强临街开店审批管理。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行业指导规划,切实加强临街开店的审批。临街所有开店及店面装修审批事项须经镇城管委的审查,工商、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发放有关许可证前须由镇城管委牵头会办,确保居民生活环境、市容环境与商贸经济协调发展。镇城管委定期对有关部门落实行业指导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行业指导规划实施后不符合要求的店面,由主管部门牵头整治,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5、加大对违章搭建和其他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按照“老的违章建筑逐步清理,坚决不允许产生新的违章建筑”的原则,加大对全镇范围内所有违章搭建的执法查处力度,并建立完善的举报、处罚和拆除联动机制。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一经发现违章搭建现象,须立即会同城管部门依法予以阻止、处罚和拆除。对其他违法违章行为,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城市化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日巡视制度,按照人性化管理的要求,坚持“教育规范在先、惩戒处罚在后”的思路进行宣传教育。对拒不服从管理的,通过联动机制进行查处,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6、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的管理。完善工地围栏施工和文明管理。全镇主要道路两侧在建和待建工地必须建设围栏广告墙,实施封闭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和运输环境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加强对建筑垃圾储运管理。

7、加强道路、绿化设施和各类管线管理。规范道路开挖施工和绿化移植、截枝等管理。道路开挖、绿化移植等原则上与道路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要加强各类管线铺设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原则上各类管线须在道路建设和改造时一步到位,能入地的则尽量入地。道路和绿化在建设改造后5年内不得开挖、不得移植。确需开挖的,施工单位须与镇城管委签订责任书,履行道路开挖前地下管线布网清楚、开挖后路面围栏及警示设施完善、竣工后工完场清的管理义务。对不履行责任义务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各职能部门在审批道路开挖和绿化移植、截枝项目等事项时须报镇城管委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发放开挖许可证,不得移植、截枝。

(二)加大整改力度,促进标本兼治

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由镇城管委牵头,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制定有效措施,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和停车的管理。交警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大处罚和教育力度。要结合道路改造,科学合理组织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增设单向通行道路,主要路口通行渠化,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要结合地块改造,合理规划和建设一批大型、集中的停车场所,因地制宜设置一批小型停车场所,在条件许可的非主干道路适当增设停车位,尽最大限度增加停车位数量,解决停车难问题。同时,交警、城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章停车现象,对没有内设停车位的货车和大型客车不准在镇区范围内停泊。

2、开展流动摊贩、夜排档综合整治。要下大力气改善菜场、学校、小区周边环境和主要道路两侧环境,适度增设疏导点、便民摊亭,统筹考虑菜市场、夜排档等设点布局;在市场少、摊贩聚集、群众生活需要的路段,按照“不影响交通、市容和便民”的原则,选好场所,就近引导流动摊点进场入市合法经营。要安排专人按照“四个统一”,即: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种类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清理,规范管理经营场所。要加强对摊点秩序的管理和执法,确保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无占道摊点、无店外设摊,新村小区无固定无证摊点。要适当增设夜排档集中点,设置相关配套设施,实施统一管理。对各类无证摊贩和门店,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

3、落实行业规划加强整改。对照行业规划,对全镇目前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车辆清洗、修理业、重型建材店、小餐饮店、废品收购站和铝合金加工点等行业重点进行整治。对现有的车辆清洗、修理业、重型建材店、小餐饮店、废品收购站和铝合金加工点,由工商、建管、城管、交管、环保、卫监、消防等职能部门及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负责,实行联合执法,重点解决损坏公共设施、排污、油烟、噪声、卫生、垃圾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经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停业或搬迁。镇区、旅游景点周边及主干道、旅游专线两侧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设置废品收购站,应选择合理的场所设置专门的废品收购点,对无证废品收购点,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铝合金加工点特别是位于居民区忧民严重的,要坚决予以停业关闭或取缔。

4、积极改善自然村环境。各村和香溪社区要结合环境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自然村改造。对暂不实施改造的自然村,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落实保洁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改善环卫、排污等基础设施,全面试行雨污水分流治理,确保村容环境整洁。同时,要加强对外来租住人口的管理,规范房屋出租行为,严格执行外来人口暂住证制度。要加快村民居住地“小区化”管理进程,加大全天候的巡查制度,切实维护社会治安。

5、开展打击非法运营整治活动。交管、交警、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对非法载客运营、货车闯禁及乱停放的问题开展集中突击整治。要加大对“黑出租”、“黑摩的”、“黑中巴”、“黑三轮(车)”的打击力度,坚决予以取缔。对合法经营的人力三轮车,应根据群众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停靠点,不得随意停靠和载客。

6、加强绿化和灯光建设管护。镇区及主干道的绿化和夜景灯光要按照亮化、美化、生态化的要求,做好整体规划和布局调整。重点是要高标准,做好竹园路、金山路、中山路、翠坊街、穹灵路、文化广场的灯光改造规划和综合道路建设改造工程,稳步推进绿化和夜景灯光建设,确保绿化、亮化工程上档次、出精品。要加强对镇区及主干道绿化的管护,完善招投标和考核制度,对绿化管护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景观灯光管理要按照有关办法,切实加强规划控制和运行维护管理。

(三)巩固治理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1、注重长效,强化管理

(1)加强城管作业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建设管理、环卫保洁、河道保洁、绿化、灯光、市容等管护作业人员,以及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的职责和职能,落实定位、定岗包干责任和考核机制,提供高标准和高水平的管理服务。

(2)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着力完善配套设施,强化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管理、环卫保洁、查漏、补缺、修损等工作,对主干道路、河道、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一级保洁标准。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理和运行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3)积极推进示范路、达标路建设。按照省、市道路市容环境管理创优的要求,结合道路建设改造,明确部门分工职责,搭建市民参与平台,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推进道路环境管理上档次、上水平。

(4)加快推行“区域式联动、网格化管理”。村(社区)、居委会、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要以具体管理任务为载体,将辖区内下属各单位的城市管理人员,如环卫保洁员、绿化养护员、各类管理员、协管员、小区物业保安等城管作业人员与城管执法队员组合为一个联动整体,分编为若干网格化管理小组,实行定位包干区域管理,明确分工管理职责,实施捆绑管理考核,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5)加强小区综合管理。要加强对物业管理的行业监督。完善自治组织、房屋出租和封闭管理,继续推进农村“小区化”管理和市镇老住宅区改造,不断完善环卫、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规范绿化养护、道路保洁和停车秩序维护,强化对保洁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管理,不断优化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小区内车库禁止出租居住或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行为。

2、严格执法,提高效能

(1)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要不断完善城管队伍体制、机制建设,保障执法人员编制、经费、装备,强化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城管队伍准入门槛。要完善执法工作规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执法效能督察和考核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高管理效能。

(2)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全镇城市管理工作“110”联动机制,完善规范综合联合执法、资源共享、执法调处、快速反应等运行机制。遇到重大问题,主动依靠公安力量,并由镇城管委牵头组织,以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委员单位配合联动,协调解决。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暴力抗法等事件。

(3)积极创新城市化管理模式。在城市管理工作网格化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平台使监督举报社会化系统内外部信息交换和管理及时化。镇城管委设立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双线运行,反复检查落实,强化监督,实现实时、动态和精细管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四、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城市化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建立会办会审、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运行流程。镇城管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市化管理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二)完善城市化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化管理工作体制。在各村(社区)、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组建城管科室,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城市化管理工作,落实辖区市容环卫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的城市化管理网络,进一步促进城管工作重心下移。

(三)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建立市民志愿者队伍,定期参加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城市管理检查、举报查处制度,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村(居)民、社会单位、新闻媒体举报或曝光的城市化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镇城管委各成员单位、有关村(社区)、市镇办、新区、金桥、旅游公司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按要求及时回复。

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通过评价方法多元化和评价主体多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1.年,我县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学业考试的对象为年读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和参加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的其他同等学力考生。

3.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科学16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80分、体育30分(详见《县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细则》)。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学业考试各科满分总分值为630分。

4.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6月11日上午:语文9:00—11:00

下午:数学13:30—15:3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6:10—17:30

6月12日上午:科学9:00—11:00

下午:英语13:30—15:10

5.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市招生办统一组织网上阅卷并成绩,县招生办统一组织考试。

6.学业考试(文化科目)形式:

(1)语文、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

(2)数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

(3)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7.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进行认定。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学业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补考。

8.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县教育局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听力残疾学生外语科考试成绩=该考生外语笔试部分得分×(1+规定的听力部分满分值/规定的笔试部分满分值)

三、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确定。

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即: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四个模块。

测评等第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与待合格)。各项目的A、P、E三等由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评定,A等由县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

3.在外借读回原籍报考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由借读学校负责提供,并将审定后的评价结果给考生报考学校;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综合素质评定。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详见《县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同时也是高中招生录取的条件。

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者准予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报考普通高中年龄一般在16周岁半以下(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本县户籍;报考职业高中、民办高中、中专(包括“3+2”)、中技的户籍、年龄不限;外地民工子女可凭《暂住证》在就读学校报名;

(4)身体健康。

2.下列对象不得报名

(1)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

(2)初中段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者。

3.中等艺术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的招生对象仍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报名时间:按市统一时间。

5.报名地点和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含在外地借读的籍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在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初中报名点报名(应届生学区划在哪个初中就读的,就在那个初中报名),报名点应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取消其指令性招生计划录取的资格。

报名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6.凡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参加年高中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

五、填报志愿

1.全县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考生自主填报志愿。

第一批志愿为中学(定向计划)。

第二批志愿为二中、三中、中山中学,考生可填报其中一至三个学校志愿。

第三批志愿为“3+2”学校、普通中专。

志愿一经上报输入计算机(一式三份封存)任何人不得更改。

2.县职技校、景濂中学、建华中学、仙华职校招生由学校自主组织报名、录取。

3.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3日,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地点在各中考报名点。

六、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汇总和学业成绩报告

各初中经最后审定的综合素质等第结果,于年4月29日前上报县招生办公室。学业考试成绩由招生办发放到各初中,由学校通知考生,考试成绩不公布。考生对成绩有怀疑者按招生办规定时间上报核查。

七、招生录取形式

综合考虑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个体差异,积极探索优质高中定向录取、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录取、特长招生等多元化的高中段学校招生方法,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和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录取形式为:

1.综合录取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的结果进行录取。

2.保送录取

根据《市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金市高招委[]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年中学继续实行自主招收“保送生”招生办法,招收200名经初中学校选拔推荐的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录取在学业考试前完成;已被中学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学业考试,其人数为学业考试成绩优秀人数,成绩以全县学业考试前200名的平均分计入各校。保送录取办法由中学具体实施。

3.特长录取

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可推荐录取进入高中段学校学习。

推荐录取的条件为:

(1)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或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含市布局在本县的重点项目);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其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2)初中阶段参加市(地)级及以上正式艺术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考生或取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3)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特长录取计划中学、二中、三中、中山中学各限招5名;符合特长录取入学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填报特长生推荐入学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审核、公示,于4月29日前报招生办,招生办在5月11日前,将经审核符合推荐入学条件考生的《特长生推荐入学申请表》按考生志愿给相关高中,由高中招生学校择优录取。预录取名单要在特长生毕业学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招生办审批。特长生录取的实施办法由各高中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报教育局审批。

4.定向录取

为推进素质教育,有利因材施教,适当照顾教育基础较薄弱的地区,中学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定向招生计划341人。定向招生人数根据各初中本县户籍的应届学业考试报考人数、应届学业考试成绩优秀人数、应届学业考试成绩良好人数、应届学业考试成绩合格人数按1:3:3.5:2.5的比例分配给学校。应届考生的20%为优秀,应届考生的70%为良好,应届考生的90%为合格。借读生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并参加浦中定向录取。

5.烈士子女可按照其志愿安排入学。

八、政策性优惠加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至4分投档。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双农独女户”家庭的考生加4分投档;

(2)已施行绝育措施的“双农二女户”家庭的考生加2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4)驻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从事舰艇或飞行等艰苦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能累计加分;同时符合多条的可累计加分,但以19分为限。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凭原始证件,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初中学校于5月20日前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审核,并报招生办,不按时上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高中录取

1.录取原则

(1)必须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在统一划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最低要求和学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

(3)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4)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5)不得对同一考生进行重复录取(包括择校生)。

2.录取操作规程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前置运用

①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等第应达到2A及以上且不得有E。

②要求升入其他各重点普通高中、重点综合高中指令性计划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等第应达到1A及以上且不得有E。

③要求升入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职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等第应达到3P及以上。

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上述规定要求的,根据考生志愿按学业成绩择优录取。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后置运用

学业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为:初中阶段被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投档比例

根据县教育局确定的分数线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的志愿,按1∶1的比例给招生学校投档。

(4)投档原则

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的学校先投档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低的学校后投档录取。

(5)投档级差

第一志愿落选的考生,其分数高出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5分的,第二志愿学校给予投档。第二志愿落选的考生,其分数高出第三志愿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的,第三志愿学校给予投档。出现考生第二志愿减15分投档成绩与考生第一志愿成绩相同时按实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

(6)平行分处理

在录取过程中,如遇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后置运用后学业成绩仍相同但按计划又不能全部录取的情况,根据下列顺序录取。

①按语、数、英总分择优录取。

②语、数、英总分亦相同,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语文成绩亦相同按数学,数学亦相同按英语,英语亦相同按科学,科学亦相同按社会·政治择优录取。

3.录取批次、时间

第一批录取中学的定向生、择校生新生;

6月20日左右,中学定向生录取,

6月22日左右,中学择校生报名、录取。

第二批录取二中、三中、中山中学指令性计划新生,录取时间为6月24日左右。

第三批录取二中、三中、中山中学的择校生:

6月25日左右,二中、三中择校生报名、录取;

6月26日左右,中山中学择校生报名、录取。

4.录取工作的其他规定

(1)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各批次录取的分数线由县招生办公室提出,县教育局确定,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择校生招生办法由各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方案,报县教育局批准,县招生委员会备案,向社会公布。

(2)普通中专、“3+2”学校录取分数线、录取时间由市招生办确定。

(3)外地引进人才子女与本县考生同批次录取,外地其他考生参加第二批、第三批高中录取。

(4)被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时办理报到、注册、缴费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

(5)为防止择校生录取中将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重复录取,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原件缴纳择校费(准考证暂存录取学校)。

十、严肃纪律、规范操作、阳光招生。

1.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和监督制度,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2.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按省、市“三限”文件规定执行。

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为切实有效地保护和巩固公路建设成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适应交通工作重心从注重建设向建管并重,管养并举的转变。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本镇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管养职责:

农村公路包括镇管公路和村道,在“镇道镇管,村道村管”的原则下,各行政村负责各村区域范围内的村道养护、维修、日常保洁及所属区域内的公交候车亭的管护、维修工作。对镇管道路的日常管护采用委托所在村代管的办法进行日常的管护。(具体代管路段详见附表)

今后对新建、改建公路按照“谁建设、谁养护”的原则,明确道路性质和管理养护责任主体。

二、完善养护体制:

加强对公路养护工作的考核力度,镇城建办公室确定一名公路兼职人员,负责镇管代管公路管理、养护的督促、检查、指导、联系工作,委托管护的路段委管单位要建好管理台帐,落实好公路管理队伍,负责好镇管代管公路的小修及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三、落实管养经费:

镇政府将划拨经费,专项用于镇管道路的代管经费,对列入年度大、中修计划的镇管道路,由镇政府为业主进行建设;对未列入年度大、中修计划的镇管道路,其零星破损路面修补,路肩,边沟清理等工作,属代管范围内,必须做好。为明确代管责任,镇政府将与村签订管护合同,代管经费为每年每公里3000元,镇政府每年分二次进行考评。并按否定倒扣法结出得分(考评办法附后),根据考评得分具体支付代管费。村道、候车亭的日常养护由所在村负责。

四、加强路政管理:

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一、公路养护范围:

本镇范围内四条乡道公路,即秦江公路(行义桥至江墅),蜀风至华星,梅二支线,蟹娄至金城。

二、公路养护办法:

1、明确养护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地域内乡道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对村域范围内的乡道公路进行保洁、日常维修和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公交候车亭养护工作。镇政府负责对乡道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2、落实养护专管员。镇村镇建设办田伟军同志兼公路专管员,负责公路管理、养护和候车亭维护的督促、检查、指导、联络工作。

3、落实养护经费。根据文件精神,我镇对乡道公路养护及村域范围内的公交候车亭维修单位实行经费补助,按每公里每年4000元进行补助(含小修经费),与所属村另行签订养护合同,大修由镇政府负责修理。

三、公路养护要求:

1、涉及村必须落实专人进行保洁及维修管理,清扫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2、养护地段的路面必须保持平整整洁,对有损坏现象应及时修理,如发现有较严重损坏的应及时上报。并看管好沿线的附属设施及排水设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同时应加强做好沿线候车亭的日常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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