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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工作通知范文

工商局工作通知

工商局工作通知范文第1篇

为深入推进全局创新工作的扎实开展,着力扩大“转型提质年”主题活动和深化“建设学习型工商机关、争当学习型工商干部”的效果,不断增强“科室有亮点、分局有特色、全局有发展”的实效性,现就做好2014年度创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

局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科室(队、会)和基层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姜义富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学会,负责做好对创新工作的协调、督查及成果收集等具体工作。

二、狠抓创新工作的任务落实。

依照年度确定的创新工作重点(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为实施创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创新工作的调研及相关任务的落实。落实中,可单兵作战,以“我”为主,实施调研总结;可主动与有关单位联手,组团作战,合力攻关实施调研总结;可与分局开展“一组一品”调研相结合,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提炼总结。通过各种有效的载体和抓手,扎扎实实推动创新工作的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其创新成果列入局年终对科室(队、会)、分局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明确创新工作的目标要求。

工商局工作通知范文第2篇

为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精神,认真做好2012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工作,根据《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

各工商所对辖区内所属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资格检查自2013年3月15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止。

参检对象

凡经广告经营登记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广告经营单位,均应接受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几点要求

1.各工商所对广告经营单位应当以户为单位建立健全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档案,详细记载检查的时间、内容、检查结论和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2.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应以广告经营单位配备广告审查员情况和其广告经营业务开展情况为重点,对其应检项目逐项进行审查。

3.对拒不参检的广告经营单位,各工商所要严格按照《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注销其《广告经营许可证》。

工商局工作通知范文第3篇

为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检查,争创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根据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迎检工作安排和市领导要求,结合工商职能,经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创模”迎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迎检时间

自2010年9月1日起至2010年9月20日止

二、迎检内容

(一)宣传氛围

1、市区主要道路、路段、路口及沿街商场、超市、宾馆等设置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在迎检期间插播“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口号”(内容见附件)。

2、沿街市场要积极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没有电子显示屏的,要在市场入口处挂横幅宣传标语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经营秩序

1、沿街农贸市场要做到卫生整洁,秩序井然,有专门管理人员和专职保洁人员,无暴露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2、沿街各类经营性场所证照齐全,亮照经营,无无照经营行为。

3、沿街各类经营性场所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食品经营单位、农贸市场无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行为。

(三)户外广告

1、市区主要路口及沿街商场、超市门前无非法散发印刷品广告现象。

2、沿街公共场所广告、招牌、门头字号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字规范,内容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

3、市区主干道无烟草广告。

三、工作要求

各分局务必高度重视“创模”迎检工作,要强化领导,加强指导督促,扎实工作,落实责任,确保完成迎检任务。

(一)加大对迎检工作的领导力度。要切实把“创模”迎检工作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分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靠前指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工商局工作通知范文第4篇

一是加强重点区域巡查。

加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特别是中、高考考点周边区域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和城市、城郊结合部及乡镇范围内、旅游区周边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重点单位的规范管理。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管理制度,启动应急防范措施,以网格化监管为依托,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密度,清理无照经营,取缔无证摊点,督促指导食品经营户加强自我管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认真落实“一票通”制度,检查和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销货台帐制度,严查经营者销售的食品来源是否合法。

二是加强重点品种检查。

重点加强对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的日常监管力度,特别是对超市、市场内销售的粽子、皮蛋、咸蛋等节日食品实施专项检查。严格查处销售三无食品(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产品)以及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工商局工作通知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坚持自觉践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把廉政文化融入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着力培育“勤廉”价值理念,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二、主要原则

结合基层规范化建设要求,坚持以点带面、典型示范、注重实际的原则,打造1-2个示范点,逐步全面推开。

三、建设标准

根据省市纪委对廉政文化示范点的要求,结合工商实际,主要为“五化五有”:

1.制度化,有健全的组织、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应的人员职责,定期研究和学习,并建立切合实际的廉政文化建设计划、活动制度和廉政教育台帐。

2.规范化,有活动阵地和设施。根据基层实际硬件情况,在办公场所设有廉政文化宣传栏,党务、政务公开栏,完善支部活动室、电子阅览室和文体活动室,有条件的建立荣誉室、廉政文化长廊或廉政文化角,做到有固定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场所。分局楼道、会议室、办公室张贴富有廉政文化底蕴的字画、标语,在环境上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内部网络的优势,维护好分局基层信息网页,积极参与OA网廉政论坛讨论、踊跃投稿《红盾清风》刊物等,丰富宣教载体。

3.日常化,有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好廉政教育日制度,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将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定期观看警示电教片,使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规范从政行为。

4.生动化,有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有计划地定期开展廉政文化活动。通过参加反腐倡廉演讲比赛、征集廉政格言、演唱廉政歌曲、举办廉政书画摄影展、开展“廉文荐读”、参加警示教育会等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氛围。

5.特色化,有工商的工作特色。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要与落实各级关于廉洁从政的要求相结合,体现工商的特点,形成富有自身特色的廉政文化和廉政理念,体现“忠诚、勤廉、效能、和谐”的工商形象。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要加强认识,充分意识到廉政文化建设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是激发和培育工商人员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思想品格的重要举措。创建过程中,要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参与面,加强互动,创造良好的氛围。

工商局工作通知范文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主动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履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迅速行动抓好落实

各分局、科室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及县局7月24日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它人员各司其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一要建立分管领导挂钩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挂钩联系的基层工商分局、深入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分局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二要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基层分局要把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网格,把安全生产列入巡查监管工作计划内容,精细监管,切实做到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盲区。三要认真落实巡查监管记录。严格执行省、市局有关巡查记录制度,及时规范填写巡查记录,做到“巡而有查,查而有痕”,最大限度避免监管风险。

二、严格监管,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

注册部门要认真审查前置许可。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企业前置许可审批目录,依法严格审查前置许可批准文件,坚持先证后照,切实把好登记注册关,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变通办理。监管科要重新梳理2011年检结果,对前置审批或批准文件到期或失效,不予通过年检的危险化学品、娱乐场所等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企业,要及时抄告前置许可审批部门,对无法提供延期许可经营的,要及时作出变更或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处理,并跟踪监管到位。

三、强化执法,加大“查无”工作力度

一要突出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娱乐场所的,特别是地下室、阁楼等人员密集的经营场所,要户户检查,白天关门的要夜间检查,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取缔,对个别“钉子户”,要及时上报地方政府给予取缔;对其它无证无照的非法经营场所要及时抄告有权处理的主管部门,并提出反馈要求,真正实行跟踪管理。二要结合“监管家家进、服务户户到”活动,消除监管盲区。积极参与乡镇、社区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检查小旅馆、小洗浴、美容美发店、小商店、小网吧、小生产加工作坊、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户持证照经营问题。三是落实“三合一”场所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住所与生产经营场所分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检查是否有相关的安全证明,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同时,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且无法提供场所安全证明的,要依法作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或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的措施。

四、当好配角,积极参与联合执法

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安监、公安、消防、文化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在整治工作中,对被政府或消防等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要采取相应的责令变更经营范围或撤销、吊销处理,对被政府安监、消防等部门作出挂牌督办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跟踪,协助督促整改。同时,要加强整治信息沟通,形成与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警钟长鸣,严格内部安全管理

各分局、办公室要严格做好内部安全管理,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一要做好高温季节下的公务车行车安全管理,严禁疲劳驾车,确保行车安全;二要认真做好各工商所办公楼的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县局与分局办公楼的安全。三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安全监管应急机制。各分局要严格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四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工商局工作通知范文第7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分局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通过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干部素质,树立工商形象,提高行政效能,为区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分局成立由局长党红旗同志任组长,任副组长,各单位(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按照各自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行一岗双职。各工商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把握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渗透到全年各项工作之中。具体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开展的“提升执行力,创优大环境”主题活动相结合,确保分局开展的主题活动及各项分活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二是与各条线业务工作相结合,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三是与“文明工商所”创建活动相结合,各工商所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所长(兼职纪检监察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以创建“文明工商所”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树立良好的“服务型、监管型、法治型”工商新形象。

三、内外联动,齐抓共管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关系重大。各单位(部门)要在分局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加强联动,保证上下协同、工作到位。一是要依托工商职能,积极开展在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房地产等行业的专项治理;二是要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业贿赂的治理力度,建立案件通报、协查、移送等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共同研究、会诊与协调,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工商局工作通知范文第8篇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各类市场交易活动趋于活跃,大风、干燥天气越来越多,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进入多发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节日期间市场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日市场监管工作。

节日期间历来是市场安全事故易发与高发时段,加之近阶段食品价格持续走高、不法分子不惜制假售假获取高额利润,使得食品安全风险增加。为此,各分局应充分认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统一协调内部职能机构,认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市场专项检查和各项管理工作,做到任务明确、监管到位、督查到位、责任到位。

二、突出重点,千方百计确保节日消费安全。

各分局要结合节日市场消费特点,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用油、蔬菜、猪肉、粮食、禽蛋、乳制品、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小食品等重点商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乡村集市为重点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适时公布典型案例,及时销毁假冒产品,以此震慑不法分子、维护市场秩序,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三、强化协作,严格规范春节期间市场秩序。

各分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认真履行职责:一要加强与物价部门沟通配合,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2010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国内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以及蔬菜、畜禽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负担,迫切需要我们严厉打击价实不符、掺杂使假等扰乱食品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配合打击和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二要加强涉危市场主体管理,保障危险品经营安全。重点加强对销售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管理,凡烟花爆竹批发与零售企业应在登记注册地点销售,城镇农贸市场内与人员密集场所不得摆摊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允许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三要加强与旅游部门沟通配合,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对旅游商品交易市场、旅游景区景点巡查及对旅游景点食品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无照经营、骗买骗卖等行为,积极创造安全放心的旅游购物环境。

四、强化监管,致力确保节日期间市场安全。

各分局要认真落实履行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一要强化市场内消防安全。积极联合消防、安监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进一步强化市场主办者、经营者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市场主办者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要检查督促市场主办者切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措施,增强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要检查督促市场内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人员、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各分局在组织开展节日市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请及时上报县局市场合同科和函告本级消防部门,坚决杜绝火灾事故隐患,确保市场安全运营;二要强化对市场涉及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监管。地区已长时间没有雨雪天气,使得节日期间暴风雪可能性加大,需要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内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大棚市场主办方加固防雨、雪棚顶,坚决杜绝市场内占道经营等不安全行为,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五、重视数据采集录入,强化市场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