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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愉悦体验论探讨范文

时间:2022-01-24 10:45:04

旅游愉悦体验论探讨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

摘要:

本文通过黑色旅游和“灵性旅游”两个反例存在,对谢彦君教授的“旅游是以愉悦为目的的异地休闲体验”观点提出质疑,并尝试用存在主义哲学、马斯洛“超越”理论和行为学及“含意本体论”的一些观点对旅游本质做出了解析。研究结果表明,旅游目的体验论和愉悦论是以偏概全的,愉悦体验只能解释旅游早期的或部分的现象。从根本来讲,旅游是人作为“人—社会—自然”关系维之一,对自身存在及其价值进行解释和探寻的一种无限指向性行为。

关键词:

旅游本质;愉悦体验;反例;黑色旅游;灵性旅游

一、引言

在国内诸多对旅游本质研究的学者中,谢彦君可谓是旅游体验愉悦论的代表性人物之一,愉悦体验论也为国内大众旅游的迅速壮大提供了极为有利的理论支撑。但随着社会思潮的发展,各种各样旅游现象的产生,愉悦体验论也越来越受到挑战,龙江智(2008)很早就针对学界的旅游体验论提出质疑:如果旅游目的是体验,那体验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体验对于人的意义又在哪里?[1]遗憾的是,他对该问题的解答———旅游是旨在满足各种心理欲求所进行的短暂休闲体验活动,并未完全触及旅游的本质。同时,在哲学领域如存在主义看来,旅游是诗意的栖居[2],是趋向更好的生存状态,而非获取简单的愉悦;在新理性精神的内涵[3]看来,旅游可谓是人类往返于物质丰裕和精神充实之间,助力建构人类新理性的有效渠道。鉴于此,旅游愉悦体验论能否继续经得起考验,值得讨论。本文就谢彦君关于旅游本质的主要观点,通过两个特殊反例,论证其现实困境和逻辑困境,同时基于哲学和行为学的理论观点尝试探讨旅游本质的内涵。

二、谢彦君对旅游本质的探讨

谢彦君作为旅游愉悦体验论的学术大家,十几年来见证了中国旅游的发展变化,其关于旅游本质的愉悦体验论为大众旅游时代的旅游本质解释做出了十分重要的学术贡献。本文根据时间脉络对其关于旅游本质的观点进行了梳理,如表1所示。由上表可知,“愉悦”和“体验”两大要素是谢彦君十多年来始终坚持的主要观点,如其所述:“如果用关键词加以概括,足以凸现出旅游的共性:体验(美好的印象和愉悦的感受),异地(总是到离开常住地的地方)。”[6]如谢彦君所言,旅游的本质从根本上说是由旅游的目的决定的[7]52-98,然而,旅游的根本目的究竟是不是愉悦?愉悦是休闲体验的主要方面吗?休闲体验可以解释旅游的核心问题吗?

三、对愉悦体验论的质疑

波普尔提出证伪理论,认为科学理论的表达一般为全称判断,而不能用证实理论和实证主义,如果用经验来证实理论,意味着少数的特殊性来论证一般的、普遍的理论,实证主义指导下的理论一旦出现相悖,则不成立。[8]28-32因此,尽管如张凌云所说旅游学科体系的核心定律允许“反例”存在[9],但如果反例足够强烈,则需要对定律的可信度和有用性提出怀疑和再研究。因此,本文对谢彦君教授的旅游本质论提出三个疑问:(1)愉悦是否是旅游的根本目的?(2)体验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感知和获得,能否解释旅游者的情感传递和表达?(3)休闲是一种生活状态,愉悦是否是休闲的主要方面?

(一)反例:黑色旅游引发旅游目的的新争议

1.黑色旅游的目的

1996年,列农和弗勒提出“黑色旅游”[10],自此,这一新的研究领域从欧美地区迅速扩散到到中东和亚太地区。黑色旅游的迅速发展带来了人们对于旅游的再次审视。何景明(2012)指出当前我们正处于一种“失控的世界”的时代,黑色旅游中的灾难能让游客在精神、情绪的刺激和释放中感悟自然和生命,游客通过对灾难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的理性分析,能够使不同种族、不同价值和宗教信仰的人痛定思痛,归一到追寻人类和谐共存[11],同时他也认为对一些战争遗迹如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参观,是黑色旅游对正义的阐释,而一些重大人为社会灾难形成的遗产,则拷问着旅游者对道德和制度的反思。基于此,我们得以回答问题(1):在黑色旅游活动的时空进行中,旅游更多是一种死亡观照,愉悦情感几无存在,遑论是黑色旅游的目的。

2.黑色旅游的本质核心

黄文(2012)在研究黑色旅游时,认同TomSelwyn的观点,后者视黑色旅游为一种带有图腾意味的象征中心(symboliccenter),旅游者通过置身其中,感受自然和历史的流逝,生死的转换以及天人合一的超越[12],并指出黑色旅游的核心是肯定人的生存权利的重要性以及普世认同的人文价值,人们是通过这种旅游体验活动来达到尊重生命的教育与反思。[13]据此我们可以说在黑色旅游过程中,旅行活动实际上包含着旅游者的情感释放和情感传递,这种释放和传递也正是为了寻找认同、共鸣。如此,对于前文问题(2),我们可以得出答案:体验论只是强调了观感的单向传递和接收,在“传递”的更高层次———和谐、升华、统一层面,即在回归价值判断的满足上,并未给出总结。黑色旅游体验实际上是寻求更广大群体的价值判断和行为认知的一致,游客之间可能在游览场景结束后会为群体情感的和谐一致与认同共鸣而感到愉悦,但谁又据此忽略对生存价值的询问和观照,反而认为愉悦是此行的目的?

3.美学观照并非主要方面,是审美超越,愉悦则仍未摆脱自我

如谢彦君最新所言:人类历史上对死亡主题历久不衰的眷顾,除了具有某种宗教或哲学的意义之外,还是一种美学观照。借助于这一观照形式或途径,人们获得了某种心理压力的释放,并从而展现为一种愉悦体验的性质。[14]但当分析这句话时,谢彦君教授实际上避开了前一个主旨,而将微不足道的“美学观照”指向了“愉悦体验”,按照Witt-genstein的理论:“伦理和美学是同一个东西。”[15]美学观照意味着超越审美,指向伦理构建,远超“愉悦”这一情感词的内涵。因此,如果继续拷问黑色旅游具有“借助死亡主题的追求,建构伦理、担负历史兴衰或者文明传承责任”的话题,愉悦体验论作为旅游本质,则更是难以自圆其说。

(二)反例:灵性旅游诱发旅游者参与旅游终极指向的争议

1.SpiritualTourism的本义

Braine(1992)将Spirituality定义为一个人如何表达自己作为人的精神表达[16]。Dysonetal.(1997)认为Spirituality也可以理解为“寻求自我与其他因素(包括其他人、动物、地球、自然)和超力量的和谐统一”。[17]Schultz(2005)指出Spiritu-ality是旅游者通过感应、描述和行为,对一种自我内核与其他人、外部世界或者超力量之间重要联系的体验。[18]

2.SpiritualTourism的触发

Marques(2006)说有一些触发因素激励旅游者开始或继续个人对于人生意义和生活目的的“spiritual追求”[19],这样的触发因素来源实际上有很多种情况,国内学者主要从需求和动机方面,对旅游者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等做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如这些影响因素有对死亡的恐惧、对疾病的困扰、对友谊失败的困惑、对现实的不满足和无法摆脱宿命的无奈,正是这些因素使人们倾向于脱离近身的“娑婆世界”,从内心深处,甚至从人性,从哲学角度垂问人的存在问题,并向自然寻求解答。根据McGraw(2008)的“决定命运的七个瞬间”理论[20],七个瞬间的体验经历动摇着我们的人生依赖,塑造了我们的身份。VanNess(1996)指出人们面临着挑战,经历着自我意识和时间消亡,在1999和2001年他又进一步指出人们试图超越自己,努力寻找并构建生活意义和目的,因为他们都知道终将死亡。[21]因此,旅游的进行,是人们寻求这种目的的动机所在,并尝试在旅游中获取答案。

3.SpiritualTourism的目的

GregoryB.Willson(2013)从现象学的角度,对旅游者邮件、电话访谈,旅游者照片、旅游随笔和日记分析,认为“spiritual维数”可以从人们如何主动地通过旅行的方式寻求人生目的和人生意义和在旅行中所表现的对人生意义和超越体验、交往的需求去得到答案。[22]因此,同样得以回答问题(1):愉悦并非旅游的根本目的,无法解释SpiritualTourism。

(三)愉悦是“闲暇时间内需求满足”(休闲成立)的后续反应

休闲是一种在闲暇时间身心得以歇憩、休养的生活状态。在西方社会往往是有闲阶级的享受、娱乐体验,且闲暇的时间能够最大程度地实现休闲成为生活状态。人的需要和欲望是否满足,是衡量是否休闲的关键。旅游产品所传达的要素如刺激、愉悦、身心享受,满足,人际关系的调整,家庭的美满,新的认知收获等,是人们需求多样化的形式表现,大多数游客追求的正是这样的满足。愉悦作为内心满足的后续反应,既非满足的主要方面,也非满足的根本。据此,我们得以回答问题(3):愉悦并非休闲的主要方面。

四、旅游愉悦体验论的现实和逻辑困境模型及解析

通过上文两个范例和三个问题的论述,我们可以构建旅游愉悦体验论的现实和逻辑困境模型,如图1所示。

(一)“体验论“的含义逻辑问题

“体验”一词本身意味着“尝试、经历和体会、验证”。反观所有旅游活动,单纯为“体验”而“体验”的旅游者并不存在,因为“去体验”首先意味着接受了一个先在的信息(比如对某项事物的描绘和解释以及承诺等)或者是被建构好的“刻板印象”[23],这是符号主义者的典型观点,却广受旅游社会学理论———旅游真实的批判。从旅游目的角度看,在通常的旅游活动整个过程,即开始前、过程中、结束后三个阶段,旅游者往往是因为好奇或者营销的诱惑、许诺而做出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体验”也就成了“经历”“尝试”等行为表现的同义词,只能解释旅游者在旅游全过程前两个阶段的旅游行为,割裂了完整的游览体系。因此,“体验论”在逻辑上是无法讲通的。

(二)旅游愉悦并非旅游主要情感

旅游者体验(或者叫旅游活动开展)的目的则是获取旅游项目传递的感觉和实现信息的真实,而这些信息才是关乎旅游核心决策和旅游目的根本。在实现这样的“信息”真实即旅游活动展开中,愉悦(即欢乐、喜悦、身心放松)作为一种情绪反应和心理感觉的确是会经常出现的。但“愉悦”往往是短暂的,大量的愉悦复制导致“审美疲劳”,且常常由于旅游期望和满意度的不协调体验带来的旅游后悔、旅游投诉往往甚于愉悦。

(三)旅游目的的“非愉悦性”

成功的旅游项目经营往往可以“满足”游客,因为“满足”则意味着“满意于一项欲望、渴念、需要或者要求的实现”。“愉悦”在这个语境下便成了其中一个要素;对于纯粹“为旅行而旅行”的没有旅游目的游客来说,“体验”只是游客本人言语解释概念的“一段段经历”,游客在他本人的旅行未终止前,永远是“不知道下一段行程会是什么”的心态,而这“未知感”也正是“为旅行而旅行”的魅力所在,由此也导致了大量“非旅游者”的存在,否认自己是“旅游者”。

(四)旅游愉悦过度导致的非理性狂

欢从人的精神追求来看,现代社会造就了大量的物质实践者,人是现实社会的奴隶,逃避、刺激、厌世、颓废、讽刺等消极思潮兴起,这既是人们失去信仰,也是人们追求解释自我存在的表现[24]。愉悦体验论似乎为这样的人们提供了暂时的解脱之路,但伴随着各种非理性形态的旅游狂欢出现,引发了社会学、伦理学和生态学界的强烈批评和排斥。同时,对于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就当前中国的旅游现实来看,愉悦论盛行其道,但主要原因是经济层次决定了人们的需要还处于一个相对低的阶段,可以讲,信仰体系的崩溃和社会现实的多矛盾性,造就了中国情境下的西方式旅游狂欢,旅游理性和伦理的呼吁,也正反衬了对旅游感性愉悦带来的人的危机的批评。

(五)“超越”学说和非旅游者的旅游行为解析

根据马斯洛的“Z理论”(超个人心理学),认为以宇宙为中心,而不只注意人性需求或兴趣而已,它超越人性、自我及自我实现等观念……而超越自我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抛开“自我存在”的意识概念,走向“他我”,即“大爱”的境界。现在越来越多的社会观察家、学者和艺术追求者的旅游活动往往呈现这样的态势,他们把旅游当做手段,从旅游回到自我,回到社会、世界,是旅行者而非“旅游者”[25]1,他们的旅游活动也远离了“体验”解释和愉悦解释。

五、关于旅游本质解析的思考

首先,存在主义哲学认为旅游是一种“存在先于本质”的活动,旅游不断趋向于更好的生活状态。目前旅游的种种属性和特征,如经济性、社会性等,是“后天的人类”(经过内外环境从未间断的塑造)根据自己当前对旅游的认知来界定的(当前对于旅游的界定仍然是对旅游业的描述)。存在主义认为旅游一旦开始,旅游者便进入了一种被激活的生命状态。[26]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人们旅游活动的开端在其踏上旅途之前,而在目的地游览中,已经存在了互动,这种互动决不仅仅是单方面接受环境的给予。人们在互动过程中可以得到很多享受(初步浅层次的满足),同时也在形成新的价值判断,而这种新的价值判断实际上就是人的一种“表达”,天人合一和情感传递很好解释了这种互动,即所谓的人与环境的共同再塑造。[27]旅游活动的不断进行,也说明了人们在新的不满足基础上,在臆想中继续追寻,是趋向未来的。其次,行为学理论认为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同时还是为自己本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人们既在本体的存在中,也在意识认知中确证并表现自己是类的存在物。[28]选择旅游不再仅仅是表现自己存在,同时还要表现自己是人的存在,正是因为人们表现自己作为人的存在如此困难,旅游活动才不断地在不同目的地进行。曹国新(2005)提出了本我的“情欲”,认为社会存在导致“自我”的片面化,片面化反而又“刺激”谋求超我,当“逸”即情欲的冲动表现为在地理方向上对日常人生的暂时出离时,旅游活动便发生了。[29]“逸”本质上包含着人从“本我”出发,超越“自我”,寻求与超我的统一,即人的完美。再次,依照事物的根本性质由事物的主要矛盾决定这一哲学原理,作为旅游活动主体的旅游者,所追求的决不是经济利益的增加,而是文化理念认知和精神价值判断方面的满足(非享受)。[30]在后现代主义思潮下,年轻的旅游消费者更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个性、感知、闲散、精神主义、微观视角和体验等特征出现在游客结构中。具有“致敬传统”的后现代主义旅游,将中国旅游和世界旅游活动区别开来,加之现代社会由于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的影响,城市居民表现出的宗亲疏离、传统文化传承的断裂以及传统信仰与西方价值理念的冲突[31]等因素,都促使国人更多寻求“回归”“归一”。这是国内社会学界和旅游学界的新的态势,由此带来对旅游愉悦论的新挑战。

六、结论

厄里曾指出:“对社会科学家来说,要从理论上搞清楚‘乐趣、愉悦和娱乐’已被证实是个艰巨任务。”[32]“好玩”的心理诉求,并不代表旅游者一定会获得愉悦体验,其中的干扰因素复杂多变且无法预计。[33]事实上,旅游者所关注和期望的,并不是直接出自逃避现实压力的目的,也非单纯地获取放松、追求愉悦享受。尽管这样具有后现代色彩和新理性精神的旅游者群体是小众的,也是非主流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旅游的非功利性和非经济性使人在精神的自由中经历了一系列审美的、道德的、创造的、超越的生活方式,激发或给予人新的世俗存在的动力和价值判断。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谢彦君教授的愉悦体验目的的观点只能解释早期或者部分旅游现象,对于“旅游本质”这个“大道”的解释显然是无法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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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补宏 廖梓维 惠章银 单位: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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