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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支持理论下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探讨范文

时间:2022-10-25 10:05:55

社会支持理论下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探讨

【摘要】目前我国失能老人增多,政府须加快探索建立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以满足老人不断增长且日益多样化的护理需求。本文通过对S市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现状进行分析,运用社会支持理论,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家庭—社区—机构”三维长期护理服务支持体系,并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衔接家庭、社区、机构三方的护理功能,使老年人融入一个完整的社会支持网络,以满足日常照料、健康照护、社会交往和精神慰藉等基本需求。

【关键词】失能老人;老年长期护理;社会支持

1.问题的提出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数达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3%。而当前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并不完善,存在养老护理资源匮乏、供给侧矛盾突出、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老年人依旧将家庭护理作为养老第一选择,但家庭护理服务内容主要是日常照料为主,并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6]。与此同时,随着传统家庭规模的缩小,其护理功能也正面临弱化,无力独自承担护理功能。所以老年人长期护理需要从家庭、社区、机构、政府多元主体寻求支持,从满足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出发,探索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目前,S市的老龄化和高龄化特征显著,其对于长期护理服务的需求已经出现供需不平衡的状态,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尽管S市为了解决老年长期护理问题已经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措施,但在其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的社会支持方面仍然存在问题。

2.S市老年长期护理服务现状分析

S市长期护理服务事业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为方便我们了解目前S市护理服务现状,文章主要从养老服务政策、养老机构和护理人员的现状进行分析。

2.1S市养老服务政策现状

S市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在2020年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新格局,集养老、保障、政策支持、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为一体。其中主要任务有:要依托社区促进家庭照料服务开展,提高家庭照护能力;要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六个服务项目,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对公办的养老机构要建立起入住评估制度,先保障经济条件困难的无儿女、高龄和失能老人,所收住的失能老人数量要占总入住人数七成以上;倡导邻里互助,建设老年大学和社区文化中心等设施;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在养老机构内增设医疗机构并扩大其医保支付范围,使医疗与生活护理能有效衔接。

2.2S市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现状

S市承担长期护理服务的责任方主要有三方,因为家庭成员承担护理功能内容较单一,因此本文主要从社区居家和机构所提供的护理服务进行论述。

(一)社区居家护理服务现状。居家养老服务依靠老年日托中心、社区助老服务社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开展项目,项目有10个方面,为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洗涤、助行、代办、康复辅助、相谈和助医。服务方式有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等。2015年末,S市社区老年日间服务机构的数量就达442家,每天托养的老年人有1.5万人,社区助老服务社有202个,每月服务30.55万人,社区卫生服务站有215个,年内开设总病床数5万多张,这些服务机构的数量每年在逐渐增加。

(二)机构护理服务现状。S市由养老专业机构承担老年人的生活护理服务,由老年医疗护理专业机构来承担老年人医疗相关护理服务。养老专业机构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及长者照护之家等,为老人提供长期生活照顾及护理服务。老年医疗护理相关机构不仅有老年护理院、部分二级医院护理病房和综合民办医疗机构、老年医院,还有设立在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目的是给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等服务。目前S市护理床位的数量并不多,截至2015年,S市老年护理院有24所,床位数仅6645个,导致了护理床位“一床难求”的局面。

2.3S市护理服务人员现状

目前S市护理服务人员包括家庭护理人员、社区护理人员和机构护理人员。家庭护理人员主要由子女、配偶组成,提供非专业化的护理服务,仅能满足生活护理功能。社区护理人员则绝大多数来源于劳务派遣和社会上的失业人员,年龄偏高,综合素质也不高,技术能力不强。机构护理人员虽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但伴有流失率高的特点。社区护理人员和机构护理人员持证率仅17%。从中可以看出,S市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人员服务水平并不高,服务质量堪忧,因此,在政府发展完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考虑护理人员的建设问题。

3.社会支持理论视角下S市老年长期护理服务存在的困境

社会支持不仅包括了正式支持,还有非正式支持,前者为政府、社会团体、社区、服务机构和各种制度保障,后者为家人、朋友和邻里之间提供的支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正是通过将这两种支持进行功能上、资源上的整合,才能使老人拥有一个完整的社会支持网络。

3.1老年长期护理服务正式社会支持存在的困境

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正式支持不足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缺乏完整的长期护理服务支持体系。目前S市的社区护理服务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调查发现,社区护理服务存在着项目对象不明确,项目之间功能交叉的问题。如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立初衷是给失能老人服务,但有不少照料中心变相地成为了老年活动中心。特别是日间照料中心并不能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需求,因为大多数中心的设施并没有失能老人所需的项目和康复护理服务[8]。日间照料与文体活动在功能上的交叉使得失能老年人的专项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机构长期护理存在的问题则是,老年护理机构床位太少,病床使用率高,周转率低下,“一床难求”现象明显。特别是老年人需要专业医疗护理的需求,其护理人才队伍仍需加强专业化建设。总而言之,目前S市长期护理服务中,家庭护理缺乏家庭支持政策,社区护理存在功能交叉问题,机构护理床位严重不足,三者服务水平都不高,并且三者服务呈现碎片化的状态,各自为政,也没有进行有效的衔接。

(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缺失。目前大部分老年人长期护理的费用由自己及子女支付,政府补贴少,老人表示无法承担高昂的护理费用,亟需政府给予资金补贴。政府在解决护理费用问题时,必须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制度的互助共济功能来给予老人正式支持。但S市目前还未建立一个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仅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工作,并且试点工作才刚开始还未取得成效,是否能扩大到整个城市还尚未可知。

(三)尚未建立完善统一的养老服务评估体系。S市老年照护等级评估由民政局负责,高龄老人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评估由医保部门负责,老年护理院的入院标准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这三个部门各自制定老年护理需求分级评定标准。由于S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老年护理机构护理产生的费用可由医保报销,在无法正确评估的情形下将会导致那些本来应去养老机构接受专业护理的失能老人反而挤占医疗护理的床位,降低护理床位周转率;S市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当老人处在不同区域时,即使护理需求一样,也无法得到一致的服务;除此之外,S市还未完善长期护理评估机构和评估团队,无法保障评估是否真正透明公开。

3.2老年长期护理服务非正式支持方面存在不足

长期护理服务体系非正式不足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家庭规模缩小导致长期护理功能退化。有学者指出,当老人遇到困难时首先会向家庭成员求助,由家庭承担长期护理功能,不仅可以满足老年人的情感需求,还能减少家庭在护理方面的直接支出[7]。这说明在老人的社会支持网络中,家庭成员提供的不仅仅是物质保障还有精神慰藉的功能。但随着家庭规模逐渐缩小,4-2-1家庭模式的存在已更为普遍。加之女性家庭成员进入职场的比例越来越大,照顾家中的老人的时间被大大压缩,家庭承担的护理功能已经逐渐弱化。除此之外,由于医疗水平的提高以及预期寿命的增长,甚至有些家庭还出现了子女与父母一同步入老龄化的现象,家庭承担护理功能的能力进一步受到挑战。

(二)非专业护理人员服务能力不足。专业的护理人员才能运用专业护理知识,有效地解决老人身体、心理上出现的问题。而对S市长期护理服务人员的研究发现,S市真正拥有专业护理知识和真正能从事护理行业的人比较少。现存主要以大量非专业护理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该群体人员大多数服务水平不高,质量堪忧,这将会严重影响老年人对长期护理服务的满意度。

4.完善S市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建议

4.1建立家庭—社区—机构三维长期护理服务支持体系

应加快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首先,让家庭成员主动承担护理责任,同时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同时要给予一定的信息支持,如开展培训服务或讲座,由专业护理人士对家庭中老年人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方法、技巧上的交流和探讨。再者,当家庭成员出现护理压力过大或暂时无法护理老人的情况时,可提供暂时的护理服务。重度失能老人所需护理时间长、对服务专业性要求较高,应由机构提供专业护理服务;另外,将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的依托。社区养老护理体系的对象应该是全部不同体质的老人[3]。由社区提供的支持性服务,家政公司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上门日照服务,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提供日托服务,专业机构和短期托养机构提供的短托服务和长者照护之家的长托服务;最后,机构护理应该成为三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里的支撑,专门为重度的老人提供专业的长期护理服务。养老机构要根据评定标准对老人护理需求进行评定,实施分级护理。

4.2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了保障家庭、社区、机构三方护理功能的衔接,就须在家庭、社区和机构这三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以分级护理为主要形式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对筹资渠道、保障对象和筹资比例等作详细规定。针对资金来源渠道狭窄问题,应通过鼓励社会上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团体进行慈善捐赠或通过发行福利获得资金等方式解决,实现应保尽保。在建立制度保障基础上,相关部门应将重心放在对失能老人的科学分级中来,通过科学分级将失能老人合理地安排到家庭、社区、机构中去。

4.3建立完善长期护理评估机制

S市应在全市建立统一的需求评定标准,由一个部门采用分级评定的方式对申请长期护理的老人进行失能等级认定,分级分流提供服务,将轻度、中度失能的老人安排在家庭或社区进行护理,将重度失能老人安排在机构护理,统一规划,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服务碎片化。并且组建专业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团队,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评估的过程、结果进行监督制约,杜绝腐败现象发生,还可引入社会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保证评估的透明。

4.4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来对护理人员进行人力资源建设,形成专业护理队伍。首先政府可适当地进行人才储备,如在高等院校设立老年护理相关专业,培养未来专业的护理人才;再者,对社会上正在从事或将来想要从事护理工作的人,通过职业培训,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合格者才能提供护理服务,做到每人持证上岗。同时,也可让社区居民自愿加入志愿者队伍,最大限度地使用社区内人力资源,但需要对从事护理工作的志愿者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培训。

参考文献:

[1]林艳,党俊武,裴晓梅等.为什么要在中国构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J].人口与发展,2009(4).

[2]罗小华.我国城市失能老人长期照护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

[3]肖亚梅.城市社区老年护理服务研究[D].学位论文:工程技术大学,2014:52.

[4]杨莘.老年服务机构护理人员现状分析及对策[J].中国护理管理,2014(1):6-9.

[5]胡双燕.我国老年长期护理模式问题研究[D].吉林:吉林大学,2015.

[6]符美玲,陈登菊,杨巧,张伟.关于我国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的思考[J].医学与哲学(A),2016(7).

[7]侯志强.城市居家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完善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5:40-41.

[8]汤军克,陈林利,陈建平.市某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调查[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2(13):2807-2808.

作者:韦兵 单位: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公共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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