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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研究范文

时间:2022-05-20 10:24:17

信息产业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研究

本文研究目的是,试图通过实证分析,证明我国信息产业国有控股企业股权结构的集中度与经营业绩发展存在负相关性,即股权集中度越高、第一大股东持股相对越多的信息产业领域国有控股企业,其综合经营业绩越差,从而证明在信息产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不利于公司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股权改革十分必要。

一、引言

(一)基本概念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在我国,股份公司股本按产权主体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等。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国有全资和国有控股企业被称为国有企业。信息产业从宏观上指计算机和通讯设备和服务的相关行业为主体的产业,属于知识、技术和信息密集的产业部门的统称。

(二)研究对象本文研究对象是我国信息产业领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经营业绩之间的关系。我国信息产业领域国有企业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等综合性特大型中央企业集团,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中国民航信息集团等专业化信息产业集团,以及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公司、重庆金卡路桥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等地方专业化国有企业。这些集团和公司大都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推动发展计算机和通信产业的过程中,国家机关背景的委办厅局、国有工厂、研究所或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改革转型而来,企业的业务方向单一、发展动力不强,行政化色彩无处不在。

(三)假设分析本文认为,信息产业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水平总体不高的根本原因是股权过度集中,市场化程度不高。我国信息产业领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发展速度、企业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普遍低于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信息产业民营企业。即使是上市公司,股权也高度集中在国有控股集团或国资委手中,保守的机制、机关式的行政化审批和官僚主义作风与信息产业日新月异的技术革新、管理革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文化创新存在矛盾,制约企业在市场竞争中。

以一家知名的从事信息服务的国有企业——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软件”,SH:600536)为例,其上级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多年直接及间接持股接近或超过50%,其余都是持股都在3%以下的二级市场投资者。中国电子集团对中国软件的发展方向、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有绝对的控制权,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是由电子部机关转型而来的半机关性质的管控者,这为中国软件带来严重行政化制约。而2000年从中国软件一个事业部中独立出来的一个30余人的团队创立的民营企业——中软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软件国际”,HK:00354),经过10余年发展,已经成长为中国内地最大的软件服务公司之一。截止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近60亿,净资产收益率(ROE)5.05%,员工总数超过19000人,客户跨25个国家和地区。反观中国软件,同样截止2015年末,中国软件资产总额不足40亿,员工(有编制的“合同工”)约为5000人,净资产收益率(ROE)-7.34,业绩常年徘徊在“保增长”的边缘。目前,业内对信息产业国有企业中,高度集中的国有股权为企业经营业绩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还没有深入研究。本文将通过实证分析,证明我国信息产业国有控股企业股权结构的集中度与经营业绩发展存在负相关性,即股权集中度越高、第一大股东持股相对越多的信息产业领域国有控股企业,其综合经营业绩越差,以此证明在信息产业国有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不利于公司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股权改革十分必要。

二、文献回顾

学术界关于股权集中度对公司业绩影响的研究由来已久。在不同历史时期,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不同,发展情况不同,学术界研究的结果也有很大分歧。Berle和Means在1967年出版的著名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中指出,股权分散程度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即股权越分散,公司绩效越难优化,这是因为股权分散使所有者失去控制权,经济力与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Ware(1975)、Thonet、Poensgen(1979)、Faccio(2001)等一系列研究中都表明,股权分散度与公司效益成正相关,即股权越相对分散,公司价值相对越好,这是因为一股独大的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往往会为自己的利益损害公司利益。国内针对国有企业股权影响公司业绩也有很多研究。陈晓和江东(2000)以1996~1999年电子电器、商业和公用事业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发现,国有股比例与公司业绩负相关。白重恩、刘俏、陆洲、宋敏和张俊喜的研究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与公司价值负相关。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基于前述分析,本文假设信息产业国有企业股权集中度与公司业绩成负相关。

(二)数据来源和样本选取本文选取的研究样本是我国信息产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司在沪深两市的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指标和股东分布的公开数据。尽管电信行业在广义上可作为信息产业领域中的组成部分,但考虑到我国电信业受国家严格控制,并存在历史特殊性,因此样本选取只包括网络和计算机各类软硬件生产商和信息服务提供商,不包括电信运营商。样本选取也不包括军工企业和航天企业等国家特种扶持的不具有市场竞争性质的企业。样本池共包括沪深两地上市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含高校和科研院所)控股上市公司共30家。

(三)变量设计1.自变量股权集中度。Z指数是指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Z指数越大,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力量差异越大,第一大股东的优势越明显,因此Z指数能够更好地界定首位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能力。本文研究的是国有股东对企业带来的行政化色彩的影响,因此研究国有股东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优势的Z指数能很好反映所研究问题。CS指数指的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也能充分反映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对公司业绩影响。2.因变量公司业绩。净资产收益率(ROE),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指标值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该指标体现了自有资本获得净收益的能力。本文选取该指标作为研究变量。3.控制变量为了控制其他因素对公司业绩影响,本文选取公司规模和资产负债率作为控制变量。

四、实证分析

经对30家上市公司的2013年至2015年三年间的ROE、Z、CS、SIZE和DAR进行数据统计,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三年的数据中,CS均值为0.32~0.33,说明一般情况下,各国有控股IT公司第一大股东基本握有一票否决权,对公司业务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Z指数最大值分别为128.38、44、125.4,说明存在国有一股独大的情况长期存在。通过三年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公司ROE与Z值和CS指数负相关,这可证明本文假设,即股权集中度高、国有控股持股量大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更差。特别是与CS值与ROE的负相关度要远大于Z值的负相关的,恰恰充分说明了国有股的控制度越大,公司发展的潜力就越弱。

五、结论

通过上述理论和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信息产业国有企业股权集中度与公司业绩呈显著负相关,即国有股权越大的公司,经营业绩相对越差。进一步看,规模越大、第一大股东控制力越强的的信息产业国有企业,面临的发展压力就越大,转型迫切程度越高,通过分析可以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对业绩影响要远远大于第一、二大股东间持股比例带来的影响,这充分说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现状,即国有企业采取让出部分股权、引入非公资本的模式进行改革。这种改革尽管提升了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但并没有实现激发活力和创造力的效果。因研发投入往往计入管理费用,不单独核算,很难找到相关企业的研发投入数据,无法衡量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但从以往经验判断,信息产业国有企业往往由专门职能的信息中心转型而来,更多从事运维业务,不具技术研发或开发能力,企业发展往往滞后于市场和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子龙.股权结构对国有企业经营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5.

[2]孙军.国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控制权转移关系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

作者:李静 单位: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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