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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企业战略对科技创新的影响范文

时间:2022-11-05 04:02:55

财税政策、企业战略对科技创新的影响

摘要:文章通过研究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数据,探讨财税政策和企业战略分别对于科技创新的影响,以及企业战略的差异程度对于财税政策与科技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财税政策对科技创新有显著激励作用;企业战略差异对科技创新存在负向影响。非国有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科技创新对于财税政策和企业战略差异的反应更加敏感。

关键词:科技创新;财税政策;企业战略;企业性质;企业规模

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科技是核心战斗力,科技创新是创新体系建设中最重要的环节。对宏观经济而言,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是建设现代化经济的一柄利刃。对微观企业而言,科技创新决定企业在行业中地位,影响企业绩效。然而科技创新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并伴随着较高的不确定性,企业层面的科技创新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因此科技创新是具有正外部性的活动,需要国家的财税政策给予支持与激励。那么我国现行的财税政策是否能有效地激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呢,这是本文首先要研究的问题。其次,本文从企业战略维度入手,考察企业战略差异程度对于科技创新是如何影响的,以及深入探讨企业战略差异对于财政政策与科技创新的关系是否存在调节效应,力图丰富相关文献的同时,使企业在进行战略选择时有据可依。最后,本文充分考察企业性质、规模等异质性问题对于上述关系的影响,希望能够为完善我国的财税政策提供依据。

1研究假设

1.1财税政策与科技创新。现有文献对于财税政策对于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有不同侧重的研究[1-6],本文认为企业在进行迎合财税政策的创新活动时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收益水平,企业将更加有动机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由于优惠的财税政策而节约的资金成本可以进一步投入到科技创新中形成良性循环。所以本文提出如下假设:假设1:税收激励水平越高,企业科技创新支出越高。1.2企业战略与科技创新。关于企业战略的维度,本文关注企业战略差异对于科技创新的影响。企业战略差异衡量的是企业偏离行业一般情况的程度。企业战略差异度低,有助于避免受限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因此企业战略差异作为外部因素影响着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学界关于企业战略差异对于科技创新影响方向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战略差异程度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定价策略、管理层激励等方式发展独特的创新模式,获得超出行业平均水平的回报率。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企业战略差异程度较高的企业有动力和需求进行科技创新,但是稳定的资金支持对企业创新投入至关重要。资金的来源可以利用企业自身获取的利润或者进行外部融资。故而在实际情况中,即便企业战略程度高的企业有意愿进行科技创新,也很有可能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而使企业创新活动受到限制,造成创新投入水平较低的结果。因此本文提出竞争性假设:假设2a:企业战略差异程度越高(低),企业科技创新支出越高(低)。假设2b:企业战略差异程度越高(低),企业科技创新支出越低(高)。1.3企业战略差异、财税政策与科技创新。关于财税政策与科技创新支出之间的关系,现有的实证研究没有得到一致结论,本文认为可能与企业战略差异的异质性有关。因此本文在财税政策与科技创新之间加入企业战略差异作为调节变量,分析其调节效应,但企业战略差异对两者关系的调节方向存在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战略差异程度越高,企业越重视创新和研发,科技创新支出水平越高,相应的创新投入越多,越可能取得符合税收激励要求的创新成果,也就越有可能获得自主核心知识产权,进而获得税收优惠。同样由于有机会可以享受更高水平的税收优惠,就更有动力进行科技创新,所以企业战略差异程度高的企业,税收优惠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更高。企业战略差异程度低的企业,更倾向于模仿而不是创新,税收激励根本没有发挥作用的机会和环境。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战略差异程度高的企业承担着更大的违规风险和运营风险,企业更愿意选择常规的运营模式,以适应经济环境,减小违规风险和运营风险。企业选择和行业平均水平相一致的战略,既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又有助于降低对于法律法规的违背风险。因此对于追求差异化战略的企业,税收激励政策对科技创新的刺激就有可能更小。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竞争性假设:假设3a:企业战略差异程度高(低),税收激励对科技创新支出的激励越高(低)。假设3b:企业战略差异程度高(低),税收激励对科技创新支出的激励更低(高)。

2研究设计

2.1数据与变量。本文选取2010—2017年度上市公司样本进行研究。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及企业年报。删除金融保险类、被ST的公司、数据存在缺失的数据,并剔除极端值和异常值,最终样本量为3898。由于进行科技创新的群体很多,本文关注的科技创新群体是企业。科技创新支出是指企业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的总和,所以下文简称企业研发,使用科技创新支出的自然对数,即企业当年资本化研发支出与费用化研发支出总和的自然对数。资本化研发支出来自CSMAR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库中的“开发支出”,费用化研发支出来自企业年报财务报表数据库中的“管理费用”中带有“研发”“开发”“研究”“科研”“技术”等关键词的管理费用支出总和。对于解释变量税收激励,本文参考杨杨等[7]的做法,用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之差乘以税前利润总额,再取自然对数来衡量对于调节变量。企业战略差异参照的是叶康涛等的计算方法[8]。变量详情见表1。2.2模型构建。为了验证上文中的三个假设,本文构建实证模型分为三个步骤:步骤1:为检验财税政策和企业战略差异分别对科技创新的影响构建模型。(2)步骤3:延用模型(1)和模型(2),使用分组样本数据继续讨论。按照企业性质进行分类研究时,按照“实际控制人性质”,将样本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企业规模的分类参考国家统计局关的划分标准,将样本分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步骤4:进行两种稳定性检验。第一种稳定性检验是改变被解释变量的衡量方法。将企业研发的计算方法替换为当年的企业研发与当年营业收入的比值,再扩大100倍,税收激励的衡量方式同模型(1);第二种稳定性检验是改变解释变量的衡量方法。将企业税收激励参考马伟红[9]的方法,使用所得税费用计算得到的税收激励水平,企业研发的衡量方法同模型(1)。在对主要变量的衡量方法做出调整之后,若主要结论仍然不变,则结论更加切实可信。

3实证检验

3.1描述性统计结果。基于全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公司间的企业研发水平差别较大,不同类别的公司,税收激励程度差别也较大,企业间的战略差异相对不大。其他变量的数据均符合一般情况,由于篇幅限制文中不报告详细数据。总体来说,样本数据分布合理。表2描述性统计结果变量R&DSJDS最小值12.044412.33766.5306均值17.200316.32956.9550中位数17.279316.29526.9520最大值21.009120.11107.7205标准差1.53321.40900.1707基于分类样本的描述性统计,按企业性质分类,国有企业样本量1228,非国有企业样本量为2670。样本中的国有企业的企业研发差异更大一些,企业研发支出均值略高一些;且国有企业税收激励差异更大一些,激励程度均值更高一些;按企业规模分类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关对企业规模划分的标准。其中,大型企业的样本量为3535,中小型企业的样本量为363。样本中的大型企业的企业研发差异更大一些,企业研发支出均值略高一些;且大型企业税收激励差异更大一些,激励程度均值更高一些。由于篇幅原因,以上具体数据统计结果不在文中报告。3.2回归分析。3.2.1基于全样本的多元回归分析。根据模型(1),基于全样本进行多元回归分析,研究财税政策和企业战略差异对于科技创新的影响。根据模型(2)加入企业战略差异与财税政策的交叉项,进一步研究企业战略差异对财税政策和科技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回归结果见表3。以下所有的数据分析通过SAS9.3完成。99%水平下显著的系数。下同。在模型(1)中,税收激励的系数为0.4161,显著为正,假设1得到验证,税收激励水平越高,企业科技创新支出水平越高。企业战略差异的系数为-1.3825,显著负向关系,验证了假设2b,企业战略差异偏离行业平均水平越大,科技创新投入越小。在模型(2)中,加入了企业战略差异与税收激励乘积的交叉项后,可以发现税收激励和企业战略差异的依然显著,方向未发生变化。但关于假设3企业战略差异对于税收激励与科技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数据显示调节关系并不显著但呈现负向关系,可能是因为企业战略差异刻画的是企业战略偏离行业战略的程度,但这个指标刻画了多个方面的偏离程度,科技创新程度只是其中一方面的体现,因此科技创新在偏离中所占的比例偏小,不足以起到显著的调节作用。但仍然可以看出负向关系的存在,说明企业的特立独行带来的风险使得企业无法享受政策法规带来的优惠,税收激励对于科技创新的影响也随之削弱。3.2.2基于分样本的回归分析。首先,本文在全样本分析的基础上,将样本数据根据企业所有权性质划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其次,本文参考国家统计局对企业规模划分的标准,将样本进而划分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研究不同规模的企业中,财税政策、企业战略差异对科技创新的影响是否会有差异。(1)按照企业性质进行分类,表4总结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回归结果。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样本的分类回归结果中,税收激励的系数都显著为正,即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中,税收激励对企业增加创新投入都是有所激励的。但非国有企业的系数更大,说明相比国有企业而言,非国有企业的科技创新支出对于税收激励更敏感。本文认为,非国有企业整体实力不如国有企业雄厚,因此会更加在意税收激励带来的好处,故而对于税收激励会更加敏感。另外,在国有企业中,企业战略差异系数不显著,但是在非国有企业中企业战略差异系数显著为负。因此相比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企业战略差异程度对于企业科技创新支出的影响更大。(2)按照企业规模,表5总结了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回归结果。模型(1)中,大型企业税收激励系数0.3879,中小型企业税收激励系数0.5998,由此可见,税收激励对于科技创新的正向激励作用在中小型企业中更加显著;大型企业战略差异的回归系数显著为-1.0946,中小型企业战略差异回归系数为-2.0102,可见中小型企业的战略差异程度,对于研发投入影响更大。本文认为,大型企业拥有自己的研发人员、专家、研发设备和研发机构,可以通过获得更多的利润得到更多的研发经费,同时也更有能力承担研发失败的风险,因此必须重视大型企业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但中小企业对于财税政策以及企业战略差异的敏感程度更应该引起政府的重视,政府适当的财税政策和行业法律法规的制定更快地影响到中小型企业对于科技创新的投入程度,影响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水平的发展。3.2.3稳健性检验。为检验模型的稳定性和结论的可靠性,本文首先改变企业研发变量的衡量方法,将企业研发的计算方法替换为王月敬和任海云[10]的做法,通过“企业研发/主营业务收入”来衡量,考虑到数量级的关系,本文调整成“100*企业研发/主营业务收入”来衡量。采用所得税费用计算税收激励作为新的自变量,但两个变量衡量方法的改变,回归结果均不影响主要结论。

4结论

通过全样本回归处理,本文可以得到两个结论。一是财税政策对于企业科技创新具有正向的激励作用。所以政府可以考虑将针对科技创新的税收激励程度适度提高,进一步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完善税收机制、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企业战略差异越大,即企业偏离行业平均水平越高,企业科技创新水平越低。政府可以制定多样化、全方位的科技创新激励制度。为企业战略差异较大的企业提供适合他们企业特征的激励制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分样本回归分析中,一方面可以发现非国有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科技创新支出对税收激励更加敏感。提供更多的针对非国有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税收激励政策能够更有效提高这些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发现,在非国有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中,企业战略差异越大,企业科技创新支出水平越低。本文认为面对偏离行业平均水平的战略选择,非国有企业和中小型企业面临更大的风险与挑战,使得这些企业能够投入到科技创新中的资金受限,不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国家应该给予这些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政策支持,使这些企业在敢于创新的同时能够有人力、物力、财力去支撑起创新发展。

作者:申嫦娥 张博雅 田悦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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