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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防范围标对策范文

时间:2022-01-24 08:36:29

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防范围标对策

关键词:防围标;采购管理;围标认定;招投标;逆向拍卖

在物资供应和采购领域,“围标”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在某些地区有些市场存在“十标九串”的现象。围标严重损害了采购方、施工方和业主的利益,一直以来都是政府严厉打击,业主和工程总包方一直想杜绝、但杜而不绝的问题。笔者就常规方案防范“围标”进行分析。

一、主动防围标策略

1.尽可能拓展业主短名单

在大型工程项目中,业主为了保证物资设备的质量可靠性,都会设立短名单制度,防止不被信任的生产商或其商参与物资和设备的供应。短名单制度的有利方面是产品质量可靠,从而让复杂系统的可靠性更好。副作用是短名单内企业数量少于5家且非公开招标时,大概率会发生围标的问题。尽可能拓展业主短名单,把行业内符合技术要求、有业绩的企业尽可能多地申报到业主短名单内,通过增加和保证潜在供应商数量,减少发生围标的潜在风险。可以定向增加国家新兴市场的技术型和生产型供应商,以保证后期商务价格更趋合理,从而节约采购预算。

2.设定行业中高等水平技术要求

工程项目技术标准通常由业主指定或由EPC承包商或合作的设计单位出具,而设计文件时往往由于设计单位能力不足而参照市场上某种成型的技术参数设定,非常不利于防止围标。通用性技术参数让更多的供应商有参与围标的可能。尽可能不限定“唯一技术路径”。设计方在出具设计要求文件时,应当尽可能表述业主的需求而不是基于某一个“技术路径”或者参照某一个生产商的技术参数出具设计文件。限定“唯一技术路径”则容易落入技术专利、专有技术等壁垒设置的陷阱。即使不是围标,采购价格也会明显高于替代产品价格。

3.物资设备标准化设计

工程项目行业协会或者特定行业的主要承包商联盟主动对特定行业的工程项目物资和设备进行标准化管理,把重复率高的非标品进行标准化,有利于防范围标并永久性地降低采购难度和成本。(1)非标的物资需要供应商有很强的技术实力,而标准化的物资则生产难度相对更低一些。(2)非标的设备,不仅要求生产商具有足够的技术实力,往往还需要其配套工厂也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加工能力。非标物资和设备的生产是基于实力和利润驱动的,而标准化产品的价格则是基于成本的。在设计环节,尽可能减少非标产品,尽可能多地扩大标准化产品占比,是降低采购工作难度、防范围标、降低采购价格的重要手段。

4.扩大授权有效范围

(1)授权是必不可少的。大型工程项目虽然是生产商的主要市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和情况,参与工程项目的企业常常是成套商,这就导致生产商企业授权必不可少,该授权仅仅是为了保证该项目能够获得生产商的技术支持。(2)项目授权和渠道授权同等有效。生产商企业为了开拓市场,会针对不同行业或地区建立多个维度的授权分销体系。一些采购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往往要求商出具唯一授权或者由生产商单独出具授权,这个要求看似没什么问题,但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围标的难度。在采购过程中,不要求商提供项目唯一授权或者生产商单独出具的授权,将渠道授权列入合规授权,在开标审核授权时,项目授权和渠道授权同等有效,则有利于提高相同生产商不同商的竞争强度。

5.价格数据支持

大宗物资采购和经常性物资及服务采购,需要采购方使用价格数据支持。价格数据主要包括历史采购价格、市场现货、期货挂牌价格和设定最高限价。(1)历史采购价格。采购方应当汇总过去执行过的全部合同中物资和设备的价格,并且整理成数据库,在有新的采购任务时,可以查询该系统,并对当前采购任务进行历史价格数据支持。大型采购服务商一般会使用ERP等系统对采购进行管理,一些版本的ERP软件提供价格对比功能。(2)交易所现货和期货挂牌价格。一些采购物资属于交易所挂牌现货或期货产品,这些挂牌产品的价格是在交易所的网站及软件界面实时展示的。如果采购此类产品,采购价格不应偏离合理的成本和利润。如果有限个供应商报价偏离较多,则可能涉嫌围标。(3)设定最高限价。针对大批量物资设备采购或者长期协议采购,特别是大宗物资采购时,买方应该基于公开市场价格,采用成本加利润的方式,使用多因素价格相关性回归分析的方法,制定不同原材料行情下的最高采购限价。超过采购限价的最终中标价格需要进入防围标审查程序。如果采购方足够专业化,应当基于网络技术制作一个自动汇总物资和产品价格、自动同步交易所公开市场价格的系统,这套系统可以自动进行价格对比和分析。

6.“逆向拍卖”竞标模式的应用

在“逆向拍卖”开始之前,要求供应商完成资质预审、技术预审核和保证金保函开立等,通过技术审核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商务“逆向拍卖”环节,整个报价过程在互联网上进行。竞价模式为“逆向拍卖”模式,采购方设定基础价格,生产商或非同一生产商授权的中间商在该采购平台上进行竞价,最终价格低者获得该竞标。该模式在国内的应用相对较少,主要是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撑,而在欧美和中东国家有非常多的应用业绩,且过程良性、结果总体可靠、经济。

7.公示围标认定标准

采购单位或者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出具并公示围标认定标准和“反围标协议”。该围标认定标准和“反围标协议”作为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的附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技术和商务报价时,同时向采购单位递送投标企业签章版的围标认定标准和“反围标协议”。

二、被动防围标策略

1.签订高额围标罚款条款

针对围标的法律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3条、《招标投标法》、《建筑法》、《政府采购法》等。主要惩处措施是罚款、吊销资质、吊销营业执照等,经济惩罚额度过低,刑事惩罚力度过轻,对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惩处力度和威慑力不足。招标方可以在招标文件和交易合同中约定高额的围标罚款。比如,约定处罚额度为合同约定金额几倍或者更高金额的违约金额等。将防围标条款列入招标文件中,如果被认定为围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方没收。针对保证金金额过小的招标项目,可再拟定单独的防围标合同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明确被认定为围标的条款和对应金额的惩罚措施。合同中约定投标方签字盖章,该合同即为生效且该合同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必须签字和盖章。

2.黑名单惩罚措施

围标认定和围标惩罚条款中明确,如果投标企业被认定为围标,投标企业同意采购方或招标机构将企业的名称等信息公示出来。对在黑名单内的企业除了公示出来,同时禁止该企业及其5%以上股东所参股的企业未来3年内参与相关业务投标。

3.完善法律惩罚措施

国家公安机关依据大数据优势,对围标进行认定并且确立国家层面的围标行为刑罚措施。虽然国家多部法律都有“串通投标”的获罪条款和惩罚措施,但都是基于事后事实证据的且事后事实证据多来源于围标参与者群体的举报。这种情况加大了采购单位和司法机关发现和认定围标的难度,无法在第一时间打击围标企业的违法行为,无法确保采购单位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建议措施如下。(1)学术界、行业内有专门研究机构将“围标认定方法”细化,经国家立法机构审核后,形成具备法律效力的法规。在《招标投标法》、《刑法》等法律中,完善支持业主对“围标惩罚约定”支持的条款,可以规定“围标惩罚金额”上不封顶等条款。同时,还需要解决采购方举证难的问题,细化“相似投标文件”认定、“相似投标价格”认定、“不合理高价”认定等围标认定条款。(2)对生产型企业授权行为进行立法规范,规范生产商不得使用特殊的行业优势要求各层级不参与特定工程项目的物资或设备供应投标。如果生产型企业干预投标授权或者拒绝对授权供货,则按照一定的标准立法惩罚。(3)完善“逆向拍卖”法律基础立法。在线“逆向拍卖”采购方法虽然在中国有零星应用,但基本都是国外企业在国内实施的采购行为,由于缺乏立法基础支撑,国内企业很少使用该采购方法。完善“逆向拍卖”法律基础立法,让国内企业有法可依,可以让此采购方法成为防围标的合法方法之一。

三、围标认定标准

1.“相似投标文件”认定

标书中出现一些人为错误,相同点超过3(含)处即为疑似围标。

2.“相似投标价格”认定

投标文件价格明细表中连续或不连续5处以上相同或者近似,可以认定为疑似围标;多家供应商报价总价呈现一定的数列规律,则认定为这些供应商疑似围标。

3.“相似签字笔迹”认定

如果多套投标文件的签字笔迹相似,则可以认定这些投标商疑似围标。纸质文件投标开标时,可以要求同一授权人现场签到,同时在签到文件中明确同一授权人现场签字与标书正本中签字不一致时,会被认定为围标。

4.“不合理高价”认定

针对常规物资设备采购,高于同时期同类产品15%以上的;针对大宗商品采购,投标出厂价格高于同时期的公开市场现货价格10%以上的;投标出厂价格高于同时期的公开市场期货价格10%以上的;投标价格高于最高限价价格10%以上的,疑似围标。

5.细化“社保”认定

采购单位可以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人员组织构架、联系方式及对应人员一定时期内的社保。当主要人员在其中一家投标商处缴纳社保,同时在另外一家投标商投标文件中担任配合人员,则认定为围标。联系电话使用其它投标企业手机铃声的,可以认定为围标。

6.细化专业软件“指纹认定”

制图软件、预算软件等专业软件内置的序列号或者其它软件、硬件指纹信息是唯一的,参与围标的企业由于专业人员有限和内部保密等要求,专业的图纸和预算往往只能是少数人同时完成,这就会导致专业软件的“指纹”唯一,进而认定“指纹”一致的企业是围标参与企业。

7.电子文件提交IP地址相同

由于IPV4总量的限制,很多写字楼、办公区、园区等网络出口为一个IPV4地址,这必将导致在同一写字楼、办公区、园区的企业上传电子文档的IPV4地址相同。但是,如果在不同省份注册的企业使用相同IPV4地址提交电子文档,则只有围标嫌疑。由于IPV6具有唯一性,不存在外网出口地址相同的问题,使用同一IPV6地址上传不同企业的电子报价文件,则可以直接认定为围标。当IPV6覆盖中国80%以上城乡时,采购单位可以要求并限制投标企业只能使用IPV6网络进行投标。

8.直系亲属交叉管理层任职

直系亲属交叉管理层任职或者作为股东,则认定为围标关联公司。

9.任意年度、任意年度营业额关联交易超过75%

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关联交易超过年度营业额比例。如营业额度≤500万元、500万至50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1亿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比例为50%,40%,30%,25%。任意年度、任意年度营业额关联交易超过75%则认定为同一控制人企业,如果同时参与一个标的的投标,双方或者多方均列入黑名单。特殊行业的企业除外,特殊行业企业需要经过审核。

10.电子投标系统加密钥匙技术应用

在投标系统上使用加密钥匙技术,计算机在登录投标系统时会生成唯一的加密钥匙,投标企业在投标时,计算机会同时向招标系统发送钥匙信息。如果同一台计算机,同时使用两个以上企业名称投标同一个招标项目,则招标系统记录的加密钥匙为同一个,使用同一个加密钥匙的企业则被认定为围标参与企业。

11.电子投标系统视频音频验证记录系统

采购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上述围标认定方法的1项或多项,确认采购围标事实,通过投标前签署的“反围标协议”对围标企业进行处罚和公示,情节严重的移交国家司法处理。

四、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防范围标的技术手段也将会不断进步。物资设备采购防范围标是所有采购人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也是管理者的重大责任。

作者:李新龙 单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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