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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生城区效果整改方案范文

时间:2022-11-20 03:00:40

创卫生城区效果整改方案

2012年8月8日至9日,市爱卫会对我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复查评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我县创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为确保省级复审工作顺利通过,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市爱卫会的反馈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事项

根据市爱卫会对我县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复查评审的反馈意见,需要整改的事项主要有以下8方面: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1、城市出入口未设置卫生县城标识。2、创卫标准掌握不够,部门职能弱化。3、爱卫办经费不足。4、爱卫组织机构网络不健全。5、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

(二)健康教育工作:1、健康教育机构、网络不健全。2、教育行政部门未对学校进行健康教育综合评价。3、控烟标志不规范。4、健康教育资料不完整,存档不规范。5健康教育宣传不到位,所查单位无健康教育栏。

(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1、县城功能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2、道路清扫、垃圾收集清运等环卫设施不完善。3、生活垃圾填埋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不达标。4、城区市容管理无序。5、建筑工地卫生及集贸市场建设管理不到位。6、建成区绿地管护和河道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

(四)环境保护工作:1、医院医疗垃圾废弃物未按《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规范处置,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2、污水处理厂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稳定。

(五)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1、食品安全:所查餐饮后厨、超市、食品加工厂硬件设施配置不足,功能布局不合理,操作间不符合卫生要求,相关单位内部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超市自行加工的糕点定型包装标识不规范,河南农贸市场餐饮小吃市场加工、就餐条件差,“三防”、消毒、保洁设施不到位,市场卫生、摊点从业人员卫生不符合要求,无法保障食品安全。2、公共场所卫生:个别场所顾客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不足,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欠缺。3、生活饮用水卫生:水源卫生防护欠缺;县城水厂水质化验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县自来水公司管网末梢水检测资料不全。

(六)传染病防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1、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不足,检验检测设备比较落后。2、医疗单位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够规范,未按有关要求进行集中处理。3、所查医疗单位未设立预检分诊室或分诊点。4、现场提问医疗机构部分临床医生有关传染病疫情报告知识回答不够准确。5、各医疗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规范、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等问题。6、西街小学晨检未逐人检查登记,消毒记录填写不规范。

(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1、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没落实。2、资料不全,建档不规范。3、大多数小餐饮门店“三防”设施设置不到位。4、环境综合治理不彻底,有蚊蝇孳生地,单位院落卫生有死角。5、消杀“四害”不够彻底。

(八)单位、社区、农村卫生工作:1、所查单位、镇、社区(村)未开展健康教育及病媒生物防制活动。2、单位食堂卫生设施不符合相关要求,环境卫生有待改善。3、城乡结合部村级道路硬化率不高,有“三堆六乱”现象。4、社区无三类以上公厕,汽车站厕所蹲位不足、无残疾人通道。5、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小餐饮环境卫生差。6、省级卫生镇村建成率低、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不达标,旱厕现象普遍。

二、整改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参战,政府主导、部门负责,标本兼治、管建并重,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省级卫生县城检查评比标准》要求,瞄准整改事项,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利用一个半月时间(8月16日至9月30日),大打一场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的攻坚战,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为“双创”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由住建局负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在城市出入口设置卫生县城标识。由县双创办、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对各相关单位进行卫生县城标准培训,督促爱卫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按照“上报一级、下管一级”的要求,健全资料,规范存档。县卫生局要多方筹措爱卫工作经费,购置必备的办公和信息采集设备,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各级爱卫组织机构网络。

(二)进一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上水平。由政府办牵头,卫生局、教体局、文广局、财政局、机关工委负责,建立县、镇、社区(村)三级和机关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健康教育网络,配备专兼职人员并保障经费。由教体局负责,对各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20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统一健康教育教材。由卫生局负责制定统一控烟标志,继续抓好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由卫生局牵头,文明办、文广局、教体局、机关工委负责加大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县级各单位要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进一步推动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上台阶。由住建局负责按照“拉大框架、功能分区、合理布局、完善设施”的思路搞好规划工作。围绕吃、住、行、学、医、购等要素加快城市道路、市场、停车场、公共服务等功能建设,对城区路面破损、坑凹不平、人行道硬化不彻底,有黄沙、土石裸露路面,彻底整修铺设;加快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公厕建设和管理,提高标准,完善服务。由住建局负责加强环卫机械车辆的购置,提高机械化清扫使用率。加快垃圾处理厂后续建设,在老城区建设2座垃圾转运站,并配置密闭垃圾收集容器,提高垃圾袋装率,减少垃圾渗漏、抛撒对周边环境的二次污染。由住建局牵头,工商局、交通局、交警队、城关镇等单位负责,继续加大县城市容市貌秩序管理力度,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提升县城容貌整体水平。由住建局负责牵头,交警大队、工商局、商务局、城关镇等部门负责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杜绝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行驶污染城区环境卫生;加快农贸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功能,发挥市场作用,杜绝马路市场。由住建局负责继续加大绿化苗木管护力度,提升整体绿化水平和质量,确保绿化指标达标。由水务局负责加强河道及水面卫生管理,清除河道淤泥和漂浮物,杜绝向河道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象,保持河道内干净卫生、水质良好。

(四)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由住建局牵头,卫生局、环保局、财政局、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相关医疗机构负责尽快成立医疗垃圾处置中心,与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对接,集中收集全县主要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统一送往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处理。由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完善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管理机制,健全技术支撑机制和职工培训机制,调试在线监测设备,尽快与省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形成减排能力,发挥减排效益。由水务局负责在李村水库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管护责任,消除安全隐患。

(五)进一步加大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由食监局牵头,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局、经贸局负责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督促餐饮单位、超市、食品加工单位配置符合卫生要求的硬件设施,规范经营,完善内部档案资料,规范超市自行加工的糕点定型包装标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由教体局负责建立健全各学校内部档案(卫生管理档案: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卫生监督档案:量化评分表、日常卫生监督文书、监测记录;健康管理档案:员工花名册、健康证复印件;培训档案:培训计划、记录;空调档案:包括卫生学评价报告书、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空调系统竣工图、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等;各类消毒记录:包括空气消毒、一次性卫生用品采购索证、餐饮具清洗消毒、布草消毒、布草更换等记录)。由卫生局牵头,文广局、卫生监督所、工商局负责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配备满足需要的顾客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强化相关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力度。将县城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增加县城水厂检测设备经费投入。由水厂、自来水公司按规范完善监测资料,界定管网末梢供水责任,加强县城居民生活饮用水的水源防护,架埋专用水源管网,改造现有生物监测池,使制水工艺合理。

(六)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由卫生局负责,加强对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加强流行病学及检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培养。由卫生局牵头,县、镇医疗机构负责设立规范的预检分诊室,加强对临床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知识培训。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册、传染病报告卡,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由教体局牵头,各中小学校负责,严格按照晨检有关要求逐人检查登记,规范填写消毒记录。

(七)进一步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政府办牵头,卫生局、农业局、机关工委、各镇政府负责,尽快成立病媒生物防制领导机构,健全档案资料,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工作任务。食监局要加大对小餐饮门店“三防”设施设置情况定期检查力度。疾控中心、农业局、粮食局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内部除“四害”的检查监测工作,规范和完善“四害”灭防设施,做好“四害”消杀工作,降低“四害”密度。

(八)进一步完善单位、社区、农村卫生工作措施。由城关镇牵头,卫生局、食监局、文广局等部门负责对单位、社区(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动;对单位食堂卫生设施及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由城关镇牵头,住建局、工商局、交通局、食监局等部门负责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治理,尽快改变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小餐饮环境差现象。由城关镇、谢湾镇分别牵头,交通局负责尽快实施城乡村级道路硬化;住建局负责集中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推行垃圾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新机制,重点安排柳林、尖角、刘湾、石桥、周村等公路沿线及城乡结合部等村居的改造。由城关镇牵头,住建局、交通局负责对社区、车站公厕按照标准进行改造,增加残疾人通道。由爱卫办牵头,各单位、各镇村负责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卫生镇村活动。农业局、水务局、各镇对农村旱厕和人畜饮用水实施集中改造。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级卫生县城创建不是一劳永逸的“终身制”,必须每两年接受复查一次,这是加强卫生县城动态管理、防止卫生管理滑坡的有效手段。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千方百计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巩固创卫成果,向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要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了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成立整改工作机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部署,狠抓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集中整改,实行定点、定人、定时包干,层层落实任务,不留死角盲区,攻坚克难,齐心协力解决突出问题。

三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监督作用,坚持积极的舆论导向,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和不文明现象,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使巩省卫、创国卫工作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四要夯实责任,明确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对照标准逐条落实整改措施,不走过程,确保整改工作日有安排、周有重点、月有成效,形成强有力推动的工作态势,确保达到标准要求。

五要强化考核,严格奖惩。将整改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照责任分工和目标要求,由考核办、爱卫办分阶段、分时段对整改情况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对因整改不力、消极应付、走过场、相互推诿而影响整体进度和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曝光。凡因整改不到位,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复审结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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