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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办名队行动方案范文

时间:2022-07-22 10:26:55

名校办名队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体教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市队县办”模式,采取“县队校办”、“一校一队”的做法推动业余训练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学校的人才资源、文化资源、经济资源、体育资源,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相关机制,加大对运动员教育投入,积极推进体教结合,使业余训练体制进一步科学化,形成本县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体教结合模式,为竞技运动成绩再上新台阶奠定基础。

二、实施内容

统筹共建,健全共管体制。名校名队实行县教育局职能部门与学校双重管理。学校日常管理、运动员训练比赛、教练员配备和培训工作以县教育局竞训科为主;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包括教学管理、师资配备、教师培训以学校为主。

立足强项,统筹梯队建设。我县田径队和柔道队曾培养出朱韦伟、刘欢缘等优秀运动员。目前我县拥有足球、拳击、武术、跆拳道、柔道、田径等一批市队县办和县重点项目队。综合我县城区条件好、影响大的学校,将各项目队按小学-初中-高中“县队校办”、“一校一队”的模式进行安排:足球项目设在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淮北中学,拳击项目设在青阳镇东风小学、东方中学,田径项目设在青阳中心小学、第四中学、中学,武术项目设在武校,跆拳道项目设在青阳镇东风小学、明德学校、淮北中学,柔道项目设在第一实验学校、中学。部分重点训练项目,符合市队校办的由县教育局给予适当补助。创建省传统项目学校、省青少年奥林匹克体育俱乐部和省级体育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学校的名额将从以上表现优秀的学校中择优推荐。

三、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县教育局成立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县教育局职能部门、名校名队学校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制度,及时研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落实就学政策、保障运动员学习。确保所有运动员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于优秀的体育特长生,符合相关学校的办学特色要求的,优先推荐进入优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名校名队学校运动员获得省以上比赛单项前八名、市比赛前三名(以上比赛均不含非奥运项目且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以及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初中阶段业余运动员,经县教育局报市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可进入县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就读。输送到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初中毕业报考高等师范学校、广播电视大学等五年制大专时,获得省及省以上比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运动员,按录取分数线的50%录取。中专生可以注册入学方式进入职业技术学院、泽达技术学院等校选择经省教育厅批准注册入学的专业。

名校名队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根据运动员的特点,因材施教,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运动员在校期间每周文化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2小时。运动员因比赛期间落下的功课学校必须及时安排文化教师补课。

3.完善机制,实施双向考核。建立体教结合双向考核机制,运动员训练、比赛情况纳入文化教育学校的考核范围,运动员代表市、县参加比赛取得成绩计入相关文化教师的年度考评,运动员的文化考试成绩也计入相关教练员的年度考评;根据运动员学训情况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文化教师和教练员的绩效奖励。对长期从事运动员训练的体育教师在课时量计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培训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4.加大投入,给予激励保障。将名校办名队纳入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加大对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从体彩公益金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业余训练经费。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凡被命名为部级、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3万元的奖励;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每年考核进前5名的学校给予1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用于学校进一步发展传统体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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