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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规划农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建设局规划农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年8月20日市政府城乡农房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把我市农房建设成安全、美观、适用,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推进城乡环境治理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各乡镇要加强场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确定农房集中建设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和风景区的农房集中建设点要尽快确定。

二、农房集中建设点要坚持以下原则

各乡镇要把农房建设的审批管理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从严控制新建农房建设,严格审批制度,并加强农房建设的管理。

(一)坚持先批后建的原则;

(二)农房要坚持集中选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鼓励农房联建;

(三)高速公路出口必须严格控制,禁止分散自建;

(四)高速公路距离不得少于50m;

(五)国道距离不得少于6m,不得沿国道两边建房;

(六)省道、县道距离不得少于5m,不得沿道路两边建房;

三、严把农房建设审批关

(一)没有在乡镇政府确定的农房集中建设点选址的不得审批;

(二)傍主要河道边选址农房建设不得审批;

(三)没有设计图纸,或选用通用设计图纸的不得审批;

(四)没有确定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不得审批。

四、规范建筑工地

(一)施工围墙:

1.公路、河道沿线工地周围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工地围墙的高度不得低于1.8m。围墙材料应选用砌体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损变形材料,围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围墙立面应用外墙涂料刷白。书写规范的公益性宣传标语,围墙顶部为琉璃瓦压顶,并设置亮化灯具。围墙外面距地0.6m—0.8m高,范围内应粘贴深色面砖。

(二)施工大门:

1.大门净宽不小于4.5m,净高不小于4.0m,门桩用砖砌或用砼浇筑。门柱尺寸不小于0.6m×0.5m,门扇高度不中于2.4m,用1寸以上钢管或方管焊制,正面用不小于1mm厚铁板全高度封闭(不得用镀锌铁皮)。

2.门扇刷深蓝色油漆。门柱外面用深蓝色油漆书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门头采用灯箱式,规格为长度不小于5m,高不小于0.6m,厚不小于0.3m,箱体正面深蓝底白字标明施工企业及项目名称。

3.大门内侧应设置值班室,值班室应采用活动板房或砌体结构,内外墙体抹灰刷白。

(三)六牌一图:

“六牌一图”名称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粉尘治理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图牌采用灯箱式单体组合,图牌标题均为白底红字,内容深蓝底白字,钛金边框。箱体规格为长1.4m,高0.9m,宽(厚)0.2m,竖式,固定设置于大门围墙外侧显著位置,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

(四)施工现场:

1.工地进出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用C25混凝土硬化,硬化厚度25cm,场内道路必须延伸至市政道路。

2.施工场地内料场各工种作业区域必须采用C20砼硬化,硬化厚度10cm,其它区域可采用绿化处理,不采用绿化处理措施,则应采用与作业区域相同的砼硬化处理。

3.必须设置排水沟及沉砂池,排水沟宽度净尺寸30cm,深度净尺寸为50cm,沉砂池长度、宽度、高度净尺寸最小100cm;沟壁、沟底及池壁、池底必须用C25混凝土浇筑,厚度20cm。排水沟顶铺Φ25@50钢筋篦子,长度同排水沟。沉砂池设置安全防护盖。

4.工地必须设置运输车辆车身、轮胎冲洗台,配备高压水枪,并给水到位。责任单位必须制定车辆车冲洗制度和施工区域卫生保洁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日洒水次数不少于3次,冲洗污水必须经排水沟流入沉砂池,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沟)。

5.运输车辆必须密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