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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依法治校落实方案范文

学校依法治校落实方案

一、法律文书依据:

1、《教育法》

2、《义务教育法》

3、《教师法》

4、《未成年人保护法》

5、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6、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二、目标:

增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水平。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关系、新情况和新问题,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三、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高效监督的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决定建立:

1、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2、法制教育工作小组:

3、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小组:

4、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

四、各组工作职责:

1、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1)依法修改学校《章程》、《学校管理制度》。

学校党政协同,会同学校工会共同讨论制定,交教代会通过,报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2)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3)全面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实施工作,每月研究工作一次。

(4)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

(5)宣传、落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附:教师权益保障

保证提供教育教学必需的条件;保障教学、科研、进修的权利;工资足额及时,福利适度递升;参与民主管理,保证校内申诉的权利;具有监督权、重大决策知情权、民主参与权;及时了解学校财务收支的状况。

学生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1、受教育权、人生权、财产权受到尊重和保护;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无乱收费;不得开除未成年人。

2、法制教育工作小组:

(1)结合教育系统“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

(2)负责社区、家庭的协调、联系,定期听取意见,保证法制教育的普及。

(3)学法用法的工作总结。

3、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小组:

(1)宣传、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受理、处理师生校内申诉案件。

(3)以书面形式宣布处理决定。

4、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

(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安全教育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预警制度,努力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4)做好应急处理,负责向上级报告。

五、具体工作:

1、学校实行党支部保证,校长行政负责,工会民主监督管理模式。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2、学校实行教代会制度,三年一届,每年召开大会一次,重大决策必须获教代会三分之一以上通过,实行校务公开;

3、学校按教育的不同学科健全、完善学术组织,研究氛围浓厚;

4、办学活动以道德教育为先,坚持素质教育,有良好的校风。

四、依法治校公开承诺

1、自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他国家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教育师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率×××,对于家庭困难的儿童,学校要提供多种形式帮助;对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不予拒收,并为其提供方便;对品行有缺陷、有一般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创造接受教育的条件。

3、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如期实现九年义务教育规划目标,并加大力度达到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要求。

4、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制定学校章程,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经常在广大师生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自救意识、分辨是非意识等。

6、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学校,调处纠纷,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7、依法保护学校及教师的合法权益,建立学校重大事务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并完善教师申诉制度。

8、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招生活动、收费及经费使用。尤其是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与项目收费,决不私自乱设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不私自使用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

9、加强学校固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不私自将学校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移做他用。不私自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10、治理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开展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确保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工作、学习环境。

11、健全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创造体现法制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12、禁止学生出入“四厅”,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传授反动、色情和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电子信息,推进学生网络文明行为。依托学校电教室、微机室创建少儿安全放心的绿色网吧。

13、广泛开展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等活动,教育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4、自觉地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办法

为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排除外部非法干扰和侵害,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学校稳定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学校将对以下行为进行依法维权。

1、发现单位或个人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学校立即制止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2、发现有暴力、凶杀、色情、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传播,学校将依法予以没收,并追查其来源。

3、非学校人员及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若对劝阻、制止无效的,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或110。对于造成师生伤害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4、不允许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营利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按法律程序追究其责任。

5、发现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构筑建筑物或建筑物影响学校采光、通风,学校将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制止或限期拆除。

6、发现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米半径以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厅、网吧营业点,学校将报告文化、公安部门进行依法取缔。发现校门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等,学校将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二)依据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将采取以下维权办法:

1、学校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学生的人身安全摆在第一位,从学校的设施建设到管理,从常规教育教学工作到校内外一切活动,学校及全体教职工都要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责任,并留有明显履行痕迹,以备查证。

2、放假7天以上,学校均向学生家长提出要求,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并签定责任状。

3、对校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均及时组织救治,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对事故的处理,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时妥善的采取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依法解决。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凡是有外来者到学校扰乱学校秩序的,侮辱教师学生的,侵占或者破坏学校校舍、场地设施的,学校将依法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或110,将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四)依据《×××教育局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净化育人环境的暂行规定》,学校将对以下行为进行依法维权。

1、对有关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学校在未接到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通知,也没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或电话通知,并且没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陪同,学校将谢绝检查。若特殊原因必须检查,学校将及时报告区教育局批示后,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接受检查。

2、对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对学校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如果执法人员不是两人以上或未持有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包括持有证件未经过年检),学校将拒绝其检查。

3、对于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法律程序或没有教育主管部门人员陪同,学校拒绝提供财务帐目,拒绝教职工问卷调查以及召开座谈会等。

拒绝执法人员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校内单独问话、取证;未经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同意,学校拒绝执法人员将学生带离学校。

4、对任何行政执法部门对学校非法或不合理的处罚,学校将采取听证、行政复议等申诉程序进行依法维权。

六、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校务公开内容

凡是学校重大决策和涉及教职工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涉及秘密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原则上都必须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对外公开有:

1、学校办学思想和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方案;

2、学校的重大决策;

3、学校收费的依据及收费标准;

4、学校机构设置及职能和各岗位职责;

5、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6、教师队伍基本情况;

7、学生管理;

8、大宗物资采购与工程建设招标;

9、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成果等。

对内公开有:

1、教育经费的收支及财务管理情况;

2、评优评先及职称评聘;

3、教职工聘任和人事管理;

4、奖惩情况;

5、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选聘、任免干部等有关事项;

7、其他要公开的重大事项。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党支部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事、真实准确原则;

4、照章办事、依法执行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教职工和学生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三)校务公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

(2)校务公开工作组

(3)校务公开监督组

2、校务公开工作职责

(1)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职责

①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②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并实行全过程管理。

③及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校务公开工作职责

①在校务公开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②做好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协调工作。

③受理职工意见,负责有关校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反馈。

④深入各组、室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校务公开领导组当好参谋。

⑤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并推广先进经验。

(3)校务公开监督组职责

①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②及时纠正违反学校制度实施的行为。

③有权向校务公正领导小组反映学校实施校务公开的情况。

④建立师生及家长的投诉制度,对校务公开中不真实、不合理、侵犯师生利益的有关问题,受理相关人员的投诉。

(四)校务公开的实施

1、公开收费。学校收费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依法进行。要公开收费批准文号、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学生课本簿籍等代收、代办项目使用情况,接受社会捐赠款数额和使用情况。

2、招生事务公开。公开招生计划,由教导处接待新生报名,发入学通知书,编制班级,开学第一天张榜公布。

3、学生管理公开。公开学生转学、借读、休学情况,学生奖励、扶助贫困学生的办法、名单和金额,学生评优评先,各类竞赛活动获奖名单等。

4、工程建设与大宗物资采购公开。

学校工程办事程序:申报项目→上级审批→编制预算→招议定标→组织施工→质量鉴定→工程结算。公开资金来源、设计、监理单位的选择、造价等。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要通过学校行政会研究,并实行招标,操作过程公开。

5、学校决策公开。公开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目标、管理制度、教研教改实验专题及重大活动、各月工作安排、学校获奖情况。

6、财务管理公开。

(1)严格执行《会计法》。依法建帐、不搞多本帐、不私设“小金库”。否则,学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认真做好收支预算,并在教师大会上公布。杜绝收少支多,发生负债。学校各项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社会捐赠等)、支出(事业支出、建设支出、经营支出等),必须日清月结,按时公布。

7、奖惩情况公开。

(1)评优评先。公开各级各类评先进的条件、名额、操作程序等情况。学校按评选条件、结合工作量化、工作成果等进行全面衡量,民主推荐评优评先人选。学校召开专门会议集中讨论、评议、审核、确定上报人选,并及时公布。

(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条例》的规定,学校根据考核细则,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估,对照评估有关一票否决和有关获奖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全面、公开地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并将考核结果在全体教师大会上公布。

8、职称评聘与人事管理公开。公开评聘条件、资格,上级下达的职数和申报者任职期间工作实绩。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级职称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参评人员的量化得分,经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布。

每年教职工的聘任、续聘、缓聘要提前一周公布,征求意见;教师调动工作岗位要在全体教师大会上公布。

(五)校务公开的要求

1、要加强领导,把校务公开作为学校常规工作抓好抓实。支部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作用,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教代会要行使建议权、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加强校务公开的民主监督。

2、要充分发挥行政在校务公开中的主体地位,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

3、要在推行校务公开过程中,注意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要与学校内部制约机制、规章制度相配套。

4、学校设立校务公开触摸屏、公开栏、意见箱、举报电话。监督组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向学校领导或在相关的会上反馈。学校要认真分析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合理化建议要及时采纳,并将结果向教职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