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农委菜果质量监测方案范文

农委菜果质量监测方案范文

时间:2022-12-18 08:46:31

农委菜果质量监测方案

为了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范围及地点

(一)蔬菜基地

区辖区内所有蔬菜生产基地,重点监测对象为连片成规模蔬菜生产企业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基地产品。监测涵盖全区32个规模高效蔬菜设施基地,具体名单如下:

南蔡:百利农业、天河蔬菜、宇春蔬菜、南苑蔬菜、源卉蔬菜、鲁鑫蔬菜、润华泰蔬菜、泓润农牧、秀农葡萄、德维高新蔬菜、绿蔬园蔬菜、佩源蔬菜、金弘蔬菜、学斌蔬菜等14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罗圩:三鼎蔬菜、蓬勃农业、利华农业、润佳果蔬等4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埠子:开心农园、富极产业、天润蔬菜、新欣蔬菜等4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屠园:阳光蔬菜、植雨果蔬等2个规模蔬菜基地。

陈集:大学生创业园、益民蔬菜等2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中扬:毛集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仓集:六里棚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郑楼:瑞鲜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洋北:辣椒、西瓜2个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双庄:连云山庄规模设施蔬菜基地。

以上各蔬菜基地列为2011年开展产地定点抽检单位,其产品由区检测站负责监测。全区其他小规模分散蔬菜基地(包括农村菜园地)由乡镇(街道)农服中心负责抽样监测,结果定期报送区农委。

(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

南菜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二、监测种类及数量

(一)监测蔬菜种类

绿叶类、甘蓝类、白菜类、豆类为每月必检种类,所抽样品属于以上蔬菜种类不少于60%,每类蔬菜保证2个样品。如何所抽生产基地没有以上品种,或者数量不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可以在瓜类、茄果类、根菜类、葱蒜类等种类中蔬菜进行选择性抽检以补足监测数量。

(二)监测样品数量

质检站每月抽检30个样品,即生产基地15个样品,南菜市15个样品,如因为季节原因当地生产基地蔬菜数量少,可适当减少抽样数量,但应增加其他抽样类型的数量。监测的样品尽可能具有连续性与代表性,使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与现实性。各乡镇(街道)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买月抽检10个样品,即生产基地5个样品,菜场5个样品

三、监测项目与方法

(一)监测项目

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

(二)检测方法及结果判定

统一选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PR-3或WT-51开展检测,每个蔬菜样品抽取3份,以3次检测结果都超标判定此类蔬菜产品超标。检测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处罚及仲裁依据。

四、监测时间安排

每月上旬10日前深入基地、市场开展现场抽样检测,当月下旬公布检测结果,监测实行月检月报制,各有关单位将监测结果于每月27日前报区农委。

五、承担单位及责任

区检测站负责全区31个规模蔬菜基地、市南菜市蔬菜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及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各乡镇(街道)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协助区质检站做好32个规模蔬菜基地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已明确为区质检站监测对象之外的蔬菜生产基地产品例行监测工作与定期报送监测结果信息。

六、有关工作要求

区质检站、各乡镇(街道)农服中心在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过程中,对于经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基地蔬菜产品,监测人员代表区农委当场责令基地停止输出、就地封存。对于经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南菜市蔬菜产品,市场管理方责令批发经营户停止该蔬菜销售并退出市场。同时,市场管理方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工商分局与农委,配合农委做好问题产品溯源,配合工商追究经营户相关责任。

各蔬菜基地、南菜市要认真开展好内部蔬菜产品监测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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