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关于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范文

关于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2-05-26 04:19:18

关于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各级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巩固白石天河碧水保卫战和全县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整治成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细化、压实我镇环保网格化管理责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整合我镇辖区内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依托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在网格内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构建一个覆盖全镇的环境监管网格。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三清三到位”的目标(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单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即日起全面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发展、损害群众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

在全镇建立二级网格,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承担综合监管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成立镇环保办,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

1、二级网格在一级网格(县政府)指导下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两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全镇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镇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镇经发办:在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依法不予报批;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协调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布局。积极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配合相关部门对涉及落后产能设备的按期淘汰拆除工作,配合环保部门指导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镇大建办:配合县住建局负责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现场全部封闭围挡,物料按规范要求实施覆盖,裸露地面绿化硬化,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地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对全部运输车辆整车冲洗。镇农水办:指导全镇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主要河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镇排灌站的调度运行;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镇农技站:负责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负责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和农业灌溉相关管理工作,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建设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镇畜牧站:负责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配合县畜牧局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镇纪检:负责对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需追究责任的,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查处。派出所: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适用治安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接受环保部门移送的符合条件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督促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个体工商户)。供电所:不得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违法生产企业供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对淘汰、关停企业的停电。镇卫生院: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镇应急办:负责协助环保办制定、、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工作。

(二)三级网格

以行政村为单元,在村(社区)建立三级网格,村(社区)书记(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村两委成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在二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各村(社区)负责进一步细化三级网格分布,压实各分片干部责任;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散乱污企业)时,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镇政府;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及时向政府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网格运行

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正常运行,三级网格直接向二级网格反映,二级网格直接向一级网格反映。

(一)巡查。三级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等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二级网格报告。

(二)查处。二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处理,镇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全力配合。对不属于本级管辖的,要及时移送、上报一级网格,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可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第一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办。各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村两委成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

(二)完善制度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完善制度管理。一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保障网格的有效运转。二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事项。对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以及突发或紧急环境事件进行联合执法。三是建立和完善移交移动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四是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环境保护网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出现管理漏洞的,追究相关部门和村(社区)的责任;纪检监察按照相关规定对因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督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格实施奖惩。建立健全激励和惩处机制,在镇1+X考核中设立环保工作分值,按月考核到三级网格;在镇年终目标考核中设置环保工作单项奖进行表彰。

(五)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推动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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