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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教学日方案范文

安静教学日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时间规定;实施对象;主要内容;有关要求;进行讲述。其中包括:安静教学日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

五、实施对象为全市所有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其他正规教育机构、学校安静教学日期间各行政执法单位一律不得到学校进行检查、收费、罚款、评比等活动、各单位对学校的检查,统一安排在周六和周日、确需在安静教学日期间到学校检查的,须事先经市政府主管教育的领导批准备案、如在安静教学日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进入学校调查处理、收费备案、违反规定严肃处理、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具体材料详见:

为有效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合法权益,营造学校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促进全市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行“安静教学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规定。全市安静教学日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二、实施对象。安静教学日的实施对象为全市所有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其他正规教育机构。

三、主要内容

(一)学校安静教学日期间,除安全检查、教育质量督查、卫生防疫检查和政法机关查处案件外,各行政执法单位一律不得到学校进行检查、收费、罚款、评比等活动。

(二)各单位对学校的检查,统一安排在周六和周日。检查期间,各单位要讲求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一项检查一天内完成。如同一检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应实行一家检查、多家认可制,避免重复检查现象。

(三)确需在安静教学日期间到学校检查的,须事先经市政府主管教育的领导批准,并到市政府办公室履行备案手续后,持《执法备案登记表》进入学校。

(四)如学校在安静教学日期间发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重大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进入学校调查处理。新晨

(五)各单位对学校收费、罚款金额超过2000元(含2000元),以及拟申请人民法院对学校强制执行的,须提前到市政府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凡在学校安静教学日期间违反规定强行进入学校检查,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市政府将对有关人员和分管负责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要加强对安静教学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学校的投诉举报,及时查处违反安静教学日制度的行为。对顶风违纪者和典型案件,从严从快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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