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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文化创意的再造与革新范文

时间:2022-09-30 02:59:39

实现文化创意的再造与革新

作者:孙国太单位:齐齐哈尔广播电视台

21世纪,是科学与艺术结缘互补的新世纪。《辞海》是这样给文化下定义的:“文化,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中国文化学者余秋雨先生在他的博客里为文化做了定义:“文化是一种精神价值以及与此相呼应的生活方式,它的最终成果是集体人格。”美国人类学家鲁斯•本尼迪特对文化的定义是:“通过某个民族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思维方式,一种使这个民族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方式。”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理事、浙江师范大学文传学院教授陈华文在《文化学概论》一书中给文化的定义为:“所谓的文化,就是人类在存在过程中,为了维护人类有序生存和持续发展所创造出来的,关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有形无形的成果。”然而,作为一门新兴科学的文化创意学则认为:“文化需要创意;创意更需要文化”。《文化创意学概论》一书给文化创意及其文化创意传播的定义则是:“文化创意的概念来源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创意的表现形式。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创意的最高成果。文化创意的存在就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一切生物都必须在适应的生态环境中才能生存,信息也同样只有在适合的传播环境中才能进行传播。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一定的传播环境,这样才能持续有效地传播”。

哲学认为,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由事物的特殊矛盾构成,存在于内在结构之中,其与价值的统一,便是事物的内在结构与外在作用、功能的统一。为此,如何把握影视艺术传播,也就成为影视艺术传播学探讨的首要问题。笔者认为,“文化创意、创意文化与影视艺术表达、影视文化传播”是一脉相承的。“文化创意的成果需要影视艺术化的再现,更需要影视文化载体的传播。而文化创意,它作用于影视艺术的表现力和影视文化的视觉穿透力”。因此,我们进一步深入探索、研究、实践文化创意传播与影视艺术传播的必然关系,如何将文化创意成果通过影视文化载体传播、导入人们的视觉识别系统,真正给人们以深刻的文化意识,进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是非常必要的。第一,文化创意传播必须立足于专业化和本土化

1.文化创意传播必须发挥“专业化”优势。涵盖文化创意传播的文化经济是全球化经济条件下,人们以消费时代的精神文化娱乐需求为基础,以高科技手段为支撑,以网络、数字、卫星等现代传播方式为主导,以文化、艺术与经济的全面结合为自身特征,进行跨国、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重组或创建的新型产业集群。它完全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向人民大众提供文化、艺术、精神、心理、娱乐等产品的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根本观念是在总体服务业的业态之中。开拓艺术型、精神型、知识型、心理型、休闲型、娱乐型的产业增长模式,培育新型文化消费市场,培养新一代文化创意消费群体,是推动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的“源动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大致分为十余类,即:影视文化类创意、新闻传媒类文化创意、网络时尚文化创意、动漫产业文化创意、表演艺术文化创意、图书出版文化创意、项目策划与管理文化创意、广告文化创意、艺术品投放收藏文化创意、体育休闲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与文化创意等。我们不难理解,知识经济时代的文化创意原本就是以知识架构为中心的,知识经济的根本在于知识再造与创新。在文化创意过程中,知识再造是知识创新的基础,是知识的转换与转化的过程。知识再造的特点是链接性、延伸性和转换性;知识创新的特点是放射性、飞跃性和替换性。

显而易见,文化创意传播的文化特质属性决定了文化创意传播及其产业的发展必须走专业化之路的这一要求。一是,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理性推动,科学发展,通过国家政策引领、政府财力支持、社会多元融资,加快培育以政府为主导、多元结构并存的文化创意产业业态,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为之文化创意传播实现专业化夯实基础。二是,紧紧围绕文化创意的文化再造与创新,架构专业化体系,通过培训、吸纳、引进等方法,整合一批知识型、科技型、专业型、创造型的团队或专业机构,为之文化创意传播实现专业化注入极具活性的思想力与创造力。三是,要用文化创意的知识价值、文化价值观念重构传播者和受众者的对象化的思想和观念的创新----文化再造。它是文化在交流传播过程中对一种文化现象的改造、加工和整理。文化创新是文化在交流传播过程中的继承、发展、创造。文化进步与发展的实质是创新,文化创新是人类发展的必然,是文化发展的内动力。文化创新也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种活动,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地社会活动,人类创造出自己特有的文化,是社会实践的成果。我们只有具备专业的机构,有了专业的人、专业的团队,再加上有了专业的意识、专业的能力,就能够实现文化创意传播及其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化。

2.文化创意传播必须凸显“本土化”人文特征。顾名思义,人文的核心是“人”,也就是我们今天所倡导的“以人为本、人文关怀”,也是我们常常说的“人类关怀、生命关怀”。《文化创意学概论》中关于人文的解释有四种:一指利乐教化;二指各种文化现象;三指人世间事;四指习俗、人情。学界又把这四种解释规范为两点:一是人类社会;二是文化现象。作为文化创意的创造者、传播者,我们应该意识到:首先,文化创意中的创意产生于人们的头脑之中,是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产生的新的创意又反作用于人类社会并推动其发展。其次,文化创意的确是多元文化的融合、融解,强调诸学科的整合。显然,文化创意就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精神上的东西。事实上,人文的确具有显著的地域性、民族性和历史性特征。最后,我们的文化创意传播必须充分发挥地域人文资源优势,架构“本土化”特色文化创意传播的视觉符号及其视觉识别系统。

我们把2008北京奥运文化创意传播作为一个范例加以分析,就会找出一个“结合点”或者“闪光点”。如:北京奥运会的“中国印•舞动的北京”会徽,创意者将肖形印、中国字和五环徽有机地结合起来,就充满了深沉的激情与活力。尺幅之大的会徽,却凝聚着东方与西方文化合璧的气韵;笔划之间,升华着中华民族精神与奥运精神。它不是一个普通的印记。以“人”为主题肖形印,是我国秦代即有之印的形式。作为北京奥运会会徽的“中国印”与竹简汉字笔体书写的“Beijing2008”将中国传统的篆刻艺术、书法艺术汇集于一身,既浓缩了我国古代印章由字而画的发展轨迹,也诠释了我国古代哲学力求中庸的主流观点。这与象征奥运精神的“五环”浑然一体,更使得“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奥运会徽积聚了大量的历史文化信息和富足的文化精髓,以及国际化的创意理念。难怪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的首席设计师、2008北京奥运会会徽设计的参与者布雷德•科普兰德先生,从许多会徽设计方案中一见到“中国印•舞动的北京”,便当即托口而出:她是中国的!有道是业内人士评价说:“她是奥运百年历史中,对举办国和城市名单最大一处空白的填补;她是中华民族精神与奥运精神的融合和体现;她是中华文明对奥林匹克宪章的首次阐释。”

第二,文化创意必须作用于影视艺术和影视文化人的社会化需要电视文化,电视文化影响着人的社会化。日益发展的电视文化以其重要的作用方式影响着社会成员的社会化程度,决定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程度,是社会得以稳定、延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使亿万人民大众在社会化进程中,努力跟上时代的步伐,是我国社会主义电视文化肩负的重要任务。这一观点,是早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就出现在《电视意识论》中的观点。由此可见,今天,建设现代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影视艺术、影视文化的功能与作用是如此的重要。笔者强调文化创意必须作用于影视艺术、影视文化传播的概念,就是基于影视艺术、影视文化需要文化创意。这正是因为影视艺术、影视文化这个特殊载体是承载文化的文化。文化创意的成果很大程度上也正是体现在影视艺术、影视文化的传播力上。所以,我们在实践中要把这一概念加以充分运用并付诸实施。这就是说,我们影视艺术、影视文化的无限魅力与强大传播力,源于文化创意,文化创意给力于影视艺术、影视文化的传播。

第三,影视艺术和影视文化承载文化创意传播电视意识论认为,文化,是大自然的人化。“文化是社会和人类最高表现形式,其发展的程度,也是衡量人和自然分离的程度”。每一代人的文化,都作为一个整体传承给新的一代。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城市也是这样,一个家庭、一个行业、一个企业更是如此。作为影视艺术、影视文化范畴的电视节目的呈现,最终是给人看的,其本质就是传播。传播中所表现出来的强大功能和巨大的社会影响,使它形成了影视文化特殊的功能与作用,担当起了提高整个民族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的重要使命。然而,语言符号是人类交往中最主要、最常用的符号,也是最基本的传播符号。它是由语音和语义结合而构成的词汇———事物的符号,又由词汇和语法逻辑构成一种符号系统,以此来传递思想。那么,电视是这个传播媒介大家族中的后起之秀,由于它广泛地集中了其它媒介普遍的语言符号之精华,所以它既具备了符号系统的共性,又具有自己的语言个性。因此,我们说它既是一种文化形态,又是一种文化的载体。它具有双重“角色”,前者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它也需要文化创意。而后者,作为一种文化的载体,它也必须承载文化创意成果的传播。这是由媒体属性、责任、使命所决定的。

就影视艺术、影视文化承载文化创意的文化传播意义而言,我们必须了解“文化创意主要是通过个人或集体的思想创造、技术技巧以及智慧才华来实现,是人类对物质世界的改造,也是人类对精神世界的完善,带来物质和精神的繁荣,渗透在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一个地方。它的根本目的是使人类达到更高的精神满足和体验,实现了有价值生活的愿望,以及建立彼此交流、理解和珍藏美好记忆与传统,使整个人类社会的生活多姿多彩……”这些属性。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当今文化创意的社会责任与影视艺术、影视文化所承载的社会责任是一致的。文化创意的成果需要影视艺术、影视文化载体的传播、导入。也正是因为影视艺术、影视文化是通过电视媒介传播、导入的,它更具可视性,更直观、更生动、更真实。试想,我们现在所有的文化创意成果大都可以通过影视艺术、影视文化载体,运用电影、电视、互联网等媒介传播开来的。这就是说,我们的影视艺术、影视文化载体及其相关的传播媒介是文化创意成果转化、转换的主要方式和手段。

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举世瞩目,有口皆碑。盛大的开幕式,从鸟巢上奥运圣火的点燃的时刻,再从展示古老中华民族文化的活字印刷、木偶京剧和天人合一的“太极”,乃至唯美轻盈的“春江花月夜”和徐徐展开的《清明上河图》,一个个最具代表性的视觉符号,都是通过文化创意者的“第一次创造”和影视艺术、影视文化载体自身的文化“再创造”而完美呈现、传播的。作为开幕式总导演的张艺谋在谈到创意时说:“从创意的角度来说,我十分喜欢“太极”这一段。这一段的内容把中国人“天人合一”的价值观,用“刚柔并进,力美结合”的艺术再现形式进行了诠释。全世界几十亿人将通过电视收看到这一幕,接受到中国人对“太极”理解的信息。”笔者认为:张艺谋作为文化创意者,他在创意传播的过程中,注重了两个“强化”:一是,注重强化拓展文化创意成果与影视艺术、影视文化传播的“语境”空间;二是,注重强化提升文化创意成果与影视艺术、影视文化传播的“两位一体效应”。

综上所述,文化创意传播与影视艺术、影视文化传播都具有自身传播、导入的功能与作用,只要我们在创造文化、传播文化的过程中,正确、科学地把握文化创意传播与影视艺术、影视文化传播的优势互补、功能互动、效应共振的必然联系,按照文化创意、文化传播的自然规律和科学方式,来努力实现文化的再造与创新,就一定能够生成一种更具时代感、更具无限魅力的传播文化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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