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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教育教学剖析范文

院校教育教学剖析

摘要:教育病理学是从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入手进行研究的教育理念。文章以教育病理学的视角分析了目前我国公安院校中存在的教学疾病,指出了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公安院校;教学疾病;原因;可行性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背景

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存在着一批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公安院校,它们承担了我国人民警察、武装内卫等方面特殊人才的培养任务。公安院校的学生培养既有当代大学生的普遍共性也有其特殊性,即在特定的培养模式下对学生的内在素质、组织纪律性、身体素质等方各面有着特殊的要求,因此公安院校的教学既具有一般高等院校教学的共同性,又因其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受教育环境和自身局限的影响,公安院校的教学存在着问题,本文拟从教育病理学的视角对此加以剖析。

教育病理学研究的是教育病理,是一门研究各种病态的教育现象和教育行为的应用教育科学,是教育学科的分支。它并不是是一个新兴的教育学概念,最早使用教育病理和教育病理学的是德国学者司托里音伯耳,在1890年他开始这方面的研究并使用教育病理学的名称;20世纪以来,教育病理研究在日本渐成气候,研究学者有新堀通、松本良夫、大桥熏等;教育病理学在我国则兴起较晚,目前主要研究者有石鸥、郑钢等。教育病理学的出现从反向的角度来研究现存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学的研究和教学大多从规范的应然的角度对教育进行分析和探讨不同,它反对仅从理想的状态出发,而提倡从“应该怎样”出发,重点关注的是教育中的病症和病态表现。

二、公安院校教学中存在的教育疾病剖析

“教育疾病是指教育中不正常、不健康的状况,是致病因子和教育系统自身相互作用下教育系统或系统中的某些子系统的相关组织结构、功能发生不正常的改变,这些改变均可视为教育疾病或病理性的教育。”教学疾病是教育疾病的下位概念,是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一种病症,表现为教学功能不能或不能很好地得以发挥,教学本身无法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的。长此以往会到导致学生个性遭受压抑,素质发展不全面;公安院校办学目的不能圆满实现,特殊人才培养受限。公安院校中的教学疾病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课程设置上,对文化课的重视不够,学生的素质培养片面化

公安院校的课程设置中体能课与文化课的比例问题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一般来说公安院校的课程设置较为偏向体能课,因为要培养合格的公安人才,对学生的体能训练是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要求,这是由公安院校的培养模式和办学特色所决定的。此外,体能课训练收效明显,而文化课所取得的效果往往较为隐蔽、缓慢;体能课教师对学生的惩戒有力,而文化课教师面对学生的违纪现象只能采用批评教育的手段。在此情况下,学生和学校对体能课重视程度高,而文化课相对来说显得枯燥高深,不易掌握,得不到学生的重视和学校的理解支持。从这种模式中培养出来的学生素质只得到了片面的强化,在实际的公安工作中不能够很好地适应警务工作。但是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公安院校从用人单位对应聘学生的反馈中逐渐意识到培养出来的学生既要“能跑会打”,“更要能说会道”,既要有过硬的警务技战本领也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法律素养等多方面的本领。否则学生将无法迅速地适应今后的警务工作,其发展受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在教学内容方面,教学内容漂离,理论脱离实际

与一般院校不同,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就业多面向基层公安机关,学生一旦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就会碰到许多非常现实的问题。虽然初期会有老民警帮带,但其自身的思想素质、专业技能如何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学生今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公安院校的自身形象。因此公安院校的教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即使是进行理论的学习也必须和实际相结合,使学生能够掌握理论,指导实践。课堂教学是高等院校教学的主要阵地,然而目前公安院校课堂教学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漂离,过于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脱节;教学内容陈旧,无法跟上社会的变化。二是过分追求绝对教学秩序,致使课堂管理失当。以公安院校中的法律课程为例,无论是刑法还是行政法等通识性课程,都有大量的知识点需要掌握,有许多相似易混的概念需要比较区分,但法律课程本身较为枯燥抽象,教师在备课时往往也感到困难。可是教师利用其课堂上的主体地位,对学生进行简单的灌输就可相对轻松地完成教学任务。有的学生出于纪律的要求和对考试的恐惧不敢表示不满,也有的学生本身对学习不够重视,老师的不负责助长了其不愿学习、不愿付出努力的心态。同样,由于新法颁布旧法的废止,课程的内容也往往会发生变化,如《治安管理条例》现已经被《治安管理法》所取代,其内容方面做了不少调整,但是有些教师疏于对学科进行持续不懈的更新,仍然照搬以前的讲义,所讲的内容往往与新的法律条文不符甚至是错误的。又如在刑事技术的教学中,已经出现了新的刑事侦查技术,可是教师还依照旧的教学大纲,讲授着旧的刑事侦查技术,而这些知识很可能在学生今后的工作中用不到。

(三)除去教学内容方面的疾病,公安院校中对课堂秩序的管理也存在问题

这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学术氛围不浓厚,过分强调安静的教学秩序。要维持课堂教学的进行,需要一定的秩序要求,教师对课堂必须进行一定的控制。“任何一个教师不论他在学科上如何优秀,如果他不愿意或不能对课堂进行控制,那么他最终注定要失败,并且永远都只能是一个蹩脚的教师。没有课堂控制,教学就不可能进步。课堂控制是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有不少教师将良好的教学秩序理解为教室的一片安静,理解为教室里只能有教师讲课的声音,除此之外学生所发出的声音和行为都是对教学秩序的破坏。这样的教学秩序观念容不得学生之间的讨论或议论,其理想的状态就是教师一片寂静,唯有台上的教师滔滔不绝。其实课堂中出现的“杂音”往往比教师的“纯音”更能反应教学的特色,因为它启动学生的思维,它表明学生接受了教师的影响并在做出或积极或消极的反馈,教师应该保留并倾听这些“杂音”,它正是学生进行自主学习,进行独立思考的表现之一。

对学生的积极反馈,教师应顺势引导,对消极的反馈也应接纳并加以分析。教师如能与学生进行互动,往往课堂气氛热烈,甚至偶尔也会有小小的失控发生,但这是学生学习的重要过程,是不可缺失的环节。然而目前公安院校的课堂教学普遍重视纪律轻视与学生的互动,导致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的主动思维被遏制,缺乏学习的热情,认为学习的目的只是为了通过考试,这样自然使公安院校的课堂教学中教学气氛沉闷,缺乏学术气息。而师生之间的紧张关系可产生不良的教学氛围,表现为消极的、防卫型的氛围,师生之间的关系是控制与服从、恐惧与不依赖甚至漠视。

三、病因分析及存可行性建议

我国公安院校的教学问题既有教师个体的原因,也有学校方面的原因,更有整个大的教育环境方面的问题。

第一,教师作为教学的主导者,自身的专业水平、教育观念和教学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教学质量。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如果缺乏没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和广博的学术知识肯定无法胜任课堂教学。学生可以忘却教师的严厉但绝不会原谅教师的不学无术。然而仅仅具备教学内容方面的充实也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对教学进行指导,其教学水平实在堪忧。目前公安院校乃至一般高等院校中教师的教育观念大部分都处于亟待更新的状态。此外如果没有适当的教学手段,教学的进行也会大打折扣。在多媒体教学普及的情况下,充分借助多媒体技术开展师生间的互动,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是对每一位教师提出的任务,但目前公安院校中的教师对多媒体教学的运用还存在一定的观念问题和技术问题。对此,教师应该苦练基本功,提高教学技能,积极改进教育理念,加强教学理论研究,用现代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从而完成由教师主体向教师主导的转变,树立学生为主的意识,开展互动式教学来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第二,公安院校中教学失衡的原因还在于学校方面,其评价制度还需要完善。在绝大多数学校都已建立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一般由3部分构成对教师的教学评价:一是学校对教师的听课;二是教师所在院系给予评价;三是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目前的问题在因为对教师的质量评价会直接涉及到教师的待遇,故校级评价和院系评价有平均化的倾向,同行之间相互“帮助”既搞好同事关系又不影响彼此的收入,而学生评价应该是较为客观、公正的,可是由于所占比例小,在其他两部分高分的情况下,学生即使给教师的评价较低总分一般也不会低于学校制订的标准。久而久之形成了教师不在乎,学生不重视的局面,每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测评的时候学生一般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进行评价。在此情形下,对教师的教学质量监督形同虚设,它不能彰显出优秀的教学,也不能反映出病态的教学,教师的同业竞争力在慢慢弱化、消弭。基于此,公安院校应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进一步完善岗位津贴分配制度,逐步建立与完善一整套教学规范机制,要加强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构建激活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机制。

第三,从整体上、宏观上来说,公安院校中存在教学疾病还因为受到了我国教育环境的影响。素质教育的理念虽然已经提出多年,但其全面的、完全的、真正的落实还有待时日。在教育体制还未完全转变、教育理念新旧杂陈的今天,一些急功近利的做法也影响着教育教学的开展。

四、结束语

胡适先生曾说:“大学,乃一国教育学问之中心。无大学,则一国之学问无所折衷,无所归宿,无所附丽,无所继长增高。高等教育之重要,实为一国命脉所关。”我国的公安学院既要办出特色,也不能丧失高等院校所具有的特殊品格,因此对教学中存在的疾病,必须认真加以对待。

参考文献:

1、石鸥.高校教学及其管理的病症探查与成因解读[A].教学病理学基础[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2、石鸥.高校课堂教学的反向研究[A].教学病理学基础[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3、孙莉颖.论创新思维的培养与训练——思辨艺术的教学改革与实践[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3(2).

4、卢丽君,刘琴.新时期大学师生关系评点[N].中国教育报,200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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