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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生长发育及状况研究范文

时间:2022-07-04 04:42:15

留守儿童生长发育及状况研究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留守儿童指居住在调查当地>6个月,父母亲双方或任意一方已外出务工≥6个月,由祖辈、亲戚或朋友等其他看护人养育的农村儿童,本次调查还包括部分父母亲没有外出打工,但长期不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儿童,将其一并归入留守儿童组。本调查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南充市管辖的2个县(西充县和蓬安县),在所抽中的县随机抽取6个乡镇共6所小学全部五、六年级儿童,共1400人,有效问卷1334份,有效率为95.3%。其中,非留守儿童460人(34.48%),留守儿童874人(65.52%)。

1.2方法

由经过培训的项目组成员进行问卷调查和身体测量,采用集体施测方式,以班级为单位由经过培训的项目组成员在学校集中测查。

(1)问卷调查:参考卫生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中平衡膳食宝塔推荐的居民每日应摄取的各种食物,编制食物摄取状况调查问卷,内容包含儿童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如性别、年龄、父母外出务工情况等)和食物摄取情况。儿童食物摄取情况包含6个项目:平常食用豆制品、蔬菜、水果、蛋类、鱼肉禽、牛奶及奶制品等情况。

(2)发育状况测量:用统一购置的测量工具(电子体重秤、钢尺和三角板)测量儿童的身高和体重,身高精确到0.1cm,体重精确到0.1kg。儿童生长发育评价指标以世界卫生组织(WHO)2007年的常模为依据,计算儿童的身高Z分数(heightforageofZscore,ZHAZ),根据儿童身高和体重计算体质指数(bodymassindex,BMI)并转换为体质指数Z分数(bodymassindexofZscore,ZBMI)。身高和体质指数的判别标准参考WHO和以往研究常用的标准,即身高Z分数<-2为生长迟缓,体质指数Z分数<-2为消瘦、>1为超重。

1.3统计分析

所有数据由调查员逐份核对后录入Excel,用SPSS13.0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方差分析、t检验、秩和检验。

2结果

2.1基本情况

共调查儿童1334人,年龄为10~14岁,平均年龄(11.63±0.89)岁;男童662人(49.63%),女童672人(50.37%);非留守儿童460人(34.48%),留守儿童874人(65.52%)。留守儿童中,父亲外出母亲未外出242人(18.14%),母亲外出父亲未外出47人(3.52%),父母双方均外出530人(39.73%),父母双方均未外出但不居住在一起55人(4.12%)。

2.2生长发育情况

2.2.1生长发育评分情况

对身高Z分数和体质指数Z分数进行正态性检验,由于呈偏态分布,故对不同类型儿童身高Z分数和体质指数Z分数进行秩和检验,两者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进一步分析表明,除父母双方均未外出但不住在一起外,其余不同类型留守儿童身高Z分数与非留守儿童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体质指数Z分数比较,父母均外出和均未外出但不住在一起的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

2.2.2生长迟缓率、消瘦率和超重率比较

农村儿童生长迟缓率为11.69%(156/1334),不同类型儿童生长迟缓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中母亲外出务工者生长迟缓率最高。进一步分析儿童的体质指数Z分数,62.29%(831/1334)的儿童身体发育状况正常,身体消瘦儿童的比例为12.89%(172/1334),超重儿童的比例达到25.34%(338/1334)。不同类型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率、消瘦率、超重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与非留守儿童比较,母亲外出父亲未外出和父母双方均未外出但不与父母住一起的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率较高;父母双方均未外出但不住一起的儿童消瘦率最高;母亲外出父亲未外出者体重正常率最低,超重率最高。

2.3食物摄取情况

与留守儿童比较,非留守儿童每天摄入6种食物的比例较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尤其是奶制品、水果、蛋类、鱼肉禽类食品。

2.4食物摄取与生长发育状况关系

将儿童的食物摄取频率与身体发育状况结合评价,分析儿童摄取各种食物的频率与其身体生长迟缓率、消瘦率和超重率的关系。奶类、鱼类、蛋类摄入频率高,则生长迟缓率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消瘦率与各类食物的食用频次关系不明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吃肉频率不同超重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每天都吃肉的儿童超重率最高。

3讨论

本研究结果表明,非留守儿童生长发育状况相对较好,留守儿童发育迟缓率和消瘦率均较高,说明由于父母监护角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这与高希彬等研究一致。陈心容等研究也表明,由于父母亲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得不到很好的照料,容易出现饮食不规律、营养不足等问题。大部分留守儿童均由祖辈照料,老人与儿童在饮食习惯上有差异,再加上有些老人文化程度较低,对儿童发育所需营养的认识不足,重视也不够,农忙时再忙于农活,很多留守儿童不能按时吃饭,饮食质量也得不到保障。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儿童的正常发育,造成儿童身高发育迟缓和消瘦。本次调查还表明,母亲外出比父亲外出对儿童的身体发育影响更大,身体生长迟缓率和超重率最高,体重正常率最低。这可能受我国南方传统家庭结构的影响,一般都是妇女在家操持家务,安排一家人生活,而父亲主要是在外挣钱养家居多,因此子女更依赖于母亲的照料,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儿童,母亲的细心和耐心对儿童饮食、起居的照料对其生长发育影响更大,这与有关研究一致。本次调查还表明,各种类型儿童的超重率均较高,但结合身高Z分数进行评价,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率也较高,说明体重超重是一种假象超重,结合儿童食物摄取情况,说明儿童热量摄入增加的同时蛋白质和其他营养素并未能同步增加,不足以满足身高生长的需要,因此出现身高增长滞后的现象。常素英等、陈丽等等的研究也表明,儿童需要的不是减少能量摄入以减缓体重增长,而是需要增加高质量的均衡膳食,使身高与体重发育同步、协调增长。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食物摄取方面也有差异,在父母亲身边的儿童每天摄入各种食物的比例较高,膳食结构相对合理,儿童生长发育正常的比例也较高。龚正涛等也指出,留守儿童蛋白质、热量等主要营养素供给比非留守儿童低,蛋白质质量不高,提示动物性食物、奶制品、豆类食物供给不够。本研究也表明,各类儿童在奶制品、鱼禽肉类、蛋类及水果方面摄入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在父母身边的儿童每种食物每天摄入比例相对较高,但奶制品和豆类食物摄入总体较低,导致蛋白质和钙摄入不够,从而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导致生长迟缓。同时膳食结构的不合理,如蔬菜、水果、奶类、豆类摄入偏少,而肉制品偏多导致脂肪摄入增多,也是导致超重的主要原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人均收入明显提高,文育锋等研究也指出,经济因素已不是导致留守儿童营养不良的主要原因,相反父母亲外出打工,会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保障留守儿童有足够的生活费;导致其生长发育迟缓和消瘦的原因是监护人的营养知识缺乏,监护人没有认识到儿童合理营养供给的重要性。因此,政府可以在公众易于接受的媒体上,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以期改善监护人和儿童的营养知识、态度和营养行为。同时在学校也可以增设合理膳食、均衡营养课程,加强对中小学生的营养健康教育,使其养成不挑食、不偏食的好习惯。同时,外出务工的父母也应主动承担起教育子女的重任,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和儿童及监护人加强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儿童的最新学习、生活情况,及时纠正不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尽量减少监护缺失对儿童身体发育的影响。本次调查存在一定缺陷,在调查时考虑节省时间和方便操作,所以选择了小学高年级的学生作为调查对象,而且在量上有点偏少,尤其是不同类型留守儿童调查量的不一致,对调查结果可能存在一些偏差,这在今后研究中应注意。

作者:潘池梅陈心容单位:川北医学院预防医学系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呼吸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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