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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等教育管理活动的探讨范文

时间:2022-02-24 02:48:59

对高等教育管理活动的探讨

一、高等教育管理活动伦理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转型期高等教育管理的价值观异化

高等教育管理是为了崇高的高等教育事业而进行的管理,是为了传承文明、培育人的自由个性、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而展开的活动。然而,在市场经济经济价值取向的负面影响下,教育管理中对人的价值的终极关怀、对道德理性的探究和人文精神的尊重正在让位于经济利益的攫取、效率理性的推崇、实用主义的滋生,这就必然导致教育管理活动中大量人道、公平以及公益等伦理道德问题,从而造成我国当前教育管理伦理困境,并进一步对高等教育的主旨造成价值扭曲。

(二)传统的高校教育管理体制的消极影响

传统高校管理体制的消极影响中,最主要的是“泛行政化”管理,其根源在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计划经济体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人财物管理权力的高度集中化,依靠建立强大的行政机构来保障权力的运行。高校管理如果一味“泛行政化”,而不遵循大学的发展规律和知识体系特点,势必阻碍学术发展,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高校行政级别意识盛行,造成当前行政支配学术的现象,高校由单纯的学术机构异化为以行政建制为主的政治权力机构。

(1)“学而优则仕”古老观念的持续影响。我国高等学校的行政建制始于接管旧大学、改造旧知识分子时代。行政级别走进了大学,大学也一直被视为培养干部的摇篮。“官本位”思想盛行,高校管理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错位,唯上不唯校,务虚不务实。

(2)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产生的必然结果。长期以来,我国各行各业执行的都是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高等教育管理也不例外,行政建制一直延续到今天。

(3)行政科层化管理模式的追加效应。高校普遍推行以追求制度和规范管理、崇尚理性与效率、重视权威与分工为主要特征的科层制这一管理模式,也导致了高校很多成员的行政级别意识膨胀。

(三)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消极影响

在中国高等教育向现代大学制度迈进的发展过程中,主体性的文化缺失已经成为制约高教发展的现实瓶颈,许多管理伦理问题的症结致因都和传统文化的负影响息息相关。

(1)大一统集权式的管理方式:尊卑有序,主次分明,形成“差别等级次序”;集权管理,统一灌输;“家长权力”至高无上,绝对权威。中国在原始宗法血缘关系中,每家每户在“农耕文明”、“小农经济”的自然经济强化力下,由传统伦理文化将人固定地规范、排序在先天被赋予的家庭家族地位上,一个家庭或家族的首领,即所谓“家长”,以大一统的“集权”管理方式,支配着社会活动和财富的分配。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社会意识中等级差别观念根深蒂固,社会成员不需要具备思考、选择、判断的能力。

(2)提倡“人治”思想。传统儒家文化提倡“人治”,认为贤者的道德才能对国家长治久安起决定性作用,导致“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个人集权主义等极端的“人治”主义。在这种专制集权的思想引领和文化环境下,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缺乏足够的尊重,教育管理体制缺乏民主、公正、自由等伦理质素,滋生了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长官意志、专制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现象。

(3)个人主体性的消抵。“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都在不同程度上受文化传统的制约……当高等教育的改革与文化传统相冲突时,文化传统就会成为一种强劲的力量,阻碍着高等教育改革的进程,或者使改革偏离预定的目标,甚至会把一时取得的改革成效渐渐地消蚀殆尽”。冲突的根源是“人”的地位的改变。古代社会的人本性是建立在“不平等性”基础上的,伦理的特征是主客体上下的服从关系、从属关系。而现代伦理的思维模式是主体与客体的平等性,强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两个主体的平等性,以及由两个平等主体而构成的公共主体性。在这样的双主体或者称之为公共主体的现代社会,高等教育必须用民主管理的伦理思想才能实现科学管理。

二、当前高等教育管理活动困境的伦理应对

(一)高等教育管理活动中伦理意识的培育

1.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管理者个体的道德人格塑造

“从一定意义上讲,管理伦理就是管理者的伦理,脱离了管理者就无所谓管理伦理。而管理伦理的各种规定性及其发展状况,都集中体现在管理者的人格上”170。高等教育管理中,管理主体应加强自身人格塑造,着力提高伦理素养,成为被管理者的榜样和楷模。管理者的道德人格塑造还应涵有责任意识形成,并将责任意识作为重要道德因子传递给管理活动中所有人。康德认为,责任是全部道德的基础,有责任的人才会将道德行为视为具有必然性存在价值,才能在教育管理实践中积极倡导并践行道德行为,才会在发现道德失范现象时竭力抵制并纠正道德偏差。

2.强化高等教育管理的“主体间性”关系,增进管理活动的自觉道德意识

“主体间性这一概念是由现象大师胡塞尔首先提出的。胡塞尔认为,主体间性是主体间的相关性和统一性,是‘主体———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彼此平等的主体在通过交往而达到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种彼此间的互识和共识,并最终达到‘视界融合’”。主体间性要求我们尊重高等教育管理中的互主体性,即构建双主体化关系,任何教育管理活动中都存在着双主体———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教育管理活动中,管理者作为信息源制定计划、起草文件,被管理者作为信息接受终端接收通知、组织安排具体活动。教育管理活动的终极价值追求在于促成被管理者的隐性主体性向现实主体性的转变,将被管理者的隐性主体性发展成熟,一方面为管理者所用,促成教育管理活动的圆满完成,另一方面可将自己主体性的改造、进化和发展视为自己本质力量的提高。3关注伦理场域建设,提高教育管理活动的伦理认同“组织作为实体性的道德主体,既要求组织成员具备组织角色所要求承担的道德责任,也要求组织结构具有伦理敏感度,具有反应迅速、措施得当的道德调适机制”。处于变革创新期和社会转型期的高等教育管理活动,难免经受新旧管理理念和道德价值观的冲撞,基于特定时代背景的各种利益集团的利益需求都会呈现在教育管理系统内部。而高等教育管理的活动载体高校又是与社会进程关系更紧密的特殊场所,亟需先进的伦理道德为高校教育管理实践提供正确的思想指导,形成高度伦理认同基础上的道德活动主体愿意共同付出道德努力的伦理场域和道德环境。

(二)深化基于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伦理制度转型

1.去“泛行政化”管理,建立“政校分开”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

大学管理的体制改革,最为敏感的话题就是“去行政化”。对于“去行政化”,需要纠正两种认识偏差:一是去行政化就是不需要政府管理,大学完全独立,自主发展。二则大学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发展,才能保持大学发展方向,维持社会稳定。两种观点博弈,难分伯仲。笔者认为,高校管理的行政化,问题症结在于“泛化”。高校管理本身离不开行政管理,但目前的现状是行政管理手段泛滥。高校内部机构大都是行政机构设置,干部管理采用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厅级、处级、科级等名称直接沿用政府行政机关干部称谓,同时享受干部待遇。高校出现的教授争聘处长的现象,就是泛行政化带来的必然结果。当然,从政府加强对高校宏观管理的角度看,保持少量的行政机构和编制是必要的,关键要精简,把大部分的管理权真正交给高校,逐步实现管理主体的转移,同时减少诸如“评估”、“评奖”等政府行政行为,让高校有更多精力专注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使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上来。

2.去“家长式”管理,构建“依法治校”的新型大学伦理制度

现在的大学体制,在干部职权和经费管理权制度设计上,大多数沿用家长式管理方式。用“谁主持”来表明权力的大小和主次,其实质就是封建“家长式”管理理念在现代高校管理中的反映。1998年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文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对党委的领导职责和校长的职权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和界定。党委的领导职责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校长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等”。建立新型大学伦理制度,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行使权力,高校一把手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必须重视大学基本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要建立和完善大学的“基本法”———“大学章程”。尽管在《高等教育法》中第二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了申请设立高等学校必须提交“章程”,但大多数高等学校都是在《高等教育法》颁布前已经设立,相当数量的大学没有章程或章程不完善。而纵观世界一流大学,无论德国、英国还是美国等等,其大学都建有完善的章程用以管理大学的运行。现代大学制度,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来管理学校事务,建立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新型大学伦理制度。通过章程的设立,规定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发展目标和战略、学校的领导体制、管理模式和机制、教职工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等等,这样使大学真正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促进大学的健康发展。

(三)高等教育管理活动中伦理践行能力的探索

1.高等教育管理活动的道德责任寓所———高校的实践能力

(1)克服“制度唯上”的制度伦理缺失,建立公正人道的管理制度。制度的公正要求管理各环节公平正义,比如高校入学机会均等、受教育结果公平,避免出现条子生人情生利益生,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均等,要综合考虑该生当前的综合发展水平,公正要求人人平等、利益兼顾、行为正当,只有公正才能保证效率。人道要求管理充分尊重人这一主体,以人为本,促进人自我实现。在高校教育管理实践中,被管理者是否在平等权利中感受到了被尊重被激励、主体价值是否自由发展、个人是否在集体这个大家庭中获得幸福感,都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人性化设计。管理者、管理制度应融入人文因素,能从人文关怀角度思考管理主客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从关心到理解再到真诚合作,建构行政美德、管理美德。

(2)构建校园主流价值文化,形成高等教育管理伦理的精神合力。“高校校园文化的伦理人性,其生命指向和生态原则乃是真、善、美的价值归宿和知、情、意、行的道德融合。”高校校园主流价值文化具有育人、发展人、完善人的特殊使命,应积极参与进高等教育管理伦理的价值创构中来,校园文化的伦理人性、校园精神风貌、学校的情感关怀、价值取向、道德规范等伦理精神合力,才能在高等教育管理中传递德性建设的正能量,才能终极人文关怀和伦理观照管理者、教师、学生的完善与发展。高校要构建“以人为本”的校园主流价值文化和人文管理环境,形成优良的校风校训学风教风,从人的精神、观念、情感等层面进行价值引领和精神建构,将个体成员的价值目标和高校文化建设的精神内涵统一起来,使他们“乐群”、“爱校”,主动自为地“被人本化”、“可人本化”,实现“自我人本管理”,与教育管理伦理精神良性互动,确立正确的行为选择导向意识。

2.高等教育管理活动中个体成员的道德能力

(1)坚持“慎独”,道德自律。管理者首先应该“慎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美国学者萨乔万尼认为,“道德领导,抵及学校管理的核心”,所谓的道德领导,一方面强调管理者主体道德素质的提升,要求教育管理者个体道德素质健全,以德服人、以德感人、以德生德,另一方面管理者还应树立伦理管理意识,将管理文化建设成伦理文化,向组织成员传递伦理共同体精神。“在奉行明确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的学校里……不用多问什么,每个人都会在其所信奉的文化价值体系之中去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高等教育管理主体应该主动严格按照相应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无论在公开的场合和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还是在隐蔽的场合和无人监督的情况下,都能具有高度的道德觉悟和自觉精神。

(2)增强学习教育效度,提升高等教育管理的职业化程度和职业素养。教育管理者应自觉地针对自己的身心状态与发展需要,以终极善的追求为价值目标,不断进行自我调整、自我充实、自我提高;应营造崇尚学习、自觉学习和终身学习氛围,通过学习,做到品德与业务兼修,知识与能力并进。高校也可以开展“领导干部读伦理经典”等活动,通过研读经典,增强教育效度,知廉耻、明是非、懂荣辱、辨善恶,培养管理者健全的道德品格。教育管理主体还应建立“向他人学习”的意识,自觉加强对教育管理活动中的道德榜样、道德楷模的道德经验的学习,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

作者:吴炜炜单位:江苏开放大学公共基础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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