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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范文

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

1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基本情况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1997年,我国高校收费实行改革,实行由学生承担部分高等教育成本,为应对全国高校收费后高校贫困生增加和贫困度加大的严峻形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正式出台。1999~2003年底,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941万中,有79万人与银行签订了合同,贷款覆盖率为8.4%。按国家助学管理中心的统计数据,在校生中约200万人为贫困生,获得贷款的学生占在校贫困生的的比例为41.2%。2003年下半年,国家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但也由此步入了违约高峰。针对国家助学贷款旧机制在实施过程出现的种种问题。2004年6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自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实施以来,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广大经济困难学生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

2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及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高职院校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在内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它对保证教育的平等、公正和社会的稳定及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防止因教育机会不均进而造成弱势群体社会处境进一步恶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高职院校大多成立时间不长,贫困生资助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这极大地影响了帮困育人工作的实际成效。

助学模式比较单一,助学金供求矛盾突出。目前高职院校助学体系、模式比较单一,资助主体主要限于政府和高校,这种单一模式很难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趋势和高职院校实际。一般来说,政府承担了奖学金、助学金,而能享受到政府这一级奖学金的学生很有限。另外高职院校多数学生来自农村,贫困生居多,需要资助的学生很多,助学金供求矛盾突出。

重经济扶助,轻精神帮助,育人功能发挥不够。我国现行的资助体系,首先关注的如何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而对贫困生精神上、心理上的帮助太少,思想政治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对贫困生的就业也未进行针对性很强的指导,学生一旦毕业就万事大吉,没有同他们进行什么联系。育人功能发挥不够。

资助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学生的自立自强。我国现行资助体系中,仍有较大比重的“补、减、免、助”等无偿资助方式,部分学生到校之前就“备好”了各种贫困证明资料,等着学校减免学费和给予困难补助,促成了学生的“等、靠、要”思想。这种方式不利于学生自立自强。

对“困难”学生界定、甄别很困难。什么是家庭经济困难,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标准都不一样,学校的界定只能凭学生开具的各种贫困证明。由于各地民政部门及有关机构所把握的尺度不一样,衡量标准不一样,再加上学生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原因,所开具证明材料其真实性有很大差异,有的地方把给学生开具贫困证明作为当地“扶贫”做好事,有的把它作为人情相送,随意开具。这些对贫困生界定带来了很大困难,导致帮困效果大打折扣。

贫困大学生现状不容乐观。多数贫困生能正视贫困,并努力改变现状,但相当多的贫困生的现状令人担忧。首先,在学习方面,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困扰,使得他们很难安心学习,加上城乡教育差距和本身基础薄弱等原因,贫困学生中,除了少数学习成绩优秀外,大多表现平平,综合素质相对较差。第二,家庭经济困难造成和加剧了他们的心理负担,容易导致其自卑、孤僻、不合群、偏激甚至仇恨,报复心理的产生。第三,经济困难和自卑感还限制了他们的社会活动范围和交往方式,不利于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协作意识的提高。第四,贫困生社会关系少,就业渠道窄,在就业上选择的余地也不多,就整体而言,贫困生在就业竞争力上也弱于一般大学生。第五,部分贫困生在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考验面前显得脆弱。他们中一些人随遇而安,不思进取;一些人不愿意依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困难,有“等,靠,要”的不劳而获思想;一些人意志消沉,自暴自弃等。

3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对策

高职院校贫困生的现状及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是育人工程,是建立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高校帮困育人体系,确保帮困育人取得实效。

3.1树立科学帮困育人理念,在精神扶贫上下功夫

事实证明,对于贫困生仅从物质上给予帮助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多数贫困生来说,精神上的帮助更为重要。因为大学生的贫困不同于一般人的贫困,他们在物质上的贫困是暂时的,但精神上的贫困如果不解决好,就会严重影响他们在校期间的发展,甚至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因此,在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还要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和精神帮助,扶贫更要扶“心”。要从育人高度来进行帮困。第一,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在新生入校后,对新生进行心理普查,建立心理档案,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给予特别的关注。第二,要以课堂教育为主,课外指导为主要渠道,初步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互助、自助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做好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与及时干预工作。第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对贫困生各种素质的提高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除了要加强第一课堂的建设外,学校要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搭建多种活动平台,通过学生社团和院、系、班为单位,组织开展校园科技文化节、技能比赛、实验、各种班会、团组织生活、学生科研和创新活动等。要鼓励贫困生积极参加各种社团组织,参加各种活动,在活动中与其他学生积极互动,融入到群体生活中,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各种能力,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第四,推行“一帮一”全方位帮扶。学校要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于资助工作中。有条件的教职工可以从贫困生库中遴选出一名贫困生进行一对一帮扶,让学生体会到社会和老师的关怀,感受到党的温暖。同时,对教职工也是一种心灵净化和升华。受助的贫困生,要主动与资助个人取得联系,定期向他们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等状况,从而方便资助人对受助学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帮扶。第五,要多点精神激励。对贫困生除了物质奖励外还应多点精神激励。要重视奖励学习优秀,对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发挥典型的引路和榜样示范作用;要奖励学习进步。对于学习基础较差或者学习上存在困难的而一直坚持不懈,不断克服困难努力学习的贫困生,可设立学习进步奖,只要他们取得了进步,而不管他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都要予以肯定;要奖励活动积极分子。设活动积极分子奖,奖励那些勇于或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并受到好评的贫困生,对他们进行鼓励和鞭策。

3.2建立和完善高职院校助学机制

高职院校现行单一的助学模式不能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求,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层次资助机制。首先,要建立多方参与、多层次资助体系。目前,资助贫困生的经费主要是政府拨款和学校所交学费的百分之二十,其来源有限,应建立以政府、高校为主体、企事业、社区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资助体系。政府是助学资金的最大来源,其资助最主要形式是国家奖学金,但奖学金在制度设计上只是针对极少数成绩优秀的贫困生,收益面较小,因此,可以考虑增加政府资助的种类,扩大收益面。另外,高职院校贫困生比一般本科院校贫困生要多,政府还要考虑资助更多的份额;高职院校资助方式主要是“奖、补、助、减、免”,在整个助学资金中占有很大比例,不宜再提高比例,以免增加高校过重负担,但高校应走向社会,广辟新的市场,与企事业合作,安排更多的助学岗位;社会各界捐赠,我国目前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比例较小,高校有校友的优势,可多方面、多渠道向社会和个人募集资金,这方面潜力很大,要充分挖掘。其次,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在我国多元化的资助模式中,助学贷款是获得较多经济资助的一种较好的方式。但目前我国助学贷款工作运行不畅,制约了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广泛地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为每个贷款学生建立专门的贷款帐户,户随人走;二是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学生尽可能地在家乡办理贷款,便于学生还贷和银行监督管理;三是根据学生就业后的收入,所在地区的生活水平等确定还款比例。再次,改进资助办法。在各种资助中,应以有偿贷款为主,其它辅之。其它资助是有条件的,贫困生必须通过自己劳动和努力才能获得。如在政府助学金的发放上,改变现行无偿发放办法,将助学金发放到各高校,由高校设立助学岗位,让学生在助学岗位上通过劳动获得资助。资助时间应从新生入校就按人头比例及时下拨到各校,由高校根据本校情况通盘考虑,不要等各高校已完成了“奖、助、减、免”后再下拨,避免新的不平等、不公正。为了扩大受助面,凡获得国家资助的,则学校不再提供资助;在资助种类上,避免同一学生获得多种不同形式的资助。这些,除非已获得的资助不能充分解决其经济困难的,则可采取适当的方式补其缺口;第四,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跟踪服务。贫困生是一个特殊群体,其就业比一般学生更加困难。因此,对这部分群体除了一般的就业指导外,还要根据贫困生不同个体的特点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就业指导,以提高贫困生就业质量和水平。对已毕业的贫困生,学校要定期就他们的思想、业务、工作等方面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帮助协调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

3.3加强管理,增强帮困实效

实践证明,根据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进行资助,其帮困实效很不理想,要增强实效,就必须加强管理。首先,建立贫困生档案。新生一入校,学校就要向学生宣讲国家和学校有关自主政策,同时,收集有关资料,建立档案,这些资料应包括: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及其收入状况,存在何种困难及困难程度、学习成绩、受资助项目及金额、表现、诚信情况等。学校将以上资料输入电脑,每学年根据变化进行变更。其次,做好资助公示。在资助工作开始前,学校要将资助条件、程序、时间安排、标准、岗位等全部清清楚楚,张贴出来,予以公示,告知学生。在评选过程中,要根据掌握的资料逐一检查、筛选,然后把初步核实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学生监督。这样的公示可能有多次反复,但能保证公平公正。再次,多方甄别“困难”。对贫困生的界定也是一项很困难的工作。各高校由于时间、人力有限,往往仅凭学生带来的各种证明材料来界定,这是不够的,不全面的。要既看证明,又不唯证明;既看学生禀性,更要看其消费水平,也就是通过贫困生身边的朝夕相处的学生对其日常生活习惯、消费水平进行观察了解。真正困难的学生,在消费上会有始终如一的表现;假困难的学生,是经不起时间考验的,时间长了就“原形毕露”。笔者经过多年实践,应该说此方法是非常有效的,多数情况下能将真正困难的学生遴选出来。另外,进行动态管理。要根据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和个人的表现适时地进行调整。高职院校学校资助贫困生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只重物质资助,忽视精神扶贫和心理扶助,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偏重精神扶贫和心理资助,缺乏或弱化物质资助是形而上学,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只有既解决经济困难又解决精神困难、心理困难,建立多层次、多途径贫困生资助体系,才能引导贫困生健康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