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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论文范文

财政税收论文

财政税收论文范文第1篇

(一)环境治理原则

生态重建主要是针对过度开采自然资源的被破坏的环境进行环境治理与保护,自然资源的开采与利用可以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带来的效益很难用货币来衡量,所以,如果生态遭到破坏很难用有效的措施进行补偿。政府在财政与税收的政策上一定要强调,资源型生态重建过程要对环境进行治理保护,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财政税收的政策防患于未然。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

大部分资源开采后都不会在短时间内再生,所以这些资源如果过度开采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所以在对资源进行利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必须保证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政府可以通过相关政策的实施,积极落实对生态环境的合理保护,通过相应的政策大力引导生态重建的投资项目。

二、资源型城市生态重建的财政政策体系建设

生态重建也需要很多资金的支持,这是资源型城市生态重建面临的重点问题,在这方面,城市的财政政策必须发挥积极的作用,对资源型城市的生态重建制度必要措施。

(一)加大资源型城市生态市建设的财政投入

首先政府要大力宣传资源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将生态重建的具体项目加入城市发展的项目中,并且要将生态重建需要的资金纳入财政支出的分配中,使生态重建得到必要的资金支持,因为生态重建需要开展众多项目对环境进行治理,比如污水的治理,环境监督局等等机构,生态的重建还需要种植花草、树木等植被,并且需要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必要的维护,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时,政府可以通过调整财政的结构,建立引导的资金,政府在投资项目中的收益可以分出一些用于生态重建,或者缩小其他项目投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这样都可以节省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生态重建的投资计划中,这些生态重建的投资计划也可以为城市的财政带来相对应的收益,因为只有生态环境得到了良好的保护与治理,才能推动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政府积极引导鼓励对生态重建的投资,积极筹集生态重建所需的资金,资源城市的生态重建既需要建立污水治理单位,也需要建立回收、治理垃圾的机制,是需要长期投入的投资项目。所以不论是国内的还是外国的大小企业,也不论是什么体制下的企业,政府都要鼓励它们为环境保护、生态重建做出贡献,大力对这些项目进行投资,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也是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对造福人类做出的有益贡献。

(二)增列环保支出预算科目

由于生态遭到的破坏的时间不长,一开始政府没有看到过度开采资源带来的生态环境的恶化情况,所以在国家的财政预算中并设立出环保保护的项目资金。在生态遭到破坏后,政府只能把财政预算中多余的资金用作生态重建,这样使得生态重建的项目落实的并不好,很多项目由于资金不足,都暂时搁置了,所以如果不把环保的项目纳入政策预算的话,就不能很好的计算出生态重建项目需要的具体资金,同时也利于对生态重建进行必要的监督,而想要做好资源型城市的生态重建计划,就必须保证它在财政预算的收支中占有一定数目的份额。再有了资金的保障下,生态重建计划就可以建立出很多投资项目,比如预防治理水污染、工业污染等治理项目,增设环境保护设施的项目,绿化土地美化城市的资源项目,这些项目的投资都可以很好的为生态重建做出积极贡献。在资金的控制上,政府财政部门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这些资金的流向,对资金的使用和涨幅情况做出相应的了解与监督,这样才能使资源型城市在财政政策支持下的生态重建有秩序的开展。

(三)优化支出结构

政府的财政政策支持,主要是经济上的大力支持,也可以通过发放大量的生态产品为主要手段,生态重建可以带来长期的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重建除了可以使我们的环境更加美丽,也可以使我们居住的环境更加健康,是一项长期受益的投资项目,财政的预算由于要考虑到很多方面的支出,所以这种情况下,财政的政策主要是支持对其的投资引导,其次是经济补贴形势的支持,由于下中国是农业大国,环境对农业的影响很大,所以生态重建的重点是大力改善土地资源,使得农业可以更好的发展,促进农业快速稳定的发展,使我国的农业越来越发达。在投资上,我国主要侧重的投资项目是生态产品的治理性修护、生态产品的创造性改善以及生态品的维护与保护等方面。

(四)设立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专项资金

对自然资源的开采与开发需要很多的机器与设施,一般都是大型的机械,而这些机械花费的资金也比较多,所以资源型企业一般可用性资金都比较少,所以无法积极的进行企业的经济转型,这时就需要政府部门作出大力的支持,利用财政政策建立专项资金,使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变为资源型城市,并且为生态重建的具体措施提供资金的供给,保障其更好的进行转变。政府在进行财政支持的时候,应优先考虑那些率先建立资源开发补偿、衰退产业援助的机制。政府对于那些资源枯竭型城市要首先设立财力转移支付,这些资金主要用作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投资贷款等项目,在生态重建的过程中,不同的重建程度需要的资金数目不同,并且不同的重建设施、材料金额也不一样,所以具体的拨款数目要根据不同的进度与需要发放。不同的项目需要的资金不同,但在使用的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监管,避免浪费用滥用。

三、资源型城市生态重建的税收政策体系建设

(一)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改革现行资源税

现有资源税的设计理念与可持续发展模式下的经济与社会政策背道而驰。资源税应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视野下重新定位,站在生态环境建设的视角下,外部性成本的补偿还应包括后代获得资源能力损失的补偿,真正体现可持续发展观。

(二)开征生态税

严格地讲,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生态税。因此,我国实施生态税制的第一步可考虑将现行的一些宜于以税收形式管理的环保收费项目纳入征税范围,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逐步设立生态税。

(1)环境污染税。

在资源型城市环保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有必要改排污收费为征税。

(2)水污染税。

对直接或间接排放废弃污染物和有毒物质而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或行为从量征收。

(3)大气污染税。

主要包括二氧化硫税和碳税。

(三)建立真意义上的环境税

从概念上说,环境税是指对开发、保护和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的一种税。征收环境税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环境资源的定价,改变市场信号,降低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同时鼓励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行为。

四、结语

财政税收论文范文第2篇

1目前存在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中的主要问题

1.1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作为一种与财政和经济有直接联系的工作,财政税收工作人员往往面临着较大的利益诱惑,而要约束工作人员,使其能够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就必须要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机制来支撑。而目前我国财政税收的监督管理机制并不健全,很多监督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失去了其监督职能作用。

1.2民主管理机制不完善。

财政税收应当是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的财政收入,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有利于民众对财政税收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能够促进财政税收的顺利开展。但是很多地方和基层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并为真正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众的监督地位被完全忽视。

1.3规范化转移支付问题较多。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目前我国政府部门的财政资金转移往往不够公开透明,其中存在的问题也相对较多,包括转移流程不规范、转移时间较长、转移模式落后、转移资金利用率较低以及贪污犯罪现象屡禁不止等问题。财政税收在从社会基层收取上来之后,要通过一定的转移来实现税收的合理运用。但尽管中央已经采取了分税制的改革措施,在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这就说明了当前我国财政税收转移支付流程仍然不够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仍然不够健全,转移支付中存在的多种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4财政税收名目较为混乱。

由于财政税收所涉及到的税收项目较多,因此其税收名目也相对较为繁杂琐碎,极易出现重复收费和乱收费的现象。尽管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来取消部分税种,如农业税,个体户工商税等。但是很多不知所以的税收名目依然在各地基层中存在。这就严重破坏了国家好不容易获得的税制改革成果,为财政税收的顺利开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极大不利影响。而目前我国对于财政税收乱收费的管理机制还未形成,很多管理工作无法落实到基层,这也是存在于当前财政税收体制中的主要问题。

2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措施与创新对策

基于财政税收对国家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以及财政税收体制管理中存在的多种问题,我们必须要深刻的认识到当前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工作还负有艰巨的任务。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创新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是目前我国财政工作的重点发展内容。在此笔者提出了几种改革措施和创新建议,具体如下所示:

2.1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

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不仅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也是通过改革整治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中诸多漏洞的手段。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目的在于调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比例、依据当前情况,应当适当加强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强化政府财政同一支出的平衡;加大中央政府的直接支出,加强统筹管理,减少财务问题,同时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的压力,配合行政改革中人员精简的客观要求;还要对地方政府的支出权限进行必要的规范,既赋予足够的财政权力,也要控制过度的财政自由,使得地方支付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加速进行。

2.2健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要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合理搭配,形成资金来源稳定可靠,资金分配方法较为科学合理的中央、省(市)两级两类转移支付体系。首先是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整合其中的专项转移支付,妥善安排转移支付的结构比例。其次是要改革税收返还与增值税分享制度,从而稳定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最后是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资金分配体系,从而逐步改变目前从基数法确定转移支付数额与转移支付水平的方。

2.3财税改革要在制度上实现创新。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一直是制约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改革深化的羁绊。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劳动热情被充分激发,农业生产工具的价格下调,给农业生产降低的生产成本,在免除农业税等税收项目外,在水手结构上也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整。正式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必由之路。通过适当的途径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合作扩大生产是有效手段。在财政税收体系中,合理的采用“合同制”,也是完善地方政府财务税收管理分配职能的一大创新,不仅仅加强了地方财政税收的自主权,也使得中央政府能够施加有力的宏观调控。体制改革是永不过时的话题,制度创新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一再被历史证明。加强中央管理和不同级别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制度创新的出发点和着眼点。

2.4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

对税务机关而言,理顺国税和地税的职责关系,健全两者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本身就是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在实行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除了极少数省份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分别设置了国税与地税这两套税收征管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国税与地税合署办公。各地的国税与地税机关也应充分开展信息交流,当对政策有不同理解或出现争议时,双方要共同探讨,合力解决问题,实现国税与地税的良好协调。

作者:李晓岩单位: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篇: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及措施

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意义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与创新能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对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促进产业经济的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与创新,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优化了支出结构,逐步实现了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改革现有的预算管理体制,进行预算体制的优化;进行税制的改革和转型,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型流转税体系,实现税制向新型流转税制的转变;加快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增加政府在公共基础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投入。

二、当前财政税收体制面临的问题

(一)财政税收体制存在局限性

当前,我国的财务税收体制整体来说还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漏洞,这些漏洞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财政税收体制的正常运行,制约了财政税收工作的开展。一方面,财政税收体制中税收的种类不够健全,忽视了一些税种的重要性,对一些重要的税种,如所得税,也存在着设计不合理的问题,这些税种往往与社会的发展、进步,资源的分配和调节密不可分,如果被忽视,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整体水平,影响国家对社会发展的财政支撑力度,有可能会导致国家的动荡不安。此外,还遗漏了一些影响社会分配和财政收入的容易被忽视的税种,严重影响了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程度。另一方面,我国在财政收入划分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忽视了一些重要资本创造的收入,使得我国财政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大部分集中在顶层,越往下越少。

(二)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税收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取得实效,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要求例如,预算体制覆盖的范围仍然十分有限,地方政府的预算管理体制比较落后,政府的财政收支工作没有完全覆盖财政预算,预算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失有效的和监督和管理机制。现有的财政预算体制覆盖范围较小,在预算体制执行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预算审批和审核往往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缺乏实质意义,使预算管理机制丧失一定的公信力。

(三)财务核算真实性较差

目前,我国税收管理机制不健全,偷税、漏税、骗税的情况比较严重,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不时出现,国家税收遭受损失。一些企业管理者和地方官员为了经营指标,对财务核算进行干预,套用账目,在税金计算和上报过程中造假,或者在财务核算过程中混入虚假信息,财务数据无法反映企业经营的真实状况,国民经济指标数据真实性较差。

三、财政税收体制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

(一)管理者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不重视

从目前来看,一些地方和企业的财政税收体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地方领导和企业管理者对税收工作不重视,国家财政税收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不到位,认为税收是交给国家的,按规定交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利,因此想方设法减少税收支出,甚至弄虚作假、偷取税收。基于这种原因,管理者对税收管理工作更谈不上重视,甚至有意不让监管机制发挥作用,对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税收机制改革往往成为一纸空谈。

(二)缺乏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随着社会各机构的不断改革,对税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一方面,许多地区降低了对财政税收体制的监管力度,对财政管理监管队伍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例如撤消了一些管理人员、管理费用不到位等,使得整个监管队伍陷入滞后、消极的状态,影响了税收监管的效果。另一方面,有些地区的管理者存在滥用职权和不重视税收工作的现象,将税收工作视为国家应该负责的问题,认为税收和自己关系不大,不必过分重视,有的管理者甚至滥用自己的权利,借用职权之便,偷税漏税、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有的为了得到利益明知故犯,做出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有的管理者甚至唆使财务人员共同谋取利益,影响了正常税收工作的开展,因此,当前的财务税收体制中缺乏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制约管理者的行为。

(三)各级政府管理职责不明确

我国在财政收入和分税制制分配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中央和地方在这两个方面的划分上存在不均衡性,有些税收机制在中央设立并得到重视,在地方却没有,这种不合理的划分,不仅影响了我国财政收入的水平,还影响了我国税收机制的改革,不利于国家对税收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政府管理职责不明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收入和公共服务差距越来越大。一些地方政府在资金分配、转移支付、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不透明、不规范,主观随意性大,财政效率低下,政府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无法适应本身管理和服务职能的要求。

四、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措施

(一)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

要想方设法提高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视程度,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要定期对财政税收管理者进行统一培训,通过学习-实践-学习的方式提高财政税收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提高税收意识,帮助经营管理者自觉约束自身行为,为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与创新提供良好的氛围。

(二)建立完善的税收体制

要对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例进行适当调整,改变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制,加大直接税的比例,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进行改革,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制度改革,建立一套相对完善和稳定的财税管理体制,调整完善目前的财税管理体制,在财政税收管理过程中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法律的权威性,改革传统意义上的财税管理体系。

(三)改革预算管理体制

要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机制,扩大预算范围,在各级政府和企业内部建立预算委员会和专门的预算管理部门,不断健全社会监督体系,确保预算与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适应。要扩大国家预算覆盖范围、健全完善复式预算体系。复式预算体系应包括经常性预算、资本性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等内容,尽一切力量把政府的所有财政性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的框架中,有利于实现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四)建立健全分权、分级的财政体制

中央要适当放权给地方,使地方拥有更多的财政自主权,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管理体制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逐步实行税收征管机构的一体化。以税种的属性为依据,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收入比例,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进一步改革基层政府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省、市对县、乡财政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严格规范各级政府的收入机制,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

作者:张磊单位:山东青岛即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第三篇: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之我见

一、我国财政税收体系现存的问题

1.预算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我国早已在预算管理体制上进行了一些政策性的改革,并得到了相应的成效,但是预算体制中尚有许多不合理之处,比如说预算体制只包括一些很狭窄的范围。并且,和税收体制及财政收支分配制度相比,地方政府有些还没有及时进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存在有较长的滞后。政府财政收支工作没能完全涵盖财政预算。并且因为缺少有效的管理监督体制,因此,没能形成预算管理的内部制衡和约束。改革尚未落到实处。

2.财政税收体系具有较大局限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还存在有较大的局限性,一方面,由于现在的财政税收管理体系缺乏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所以财政管理人员的相关的职业责任意识薄弱,觉得财政收入可以随意分配甚至是用于满足自己的一己私利,没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之下,会产生很多违法违纪行为,损害了我国财政管理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财政收入分税制度没有落到实处,财政收入分配集中,这样的分配影响到了地方的发展。并且,某些重要的税种没有划分进入征收范围,比如说资源税和环境税,一些非税收收入没能被纳入政府的管理当中。这样混乱的财政税收体系是不利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进行的。

3.存在有较多乱收费现象

国家进行的大范围税制改革在这几年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包括农村不合理农业税的清费活动,对于鼓励农民,提高生产积极性取得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农业税取消了,但是不仅仅在农村,包括在城市地区,乱收费的现象仍然广泛的存在,已经成为人们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个中原因是地方政府的公务员体系冗余,体系中存在很多不做事光拿薪水的人。为了养活这群人,保证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经常冠以某些名目收取一些莫须有的费用,让老百姓承担体制冗余高昂的费用,这一点在一些偏远乡村地区尤为常见,基层干部的腐败已经到了一个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这样做的后果一方面是对地方经济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不能拉动地方需求。其次是没有及时的精简政府人员只能导致政府财政收入陷入死循环,财政收入没能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

4.规范化转移支付存在有问题

转移支付的定义指的是中央财政通过财政支出来提高某些落后地区的生产水平,这建立在分税制基础上。也就是说,财政收入较多的中央政府拨出一部分收入给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则具体的负责这些钱的用途,用于提升地方经济的发展。这样的分税制做法能够减少中央的财政集中,由地方政府纳税并用于自己的发展能够减少偷税漏税的行为。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发生了很多腐败行为,违背了转移支付的初衷。我国的转移支付类型包括有税收返还与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等。造成制度不健全的因素有两个:一是没有强有力的监管体制,在监管不健全的形势下,漏损等糊涂账出现的非常多,不透明和贪污的现象频繁出现,造成了财政损失。二是税收返还比例非常高,经济水平高的地区往往具有更大的税收返还额度,这也与转移支付的原则背道而驰,加大了区域经济的差异。

二、我国财政税收体系改革的对策

1.建立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

高效的财政管理制度应当是基于“分级分权”的原则而设立,这符合我国当今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大势所趋。也就是说要建立一个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者功能相协调的综合性的统筹兼顾,稳定规范的财政体系。第一步是明确规范好各级政府的相关职能,并且根据实际的经济状况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分税比例。对于中央政府来说,要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管,杜绝在财政支出时“糊涂账”的出现,增加税收比例。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要精简体制,不能靠着税收养一群吃干饭的人,这有利于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不能给予地方政府无限制的财政支出权利,必须要有严格的监管,过度的财政自由必定会滋生腐败。但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也要适当的给予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权,包括地方税收的融资权、减免权等,最终建立高效的分级分权财务管理模式。

2.进一步规范税收体系

税收体系的完善可以从税负水平,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环境保护税等新型税种设立着手改革。在确定税负水平时,要考虑到宏观经济发展情况,也就是国民收入平均水平,以此确立一个合理的税负水平,并且要取消一些不合理的附加收费。其次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我国已经开始着手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中要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征税起点,确立合理的征税比例,采用统一申报,分类扣除的方式以降低个人的税收压力。最后,对于一些新型税种,比如说资源税、环境税等,加快此类税种税收制度的建立。这样能够让企业拥有节省能源,保护环境的基本意识,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与长久发展。在低碳经济如此流行的今天,能够真正的实现绿色家园建设。

3.建立健全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建立健全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首先要在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中央和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之间确定一个合理的目标,确定资金来源长期稳定与可靠,资金合理分配等。首先要对现存的税制返还和体制补助政策进行改革,形成稳定的支付资金链,确保地方经济贫富差距减小。其次是要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在两类支付中所占的比例,改善转移支付的类型结构,确保中央均等支出地方财政。此外,要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比如说人口数目多少,土地面积,人均土地面积,人均工资水平等,建立公开透明的分配方法,减少腐败滋生,根据这些指标来确定地方政府财政转移支付额度等。通过建立健全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能够有效地降低中央政府的财政统计负担,提高地方经济活跃程度。

三、结束语

财政税收制度对于经济的长足发展有较大影响,对于区域经济平衡有着较大的协调作用。要想解决我国当前财政税收体制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必须坚决改革的决心,建立分级分权的财政管理模式,规范税收体系与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才能真正解决我国财政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社会进步。

作者:白雪梅单位:赤峰市宁城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第四篇:对于财政税收改革思想述评

1.涵养税源。

刘晏非常重视培植、涵养税源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发展生产,安定人民生活。他在筹办漕运时,他提出如下措施:其一,通过转运增加沿途人口。刘晏认为“户口滋多则赋税自广”(司马光•《资治通鉴》),就是人口多了,农民耕耘织红,财富增加,赋税自然也会增加。《资治通鉴》记载了他在转运方面的卓越成效“:由是民得安其居业,户口蕃息。晏始为转运使时,天下见户不过二百万,其季年乃三百万,在晏所统则增,非晏所统则不增也。其初财赋岁入不过四百万缗,季年乃千余万缗”。由上可见,转运事业不但使沿途人户增加,而且赋税也得到大幅度增加。其二,重视商业,发展商运。要发展商运,首先就要谈及商业。欧阳修在《新唐书•刘晏传》中说“:刘晏因平准法,斡山海,排商贾,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资,以佐军兴。”这里所谓“排商贾”,如果笼统地说,则是排除私人商贾,成为抑商论者,而再进一步说,他是在用平准法,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资,以佐军兴为目的。刘晏为了平定物价,采行平准法以排除商贾,而为了通有无,伸盈虚,又要重视商贾的运销,如在盐政中,他只“但于出盐之乡置盐官,收盐户所煮之盐转鬻于商人,任其所之,自余州县不复置官”(司马光•《资治通鉴》)。这样,既便利了商贾往来,满足了人民生活,更有利于国家。总的来说,刘晏在推进他的主要财政税收改革措施中,都曾表现出重视商业的观点的一套做法:如在行旅上,减少邸店行铺的户税负担,在盐法上“,广牢盆以来商贾”,在食盐流通上,让商人自由经营食盐和奏请撤销食盐的通行税以及提高绢价以鼓励商人运销等,都是积极鼓励和重视商业的具体表现。

2“.取人不怨”。

刘晏很少借助于封建专制的权力,而是尽量应用隐蔽的即商业经营的原则,来增加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他主张两个必须遵守的原则:其一,是“知所以取,人不怨”(欧阳修•《刘晏传》)原则。他把增加税收的重点放在盐法的整顿上,就是从这一认识出发的。他认为食盐是人民生活所必需之物,为人人所必需,对这类商品课税,就可以获得充裕而稳定的税源,但又不能重课,因而就必须废除原来的一切扰民弊端,进行盐法改革,借助常平盐,保证边远地方人民也可以吃到价格比较合理的食盐,从而做到了“官收厚利而民不知贵”(欧阳修•《刘晏传》)。同样,在商情预报上,也做到了“食货之轻重,尽权在掌握,朝廷获美利,而天下无甚贵甚贱之忧,得其术矣”(刘晌•《刘晏传》)。刘晏在各地设置巡院,选择勤政廉洁、精明干练的人士做诸巡院官。诸巡院掌握收集各州县天气情况及农作物长势好坏的信息每月每旬都要向刘晏汇报。他还招募人员将各地物价迅速上报,使他得以掌握全国市场动态,在丰收地区用较高价籴入谷物,在歉收地区用较低价钱粜出,或者用谷物换进杂贷供官用,多余的再运到丰收地区出售。采取如此调剂政策的结果,使全国物价总体上避免了太高或太低的危害,社会得以稳定,税收也就有了充裕的来源。这两个例子都可以说是刘晏“取人不怨”理财思想的客观反映。不过所谓“民不知贵”,只是在这种“贵”中,表现比较轻微,人民不感觉痛苦罢了;至所谓无甚贵甚贱之忧,也只是在朝廷获利的情况下,人民不感到暴涨暴落的剧痛罢了。这样就是贯彻了“知所以取民不怨”的原则,这是一种在租税上最隐蔽的征收方法。其二,他提出“因民所急而税之,则国用足”(欧阳修•《刘晏传》)。这就是选择人民所不可少而又急切需要的日用必需品来课税,这不仅使税源充足而且稳固可靠,这就是刘晏所以重视盐利收入的根本原因。因此,刘晏在盐政上,除实行产地课税外,又采用种种方法加速食盐的流通和价格的稳定;同时,还对现行的租庸调及户税进行了整理,虽不及对盐政,漕运和常平等的重视,但在一定范围内也做了不少工作,例如前述大历四年(769)的户税整理,取消了对商贾加二等征收户税的规定。这种鼓励工商繁荣经济的政策,是在宝应二年(763)刘晏任吏部尚书以后实行的,也深合于刘晏的赋税少不扰民的根本思想。总而言之,刘晏虽为封建国家筹措了很多的赋税收入,但在历财家中却被称为对人民“干扰较少”的一位,实在难能可贵。

3.藏财于民。

一般的理财家,都抱守一种孤立的财政税收观念,就是只以国家收入的增多为目标,结果,理财就是“聚敛”,国家收入越高,百姓却日益贫困,导致“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所以历财高手,往往成为儒家批判的对象,他们的理财成就越高,功劳越大,舆论界对他们的批判越严厉。所以,从秦商鞅,到西汉桑弘羊,再到北宋王安石,等等,都没有好名声。而刘宴的厉害之处,总是既能实现国家的财政目标,又能藏财于民,让商人发财,让百姓得到实惠,从而自觉自愿地参与到国家的财政行动中来,从而做到君子惠而不费。其一,表现在建造运粮船的费用上。据史书所载,刘晏在漕运上为了搞好运粮工作,非常重视成本效益核算问题,特别在扬子县。建立十个造船场,每艘船的造价包括物料和工本“给钱千缗”。当时船场是官营手工业,设“专知官”管理。这些造船工人中有的是轮番服役的,没有工钱,有的虽是被雇佣的,但工钱也很少。刘晏给了这样高的造价,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匠的收入,改善了工人的生活。有人认为刘晏给价太高,责难说“,所用实不及半,虚费太多”,刘晏驳斥道“:不然,论大计者固不可惜小费,凡事必为永久之虑。今始置船场,执事者至多,当先使之私用无窘,则官物坚牢矣。若遽与之屑屑校计锱铢,安能久行乎!”(司马光•《资治通鉴》)即在开始办船场,场里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很多,应当让他们能吃饱穿暖“,私用无窘”,这样给公家造的船只就坚固“,若遽与屑屑校计锱铢”,只算小账,而使船工吃不饱,穿不暖,造的船只不坚牢,则船又“安能久行乎!”将来如果有人“患吾所给多”而减少造价“,减半以下犹可”,即减少一半也还能凑合着用“,过此则不能运矣”。其后五十年,有司果然把船价减了一半,及至咸通中(即从德宗建中元年(780)至懿宗咸通元年(860)),主管官员根据物料加工本钱,核用物料,工本定得低,不留一点余地,即“无复余羡”,自然工匠生活困难,连“专知官”的家属也挨饿受冻,船造得越来越薄,漕运也就陷于停顿,即史家所谓“船益脆薄益坏,漕运遂废矣”(司马光•《资治通鉴》)。由此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其二,刘晏把过去的无偿劳役改为有偿的雇佣劳动。在中国历史上早有“力役之征”,唐初也是把租调所征收的实物,交由当地纳税人民输送到指定的仓储地点,这对人民来说已是一种非常沉重的负担,而由江南西运到关中的粮食,各州县也要沿途富户包运,这些富户常常苛待船工,老百姓都不愿干这些运粮的苦差。刘晏为转运使后,便改变了这种制度,教练士兵担任船工,由军官押运,十只船组成一队,对运粮人员的工资也给得比较合理,而安全到达不出事故的还有奖励。正因为他放弃了过去强制的无偿劳役,采取了以工资雇佣劳动的方式,迅速地完成了艰巨的转运任务,而且降低了运费,又能提前到达。他不仅在运粮上是这样,而在造船、驿站、铸钱等事业上,都实行了雇佣工制。雇佣制较无偿劳役多付了佣金,虽然在表面上增加了费用开支,但实际上却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和质量,而且同时还增加了百姓的收入,可谓一举两得,皆大欢喜。

4结语

刘晏以他个人的杰出才干,采取了改革盐法、整顿漕运、行平常法、平衡物价等一系列的财政经济改革措施,为中唐经济的恢复和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综观刘晏的财政税收治绩,财政史著者胡钧教授说“:故论之理财家,管子而后,晏一人而已”,实不为过。但刘晏所竭力维护的是封建李唐王朝的长期统治,由于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使其财政税收改革思想也不能从本质上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我们之所以肯定他的财政税收改革思想,是因为他竭诚尽智作出了超越前人的历史贡献,成为封建社会对人民“干扰较少”的一位理财家,在某些措施和思想上,可以作为今人的借鉴。

作者:章晓雯单位:贵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收学院

第五篇:财政税收问题及深化改革

一、我国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税收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具有不平衡性,财政税收政策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的国情。我国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税收政策还是针对计划经济来制定的,这导致了税收政策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下的市场经济,所以,国家应该逐步对财政税收政策进行改革,慢慢过渡,使财政税收政策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目前,我国财政税收政策不能很好地协调经济,财政税收政策在宏观调控方面的作用也比较弱。现有的财政税收政策也有不完善的地方,相关政策的缺失或重叠现象严重,在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时就发生了税收重叠的现象,使企业要缴纳两次相同的税,引起了企业的不满。当前的财政税收政策缺少相关法律的制约,导致税收不能良性发展,有关部门要制定税收的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财政税收工作。当前的税收也存在不公平的现象,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促进税收的公平性。

(二)财政税收在管理方面的体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缺乏对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建设,财政税收的工作模式具有一定的弊端,存在一定的重复性征税的现象。财政税收的管理人员缺少相关监督机制的约束,导致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不良行为,他们对税收工作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导致了企业在缴税过程中的不法行为,影响了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展。并且,我国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也存在缺陷,相关条目不明确,工作人员会对管理体制产生误解,影响了国家财政税收工作的有效运行。

(三)财政税收的其他问题

我国财政税收的体制建设还不完善,还处在建设中的状态,政府部门将财政税收用于国家的经济建设,而对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却不予重视,在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上常常有资金短缺的现象,导致了百姓不能直接享受到财政税收带来的好处,这样就导致了上、下级之间的矛盾,百姓纳税的积极性不高,严重的还会采取不法行为偷税、漏税。

二、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深化改革

(一)合理控制财政支出

财政支出是财政税收的重要环节,要合理控制财政税务支出,使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处于平衡状态,使百姓切实享受到财政支出带来的好处。财政支出要遵循市场化、引导性和公共性的原则,要让财政支出合理控制在有效的范围,要定期对财政支出做调整,使财政支出有利于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财政支出必要着力解决当下的经济问题,在贫困的农村进行相应的财政支出,保障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教育体系的财政支出力度,保障农村的儿童都能接受教育。在科技方面,加大财政支出力度,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着力提高我国的科技实力。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该加大财政支出力度,着力保障人民的生活水平,财政支出用于国家医疗设施建设,提高国家的医疗水平。将财政支出的重点放在社会公共服务建设上,防止在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资金不足现象的发生。

(二)处理好财政和经济的关系

财政和经济是相互联系的,进行财政税收工作的深化改革,必须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当下我国政府部门的财政支出很大一部分用于国有企业,对国有企业的补贴力度过大,而对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财政支出力度不够,这就导致了资源不能进行合理的配置。政府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补贴的时候,很大一部分财政资源被消耗掉,不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我国应根据当前的现实状况,对财政税收进行有效的管理,处理好财政和经济的关系,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财政的使用要更加合理化、人性化,站在人民的立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国家要对财政结构进行优化和调整,使财政结构趋于合理,使财政税收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改革财政税收的预算

我国的财政预算还不尽合理,应当把经常性预算、资本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固有资本的预算作为重点,在进行预算时,应把政府部门的财政支出也收入预算的范围内。我国财政预算体制的范围大小,应当在考虑实际的基础上,扩大预算的范围,提高预算的准确度。

(四)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政府部门要建立转移支付制度,要建立财政转移部门,财政从中央到地方的转移要建立相关的监督部门,以确保财政的有效转移,防止财政在转移的过程中被不法分子挪用,为财政的转移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对财政转移支付的比例,国家要根据相关制度严格的进行规定,使财政得以有效的转移。加强对财政税收体制主体功能区的改善,财政的转移能否有效的进行,主体功能区起着关键的作用,加强对主体功能区的管理和监督,有效解决财政税收不足的问题,确保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展。

(五)对财政税收的审计进行有效管理

要定期对纳税户进行审查工作,检查有没有偷税、漏税现象,并且检查纳税户有没有少纳税。有不少企业通过各种不法手段少缴税,这大大缩减了国家的税收数额,不利于国家的经济建设。有关部门可以将纳税人的名单列出,逐一进行审核,使用科学有效的方法促使纳税人缴税。财政税收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因此,合理的纳税才能保障人民的生活,保障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所以,我国要不断完善税收的审计,确保财政税收的顺利运行。

三、结语

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建设是我国的重要任务。财政税收工作的有效运行是经济发展的保障,因此,我国要对现有的财政税收政策进行改革和完善,使其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协调市场经济的运营。本文通过分析当前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财政税收工作的有效进展提出可行的措施,对有关部门进行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作者:高丽丽单位:锡林郭勒盟乌里雅斯太养路工区

第六篇: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1财政税收管理现状

自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到现如今基本上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政税收管理宗旨。税法的制定和税权的执行都统一归中央执行,地方政府将执行一定的财政税收管理职权,这种模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体现出了极强的适应性,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帮助。但是随着经济增速加快,现有的财政税收管理开始逐渐显露出一系列的问题来,综合来说有以下的典型问题:

(1)体制局限性,相对集中的财政收支方式,使得分税制难以实际执行,这就导致在地方之间,整体税收得不到合理的分配,也就间接地影响了经济平稳发展。

(2)管理失位,从本质上讲,税收是一个强调税法理念和主动意愿的过程,许多税务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税收管理积极性,导致偷税漏税、税收贪污、税收虚假等税收管理失位的现象都给国家的税收收入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3)财政预算和税收核算体系不完善。完备的财政预算体制是开展有效的财政税收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依据,但是我国的政府财政预算覆盖面不足,对于预算方案的执行和监督力度不够,使得财政预算难以发挥出实际效果;健全的财政核算是财务税收的前提,但是虚假财务核算、人为干预财务核算和税金计算混乱的现象都给财政税收造成了重大伤害。

2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方案

针对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中存在的现有问题,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未来态势,我们亟须在财政税收体制上进行不同程度的、有针对性的体制改革,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健全税收体制,协调“权”“利”分配

我国现有的税收体制已经沿用了多年,这是在参考当时的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的相适应的税收管理体制,其建立的权力统一和分级管理的模式,已经使得税收职能部门不堪重负,而地方财政管理却不能有效地获得中央税收的利益分配。因此,从税收体制建设来说,首先,要将税收监管权进行不同程度的下放,让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税收监管工作,提升税收管理的效率和执行力;其次,对农业、工业、服务业和新兴产业进行针对性的结构管理,重新优化税种划分,简化税收过程;最后,要强化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强化税收管理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衡作用,充分实现财政税收管理在利益重新分配上的巨大作用。

2.2明确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干预力度

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市场和政府是两股主要的调节力量,这也充分体现在财政税收体制的管理过程中。财政税收体制充分反映出政府导向对于市场调节失灵的巨大辅助作用,但是政府调节往往难以考虑到市场发展的长远效益,协调好政府和市场的干预力度关系,将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整体态势和未来走向。应该将政府财政税收管理的重心放在行业规划、市场调节上,为新兴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环境和宽松的税收政策,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税收补贴制度,引导行业的快速成长。彻底地从干预微观经济活动转变为职能管理划分清晰的以宏观调控管理为重点的管理模式。

2.3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建设,提升税收管理团队素质

我国经济的整体快速发展,也使得税收规模和税种日益丰富。国家必须加快在各个行业内的财政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建设,通过明确财政税收的明细、税率、税收政策等,可以对财政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的业务规范、财务审核和税收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也能够依法对财政税收过程中的不法行为进行处理。财政税收管理团队本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态度将会直接决定财政税收政策的执行效率,对于税收征管人员要建立严格的人才筛选征聘,通过系统化的入职培训、见习进修和交流学习的培训过程,塑造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在日常的税收管理过程中要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和部门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淘汰机制,保障财政税收的管理效率。

3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大型国有企业的影响

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我国的大型国有企业也进行不同程度的改制经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和战略基础,大型国有企业是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之下,大型国有企业也将要做出适当的调整,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3.1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于税务明细和税收征管的有效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固然归根于税收征管部门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但是对于财政缴税单位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大型国有企业中财务管理部门是其管理体制内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部门要承担日常的业务经营管理、财务信息管理、税收管理和财务审核等诸多业务,在财政税收缴纳这一块,目前的大型国有企业中主要还是被动式的应税缴纳,缺乏主动性,这对于业务量庞大且财务缴税额巨大的大型国有企业来说,其财政税收管理的要求更高,需要从业务财务信息收集、应税明细审核、税收征免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进行完备的工作,对于大型国有企业其财务管理部门,必须提升整体的管理效率,做到细化管理和自动化管理,提升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做到财务信息的动态管理,力争财政税收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反馈中的重大价值和核心意义。

3.2深化财务信息化管理,提升管理素质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覆盖面和税收体制的整体发展,财政税收的整体内容已经相当丰富,面对种类庞杂、总量巨大的税收财务信息,必须要做到财务信息搜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财务信息管理的便捷性和财务信息交流的共享性,因此,信息化的财务管理模式将会是大型国有企业面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环境下的一个明智之举。基于成熟的信息化财务管理体系,在大型国有企业内部构建一个成熟财务信息内部网络,该网络覆盖到从原料采购、生产管理、业务销售到售后服务的整个产品生命周期,通过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财务信息录入模式,采用分级管理和目标索引管理的方式,对财务信息进行跟进、采集、存档和归类,通过覆盖到大型国有企业全流程的财务信息数据库技术,可以阶段性的进行财务信息的统计和财务报表的出台,结合国家最新的财政税收征管政策,大型国有企业能够及时地进行应税方案的预算。同时,要综合提高税收管理部门的整体素质,包括业务水平和信息化管理水平,这也需要大型国有企业进行针对性的人才培训机制建设。

3.3健全财务监管和审核机制

大型国有企业税收规模大,涉及面广,只有实行严格的税收征管监督和审核机制,才能切实保障税收征管过程的有效、有序和有力执行。建立职权分离的财务监管体系,通过责任划分制的监管体制,可以对财务管理进行有效的威慑、监督和引导,与此同时,在第三方财务审核机构的辅助下,阶段性的开展财务信息的审核,有助于及时评估大型国有企业的财政管理现状,也可以对财政税收的缴纳现状进行评价,总之要及时获取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对财务管理的财政税收征管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核。

4结论

财政税收管理是我国财政体制建设中的重要环节,针对我国当前财政税收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弊端,有必要进行针对性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革除财政核算虚假现状、强化财政税收的监督力度,保障税收的正常运行。

作者:康金慧单位: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救护大队

第七篇:财政税收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合理界定税种税收政策权限

国家应考虑各地区的经济特点,通过对现行某些税种的调整,逐步建立一个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体制。一要实行税收减免。减免的重点,第一是给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创新企业免税;第二是在吸引外资上实行减免税,从而促进地区经济的对外开放;第三是对于开发和整理荒山、荒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减免税优惠。二要适当提高现行资源税率,扩大其征收范围。西部省份大多属于资源输出省份,为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财政优势,可以考虑适当提高现行资源税率,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增加的税收作为地方的财政收入。增加的税负可以通过提高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转嫁到资源的加工环节。真正实现中央与地方在分税基础上的管理分权和征收分管,税权划分是完善分税制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今后从确保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客观需要出发,进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

二、建立健全地方税收政策体系

我国地域辽阔,但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西部许多地方对外交通不便,基础设施落后,投资硬件环境较差,私人投资不愿进入。为改善投资环境,就应加强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这无疑需要大量资金注入,尤其是国家财政资金的投入。一要提高财政投资的产业带动效应。首先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私人无力提供或不愿意提供的产品。政府投资领域主要是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领域,这是财政投资的职责。其次是运用财政手段来刺激农牧业、高科技产业和旅游业等主导产业的发展。二要避免“挤出效应”。“挤出效应”是政府投资增加引起减少的结果。避免“挤出效应”,要求财政投资“有所为,有所不为”,处理好“越位”与“缺位”的矛盾,作用于市场失效的领域,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三要实行以企业投资补贴为主的投资诱导政策。也就是说,中央政府可以拿出一笔钱对在国家划定的特定地区新扩建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商投资者和区外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投资补贴。接受补贴的企业必须符合地区的长远发展方向,能够为当地创造较多的就业机会,并带动一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没有这种补贴,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社会民间企业不会主动扩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投资。实行企业投资补贴政策,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用很少一部分资金引导大量的社会资金注入西部地区的开发建设当中,进而推动西部大开发进程。实现税收区域优惠与产业优惠的有效结合。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西部地区要设法用足用好中央给予的优惠政策,尤其在引进外资和东部资金时,要适当放宽政策,增加吸引力,降低进入市场的成本。推进科学规范的税收制度改革,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求来看,中央财政将转移支付的重点移向西部地区,旨在增强西部地区财政供给能力,有条件补助应限于平衡地区间公共产品供给不均时采用,以解决财力分配横向不平衡问题,增加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实施税收鼓励政策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在对西部地区实施区域优惠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区差别,对有些地区给予所得税优惠,充分发挥这些地区的辐射带动功能。通过区域性财政税收政策优惠给地区经济发展带来积极促进作用,把地区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节。以财政税收改革为杠杆,要为地区经济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实现税收改革的政策性支持等。将增值税、消费税统一纳入中央财政收入,推行对地方实行专项补助等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只有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的物质经济基础。社会和谐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如果社会不和谐,人们就会感到不公平,就会产生不满情绪,和谐社会是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也只有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才可能得到发展。地区经济增长效益和社会问题、环境问题等的不和谐壮大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没有社会的和谐没有资源的有效开发高效利用,没有环境的保护,也谈不上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财政税收论文范文第3篇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财政税收成本偏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税制及相关政策存在缺陷整体来看,现行的税收制度及税收政策等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财政税收成本的偏高。例如,在税率方面,我国目前使用的税率较为复杂多样,一些纳税人和纳税单位无法在短时间内清除的了解到自身需要交纳的税费种类和数额。加上一些部门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一些纳税人萌生逃税漏税的念头。于是导致税收监管工作量的增加,纳税成本也随之上升。

(二)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从在1994年起,我国即开始实施国税和地税分开缴纳的税收制度,并一直沿用至今。在该制度下,财政税收收入实现了有效的增加,但也导致了财政税收成本的上升。实际的纳税过程中,因为需要分开交纳各种不同的税费,因此,对不同的纳税人或者纳税单位而言,需要来回的奔波于不同的机构和窗口等,才能完成所有税费的交纳,整个缴费过程十分繁琐,纳税成本也随之增加。而在这一过程中,财政税收相关部门也需要提供相应的场所和服务人员等。于是,很多地方的税收部门都需要不断增加自身的建设投入,以满足分开缴费的各种实际需要。

(三)相关部门成本意识的淡薄目前,没在很多财政税收相关部门,都缺乏必要的成本意识。很多部门仍然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成本意识淡薄。一些工作人员认为自己所在的部门属于财政部门,在日常开支方面十分富裕。因此,在工作中便容易出现大手大脚的心理,导致铺张浪费现象的出现,极大的增加了财政税收行政成本。还有一些部门在进行资金配置的时候缺乏科学性,没有对成本予以严格控制,导致大量资金的浪费。凡此种种,都会导致财政税收成本的增加。

二、降低财政税收成本的措施

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了解到,目前,在财政税收的机构和体质以及政策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财政税收成本的偏高。因此,我们需要针对上述情况,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积极的从多方面入手,降低财政税收成本。具体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进行尝试:

(一)增强全员的税收成本意识,净化税收环境对财政税收相关部门而言,要注意在内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员的税收成本意识。积极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和分析,并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等,以提高税收工作的整体效率。并加强管理,净化税收环境,切实消除部门争利、以费挤税、税费不分等不良情况的出现。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包括公安、银行、海关、工商等的交流与合作,以构建完善的协护税网络,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

(二)优化税务机构,实现减员增效各部门可以按照实际的经济区域划分情况对税务机构进行设置,并从“精简”和“高效”的角度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扶持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适当合并当地的税费征管机构,以降低征收成本。而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常常会出现征管力量薄弱的情况,对于这些地区,则要加大管理力度,合理增加征管力量,以免出现税款流失的现象。

(三)完善税收政策,优化税制结构。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财政税收工作,并进行了多次税制改革,以促进财政税收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具体的税收政策方面,也多次进行调整,以更好的满足实际情况的需要。但是,现行的税收制度及税收政策等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为降低成本,需要完善税收政策,并对税制结构予以合理的优化。要对现行各种税率进行适当的调整,合理简化税率档次,以简化纳税人的缴费过程。并构建起简繁适度的税制体系,以更好的体现出社会公平。

三、结束语

财政税收论文范文第4篇

通过上述理论分析,我们能够得出结论:我国出口贸易对财政税收的增加有着很大的贡献。然而,把理论应用于实践后的结果是否真的如此,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现实与理论之间是有差别的,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①国内征税环节的脱节。以增值税为例,增值税取消了减免税和各种税收优惠,而是按照严格且同意的征收管理制度进行征收,增值税发票上的征税率就是实际负担的税率,体现了其中性原则,这就使得征税对象确保能够在每一个商品流转环节都能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然而,我国不同企业不同产品的实际税收负担率都在不同程度上与法定的征收率有一定的差距,这是由于增值税的政策性和管理中存在的包税、企业欠税率、先征后返、地方优惠等使得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的差距越来越大。此外,即使出口的货物相同,甚至出口货物是来自于同一地区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也会由于当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差异而使得税收负担率出现差异,出口货物在不同地区间也存在差异,加剧了实际税收的不确定性。

②征退税信息的不对称。我国目前还存在着国内征税与出口退税相脱节的情况,尤其是在管理方面,应用了“先征税后退税的机制”,问题就更加突出。对于从事出口贸易的企业来说,其生产企业与出口企业往往不在同一地区,这就会引起另一个问题,即负责出口退税的税务机构和负责国内征税的税务机构也不是同地区的机构,其管理之间存在差异,缺乏科技化、信息化的联络网络来传递和交流信息,这就造成了征税和退税环节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你征你的,我退我的,征退不见面”的现象正是大量骗税案件得以进行的主要原因。

③出口退税政策的不稳定。1994年以来,我国出口退税在制度建设和政策上遇到了难题:在制度建设上,亟待解决“治标不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在政策上,是选择“缓解财政困难”还是选择“保证出口贸易和退税支持”,进退两难,这两个根本问题严重影响了财政目标的实现。为了缓解这一现象,只能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是调低出口退税率,目的是通过调税缓解中央财政压力;二是通过扩大出口贸易来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同时受宏观经济的状况的影响,提高出口退税率,把退税率当作财务杠杆来调节税收。

④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我国对出口退税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指标管理制度,带有非常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特点。国家出台政策,每年的出口退税额都有一定的限制,主要是根据年初确定的额度进行控制,一旦本年的出口退税额超过了规定的指标,超过的部分就要结转到下一年,并实施退税处理。外贸企业常常不能及时、足额的得到退税额,引起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出口增长与出口退税计划指标管理呈现出越来越不相适应的趋势。这不仅对企业和国家的资金流动产生了很大的负面效应,更加不利于我国外贸出口的扩张,挫伤了出口的积极性。

⑤管理办法的不统一。我国出口退税的管理办法本着“彻底退税”的总体指导思想,现行的出口退税有六种具体操作方式,但正是由于具体退税办法不同,即使实施“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也会导致退税程度和具体管理办法的不同。

⑥退税清算期规定的不合理。我国海关电子信息缺乏快捷的互动方式,如果出现核对不上的情况,等到接收到回函时,为时已晚,因为出口退税已经超过清算期。现行出口货物退税清算管理办法在执行中还存在另一方面的问题,在清算期内,企业出口货物会因为外商的不诚信或收到货物后没有及时付款,而造成出口企业不能及时收回货款,但是这种问题外管局并不予处理,同样的,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会在一切手续办好后超过清算期,使企业蒙受损失。我国出口退税不仅速度太慢,还影响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主要是因为存在上述征税环节的脱节、信息不对称、政策不稳定等问题。

二、如何将出口与财政协调兼顾

①继续实施各种制度和措施支持。有些学者认为出口退税是国家给企业和地方的优惠政策,其实并不是这样,恰恰相反,出口退税本来就是属于企业和地方的利益,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国家没有能够任意截留和拖欠的权利。由于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即使受到了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我国还是获得了惊人的出口贸易增长率。加入国际贸易组织以后,我国按照国际准则实行了出口退税制度,为了促进我国的出口,加强了制度建设,做出了利用出口退税制度给企业和地区以支持的决策。

②协调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负担比例。与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上升相反的是,我国财政收入一直偏低,中央面临着财政弱化的压力。有些学者认为只要下调出口退税率或者减少出口退税额就能够改善这种状况,这种观点太过简单,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在实际情况中,要想缓解或者解决扩大出口与财政压力之间的矛盾,就要进行结构调整,主要包括:出口引起的税收增长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以及各税种对出口的敏感度,还要关注税收增长与退税责任的对称性。增值税是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自实施新税制以来,中央和地方之间以3:1的比例分享增值税收入,然而即使增值税已经成为了一些出口企业主要的退税款成分,但是中央却需要全额负担这种出口退税的支付责任。这就导致了地方财政享受了四分之一的收益,却没有承担相应的退税支出,分离了家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所以,地方政府缺乏自觉地监督管理意识,甚至对该地区的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置之不理。为了解决这种情况,出口退税应该实行按照3:1的比例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配。

财政税收论文范文第5篇

一、财政税收管理的现状

1.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高度集权。

税权分配高度集中是我国的本质决定的,我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地方经济发展十分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税权依然集中在中央,就会致使地方对税收的管理权力有限,不利于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特色配置财政资源,对地方安排财政收支等带来不良影响;税权高度集中在中央,会造成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从而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2.有关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律不完善。

在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中,法制建设异常薄弱,法律少是体现。对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没有法律依据;税收行政人员缺乏监查等权利;对于事权的划分,依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我国的税法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大多是国务院直接向社会颁布的;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为财政税收管理保障护航,其实施的效果也不明显。

3.缺乏相应的税收监管机制。

由于我国缺乏相应的税收监管机制,加上财政税收监管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出现的偷税、漏税等行为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另外,我国财政税收监管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没有责任感和使命感,造成管理不力,甚至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受到改革的影响,财政税收监管机构逐渐减少,对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合理的裁减,这也使得监管团队的成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个别员工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不利于财政税收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监管不力。

4.对财政税收转移支付方面监管不力。

财力性支付、专项支付、税收返还支付及体制补助等构成了我国财政税收转移支付。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的主要作用:缩小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的财政补贴不均现象,进而促进经济的平衡发展;但是,在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中,由于监管不力,致使某些官员滥用资金,失去了财政税收转移的原则,致使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我国财政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二、完善财务税收管理体制的策略

1.进行适当的放权。

我国的税权高度集中在中央,不利于地方的管理。因此,要立足在中央税权的基础上,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对于税权进行适当的下放。我国税收的立法权依然是中央,中央税种由中央立法,地方税种既可以由中央立法,也可以由地方立法,还可以采用部分中央、部分地方立法的方式;以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为导向,应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政策调整的权利,像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的调整等;中央放权的时候,要进行综合考虑,并坚持适度原则,既不可以放权过小,也不可过大,过小不利于地方进行税收管理,放权过渡也容易造成地方滥用权力的负面现象。

2.建立和完善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和完善中央和地方管理权限划分的法律,使税收权限划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将中央、地方税收管理权限进行合理的划分和相应的调整,在必要情况下可以进行变更,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切不可藐视法律,甚至利用其他方式来代替;对于税收管理体制的权限,也要制定法律依据,并进行实施,提高实施中的高效性及权威性;同时,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管,消除人为因素造成实施税收混乱或不公平等现象。

3.对于税收的政策,要加以贯彻落实。

积极贯彻和落实税收的相关法律制度,对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行完善,要从各地区区域特色的实际出发,建立相应的地区财政税收管理实施细则,对税收收入分配及税收管理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划,对我国各级政府的权责、职能等进行明确,做到权责分明;不断平衡税收执法力度,促使各地区纳税企业、个人依法纳税,并进行公平竞争,平衡各地区经济发展。

4.提升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开展的是否顺利,主要决定因素是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人员的素质对财政税收管理的最终效果具有直接影响。所以,提高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势在必行。一方面,要建立税收内部秩序,可采取培训、深造等措施,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责任感、使命感及专业能力过硬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组建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不断提高他们的的管理能力,避免或减少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加强税收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促使他们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巩固自我,提升他们的组织能力,强化他们为百姓服务的意识,以便于推进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推进;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税收考核机制,并不断考核税收征管质量,对税收征管质量的指标进行及时的补充,像查补入库、准确率等;深化和推进农村公共财政的实施。

5.加强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建设。

没有完善的管理体制,不利于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的正常运行。因此,要让税收管理部门树立重视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建设的意识,支持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建设,不断强化法律权威;建立合理的财政税收管理秩序,强化债务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机制,促进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健康运行。

6.建立资金协调机制,提高税收资金效益。

在我国,财政税收资金一般投在公共事业上,但现阶段,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要想提高财政税收资金效益,就要整合财政税收资源,实现所有财政税收情况的透明化、公开化管理;在财政税收管理中加大信息技术的投入,加强信息交流力度,实现资源信息的共享;对有发展前景的事业要适当给予支持,把资金适当的投入基层,采用优劣互补及重点扶持等手段,不断强化财政税收的资金管理;建立资金协调机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督,进而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7.建立合理的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体系。

在支付方式上,实现一般支付和专项支付的合理搭配,既可以合理分配资金,也可以稳定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部应对转移支付款项的比例进行调整,并通过返还财政税收、分享增值税等方式转移支付所需资金的来源;建立资金分配体系,保证其合理、公平、公开。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体制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本文对财政税收管理的现状和完善财务税收管理体制的策略进行了重点论述,从而可以看出完善财务税收管理体制有利于促进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因此,要不断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作者:李占单位: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口岸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篇:财政税收管理体制问题及方法

1、当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1税权分配过于集中。

由于财务税收关系着国家的命脉,是决定国家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因此,我国对于财政税收实施中央集权的管理方式,即所有的财政税收都要上缴国库,并有国家中央统一调配管理。这样虽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财政税收的利用效率,但是也会对地方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当前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各地的经济各具特色,过于集中的税权分配管理体制使得社会资源配置率难以提高,不利于调动各地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1.2税收管理体制的法制性较弱。

我国虽然是一个法制性国家,但是在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上,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水平还相对较低。很多税收管理条例并无法律依据,或者一些有法律依据的税收管理条例的法制性较弱,很难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真正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这就使得税收人员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难以顺利开展税收工作,而也同样因为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税收人员的工作行为无法受到有效约束。不利于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升。

1.3财政税收管理的监督体制不健全。

尽管我国已经进行了税制改革,也放宽了部分税制的收取范围,并且减免了部分特殊的税种。但是在实际的财政税收工作开展中,还是存在较为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给国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这也反映出了我国当前财政税收监管力度较弱,监督体制不健全的问题。同样能够反映这一问题的是财政税收人员缺乏责任感,在工作中以公共谋私,贪污受贿现象屡禁不止,工作积极性不高等多种问题和不良现象。

1.4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体制不规范。

实施财政税收转移是我国通过税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其主要是将财政税收所得补贴给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平衡发展。但是由于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的数额较大,涉及因素较多,再加上监管不力,转移支付方式不规范等多种问题,更的使得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中存在多种漏洞,不但不利于财政调节政策的实施,还会造成较大的不良社会风气,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如何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2.1合理下放一定的税权。

虽然中央集权具有便于统一管理的优点,但是过于集权也不利于各地经济的良好发展。为此,在财政税收管理权限中适当的下放一定权力也是完全可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要下放一定税权,必须要在严格的法律法规体制下进行,并由国家统一指导税收调整政策,以免放权后地方不懂如何使用而造成滥用权力的不良局面。

2.2加强税收管理体制立法。

建立我国税收的中央和地方管理权限的划分的法律依据,做到有法可依,如中央和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包括权限的体制和范围)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也一定要遵照法律规定的执行,不能藐视法律,采取其他手段来代替。税收管理体制的权限实施法律依据,提高实施过程中的权威性和高效性,消除执法人员人为因素造成实施税收混乱及不公平等现象。

2.3贯彻税收的政策、制度及法规。

完善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在中央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区域特色建立相应的地区财政税收管理实施细则,合理规划税收管理和税收收入的分配,明确我国各级政府的权责、职能等,平衡税收执法力度,使各地区纳税企业和个人依法纳税,公平竞争,平衡各地区经济发展。

2.4加强税收监管力度。

建立科学、完整的税收考核机制,加强对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补充查补入库、准确率等税收征管质量的指标。提升税收监管人员的素质,通过培训、深造等措施,大力培养一批责任感强、使命感强、专业能力过硬的专业人员,提高税收监管人员的综合协调能力,税收监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避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2.5建立合理的财政税收转移支付体系。

中央财政部应当将转移支付的款项分为专项支付和一般支付,支付方式上,两种支付合理搭配,一方面可合理分配资金;另一方面可稳定资金来源。首先,中央财政部应合理调整转移支付款项的比例,适当调整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并适当提高一般性支付的比例;其次,转移支付所需资金的来源,可通过分享增值税和返还财政税收;最后,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体系,分配财政税收要公平、公开、合理。

2.6提升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实施绩效评估措施。

在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之中,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以及发展,它是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在主要执行者,是财政税收管理效率的力量之本。财政税收管理运作的好优劣直接依靠管理人来决定。因此,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财政税收管理的最终效果。所以,提升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要建立规范的财政税收内部秩序,并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管理人员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然后要强化财政税收管理的培训指导,优化其知识结构,使得管理人员均具有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意识,提升其综合协调和组织能力,为百姓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推进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事业的发展。另外,在我国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指出,要建立新型的公共管理体制,深化和推进农村公共财政的实施。因此,财政税收部门的工作职能设置就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实行“精兵简政”,尽可能的减少机构设置,降低财政支出负担,营造宽松的财政发展环境;并且也要建立相关的“评估管理”政策,实施绩效评估,提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

3、结语

总之,我国作为一个高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在国家相关部门的职能管理中可能还不存在一些不适应社会高速发展的问题。财政税收职能就是其中一种。当前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还存在多种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积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深化改革,优化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就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财政税收部门的职能作用,为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安定做出巨大贡献。

作者:李晓岩单位: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第三篇:财政税收管理体制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出现的问题和原因

首先是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得不到有效控制。在财政税收管理进行过程中,由于财政税收工作人员在管理时同时受到业务、行政两方面制约,在工作进行中会产生很多弊端。主要是一些管理工作者无视法律法规,作出违背原则的事情,影响财政税收管理顺利进行。另外,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缺少一个有效可行的监督机制,这就促使很多财政税收工作人员缺少责任感和危机意识,以至于发生很多违法乱纪现象。其次是没有做好对财政税收管理的监督监管工作。在一些地区,财政税收人员不断削减,税收管理机构日益减少,这些都直接导致财政税收的管理力量减弱,财政税收管理组织缺少稳定性,造成财政工作人员对工作缺少热情,积极性不高,管理随之滞后。再次是民主管理不够到位。一些地区没有认真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做不到真正意义上的政务公开,虽然成立了财政民主小组,却很少真正实现其作用,很多成员大多由领导选出,而不是采用民主选举的方式,造成一些根本不具有财政税收管理能力的人员参入其中,没有办法正确理性自身职责,起不到任何监督监管作用;还有事财政税收体制不健全。在财政税收的管理工作进行中,对税收管理工作人员的稳定性有严格的要求,但是一些地方的税收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随着领导的更换,工作人员也随着变动,使得财政税收工作得不到有序进行,一些财政税收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不按规章制度、凭借个人感情处理公事。最后是资金效益得不到提高。有些地方虽然将财政税收分成收入和支出两部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是收入和支出一起运行。在专项资金调用时需要层层过关,分批拨付,这就直接影响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效益,从整体来看,各部门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没有完全有序化,分工不够明确,致使我国财政税收管理资金效益得不到提高,造成严重的浪费现象,阻碍了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的快速发展和创新。

二、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的对策探究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过程中,财政税收管理成为了关键所在。改革创新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具有重大意义,那么该如何对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成为了本次研究的重中之重,下面就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出发,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探究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的对策。首先是对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从我国目前财政税收建设来看,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稳定的管理体制,对于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完善和改革仍然是我国目前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长久以来,财政税收管理部门没有给予财政税收充分的重视,这就要求我们在财政税收工作进行中加强法律的约束作用,使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更加法制化。加强财政税收工作的秩序管理,形成和谐管理关系,根据时展,社会经济的变化不断作出调整,建立起新的行之有效的财政税收管理机制。其次是要提高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财政税收工作人员作为财政税收工作的主体,在财政税收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提高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可以通过对财政税收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定期对财政税收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增强财政税收管理团队的整体工作能力。再次是合理划定财政税收的收支范畴。要按照市场规则对财政税收管理进行正确引导,充分明确财政税收相关的管理范畴,合理利用财政税收资源,对其进行合理划分,有效应用到公共服务领域当中。全面促进财政税收公共服务发展。还需要进一步设定财政税收管理权限,保证各财政税收部门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做好中央和地方财政税收工作的界定工作,扩大财政税收管理范围。以此同时根据各财政税收部门划分的不同管理任务,将财政税收管理进行预算,避免各区域间进行财政税收分配时产生的不公平现象。充分发挥中央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和积极性。降低在财政税收资金转移过程中市场和其他因素的不良影响。使财政税收管理有序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还有是要对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行制度上的创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在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创新的过程中需要采取适当有效的合同制,合同制作为一种重要的创新手段,对完善我国地区财政税收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创新不仅能够大大加强地方财政税收管理的自主权,还能够加大中央的宏观调控力度。各项社会制度不段完善的过程中,对财政税收管理制度的创新符合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最后是要提高财政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率,对财政税收个部门机关的财政收入进行整合,合理规划财政税收收入的使用范围,全面促进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快速发展。

三、结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促进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是重中之重。本文对在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创新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对策展开了深入研究,希望能够为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尽绵薄之力。

作者:苏巧珠单位:古田县环境保护局

第四篇: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创新之我见

一、财政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监督监管的不到位。

随着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地方对财政管理的力量逐渐减少,导致某些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逐渐被撤并。使得财政税收管理的队伍建设不够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在管理能力方面严重滞后。虽然有些地方已经设立专门的财政税收管理机构。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资费支持,导致机构的管理工作无法落到实处。

第二,民主管理不够完善。

当前,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单位和机构并没有将政务很好的落到实处,没有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民主管理和政务公开制度,是民主理财的重要一部分。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即使某些单位和机构已经设立相应的民主领导小组,但是该小组的成员并不是由民主选取。民主领导小组的成员普遍由领导指定,使得民主领导小组日常的工作中无法将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规范化转移有待加强。

当前,政府之间的财政资金方面出现转移流程不规范、资金使用率低、资金周转周期长,同时还有贪污违纪的现象。中央财政机构在财政体系建设中主要负责的是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支出的具体管理。中央财政部门通过分税制大大提高了中央财政的比例,促使我国各地区财政税收保持协调状态。但是,在实际的工作操作中,地方财政税收管理规范有待加强。在其操作过程中,税收返还、税收补助比例存在过高的现象。同时,在财政补贴和财政税收中缺乏必要的监督体制。导致在财政税收管理中存在不透明的现象。因此,在财政税收管理中应当把好转移支付的源头。

二、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现状的分析

针对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的现状,其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过对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笔者认为其存在问题的根源主要由以下几点:首先,各级政府的职能与支出责任不相符。据调查显示,我国财政税收管理问题已经非常突出。由于地区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机制,使得地区之间财政出现不均衡状态,同时,又由于受其他因素的限制,导致地方政府在财政税收管理方面职能规划存在严重地不合理性。财政职能规划的不合理无法与多变的财政相吻合。其次,体制的不完善,使得财政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众所周知,我国财政税收管理起步较晚,使得在财政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无法获得发展。体制的不完善使得在社会分配的过程中漏掉了重要的税种。财政税收管理难以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不仅不利于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还制约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最后,财务核算存在虚假的情况。在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中,由于税收监督管理的不到位,使得财务核算存在虚假的情况。通常情况下,财务核算工作需要人为才能进行。但是,由于受各种利益的影响,人为的工作存在各种不利的现象。

三、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创新方法

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存在较多的问题。笔者通过对财政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为促进财政税收管理工作顺利的进行,认为应当采取以下的创新方法。

(一)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系

“分级分权”财政体系的建设,不仅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还是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手段。在财政税收管理中,合理规划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政权体制,调解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相互比例。因此,通过加强中央财政的收入比例,平衡政府的支出情况,以达到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的目的,使得地方财政的税收管理能够顺利的进行。

(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在财政转移支付的过程中,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非一般性转移支付进行合理的搭配,使得资金来源在操作的过程中逐步稳定,资金分配能够更加的科学规范。在财政转移支付的过程中,应当提高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的比例。通过整合相关的专项资金,将各项财政转移支付进行合理的搭配。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完善可以有效促进财政操作的透明性。

(三)实现财税改革的创新制度

财政税收管理的创新是我国经济体制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财政税收管理改革能够顺利的进行,应当创新相关的制度。创新财政管理的制度,有利于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进行。促进我国财政税收工各项机制的完善。

四、结束语

财政税收论文范文第6篇

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由于其面向社会发展的服务领域比较广泛,那么其资金来源也是比较广泛的,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很多事业单位不可避免的发生了纳税义务,那么一旦有纳税事件发生,就必须要进行纳税管理,在纳税过程中就要严格的按照税收管理方式开展税收工作。当前在我国事业单位开展的工作中,主要是参照事业单位的一般会计准则要求、事业单位的财务规则[2]等开展工作。那么在其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就存在几方面的差异,下面我简单加以分析介绍。

1.收支确认原则存在差异事业单位发生了应税业务和非应税业务时,按照税法规定[3],其收入支出必须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开展工作,但是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那么这两种不同的财务确认方式,对于一部分业务的开展和确认就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实践过程中,事业单位为了简化会计工作,通常情况下对于一部分经营性收支业务也采用非经营性收支业务的确认方式,利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记账和操作。

2.费用扣除规定存在差异税法规定事业单位的费用扣除需要按照应税工资的百分比进行确定,但是对于一部分直接列支的费用,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不能够予以扣除,那么在计算过程中,对于已经扣除了职工福利费的,就不能够在扣除医疗基金,这是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采用的统一的费用扣除标准。但是在会计做账过程中,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我国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费用扣除的,那么对于比如职工福利费用等扣除方面存有一定的差异,费用都是直接进行事业支出处理的。

3.资产处理方式存在差异事业单位在进行资产处理过程中,都是需要严格的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资产折旧、计提等财务管理操作的。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事业单位的会计操作规范对于资产的处理方法上和税法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就固定资产折旧方面,税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一些非营利组织在计提折旧的过程中,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但是按照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规范要求来看,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是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的,那么这就造成了财务上所得税收入的差异,应税所得额也存在较大的差别。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规范与税法的差异对税收征纳的影响效果分析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开展过程中,会计规范和税法之间存在加大的差异,那么这样的差异影响使得事业单位在有关的涉税业务进行所得税计算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很多的事业单位在发展和业务经营过程中,既有应税收入,同时也有一部分是非应税收入,那么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收入费用进行划分的过程中,就需要对其不同的收入对应费用进行合理划分,使得应缴纳税款的所得额准确,当然在计算收入、费用操作的过程中,其财务工作量就明显增加,那么就会造成事业单位在计算过程中,不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会计规范操作,也就不能够获得按照税法规定来完成会计记账和税收所得额的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这种差异以及不规范操作行为,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规范条例,针对企事业单位的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进行探讨,主要是为了更加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操作规范和税收征纳情况,能够从根本上对企业的税收征纳情况及其影响结果进行合理的分析探讨,从而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对于会计规范和税法之间的差异,能够采用核定征收等方式进行变通处理,目的就是使得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操作过程更加的规范合理。

三、结束语

财政税收论文范文第7篇

在众多的指标权重测算方法中,AHP因其对数据资料要求不严格,只需要某一时点的样本数据,同时又可避免大量指标同时赋权而引起的混乱,所以在风险研究领域得到普遍运用。因此,本文也采用这一方法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权重进行确定。首先,构造一个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层次结构模型,包括目标层、中间层和指标层(见图1)。其次,指标权重的整个计算过程是运用AHP软件yaahp的群决策功能完成的。设定标度类型为e^(0/5)~e^(8/5),专家数据集结方法为各专家排序向量加权几何平均,并将国内五位财政学者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重要性判断问卷调查的结果输入软件,并自动生成群决策计算结果。再次,计算随机一致性比率CR进行指标权重合理性检验。当CR<0.1时,判断矩阵通过一致性检验,否则需要重新构造判断矩阵,直到通过一致性检验为止。经过上述三步,最终得到地方财政收入各风险预警指标的权重。由表3可知,从单个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来看,税收收入增长弹性系数所占权重最大,达到16.08%,财政收入增长率所占权重最小,仅为7.88%。除财政自给率所占权重为9.19%外,其他预警指标所占权重都在10%以上。从地方财政收入风险因子角度进行分析,结构风险因子、质量风险因子指标所占的权重大,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评价的结果影响很大。

二、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系统构建

根据前述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风险分数值的映射原则,将每一个预警指标实际值按照其所处风险区间的不同映射为相应的分数,再根据各预警指标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贡献权重(即运用AHP得到的指标权重),计算出各年度的综合评价分数,据以建立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综合评价函数。其中,R代表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综合评价分数,Xij代表第i类风险因子第j个指标的风险映射分数值。与此同时,由于各风险预警指标借助0分、1分、2分、3分的指标分值表示其风险运行状态,因此,地方财政收入风险最终加权得分仍可采用0分、1分、2分、3分反映其不同的风险区间。本文设定1.5分为轻警和中警之间的界限,两两分数之间的区间就是每一运行状态的风险综合评价分数区间。为了更直观地反映地方财政收入的风险状况,分别用不同的灯号表示不同的风险区间,如表4所示。

三、2006~2013年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实证分析

在选取《辽宁省统计年鉴2013》及《201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预警指标数据的基础上,将各预警指标值经过指数化处理后得到的风险分数值代入公式(1)中,运用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系统对辽宁省2006~2013年地方财政收入风险进行分析,得出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综合评价结果,如表5所示。综合评价结果显示,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除个别年份外基本处于轻警区间且属于轻警偏下的状态,总体可控。从地方财政收入风险因子的角度分析,规模因子的风险值偏高,这主要基于两点原因: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率的变动较大,此与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二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变动较大,从2006年的8.79%上升到2013年的12.34%,且呈现逐渐上升趋势。但就全国范围而言,辽宁省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还是处于偏低水平的。从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的角度分析,不难发现有三个预警指标值的变化趋势比较明显(如图2所示):一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一点前面已经提到。二是增值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从2006年的15.21%下降到2013年的6.85%,呈现逐渐下降趋势。这主要源于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以及2009年转型的正式实施引起增值税收入的不断减少,进而引发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不断增加。三是营业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从2006年的25.12%下降到2013年的19.63%。尽管辽宁省第三产业的增长速度较快,但由于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总体仍呈现下降趋势,这必然导致以此为税源的营业税收入的减少。

四、不同进度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测

财政税收论文范文第8篇

电力科技企业产业化需要持续密集的资金投入,合理运用适应本行业经营特点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支持电力科技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文从电力科技企业产业化税收管理的工作实践出发,结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对当前电力科技企业产业化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并对运用现状作出分析,提出了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专业分工的管理思路。

关键词:

电力行业;科技企业;产业化;税收优惠

电力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属于公共基础设施行业,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通过持续密集的资金投入和制订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本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经济发展形势的需求,相应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电力科技企业如何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支持,围绕现行法律法规,统筹安排适应电力科技企业经营发展特点的税收筹划,对促进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撑服务于电力科技进步和电力工业发展,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意义。目前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电力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力军,电力科技企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高度集中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方面,具体税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1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1.1减税、免税相关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后文简称《税法》)第28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法》第27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条例》第90条: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电力科技企业按行业内经营范围的具体分工,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转让技术基本集中在新能源及节能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高技术服务等领域。其中,侧重于电力装备制造业的科技企业适用最广泛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率,这一政策可带给资金链紧张的制造型科技企业更多现金流。

1.2加计扣除的相关优惠政策根据《条例》: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所产生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所产生的费用,其中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依据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如果已经形成了无形资产,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根据《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文,后文简称70号文),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政府规定的范围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电力行业企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型企业,研发投入是衡量电力科技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研发支出则为其每年成本管理的重点。因此,加计扣除政策是适用电力科技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依据。

1.3对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优惠政策《税法》第34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安全生产是电力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作为保障电力安全生产、电网安全运行的技术支撑单位,电力科技企业每年都会确保在安全专用设备上的投入;而作为清洁能源的提供者和维护者,电力企业对相关科研技术的需求也非常迫切,这也对电力科技企业在这两方面的设备投入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因此,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优惠政策有利于电力科技企业降低相关设备成本。

1.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为提高企业加大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及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2条,明确了加速折旧的行业范围、设备范围、加速折旧方式、新旧政策衔接以及后续管理问题: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该《通知》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企业可以选择是否采取加速折旧方法,方法一经选定,一般情况下不能更改。电力科技企业尤其是从事电力一次设备(如杆塔、特变电设备等)研发和技术服务的企业,是典型的重资产企业,固定资产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往往超过70%,且单项资产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设备众多,因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的应用对电力科技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1.5不征税收入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2011]70号文)第1条: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电力科技企业在服务于电力生产的同时,往往也承担着所在细分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标准制订、计量检定、能效测评等社会责任,各级地方政府都会给予其一定的财政支持,并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并对该资金的收支进行单独核算,即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2在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1)《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3,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在“营改增”之后,该政策对电力科技企业尤其是从事电力技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企业来说,是可用以降低税负的重要政策依据。(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1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电力行业内从事相关自动化控制、调度、过电压计算、电量计量等方面软件产品开发的科技企业众多,实际增值税负符合该政策条件的,可充分利用该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3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笔者以湖北省某电力科技企业为例,就电力科技产业实际遇到的相关税收政策的运用及问题进行阐述。该企业注册在湖北省武汉市,注册类型是非法人分支机构(其总公司在北京市),财务独立核算,主要经营范围是电力系统及工业自动化、电子产品、通信系统、计算机应用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开发产品的销售。

3.1企业所得税方面政策的运用按照《税法》第28条,该电力科技企业的总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也享受15%的优惠政策。根据《条例》规定,该企业属经营型的研究机构,日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由总机构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在“不征税收入”等专项经费的核算及税收管理方面,按照《条例》第28条,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其收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达的质监专项经费为例,相关文件为国质检财[2013]386号,收到的专项经费暂挂预收款项,按专项经费进行管理,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其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和资产的折旧及摊销未在所得税前扣除。在成本费用方面,该企业因处在电力技术一次设备研发领域,其科技投入需要大量购建固定资产,并在特定技术环节经常发生较大金额的科研样机试制费、检测试验费,故对专用设备税额抵免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运用非常重视,其研发支出也由总公司统一安排申报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由于资产总额中固定资产所占比例较大,该企业应充分利用ERP系统信息化管理的优势,对固定资产实施全寿命周期管理,使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同步,为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供规范的基础数据支撑。

3.2增值税方面政策的运用2012年12月1日,湖北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八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开始执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政策,该企业由原来征收5%的营业税转换为征收6%的增值税,同时销售产品征收17%的增值税。根据《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免征增值税。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享受免增值税项目所购进的固定资产或原材料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目前,湖北省技术市场认定机构对该企业的技术开发项目中涉及的材料费进行了全额扣除,如:2013年某装置技术开发项目总金额为940.00万元,技术市场只认定了466.60万元;2013年某标准技术开发项目总金额为360.00万元,技术市场只认定了171.00万元。由于技术市场认定的金额小于项目总金额,该企业对免征增值税收入开具免征增值税发票,非免税收入开具6%的增值税专票,并对免税项目所有的进项税额不申报抵扣。这样处理的风险在于:如果确认未提供产品销售的技术开发及服务项目,应全额申报增值税免税收入;如果确认同时提供了产品销售的技术开发及服务项目,应视同混合销售行为,分别开具发票并分别进行核算,对产品销售部分开具17%的增值税专票,对经过科技局认定的免征增值税收入开具免征增值税发票。面对这种现状,该企业可以在确认未提供产品销售的技术开发及服务项目时,先确定能否明确划分免税项目中的进项税额;如果无法划分,则按照享受免增值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占当月无法划分进项税额项目的销售额比例,对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如果确认同时提供了产品销售的技术开发及服务项目,应视同混合销售行为,分别对产品销售部分及免征增值税部分进行成本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管理及核算,对产品销售部分所消耗的材料及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及时申报抵扣,对免征增值税部分所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作转出处理或不申报抵扣,从而加强对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成本管理。

3.3软件产品开发项目税收减免的管理方面该企业实际经营软件产品开发项目,但因软件权归属总公司,难以在武汉属地利用软件开发产品的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因此,该企业可与总公司汇报沟通,明确分工,在满足自行开发软件产品以上两个条件的前提下,对软件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先按照17%税率计算出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然后与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的3%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对差额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税额处理,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按照前者缴纳增值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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