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城市消防工作意见范文

城市消防工作意见范文

城市消防工作意见

城市消防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德化县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件精神,为提升我镇火灾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城市消防公共基础建设,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能,持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和城市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市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镇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市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城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逐步有效解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充分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城市公共消防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企业领导、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为综治办、派出所、企业办、林业站、村镇站、国地资源所等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主任由陈林晖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指导、协调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各辖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夯实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一是落实消防规划的编制。村镇规划站要协助县消防大队完成德化县城区消防规划修编。同步修订消防专项规划,每年组织开展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是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镇城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相关部门对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进行配备,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三是加强城市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建设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的指挥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定期组织综合演练。要加大对救援力量、战勤保障和灭火救援物资储备等建设的投入,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二)整治城市重点消防安全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火灾重点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二是大力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企业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开展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行为、有问责,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和“三合一”和“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安监办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理、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

三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镇村镇站要协助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禁将工地活动板房出租作为店铺营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垫板等设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派出所要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配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枪水带,设置消防车通道。

四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的检查整治。镇企业办、安监办协助要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并报上级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五是消除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各相关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协助执法部门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的建(构)筑物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

(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业主多、产权分散,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各村(社区)要协助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安全。

二是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设立1名专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四个能力”建设的培训、督促和检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疏散引导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

三是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总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施工单位应对消防施工质量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特别是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派出所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动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工作内容。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在小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社区内每栋楼房均应设置一名消防宣传员。

(五)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监管

一是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负责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范畴,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和考评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单列考评范畴。

二是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辖区内单位(场所)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居委会要组建志愿消防者队伍,组织居民签订防火公约,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村(社区)要结合省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考评细则(附件3)做好各项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工作。

三是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强化职能监督。村镇规划站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及时上报制止。工商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文化部门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以及被消防大队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上报上级予以取缔或吊销文化经营行政许可证照。安监办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学校、医院、金融系统、商场、酒店、高层建筑及办公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担职责,同时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致灾因素。

(六)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部门单位联合执法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联合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章等消防安全问题,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建立火灾防控信息通报机制,并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建立督办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效能办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实施跟踪督办,对重特大火灾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城市消防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街办事处、各乡人民政府要制定出台并组织量化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确保消防工作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定期检查考评;认真组织落实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建立完善区、街道(乡)、社区(村)三级消防安全责任网络体系,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强化目标管理;每季度召开一次防火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函告、提示、督办;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解决带有普遍性和区域性的突出火灾隐患问题。

区政府适时组织对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落实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消防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年终考核表彰。对发生亡人火灾的单位或消防业务费、消防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取消评先达标资格;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造成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财政部门要做好消防器材装备、消防设施维护等经费预算安排;建设和房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物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的管理;国土规划、城乡建设、公安消防部门要从严控制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各环节;教育、人保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宣传、教学、培训内容;商务、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评星、评级考评内容;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按程序办理暂扣、取缔或吊销相关证照;公安消防、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产品市场专项联合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公安部门要督促基层派出所抓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协同监管,信息互通,联合执法。

3、落实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各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四个能力”达标创建;重点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到组织制度规范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检查巡查常态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所有“四个能力”达标单位要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巡查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参加“防火墙”工程“明白人”技能竞赛活动;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培育一个“四个能力”建设示范单位;社会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人员密集场所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年内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全部达标;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256”规范化管理要全部达标。

4、落实公民参与责任。要整合社会资源,把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平安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等活动中,实现社会协同、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等措施,推动消防安全自治;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知情权、监督权、投诉权和举报权,要用激励措施调动公民参与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监督举报火灾隐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民群众“重视、关注、支持、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体系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5、加快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新城建设、老城改造和新农村建设,将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优化城镇消防安全功能布局,加快乡、街道消防供水和消防通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城中村”改造等市政建设项目,其设计要符合预防、处置突发灾害事故的需要,具备必需的防灾救灾功能,合理布局紧急避难场所和救援通道场地,其消防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要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到位。

6、加大消防队站建设力度。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打造生态、绿色、节约的新型消防站,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年内八一路新建消防站完成建设任务。

7、加快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深入落实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应当建立多种形式志愿消防队:设有保安的要建立保安消防队,设有治安巡防队的社区要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没有保安或治安联防队的单位或社区要发展党员骨干、军转干部、青壮年员工或居民建立志愿消防队;年内,招聘约15名合同制消防员,建立量化考核评比机制;大力发展社区和重点单位保安消防队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和联合拉动演练,增强备战意识,提高应战能力;按照《省保安消防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实现60%以上保安消防队建设达标。

8、加大对消防事业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完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将装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切实加大消防经费投入;要按照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制发的《2011年全省消防工作意见》要求及经区人大审核通过的公安分局2011年部门预算,保障本级消防业务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到位;落实年度消防工作信息化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专项经费;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将消防设施配备、更新、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整改等消防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9、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大力开展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有效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居住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对全区前期发现的45起突出火灾隐患争取在6月底前整改完毕;组织建设、房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及保温材料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各级政府要确定本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确保11月底前全部销案;做好“两节”、“两会”、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活动等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和冬春季节火灾预防工作,提前有针对性地对活动场所、危险区域和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

10、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在互联网站开通“消防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消防业务网上受理、执法信息网上公开、举报投诉网上查处、消防知识网上培训、消防咨询网上答复;推动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开展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电气防火检测、火灾损失核定、火灾事故(物证)鉴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灭火救援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依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情况纳入到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和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主要内容,建立有效的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消防监管执法水平,持续开展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大培训、大考核活动,提升消防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产生。

11、推进社区(村)群防群治工作。各街办事处、各乡人民政府要组织召开以推进社区(村)“四个基础”达标创建和冬季防火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消防工作现场会,印发《社区(村)消防工作指南》;每个社区(村)要明确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并适时参加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集中培训;要推动落实社区、村湾防火墙“十有”建设标准(有组织、有人员,有队伍、有演练,有制度、有档案,有设施、有宣传,有关照、有检查);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村湾内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互查互督消防安全;年内社区、村湾“四个基础”验收合格率达80%以上。

(四)加强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12、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按照《省基层应急救援实施办法》要求,加快区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13、完善应急救援制度。以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体制为重点,完善应急指挥协调制度,规范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力量调度、联动响应等工作;完善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规范预测预警、调查评估、信息报告、信息等工作;完善队伍管理制度,规范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人员编配等工作;完善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应急物资储备、补给和运输保障以及资金管理、民间参与危机救助等工作;完善培训演练制度,规范教育训练、综合演练、危机应对演习、防灾知识宣教等工作;完善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编制、审核、修订等工作,努力提升社会应急救援合力。

14、加强应急救援力量。按照不少于45人的标准配齐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执勤人员,加强专业训练,提升队伍的专业救援水平;年内,50%的乡依托民兵、保安、专职(志愿)消防队等力量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稳定队员、有基本装备、有执勤场地、有保障经费、有管理制度的标准,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管理和保障等工作,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建立涵盖学科广泛的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在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15、落实应急救援保障。完善应急救援财政扶持政策,以政府财政保障为主,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保障队伍、装备、通信和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和更新维护资金的需要;结合本地区灾害事故类型及实际需要,积极引进新型、高效、实用型装备;坚持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社会化储备与专业化储备相结合,整合民政、卫生、市政、交通、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应急救援装备,建立专门的装备物资储备网点,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

(五)加强消防宣传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6、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分类实施不同单位、不同场所、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深化消防宣传“六进”;开展“千万人消防安全知识大普及”活动和“万名消防志愿者”消防专业知识讲座;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村)民、互联网网民广泛开展家庭消防安全自查活动,提倡家庭自备并学会使用逃生自救器材;大学、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当开展“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和“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大学每年、中小学校每学期应当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逃生演练;人社部门和党校要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培训中开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课程;各单位应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消防逃生自救演练,确保全体员工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17、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要进一步扩大“三提示”覆盖面,在流动人员密集区域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等平台普及消防常识,广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岗”、消防设施标识、重点部位警示开展公共服务宣传;推动社会单位结合自身行业或工作性质,开展服务性提示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自防自救能力;推动社区将消防知识融入社区文化宣传,提高社区居民消防意识;探索商业宣传渠道,借助传媒机构、广告公司、社会艺术团体和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推行消防宣传市场化运作。

城市消防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20**年,我市消防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目标,以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这一主题,大力实施筑牢“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三大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动社会化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社会化新格局。市、乡(镇、区)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20**年政府工作综合目标管理和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实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长问责制,将消防安全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亡人火灾的,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把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安全例会听取消防工作汇报,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队站建设、装备建设、经费保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实施半年督查和阶段性督查。

2.落实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例会,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重大事宜,督促协调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加强和规范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职责,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将消防工作与行业、系统自身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评。市监察、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建设、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文化旅游、教育、商务、民政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

3.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乡(镇、区)消防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监督程序,完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乡(镇、区)主管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检查、隐患跟踪整改、考评奖惩兑现“五到位”。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牌化管理,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九小”场所设立警示牌,标明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事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乡(镇、区)监管人员,切实澄清动态底数。年内50%的“九小”场所达到标牌化管理要求,80%的乡(镇、区)达到网格精细化管理标准。继续完善落实消防分级管理制度,推行消防监督网格等级化管理新机制。以警务区为单元,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分包警务区,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分包派出所,划片管理、责任到人,实现消防监督辖区网格化、单位等级化、日常工作量化。市公安机关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派出所等级评定之中,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四项制度”,全员培训派出所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民警,提升派出所民警消防工作能力。将消防工作向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延伸,不断提高警务室消防检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三个能力”。制定警务室消防监督工作标准,打造警务室消防监督工作试点并适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逐步实现警务室消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行消防监督人员联系警务室制度,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每月对警务室民警实施业务指导,确保年内30%的警务室达标。

4.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三会三化”建设(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管理标准化、宣传常态化、标识明细化),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上半年制定“三会三化”建设标准和考评验收标准,全员轮训重点单位管理人员,每个单位培养一个消防安全“明白人”,全市打造15家消防安全样板单位。同时,认真总结建设经验,逐步向所有重点单位推广,年内重点单位100%达标,切实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在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重点单位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广应用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等高科技消防产品,年内所有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全部接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运用,依托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单位消防管理可视化,实时发现动态火灾隐患。

二、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不断完善火灾防控手段

5.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集中开展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专项治理,实行高层、地下建筑和超大规模场所首席消防监督员制度,落实超常管控措施。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实行消防、治安、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每季度开展清查整治行动,严防亡人火灾发生。

6.扎实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身份证”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消防产品流通领域质量跟踪系统,加强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制度,将阻燃制品应用和标识管理纳入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及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特别是建筑工程安装(验收)前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把好委托抽检产品申报审查关;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集中开展消防产品打假活动;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力度。

7.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市公安消防部门要坚持“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要求,严格落实“每日一查”、“每日夜查”制度,不断加大消防安全检查频次,完善惩治消防严重违法行为硬性措施,充分运用行政拘留、强制拆除、强制清理、临时查封等手段,严厉惩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8.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机制。继续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责任目标,建立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周报》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各乡(镇、区)乡(镇)长(主任)、各乡(镇、区)主管负责人、公安部门责任人、消防部门责任人、隐患单位责任人”五级连带捆绑责任制。采取市领导分包、挂牌督办和新闻媒体公示曝光等措施,强力督促隐患整改。

9.严把火灾隐患控制的源头关。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市规划、建设、房管、工商、文化旅游、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国发〔20**〕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20**〕58号)要求,把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审批条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相关部门不予核发有关证照。

10.全力做好牡丹花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督促、指导大型活动主办、承办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针对庆祝活动涉及场所,提前调查摸底,逐一检查督办,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充足警力,按照“定岗、定责、定任务”的要求,落实人员和装备配置,及早进入战备运行状态;在重要区域设立指挥部,加强执勤力量部署,加强重点区域和地区的现场监护;落实保卫预案的熟悉和演练工作,重点单位和区域开展实兵、实车、实装演练,时刻做好灭火救援战斗准备,积极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

三、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做好农村及社区消防工作

11.强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将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员及消防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社会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公安合同制消防队管理教育制度,落实管理和保障措施,科学编配执勤力量,合理安排队员轮休,努力提升公安合同制消防队的业务水平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首阳山镇、顾县镇专职消防队要严格按照“四有”标准,提升建队质量和档次,切实发挥作用。

12.加强“保消合一”、“巡消结合”工作。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工作,制订出台具体建设标准,市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保安队员、治安巡防队员消防培训和监督指导,年内50%的队伍达标。推广“消巡合一”、“保消合一”工作模式,对巡防队员、保安人员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依托**市保安公司,成立消防保安公司,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年内全市50%的消防控制室、50%的公众聚集场所完成派驻任务。

13.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要深入开展“零火灾村镇”和“零火灾社区”争创活动,全面提高农村和社区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农村和社区消防形势稳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各乡(镇、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社区实行区域联防,每周组织消防安全互查;行政村实行“户户联防”机制,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年内50%的住宅小区达到“四有”标准(有消防工作站、有消防宣传橱窗、有公共消防器材点、有志愿消防队伍),70%的行政村达到“五有”标准(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标语、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水源、有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四、强力推进消防宣传常态化,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4.深入推进《消防法》宣传普及,发挥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作用。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发挥主流媒体、公众媒体和固定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电视、报刊、广播要有消防教育专栏,消防夜校、消防站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基地每月定期向社会开放,在宣传、教育、文化旅游、妇联、科协、团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之间建立消防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氛围。新建1条达到“七有”标准的“消防安全示范街”,增设消防宣传橱窗、标牌。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周、消防夏令营等消防宣传活动,利用**牡丹花会、河**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活动开展消防宣传。

15.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消防文化广场活动,消防艺术团体定期深入农村、社区巡演;成立一支消防宣传队,充分利用消防宣传车,每周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宣传不少于2天;深化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将消防宣传纳入基层党组织远程教育和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三下乡”内容;市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广电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职业培训和公益电视节目播出计划,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少儿消防夏令营、“119”消防宣传等活动水平,实现学生消防教育培训常态化,所有中小学校开设消防课程,学生受教育率要达到100%。要把单位一线员工、农民工、妇女和老、幼、残等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着力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设施操作控制人员及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确保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各重点行业和单位要坚持实行岗前培训和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力争全年培训人数超过5万人。新晨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火灾防控的整体能力

16.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积极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价工作,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建设消防安全规划与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实施。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同步建设消防基础设施。设有供水管网的街道,消火栓建设要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已建成的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照新颁布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三年规划》要求,积极淘汰超期服役消防车,购置新的消防车。加大高科技消防装备投入,重点配备防护、侦检、救生、破拆、堵漏等抢险救援器材。

17.加强消防队站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城乡建设规划和责任目标要求,完成消防队站建设任务。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5月底前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巩固现有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消防部队履行职责能力

城市消防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第四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今年1-11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今年以来,围绕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这一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1-11月份,全市累计发生各类事故57起、死亡21人、受伤49人、直接经济损失109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3.4%、下降4.5%,下降7.5%和上升10.1%。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意见》精神进一步贯彻。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88号、丽委6号《意见》,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龙委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同时制定下发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意见、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就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今年按照市编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市基层安全生产机构建设的通知》,19个乡镇(街道)都建立起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并在原有基础上共调整确定专职安监员32人,均为在编人员,真正配足配强了基层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

(三)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深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国庆期间、青瓷宝剑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道路交通、矿山危化、建设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了国庆期间的安全和撤县设市20周年庆祝大会暨第五届中国青瓷·宝剑节的顺利举办。今年以来,累计排查企业5180家次,整改隐患5960项,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6家工矿企业事故隐患挂牌单位、3家火灾隐患挂牌单位和4处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加大督办力度。截至目前,省级挂牌督办的正达铁件有限公司和市级挂牌督办的长兴家具厂已整体搬迁并验收,其余4家市级挂牌的金丰机械、凯森板业、安仁胜利大桥和上垟木岱桥重大安全隐患都整改完毕并验收销号,共投入专项整改资金818.5万元;4处省级挂牌的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已基本完成施工,投入专项整治资金2000多万元;省级挂牌的重大火灾单位尊龙商贸中心一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塔石乡中心小学等重大火灾隐患点已完成整改,投入专项整治资金600余万元。

(四)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加大检查力度,突出专项执法,强化联合执法,认真开展打“三非”、反“三违”行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立案查处安全生产事故6起,追究刑事责任1人;安监、交通、建设、水利、公安、电力、质监、消防等部门累计发出各类整改指令书452份,没收烟花爆竹80多件;交警部门查处超速6426起,酒后驾驶1361起,醉酒驾驶114人,行政拘留113人。根据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据统计,自“打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对119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查处非法违法行为568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8家,关闭取缔4家,经济处罚119家,处罚金额近70万元,有力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宣教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编印了2000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发放给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企业,供广大人员学习使用,并通过“一日一条短信”方式,帮助深入解读《通知》规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新政策、新内容,切实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扎实开展了重点人员的培训教育,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7期,依法培训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和电焊工、登高作业等各类特种作业人员810人,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管理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2月8日至9日,省安全生产督查组来我市抽查考核,虽然省督查考核组总体上对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但也提出了目前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基层基础还较薄弱,乡镇(街道)安监站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配备情况不理想;二是安全监管人员技能有待提高,真正有企业监管经验或对口的专业人员不多;三是档案分类管理还需完善;四是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彻底,如正达铁件有限公司,虽然厂房实施了整体搬迁,但老厂房里面仍然在生产青瓷,又产生了新的隐患。这些问题和不足,说明了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尤其是11月12日和11月30日大赛桥施工现场、德威特公司触电事故的接连发生,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为此,我们务必在以下四个方面强化认识:

(一)安全生产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一方面,从思想认识上来看,一些辖区和企业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仍然存在,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侥幸麻痹心理,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从具体工作上来看,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监管仍存在着一些“盲区”和“空白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

(二)安全生产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一些辖区同类性质、同一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暴露出了我们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还存在着缺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管理力量薄弱,导致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多发。

(三)隐患排查治理有待更加全面深入。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如用毛竹搭架建房现象,安全防护无保障,在市第四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卢子跃市长就这个问题点名批评过我市,希望各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责令立即拆除整改,并进行警示教育。此外,康庄工程、农村道路等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的交通安全问题,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火灾隐患问题,工矿商贸企业事故隐患反弹问题等,安全防范难度大,我们必须下更大决心,用更有力的手段,全面细致加以排查整治。

(四)安全意识和技能有待加强。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尚未深入人心,许多从业人员未经过正规系统的培训,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比较缺乏,无证上岗的现象仍然存在。同时,在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方面,低驾龄、非专业的驾驶员新增比例偏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成新的压力。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元旦、春节期间往往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继续以“国务院23号文件,省委88号、丽委6号、龙委6号意见”为指导,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抓好以下十方面工作:

(一)切实抓好道路交通特别是春运安全管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我市安全生产事故的70%以上,春运又是各类运输最繁忙的时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第一、把好运输设备关,确保运输设备特别是客运设备运转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的车辆投入春运,禁止农用车、拖拉机在县乡道载客;第二、把好驾驶人员关,对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要进行严格的条件审查和遵章守纪教育;第三、把好超载查禁关,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严重超载车辆,确保客运和货运安全;第四、把好道路关,要加强事故多发点段、公路施工路段的监控,增派警力上路执勤,增加巡逻检查密度;第五、把好农村关,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严防失控漏管,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第六,把好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关,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公交安全专项检查力度。

(二)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11月13日,清华大学清华学堂发生火灾,烧毁面积约800平方米;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一座高层居民住宅楼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8人死亡、70多人受伤;12月9日,我市能福公司油漆车间也发生一起火灾。元旦、春节期间人流和物流相对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各级《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安、安监、建设、卫生、文化、教育、工商、旅游、消防等部门,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及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的高峰期,非法生产销售的行为也将会抬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从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着手,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要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吸取广东普宁2010年2月26日非法燃放烟花造成21死48伤的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切实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年关将近,许多工程为了赶工期、赶进度,疏于管理。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重点部门和各相关业主单位要切实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抓好防坠落、防冻、防滑等基础防范工作,坚决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和非法承揽工程、违规分包、非法转包等行为,坚决禁止无施工资质单位挂靠有资质施工企业承揽工程。

(五)切实加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使用单位监管,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要加强对矿山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开采,严厉查处非法开采行为。要认真督促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止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建设、电力、通讯等部门和单位要做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和通讯设施的安全保障工作。

(六)加强特种设备、旅游景点及设施的安全检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辖区或行业内的特种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充分利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这一平台,及时跟踪辖区范围内或行业内的特种设备动态变化,特别要加大对气瓶、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的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对特种设备未经注册登记、未经检验合格擅自非法使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两节期间是旅游旺季,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质监部门要加强旅游设施检测检验,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旅游设施。旅游景点、公园、游乐场所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并组织演练。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和完善的安全预案,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管理。针对今冬明春我市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应急管理,从思想上、组织上、应急机制上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制定并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力度,扎实开展冰冻恶劣天气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

(八)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11月29日,新疆阿克苏市五校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41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6人、病危1人。教育部已印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这起事故要引起我们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加强疏导、加强教育。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确保学生途中安全。学校要加强校舍安全检查,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和经营。

(九)认真开展元旦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12月中下旬市里将组织开展2011年元旦及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道路运输,人员集聚场所消防,旅游设施,矿山,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届时,市领导将分组带队到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

城市消防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2019年,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1+6+N”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现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的总要求。2019年,我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7人。其中道路交通8起,死亡5人;水上交通1起,死亡1人;建筑施工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61.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8.8%。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

2019年应急局被省安委会办公室评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被省安委办通报表彰,并作为先进典型进行推广,全市应急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位居全市前列,综合绩效考核名列全县执法单位优秀位次,出台《县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和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其中《县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被应急管理专报进行通报表彰。1家企业和2家社区被评为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安全社区,2家社区被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联合评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019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共计14次听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2次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新消防法解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精神。部署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专项治理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组成暗查暗访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我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例会,对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工作。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目标管理责任,2019年初,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组成7个考核组对上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先进单位给以表彰奖励。三是及时调整安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等协调议事机构。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减灾救灾委员会等进行了调整,并对上述协调机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2019年,我县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等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惩典型违法行为,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奠定基础。

危险化学品领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隐患数3230条,整改2645条,聘请危化专家“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省福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挂牌督办,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目前已经按期整改并销号;开展非法流动加油车整治,县应急、公安、交通每单位固定3人以上开展联合执法,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查处流动加油车案件23起,查扣加油车30辆,加油储油设施100余件,没收油品12吨,罚款12.5万元,行政拘留12人。同时拆除非法加油站5处,有力打击了违法人员的嚣张气焰。对2家烟花爆竹批发仓库进行全面检查,抽查零售经营店36个,检查中先后发现隐患565处,立案调查4起,罚款共1.4万元。11月18日至21日,县应急管理局再次聘请省市专家对辖区内19家危化品重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出隐患56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领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保安全保畅通治乱除患专项行动》,共计组织执法检查569次,参加人员1707人;发现一般隐患554起,落实整改554起,整改率100%;群众举报36起,查实36起,罚款51.18万元;10月份打击违法违规车辆16辆,罚款6.85万元。

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和深基坑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起重设备和深基坑专项检查。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我县32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期中设备专项检查,共检查、抽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100台,签发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意见通知书100份,发现隐患664条,签发特种设备停止使用通知书24份(停止使用60台)。

消防安全领域:根据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火灾的特点,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紧盯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场所、文物古建筑、高层地下、物流仓储、群租房等重点场所防控,严格监督,依法检查单位15923家,督改火灾隐患9951处,临时查封单位9家,责令停产停业5家,罚款42余万元,净化了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燃气及特种设备领域: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对象,抓住关键节点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检查督查组67个,出动执法车辆493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381人次,检查了354个餐饮场所,69家特种设备单位,督促经营者加强使用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的燃气设备,禁止餐饮经营者在用餐区使用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校园安全领域:开展了开学安全第一课、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电瓶车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问题133项,整改112项,校园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三)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强化监管队伍自身能力建设。举办以“学习业务、提升能力”为主题的应急管理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全县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为期三天的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县应急管理干部牢固树立初心使命意识,消除不敢为、怕担责的懈怠情绪和思想顾虑。二是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11月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建成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平台,目前我县2家涉及“一重点一重大”企业重点部位的监控视频,设施设备的压力、温度、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和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数据已实时成功上传。三是推进应急资源普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培训指导企业进行汇总录入,目前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中注册的企业数量406个,应急预案填报数327个,应急保障重点物资企业数量313个,应急物资总数1804个,填报率位于全市前列。

(四)持续开展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

投资260万元,建设“智慧安监”系统平台,配备移动执法终端,风险点查找及时上传。截至目前,全县纳入风险点管理风险点8711个,红色风险点12个;橙色级别131个;黄色级别725个;蓝色级别5513个。此项工作被省安委办作为全省先进典型推广。下一步,将聘请县内外专家对全县重点高危行业再进行风险点查找、研判,把分级管控落到实处。

(五)加大宣传培训,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一是县委党校青干班和科干班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列入主题培训内容,督促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第18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颍淮行活动、“6·16”宣传日集中宣传,通过组织人员走进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宣讲、在电视台开辟专栏播放警示教育片、举办2019年城镇燃气安全综合应急演练活动、开通“应急管理”公众号及应急管理工作群,深入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培训工作。举办了1期应急管理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2期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培训班,4期加油站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员工业务水平。

(六)科学谋划,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一是加强灾害信息员培训,增强灾害应急能力。分别于6月25日、7月31日对各乡镇分管负责人、灾害信息员340余人进行了培训。通过两次培训学习,有效提升了镇、村两级干部的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了应对处置灾害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提升了我县灾情管理报送水平。

二是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紧紧围绕防灾减灾宣传主题,围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防灾减灾的意识,增长了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为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快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减灾救灾工作。为充分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我局与仆人商厦、三泰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签订应急救灾物资预购合同:矿泉水10万瓶、方便面4000箱、大米20吨以及照明器材、面粉等。

四是加强灾情会商,提升灾情救助水平。自8月份开始,我县出现了连续的晴热高温天气,我县2个多月没有发生有效的降雨,旱情严重,其中玉米、大豆旱情严重。据各乡镇统计上报:此次旱灾共造成全县57.6294万人受灾,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口33223人,其中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2515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4105.6公顷,成灾面积37512.76公顷,绝收7655.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22201.49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22201.49万元。经多次协调争取,2019年中央和省下发我县自然灾害救灾金190万元,冬春救助款640万元。

(七)持续推进双拥工作。一是及时调整我局双拥工作领导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双拥工作机制,结合双拥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二是积极开展活动,在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我局双拥工作,发扬拥军有民精神,推动安全生产更好开展,结合建党、建军、建国和春节等节日,大力开展军民共建、军民联谊和慰问活动,配合县双拥办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做好我局退伍军人的工作指导帮助,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档案,配合双拥办完成我局退伍军人日常工作。

城市消防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一、工作情况

年,是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综合治理和标本兼治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和指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发展。各级、各部门党政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人民群众和媒体积极参与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使全市的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好转的态势。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降”目标。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964起,同比减少605起,下降38.6%,死亡397人,同比减少3人,下降0.8%。

二是煤矿安全两个攻坚取得明显进展。发生煤矿事故21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8.7%,死亡27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22.9%;煤矿百万吨死亡率4.47%,同比下降0.96个百分点,提前并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关闭煤矿的任务。

三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有了改善。在车辆大量增加的情况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46起,死亡288人,起数同比减少116起。其中,市属道路交通死亡221人,同比下降2.2%,减少5人;非煤矿山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3.3%;铁路路外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8.8%。

四是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控制考核指标。在省政府对我市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中,我市再次获得一等奖,取得了从年以来连续六年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优异成绩。

这些成绩是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领导、扎实工作所取得的,也是安全监管系统的同志们艰苦努力的结果。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分解下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任务。将省里下达我市的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进行分解,与11个区、市、县和20个行业(部门)及省交警总队直属支队共31个单位签订了《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明确了控制指标、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并严格目标考核,重奖重罚,有力地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突出重点狠抓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

年,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紧紧抓住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这个中心,以煤矿专项整治为龙头,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社会消防、非煤矿山等行业为重点,着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狠抓措施落实,多次集中开展了关闭煤矿的专项行动。到年9月底,全市已关闭煤矿75家,超额24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关闭51家煤矿目标任务。开展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煤矿安全专项治理。制订并实施《规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意见》,调整充实了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瓦斯治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全市104家保留煤矿全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组织了煤矿“雨季三防”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在每天增加汽车140辆左右、汽车保有量35.9万辆、交通压力剧增的情况下,克服困难,按照“五整顿”“三加强”及整脏治乱,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着力进行“保安全,降事故”、治理“黑点”和危险路段等一系列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开展了“冬防春运”、“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禁止大货车白天入城”、“大战70天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等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改造交通设施,努力创造畅通安全条件。采取拆除紫林庵、蟠桃宫等处环岛增加车辆通行量,增强执勤警力,加大处罚力度等措施,全力压事故保平安。三是开展道路段交通事故“黑点”和危险路治理。全市共排查出事故黑点170处。年已完成51处治理工作,计划完成率达100%。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五进”活动和“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的主题宣传活动。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尾矿库安全监控和隐患治理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资金1640余万元,完成41条隐患整改。在露天矿山推广机械化装载和井下开采机械通风,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在井下采矿中,积极推行机械通风技术,防范中毒、窒息等事故。强力推行矿山开采中深孔微差爆破技术。通过不断的整治和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事故防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提高了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等专项检查,组织专家对6家危化品建设项目进行审查,预防项目建成后留下隐患。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市政府下发了《贯彻〈贵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4个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领导小组,燃放期间组建了应急指挥部进行24小时值守,及时查处非法烟花爆竹。对“禁”改“限”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工作任务。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市117个乡、镇、办事处、1354家重点防火单位签定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市政府加大对消防工作投入。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10个区、市、县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推广了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经验。市消防指挥中心大楼已投入使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组织开展商场、农贸市场、网吧、古建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省、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的18家重大火灾隐患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消防”的社会舆论环境,开展学生消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专题宣传、“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加强消防文化建设,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理念。

此外,全市还认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农机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果。

3.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年,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各类安全大检查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组织开展全市性的“两节两会”及“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月、“十·一”黄金周及“党的十七大”等重要时期的安全大检查,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方面的专项安全大检查百余次。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省、市组织的“多彩贵州”舞蹈大赛等63项大型活动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保障活动安全举行。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重点行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各区、县、市有关部门(行业)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督促企业开展排查和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回头看”,为使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初步建立了隐患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三级监管等制度。全市有9667个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查出事故隐患11543条,整改10739条,整改率为93.03%,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有效减少或防范事故发生。

4.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现场监督执法工作。全市已基本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市、县、乡(镇、办事处)三级队伍和网络,为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安监执法机构对4237个企业进行12923次执法监察,查出隐患10750条,下发执法文书9053份,督促整改隐患8297条,对未按整改指令书整改的单位处罚337次,罚款646万元,同比有大幅度地提高,有力地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全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全市共制订各类事故应急预案2749个。开展组织70多次各类事故抢险演练和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教育等有关活动。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摸底调查工作。全市有1052个重点企业完成了网上录入工作。同时,还开展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全市已普查登记重大危险源324个。有225个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电子申报,并制订措施进行有效监控。清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项目。对安全生产执法依据进行清理,涉及法律法规30多部,执法项目295项,对12项行政许可和2项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程序进行规范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受理。五是贯彻“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对发生的309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依法进行查处,到期应结案293起,实际结案269起,结案率92%;较大事故12起,结案率100%。事故罚款488万元,对10名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2名受到行政处分。

5.认真组织“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培训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意识。

我市在组织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形式上、内容上、规模上都比往年有新的拓展。

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发表了电视讲话;市级媒体及时采播反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访谈、新闻等。在市行政中心、市区主要交通路口、进出城口及一些主要街道建筑物上悬挂宣传喷绘画标语、空飘等,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社会宣传环境。开展了宣传咨询日活动。以市人民广场为主会场,在大十字、喷水池等处设6个分会场,省市领导及120个部门(单位)1400余人及交警、消防、煤矿、化工、学生等7个行业方队参加宣传咨询活动,受教育群众达百万人。组织10个工作小组,到15个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基层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科普知识竞赛”贵阳地区竞赛。在省决赛中,我市代表队获得第一名。此外我市还组织5万多职工参加全省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全年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1.1万余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素质也明显提高。同时还组织全市117个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参加省委组织部、省安监局举办安全的管理培训。此外,我市还组织了安监执法人员、职业危害普查等专项培训,有力地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降”,未发生重大事故。但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竣。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和贯彻不够。一些单位和同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未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到位,不少工作还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二是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政策措施还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仍然存在。源头管理、过程控制这两个中心环节仍然比较薄弱。三是重点行业、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不牢固,“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企业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三违”、“三超”、“三抢”现象还较为普遍,隐患排查工作还存在死角,事故隐患未得到根本整改。四是一些行业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未得到遏制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工作安排

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以抓好道路交通和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狠抓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力巩固“双降”成果,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现,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的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抓好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历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时提出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措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确认识和把握形势。今年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部署,紧密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把安全生产作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民生最重要内容抓紧、抓细、抓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抓重建保民生各项措施,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今年我市遭受了历史罕见的冰雪凝冻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共同努力,万众一心,夺取了抗灾救灾的阶段性胜利。当前,我市灾后重建任务十分艰巨,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各区、市、县,各部门一要高度重视重建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方面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另一方面要避免在抢险救灾中发生事故。二要抓紧做好煤矿停产检修和节后、灾后复产工作。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恢复送电、供风、瓦斯排放和排水措施,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煤矿复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矿井复产前必须对全矿各系统进行全面、彻底检查,产煤区、市、县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省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方案》逐矿进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煤矿方可复产,要严防擅自抬高或降低标准以及拖延推诿、敷衍塞责行为。三要高度重视当前电网运行不稳定情况下的煤矿停电、供电工作,落实预案,一旦停电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要制定恢复矿井供电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恢复送电、送风程序,尤其要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四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各类强化应急措施。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车船超载、超限,严格禁止乘客携带危险物品,确保春运安全。要加强车站、码头以及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五要加强建筑工地复工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高坠、坍塌、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将市下达的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分解下达,修订完善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制”和“两个主体”职责。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也是政绩和业绩的意识,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制。加强过程控制,动态监管。只有加大监管力度,扎实工作,用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状态来抓源头管理,全力以赴压事故,实现指标任务的完成。同时,要加强考核奖惩,该奖的一定要奖,该罚的一定要罚,该一票否决的坚决否决。

(四)进一步深化和加强专项整治,切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煤矿安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继续开展瓦斯治理攻坚工作,落实瓦斯防治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越层越界开采行为。加快整合、技改煤矿建设进度,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增加煤炭产量。督促落实矿长下井代班、驻矿安全员监管及“一通三防”措施。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和支护方式的“三项改造”,完善井下通风、压力和防尘供水“三条生命线”。巩固已关闭煤矿成果,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加强指导帮助技改煤矿加快步伐,尽快验收投产,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坚决防止边施工、边生产,加强井下人员定位定员管理,严格控制井下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支持引导国有大矿帮扶小矿,提高小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预防瓦斯、透水、火灾、顶板等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各区、市、县及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客运企业安全评估试点工作,把好源头关,有效防范群死群伤交通安全事故。继续实施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深入治理超限、超载,推进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和GPS的应用,加强安全监控。积极探索建立“两高”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格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活动。深入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教工程、针对重点人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非煤矿山安全。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整顿规范各类矿山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着重抓好井工开采矿山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加强对重点矿区的监控,配合有关部门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继续强制推行井工矿山机械通风,大力推进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等措施。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监控,督促治理危、险、病尾矿库,严密防范尾矿库事故。

危险化学品安全。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

烟花爆竹安全。继续加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五化”(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的改造力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继续推广新型安全原料和生产工艺,严格执行购入原料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氯酸钾行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要认真总结今年“禁改限”工作的经验,有针对性的改进管理,完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水平,继续推进禁改限工作。

消防安全。继续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农村50户以村寨、文物古建筑、消防产品市场等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和督促整改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重大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火灾发生。

建筑安全。要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等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大型隧道、大型桥梁、大跨连拱石桥等较大工程潜在危险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模板支撑、塔吊作业等环节的隐患。切实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勘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加强农村建设监管,建立健全乡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系。

此外,还要抓好铁路、水上交通、旅游、民爆品、质监、农机、水利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抓出实效。

(五)进一步严格事故查处,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准确,要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行为。对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实行跟踪督办,严肃责任追究,对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严查事故,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整改工作。

(六)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重点抓好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的资格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县、乡(镇、办事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安全培训机构,规范开展企业员工安全培训,要大力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职责。要认真组织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讲求实效,扩大动员面和宣传面,提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安全意识。

(七)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省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强全国“两会”、“奥运”等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隐患整改,落实“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制度,把隐患治理工作作为预防事故的治本措施,强化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思想,切实抓好隐患治理工作。加强对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回头看和动态管理,坚决整改原有隐患,全力杜绝新生隐患。

(八)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