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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范文

城建环保

城建环保范文第1篇

我今年32岁,中共党员,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由市政府引进,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目前在读硕士研究生。年,我有幸通过公开选拔,来到市人大工作,现任研究室科员。

之所以竞争城建环保委办公室副主任一职,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学习坚定了我的信念。我出生在江西赣南革命老区,地道的农家子弟,是学习,让我考上了大学,从此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大学期间,是学习,让我被市政府选中,顺利地走上了国家公务员的岗位。工作期间,同样是学习,让我有幸通过考试,来到人大工作,实现了人生的又一次飞跃。但是,到人大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成为门外汉、外行人,怎么办?唯有学习,不怕自己不懂,就怕自己不学,学习改变人生,知识决定命运。所以,我坚持从头学起、每天必学,几年下来,我对国家的政策理论,了解的更加全面;对人大的业务和法律知识,掌握的更加准确。今天,也是学习,让我站在这个竞争的舞台上,向组织汇报,展示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

二,是实践坚定了我的信心。在人大工作的三年,是我收获最多的三年。先后参与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领导讲话、会议材料等20多项,有时材料要求急,如去年的重大项目视察、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我与其他同事一样,迅速进入状态,严细认真,加班加点,确保材料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这不仅锻炼了我的文笔,还提高了我承担压力、抓落实、抓执行的能力。这些年,我十分珍惜对每次人代会、石油城市会、重大项目视察等大型会议、活动的参与,与同事协调配合,积极协助机关党总支领导,参与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教育年等10多项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起草活动方案,做好阶段汇报、全面总结和信息反馈等工作。我还负责,市宪法和人大建设理论研究会的工作,年初制定调研计划,年底组织论文评比,从中选择精品,参加市社科联年度评比,屡获佳绩,研究会一直被评为先进协会。这些实践,锻炼了我的组织协调能力,提升了我的素质,使我有信心,把城建环保委办公室副主任一职干好。

三、是感恩坚定了我的信仰。我始终认为,作为一名共产党人,我要学会感恩。感恩我们伟大的党、伟大的祖国,让我们远离战争、安居乐业;感恩我们伟大的人民,让我们衣食无忧、生活幸福;感恩我们伟大的父母,生我们、养我们,让我们健康成长。记得年考人大时,副市长同志找我谈话,他说,小吴啊,你是法律高材生,为何离开,要去人大?我对他说,人大干的是人民的工作,干的也是人民的工作,但人大为人民干工作的舞台更大,到那儿,更能实现我为人民工作的理想。这就是我的信仰,至今不曾改变,将来也不会改变。如今的,经济飞速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对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说,城建环保委的工作,光荣而又艰巨,我愿做其中的一个螺丝钉,有一份光,就发一份光;有一份热,就发一份热。

这次竞争上岗,如果成功,我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抓紧时间,提升自己。多学习,多请教,熟悉掌握城建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使自己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二要摆正位置,当好副手。向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单位、同事之间的团结,勤与专委会领导、办公室沟通联系,工作中多配合、多支持、多补台,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三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动代表,深入基层,搞好调研,切实把城市管理中、生态保护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出来,为市委当好参谋。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强化代表建议、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让的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更美,让人民群众生活的更加幸福。

城建环保范文第2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是实施“生态立县、绿色崛起、打造坝上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力张北”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环境建设对我县发展生死攸关,当前区域之间的竞争实质是环境的竞争,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注重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能源,大力倡导低碳型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建设低碳城市。因此,全局干部、职工必须按照省、市、县委做出的安排部署、提出的具体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举措,全面创优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全力打造环境核心竞争力,为实现“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夯实基础、增创优势、提供保障。

(二)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是加强招商引资暨项目建设,推进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迫切需要。环境决定着我县的发展,决定着我县的出路,全局上下一定要强化“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就是抓环境”的理念,站在推进科学发展、实现跨越赶超、培育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高度抓好环境建设,以环境优化促进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推进住建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让良好的环境真正成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新优势。

(三)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是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和机关效能的根本要求。我局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民主评议暨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使每位干部工、职工的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职工公仆意识不够强,公正执法、服务群众意识比较差,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比较低。因此,我们在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活动中必须切实解决好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人营造形象、人人营造环境”成为自觉行为,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二、任务目标

按照省、市、县提出的“风清气正、开放文明、天蓝水净、地绿山青”的总目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着力改善“两个环境”上的主要任务目标是:

(一)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科学发展意识。通过着力改善“两个环境”,使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力解决在改善“两个环境”上思想“僵”、态度“冷”、眼光“短”的问题,充分认识到改善“两个环境”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服务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大局意识,为促进住建事业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效率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严格落实AB岗、限时办结、“一站式”审批服务等机制,变坐等办事为主动服务,对于施工行可审批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马上办理,做到尽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杜绝“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流的窗口服务单位形象。

(三)着力解决环境改善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绿色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牢固树立“人人营造环境,事事关系环境”的意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具体要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项目建设,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抓好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和除尘项目建设,确保脱硫率达到90%以上、除尘率达到95%以上;抓好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86%以上。同时,要继续抓好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施工工地出入口硬化、建筑运料车拖泥上路行为的整治,进一步净化空气,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三、方法步骤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大发动从2012年8月开始到2012年10月底结束,分为学习研讨、查摆剖析、整改落实三个环节。

(一)精学习、大讨论(2012年8月5日至8月25日)。主要任务是广泛发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局及时召开党委会,传达贯彻县委关于开展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生态环境动员会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精心安排部署。二是强化理论学习。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学习领会省、市、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改善“两个环境”的重要讲话和相关重要文件精神,在学习活动中,干部职工要人人记好学习笔记,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理论文章,积极参加全县环境建设理论文章征集评选活动。三是开展专题研讨。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紧紧围绕“如何改善发展环境、生态环境,促进住建事业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改善环境我该抓什么、做什么”等专题进行座谈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和开展改善环境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改善“两个环境”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

(二)严查摆、深剖析(2012年8月26日至9月25日)。主要任务是对照“两个着力”要求,重点开展“九查”活动:一查发展理念。主要是查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是否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是否牢固树立了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理念;是否做到了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时抓、齐头并进,始终坚持了生态环境优先,坚决摒弃先经济后生态的片面认识。二查责任意识。主要是查在工作中是否存在作风涣散、不思进取等问题;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坚持了高标准、严要求、争一流,始终保持“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一个好的工作业绩”。三查审批事项。主要是查在落实施工许可和预售许可审批等制度上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为服务对象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使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四查政策落实。主要是查是否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了国家、省、市、县有关住建行业的政策及法律法规;是否做到了严格落实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五查市场秩序。主要是查对一些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是否做到了处罚到位;是否存在以权谋私、随意执法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六查社会管理。主要是查在房地产及建筑市场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宣传教育在先,充分发挥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促使居民群众增强积极参与意识,充分依靠社会力量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七查政治生态。主要是查在选拔股级干部时,是否坚持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真正把那些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是否健全了干部、职工管理和考核机制。八查生态建设。主要是查在实施城市建设工作项目中是否把生态建设放在了第一位,是否落实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和除尘等改善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目标。九查发展方式。主要是查是否全面应用推广了建筑节能、“禁实禁粘”等新技术、新产品,以科技手段提升工程质量;是否坚持了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两手抓、两手硬。

(三)高对标、强整改(2012年9月26日至10月20日)。主要任务是对标先进发达地区,认真寻标、对标、定标、达标、验标,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寻标,就是要拓宽视野,在全省、全市同行业中寻找一流标杆;对标,就是要对照检查,明确差距,查找原因;定标,就是要确定目标,制定措施,强化落实;达标,就是要瞄准先进,攻坚克难,争创一流;验标,就是要检查考核,检验成效,追究问责。一是落实整改责任。立足群众期盼,致力强化责任,紧密结合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做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时限。二是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对症下药,立说立行、立查立改,抓住当前发展环境、生态环境建设中最紧迫、最急需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列出目标清单,开展集中攻坚。要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的服务作风,提升办事效率,严格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要强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脱硫除尘治理项目建设,将“两个着力”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实际存在的、群众测评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将环境建设的成果制度化,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责任制度、科学到位的考核制度、全程跟进的督查制度,形成一套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靠制度维护环境、提升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两个环境”改善工作的组织、检查、指导,并把这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负专责,有关股室通力抓、尽职责,使全系统干部、职工人人积极参与,形成抓推进、促落实的强大合力。

城建环保范文第3篇

一、务必提高认识

加强环境保护,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面对新的发展目标、新的工作任务,我们要准确判断、全面把握当前形势,既要看到我市环境保护面临的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也要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严峻挑战,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要充分认识“十一五”环保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十一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最好最快的五年,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居于全省中上水平,全市经济开展得有声有色。同时,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性增强,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目标。回顾总结“十一五”时期环保工作,有几点值得肯定:

一是整体成效较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控制在省定目标内,等重点流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以及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五年保持100%,中心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7%以上,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等级。

二是监管力度加大。五年累计关停淘汰104个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完成10个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出动执法人员近1.2万多人次,检查企业5600多家次,立案查处500余次,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三是服务大局有力。环保部门紧紧围绕环三发展大局,认真做好各项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的服务、审批和指导,有力促进了规划实施和项目落地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不断提升突破做出了贡献。总之,“十一五”环保工作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目的,成绩来之不易,大家要倍加珍惜,增强信心,把“十二五”环保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好。

二要充分认识“十二五”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从外部情况看,国家提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同时,今年开始,国家将减排指标由两项增加到四项,考核更加严格和规范。这对于环保工作既是机遇、更有压力。从我市情况看,各级各部门更加重视环保工作,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更加统一认识,同时通过近年摸索实践,环保部门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在“十一五”建设的一些环保设施也将开始发挥作用,推进环保事业发展的基础更实、氛围更浓。与此同时,随着全市城镇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废物排放必然增多,环保设施、环保工作的压力将增大;减排指标的增多,减排项目还不完善,完成减排任务的难度也不断加大。对此,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

三要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寄予的新期待。环境问题不仅仅是发展问题、经济问题,而且根本上是社会问题、民生问题。保护环境既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又是改善民生的基本前提,更是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近年来,人民群众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基础上,对生活质量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环境质量已经成为衡量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环境污染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水、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传统的环境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辐射污染、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新问题又接踵而至。同时,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加,已经成为群众信访、上访的热点问题,说明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觉悟增强,期望越来越高。对此,我们必须积极回应,认真解决,体现环保为民、环保惠民的要求。

二、务必重视规划

环保规划是经济社会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编制好环保规划,有利于统筹各方面环保工作,落实各项环保任务,提高环保工作整体效能。今年重点要抓好“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重点流域污染整治规划、生态市创建规划、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等5项规划编制工作,务必在上半年完成报批,认证审查后于第三季度实施。在规划编制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衔接,体现特色。环保规划要体现规划、环三规划和“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同时加强与产业、土地、城市、交通、农业、林业、海洋等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各个专项规划在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措施上一致,从规划层面保证“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形成整体合力;要结合地方实际,深入研究指标、体系、项目设计等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总结分析部分“十一五”环保规划指标没有完成的原因,加强论证评估,形成具有特色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程系统,使规划既体现前瞻性,又具备很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深入研究在我市目前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范围内,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建议与措施,确保“十二五”环境质量不下降、经济发展上台阶。

二要明确项目,强化支撑。项目是规划的实体。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流域污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工业污染物防治、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保监管能力建设、重点村庄环境整治、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功能保障等方面,认真筛选一批支撑规划、改善环境的重大项目,并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落实项目责任主体、筹资方案、完成时限等要素,确保纳入规划的每个项目都能得到顺利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国家、省里对应规划的研究,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里的规划,为项目实施提供规划、资金支持。

三要完善机制,保障实施。加强规划实施机制的研究,完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检查督促、科技支持、奖惩兑现、公众参与等保障措施,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重点要研究建立推动规划落实的刚性约束制度,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的环保规划监督体系,将其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畴和政府效能监察范围,建立常态化问责机制。要积极研究探索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更好地结合起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领域,建立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促进规划任务的完成。

三、务必抓紧项目

要围绕“总量削减、风险防范、改善环境、优化发展”四个目标,结合“五大战役”,抓紧实施一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示范创建项目,进一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生态城市、文明城市建设。

一要深入治水。水环境问题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当前我市环境整治的重点、难点。今年重点要抓好4个方面项目:一是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这是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核心工程。各县(市、区)要按照减排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进水浓度和负荷率要求,全力推进配套管网延伸建设进度。东侨北区一期第三季度要建成投产,新建的贵岐山二期年底要建成投产,已列年度计划的6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年内要全面动工。二是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里已经明确要求,工业园区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一律停止其扩园申请。全市8个省级工业开发区,必须在年底前全面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市、县自行设立的工业园区要抓紧项目论证,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年底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此外,列入减排计划的4家年产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生产线必须在上半年关停到位。三是石板材行业规范治理。敖江流域古田段要按“再干三年,巩固两年,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要求,做到思想不松劲,力度不减弱,年内务必实现水质浊度达标率100%的目标;寿宁、屏南石材加工集中区要在月底前建成投运。所有石板材厂要实现污水集中排放,新建石板材厂一律进园区,已有石板材厂要按计划搬入园区,做到科学规范、有证有序有偿和依法依规运营。年底仍未进入集中区的企业一律要关停,集中区未实现“零排放”的也要坚决关停。四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年底前确保禁养区内养殖场彻底拆迁,禁养区、禁建区外养殖场必须转变养殖方式,治理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闭。特别是养猪场,要做大现有养猪场规模,实现规模效益。

二要大力治气。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大唐电厂脱硫脱硝工程。年内完成大唐电厂全部4台机组的脱硫烟气旁路封堵工作,1、2号机组要完成低碳燃烧改造并新建脱硝设施,并确保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二是合成革集中区集中供热工程。月底前,龙安、文渡、盐田集中区要完成集中供热可研等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集中供热工程;年底前全面淘汰辖区小锅炉。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取缔年产1000万块以下的砖瓦生产企业,并于近期开展实心粘土砖厂统一整治工作。四是坚决淘汰老旧机动车。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已到使用年限的、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以及黄标车,一律按期淘汰。

三要改善环境。要坚持民生优先,改善环境质量,着力打造宜居环境。农村方面,要加快实施古田敖江2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全面完成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村容村貌整治“三清一整治”任务;继续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村容村貌;加快解决11个环保单列乡镇突出环境问题,对连续两年不能摘帽的乡镇党政主官,要实行问责。城市方面,要按照“城市功能提升年”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加快建设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加强内河改造以及工地粉尘、道路扬尘、饮食油烟、交通娱乐施工噪声污染监管和治理,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生态方面,要广泛开展生态示范县、乡(镇)、村创建工程,年内全市要新增20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423个市级以上生态村,柘荣县要进入部级生态县行列,在年前实现部级生态县创建目标,市本级要在年前实现生态市创建目标。

四要防范风险。一是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坚决取缔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边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监管,确保源水安全。二是防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整治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污染企业违法行为、沿江化工企业和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与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矿山,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乃至关闭取缔。三是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加快市、县核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抓紧编制核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全市核应急能力水平。

五要优质服务。重视加强项目、规划的环评工作,把环评作为优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创造条件。一方面,要“快服务”。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主动提供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要推行“容缺预审”、“并联审批”的做法,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做好与上级环保部门的对接工作,帮助企业做好需要国家、省环保部门审批的重大项目的报批审批,力争项目早日获得批准。特别是要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充分运用上海环科院海西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尽快组织推进环三规划、海西工业园区规划、8个省级工业园区规划等重要经济增长区域、重点产业区域规划环评,为下一步上好项目、上大项目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要“严审批”。在“快服务”的同时,要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落实项目总量指标,严把环评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生态破坏严重以及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努力从源头控制污染。

四、务必落实责任

发展是第一要务,环保是第一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把环保责任落实到位。

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今年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这些指标大部分都是约束性指标,都是今年必须要完成的。各级政府是本辖区环保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市各级政府一把手要牢牢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环保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与经济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落实,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环保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切实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二要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环境保护不仅是环保部门的本职工作,每个部门、单位都有相应的职责要求。发改部门要负责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发展;经贸部门要负责监督落实电力行业减排措施,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组织落实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外经贸部门要负责监督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和规划部门要负责城乡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业部门要负责农业、养殖业污染治理;海洋与渔业部门要负责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负责落实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各部门在依法依规做好各自领域环护工作的同时,还要在环保部门牵头下,对污染企业实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形成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通过监督管理、政策驱动、法制规范、宣传引导,促进企业责任主体到位。要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相结合,督促帮助企业做好污染治理,排除污染隐患,落实减排任务,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落实治污减排任务、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私设暗管、恶意排污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绝不手软,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通报经贸、电力、信贷等部门,坚决实施断水断电并纳入征信系统。对严重破坏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要坚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五、务必兑现奖惩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规划、对照项目、对照实施情况,逐项落实,逐年考核,逐年兑现,确保年度不拖帐、“十二五”不欠债。

一要明确考核指标。今天会后,市里将下达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的“十二五”和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各地各部门要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明确相关责任人,特别是要明确各个环保项目的具体名称、业主、内容、效益、要素、总体计划、年度计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挂钩领导等要素,确保每个项目都有人有单位负责,都有资金保障,都有平常监督促使到位,都能顺利实施。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强化工作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环保督查,重点要深入县(市、区)对重点流域整治、污染减排、环保为民办实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整治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日报》头版显著位置上进行通报。要强化执法监管,环保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统一监管职责,以铁面无私、不怕得罪人的态度,理直气壮地从严把关,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同时,要把环境执法与优化服务相结合,转变监管方式,拓展监管内涵,科学、实际、灵活搞检查。

三要严格兑现政策。年初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状,年终要坚决兑现到位。对工作进度不理想、公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和部门,市政府将组织约谈,约谈后在限定时间内仍无实质性进展的,实行效能告诫,并列入人事档案,作为年终政绩考核、选拔任用的依据;对未能按期完成环保目标责任状要求以及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不予提拔重用,该调整的调整,该换人的换人。同时,环保、监察等部门要在上半年对“十一五”期间被执行“一票否决”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对仍未整改的,列为不执行环保政策的企业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今年第三季度市里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以“重在项目、重在投入、重在落实、重在问责”为特点,进一步明确支持推进环保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责任追究办法及奖励措施。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尽快做好文件起草工作,抓紧出台文件。

六、务必加强领导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惠及千家万户。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强协调,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工作目标按期实现和“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要定期研究。各级政府要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环保工作,结合季度检查督查情况,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帮助解决具体问题。特别要坚持做到“六个优先”:在编制发展规划时,优先考虑环境因素;在作出发展决策时,优先考虑环境影响;在调整经济结构时,优先发展清洁产业;在新上投资项目时,优先进行环保评估;在进行技术改造时,优先采用环保型技术;在考核发展政绩时,优先考核环保指标。此外,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和市环委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主要负责人要提交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报告,并实行主要负责人环保履职点评通报制度。

二要加大投入。要逐年增加对环保事业的投入,新增财力要进一步向环保建设倾斜。要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有关部门年度实施计划中统筹落实资金;要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研究制定交溪、霍童溪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将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财政有关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修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建立企业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加强排污费征收力度,转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调动企业增加环保投入的积极性,最终形成促进环保的自觉行为。

三要抓好队伍。环保系统要重视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的环保专业人才,加强环保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不断增强环保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组织纪律性,提高环保队伍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各级编制、人事、财政部门要根据环保工作需要,在人员编制、仪器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

城建环保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的决定》,实现我区“一年开好局,三年有变化,五年上台阶,十年大跨越”的建设目标,改变城区风貌,确保城区环境整治“穿衣戴帽”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景美城美、城景合一,宜居宜留、宜游宜闲,功能完善、产业配套,特色鲜明、国际水准”的总体要求,体现现代气息,展示民族风格,突出地方特色,打造靓丽的城区风貌景观,建设国际旅游休闲度假区。

二、工程建设范围、要求和标准

(一)工程建设范围:对张清公路老磨峪隧道至阳龙公路入口沿线、武陵路南侧、吴家峪门票站至狮子岩索溪河段、未央路、桂花路临街建构筑物立面进行民族建筑风格改造整理和实施城市夜景灯光亮化。

(二)工程建设要求: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区城区环境整治“穿衣戴帽”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审查设计方案为基础进行施工。

(三)工程建设标准:通过环境整治“穿衣戴帽”改造建设工程,力争达到“八个统一”:

1.统一屋顶的规划设计。设置坡屋面、小青瓦、翘角檐等民族建筑语言符号。

2.统一外墙面颜色。按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外墙面以灰白色为主色调,其余的建筑构配件可采用暖色调(板栗色),部分贴面采用本地石材。

3.统一采用地方民族特色建筑元素符号构件。如吊脚柱、七字挑、仿木排架等。

4.统一城市夜景亮化设计。按照节能、环保要求,对拟进行“穿衣戴帽”的工程项目安装霓虹灯或其它灯饰。

5.统一规范沿街广告和整理各种线路。拆除沿街建(构)筑物立面设置的广告招牌,根据规划设计要求设置安全规范、醒目、美观的广告招牌;整理规范建筑物上各种线路。

6.统一空调机位。拆除废弃空调主机、机架,迁移能安装至两侧的空调机,隐蔽修饰需安装在正面的空调机。

7.统一临街建筑门、窗。如板栗色窗框、花格,防盗网不得外挑。

8.统一规范临街门店招牌广告设置。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城区环境整治“穿衣戴帽”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区委副书记侯家骥任指挥长,副区长向绪杰任常务副指挥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局、区文体广播电视局、区房管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分局、区电力局、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军地坪街道办事处、索溪峪镇人民政府、协合乡人民政府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整个“穿衣戴帽”工程实施的协调、督办、技术服务等工作;制定工程实施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指挥部办公室设区规划局,具体负责工程实施。

(二)职责分工

1.区规划局:负责组织工程的规划设计,规划行政许可,规划监督管理。

2.区建设局: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及许可,对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监督。

3.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工程范围内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以及影响建设的广告招牌和建(构)筑物的拆除。

4.区电力局、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区文体广播电视局等:负责规划电力、电信、网络、数字电视、有线电视等架空线路挂设,清理建筑物上的线路,使这些设施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做到不影响工程建设实施。

5.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监察局:负责督查督办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区机关单位落实“穿衣戴帽”工程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6.项目建设范围内的相关法人、业主:积极筹措资金,按照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做好“穿衣戴帽”工程实施计划,如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的美化、亮化工作。

7.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播电视局:负责宣传发动和跟踪报道工作。

8.军地坪街道办事处、索溪峪镇人民政府、协合乡人民政府:协调做好整治范围内被改造居民户的思想工作,处理、消除施工过程中群众矛盾,营造良好的工程实施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坚持舆论先行的原则,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公示设计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咨询活动,使“穿衣戴帽”工程建设深入民心,家喻户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前期准备

1.由区规划局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出整体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设计成果。

2.在整体方案公示通过的基础上,由设计单位对单体建筑进行整治改造设计,绘制效果图,编制施工方案及相关的概预算。

3.与房屋业主签订施工认定书,组织进场施工。

4.指挥部编制工程任务分解表和进度表,实施目标管理。

(三)管理实施

1.整体规划、强力推进。由于整个工程线长面广,工作量大,涉及对象不一,项目实施共分二期进行,一期实施:整个工程建设所及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及张清公路沿线居民住宅;二期实施:武陵路南侧、吴家峪门票站至狮子岩索溪河段居民住宅。

2.先整治、后改造。先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对整治范围内的环境进行整治,拆除影响“穿衣戴帽”工程建设的建(构)筑物。然后对相关建筑物按设计要求实施“穿衣戴帽”和亮化改造。

3.检查评比、整改提高。组织专家、相关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对工程进行视察和评价,研究改进提高措施。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定期协调督促机制,实行“一周一督”、“一月一通报”制度,由区城区环境整治“穿衣戴帽”工程建设指挥部每周对单位实施项目协调督促一次,每月通报一次工程进展情况。

2.优化施工环境,维护建设秩序,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强力推进“穿衣戴帽”工程建设。

3.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相关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指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做好“穿衣戴帽”工程建设期间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

4.依法行政,严明纪律。在实施“穿衣戴帽”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自觉遵守法定的拆除程序、建设程序,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强化工作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教育,影响恶劣的,依法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和给予组织纪律处分。

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五大工程”,切实解决城区市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改变城区容貌,提升城市品位,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城区新貌新风工程”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整治城区秩序,以市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整治为突破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整治,使城区的市容市貌发生明显变化,城市形象得到明显提升,彻底改变城区“脏、乱、差”的环境状况,以建市十周年为契机,在新区、新城、新村、新面貌上有新的成效,打造桂西北美丽特色山城的目标为抓手,争创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

二、指挥机构

为便于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市人大副主任

副指挥长: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成员: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文联党组书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工商局局长

市国土局局长

商务局局长

水利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文广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市农机局局长

市残联理事长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公路局局长

海事局局长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

市交通局副局长、运管处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

市爱卫办主任

金城江区人大主任

金城江区常务副区长

金城江区委调研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十六个具体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小组人员的组成由各小组长根据工作量确定人员),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市政管理局五楼,办公室主任由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

三、整治时间

(一)宣传阶段:从2012年2月24日至2月29日。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报道整治工作,采取召开动员大会、整治通告、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综合整治阶段:从2012年3月1日至11月30日。各整治工作组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设定完成时间,按倒计时制定好整治的工作安排表。

四、各整治工作组工作内容

(一)占道经营摊点整治组。

目标任务:城区主要道路无占道经营和超门槛经营,便民摊点设置规范,主要道路无流动摊点,引导经营商户归行入市;重新核定洗车店、废旧收购店、配件销售店等特种行业经营许可。(5月底完成整治,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运管处、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市市政管理局取消主、次干道的所有占道经营和超门槛经营。

2、市市政管理局负责规范支路和巷道的超门槛经营。

3、市市政管理局负责规范便民早餐点、擦鞋补鞋、修锁配匙、风味小吃、自行车修理等摊点,对早餐车、修锁摊、风味小吃摊要求统一货柜和限制开放时间。

4、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城区周边季节性的农产品销售进入划定的临时经营点,禁止游卖。

5、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取缔金城江区工人文化宫区域夜市,规范儿童游乐设施。

6、市运管处负责查处车辆配件店以售代修行业。

7、市环保局负责对城区洗车场(店)证照进行重新审验核发,对不具备经营必需场地等条件及不符合市容标准的洗车场(店)撤销相关证照。

8、市工商局负责市场周边、城市广场、道路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行为的取缔,对不具备经营必需场地等条件及不符合市容标准的洗车场(店)、废旧收购店、配件销售店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9、市市政管理局负责设立江南西路节假日跳蚤市场,并规范管理;规范白马步行街夜间跳蚤市场运行。

(二)粉尘污染整治组。

目标任务:1、城区周边企业无超标排放,不产生粉尘污染城市环境。2、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建设有清洗槽,施工场地整齐规范、无尘土飞扬。3、连接城区道路的小街小巷道全部硬化。4、车辆上路无撒漏和无车轮带泥上路现象,无超载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5、无随意挖掘城市道路和损坏市政设施行为。(3月底整治初见成效,5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运管处、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公路局。

1、市环保局加强监测,对超标排放和产生粉尘污染的企业进行处罚,责令其整改。

2、市运管处对进入城区和在城区道路行驶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货运车辆进行查处。

3、公路局负责对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进行查处,负责管养的城区过境公路破损的维修和维护。

4、市住建局负责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对城区所有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出入口连接城市道路路段进行硬化,在出入口设立冲洗设施,防止车轮带泥驶入城区道路。

5、市市政局负责硬化连接城区的道路的小路和巷道,负责对城市道路破损的维修和维护。

6、市市政管理局加大对运输车辆撒漏污染道路进行查处,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提高道路撒水频率,加强对道路和路树的清洗,降低扬尘。

7、市市政管理局、市运管处、市交警支队负责协调、督促金城江铁路货场将散体货物存储到金城江铁路西站,改造货场出入口道路。

8、公路管理局负责4月底前完成九龙大道的建设,确保5月1日通车。

(三)城区交通综合整治组。

目标任务:合理规划停车泊位,恢复已经建设好地下停车场使用功能,主要道路上无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无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和违法营运行为,客运总站分流发车,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杜绝客运车辆兜圈揽客现象。(5月底完成整治,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市市政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农机局、市残联、公路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和市残联负责对残疾三轮车非法营运车主摸底排查,动员其不得上路从事营运,落实残疾人出行、生活保障措施,妥善安置残疾人就业。

2、市交警支队负责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查处,负责对城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违法停放车辆进行处罚。

3、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对人行道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

4、运管处负责客运总站分流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非法营运的面包车、小汽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的查处,负责对客运车辆兜圈揽客现象进行处罚。

5、市市政管理局、市交警支队负责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在城区具备条件的路段增设小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临时停车泊位和出租车临时停靠点。

6.市住建局负责恢复城区内已规划建设好停车场的使用功能,对擅自改变用途的停车场进行查处,限期开放。

7、市市政管理局、市交警支队负责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的施画,路口信号灯的建设。公路管理局负责城区过境公路交通标志设置和标线的施画。

8、市交警支队负责城区部分路段机动车辆单向通行的组织实施工作。

9、市农机局负责对拖拉机在城区营运无防护措施、撒漏和乱停放进行查处。

(四)农贸市场整治组。

目标任务:农贸市场秩序规范,清洁卫生,商品归行入市,市场周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5月底完成整治,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1、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内部行业布局规划,做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商品归行就市。

2、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每个市场应划出适当的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的停放点。

3、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在各市场内划出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的销售区域。

4、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市场的清扫保洁,确保固定摊点有垃圾容器,临时摊点有公共的垃圾容器,公共场所垃圾随产随消,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残留。

5.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场内及周边乱搭乱盖的整治。

6.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场内及周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达到无摊点乱摆、垃圾乱丢、车辆乱停、乱涂乱画,保持绿化设施完好。

(五)户外广告整治组。

目标任务:合理设置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牌,规范城区的门头招牌,以达到既有广告商业效果,又能美化亮化城市环境。(5月底完成整治,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

1、市市政管理局负责依据《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面清理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牌,合理布局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以招标、协议方式出让使用权,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容貌。

2、市市政管理局、市住建局对无许可手续擅自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依法查处,符合设置条件的重新规划设置,不符合设置规划条件或者标准的依法拆除。

3、市工商局加强对广告内容的核准,查处非法广告。

4、市市政管理局加大对破损陈旧门头招牌整治力度,规范门头招牌设置。

(六)“门前三包”工作组。

目标任务:城区卫生责任划区域落实到单位,让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城市环境,增强城市意识,无脏、乱、差现象出现。(5月底完成签订责任状任务,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市政管理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城区中直、区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调查摸底、挂牌、责任状签订及督查。

2、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城区金城江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体工商户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调查摸底、挂牌、责任状签订及督查。

3、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城区各单位“门前三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七)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

目标任务: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实现全天候保洁,全城卫生责任落实到单位、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河道、社区、小街小巷的卫生得到用时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各类垃圾和小小广告。(5月底完成整治任务,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水利局、海事局、市爱卫办、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城区广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拓展上门收集垃圾的覆盖面,及时收运和处理垃圾,清理小广告,加大对乱丢弃、乱堆放垃圾的查处力度。

2.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小街小巷清扫保洁,清理小广告。

3.市水利局负责城区河道两侧水利管理范围的垃圾清理工作,加强对向河道乱丢弃、乱堆放垃圾行为的查处。

4、海事局负责河道水面垃圾的清理,负责查处河道上无证船舶和向水上丢弃垃圾行为进行查处。

5、市爱卫办负责做好城区内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定期开展灭“四害”活动,确保城区内的“四害”密度达到自治区卫生城市所要求控制目标。

6、城区各相关单位负责明确有“门前三包”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定期组织人员对卫生责任区脏、乱、差进行整治,定期组织人员对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

(八)饮食摊点排污整治组。

目标任务:饮食摊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无随意排放行为,不使用煤球、煤块等含硫量高及产生粉尘污染环境的燃料。(5月底完成整治,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工商局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审核城区各饮食店、摊点开设条件,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撤销所核发的许可。

2、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整治饮食摊点随意排放油烟行为。

3、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市政管理局负责整治饮食摊点随意排放废油类行为。

4、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市政管理局整治饮食摊点随意排放废水行为。

5、市环保局负责对使用煤球、煤块等含硫量高及产生粉尘污染环境燃料的饮食摊点进行整治。

(九)违法建设、乱搭乱盖整治组。

目标任务:建城区范围内无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乱搭盖行为。(5月底完成整治任务,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住建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土地储备中心。

1、市住建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建城区范围内未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查处,负责对已经批准,但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组织进行整饰。

2、市市政管理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城区范围内乱搭乱盖和其他影响城市容貌行为的进行查处。

3.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对已收储但尚未建设的土地上的乱搭盖进行拆除、清理,并对临街面进行围档。

(十)文明殡葬整治组。

目标任务:文明殡葬,送葬经过城市道路禁止撒纸钱、燃放炮竹,集中建设公墓,整治城区可视范围内的坟墓。(1、3条5月底见成效,6月份验收;其他项2013年以前完成,2014年元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市政管理局、市环保局。

1、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文明殡葬的宣传教育工作。

2、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土地储备中心、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建设集中墓地,负责城区可视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工作。

3、市市政管理局、市民政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沿城区道路乱撒纸钱、燃放炮竹行为进行查处。

4、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原殡仪馆搬迁工作。

(十一)专业市场建设组。

目标任务:城区建设有规范的专业市场,各类经营归行入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运管处、市农机局、市林业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的建设。(10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2、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城区专业夜市点。(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3、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废旧收购市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4、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小商品批发市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5、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食品批发市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6、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建材市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7、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物流市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8、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车辆配件销售市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9.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汽车、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销售市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10.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负责规划建设木材、木制品(含木炭)销售市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11.市住建局、市运管处、市农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局负责规划建设货运车辆停车场。(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12、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工商负责城区洗车场的规划建设。(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13、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工商局负责工程机械市场的建设。(5月份要完成建设任务)

(十二)规范养殖整治组。

目标任务:城市建成区内畜牧养殖规划有规范的区域,粪便统一收集处理,无零星和在居民区内养殖,无养殖污染城市环境行为;城区养殖狗、宠物按规定办理有证照,有疾病控防措施,无流浪狗及宠物在街上流窜。(9月底完成整治任务,10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住建局、市市政管理局。

1、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对城区内畜牧养殖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出统一各类养殖区域的方案。

2、市住建局负责对城区内的养殖区域进行规划和养殖场粪便收集处理的建设方案。

3、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规范养殖场及粪便收集处理点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4、市公安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城区养犬的规范管理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城区流浪犬、违章犬的捕灭工作。

(十三)城区山体绿化工作组。

目标任务:城区可视范围内有条件人工绿化的山体全部实施人工造林绿化,无条件的山体实施封山育林,无裸露的空地,无森林火灾发生,2013年争创园林城市目标。(长期抓)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市政管理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市林业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城区山体进行绿化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山体绿化工作。

2、市林业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城区山体的森林防火工作。

3、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城区公园的园林绿化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组。

目标任务:城区环境整治在市民中有浓厚氛围、全面客观地宣传报道整治活动的成效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市民城市意识不断加强。(贯穿整个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日报社、市教育局、市城区综合整治办。

1、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日报社负责利用电视、报纸、板报、网络、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环境。

2、市文广局、日报社在电视、报纸要设有专拦,报道城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市民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

3、市城区综合整治办负责及时向宣传部门提供整治的宣传素材或材料,负责对需要宣传报道的整治工作与宣传媒体进行对接安排。

4、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家长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素质。

(十五)治安维稳工作组。

目标任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掌控城区各类不稳定因素,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城区综合整治时发生的治安案件得到及时处置,城区治安环境良好。(贯穿整个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城区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掌握各类治安信息。

2、市公安局负责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及时处置城区综合整治时发生的治安案件,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3、市信访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市城区综合整治中上访案的接访工作,做好矛盾的化解。

(十六)整治工作督查组。

目标任务: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整治工作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责令整改,对整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报相关部门进行问责。(贯穿整个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各个整治工作组的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交由有关职能部门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措施到位,提升执行力。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城区综合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积极参与城区综合整治的大局上来,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推动城乡新貌新风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依法管理,敢于管理,善于管理,高效管理,规范管理”,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工作责任单位要根据各组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每十五天要有一个工作内容细化到日的工作安排表,要按完成的时间要求进行工作倒计时,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到位。完善长效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城市管理的目标体系、考核体系、奖惩体系,真正将城市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条街道和每一个部门、单位、个人。

(二)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市民广泛参与。要加大城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组织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城区综合整治,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日报、电视台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导。

(三)依法行政,讲究方法。执法人员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人身伤害事件发生。

(四)加强督查,确保成效。整治期间,市人大、市政府督查室将派出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整治工作开展缓慢、效果不佳的,责令有关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完成,对执行力严重缺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城建环保范文第5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我市“挺进全国百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任务,通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加大环保投入,建设和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通过节能减排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市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等经济发展工作;通过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着力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问题,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封山育林和科学划分自然保护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市生产环境保护工作;通过饮用水安全工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通过环境宣传、绿色学校创建和绿色教育工作,营造环境保护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在努力实现我市“挺进全国百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任务的过程中,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工作,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创模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同志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有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处、管委会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模各项具体工作。各乡、镇、处、管委会及各责任单位相应成立创模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区、本单位承担的创模工作,并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负责创模工作的联络、技术资料收集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工作机制

1、创模目标责任制。市创模领导小组将创模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乡、镇、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与各乡、镇、处、管委会及各责任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创模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处、管委会和各责任单位按照创模的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按时间表认真推进,逐项落实,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创模调度会议制度。从市到各乡、镇、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建立政府统一调度的创模调度会议制度,统一部署、协调、检查、考核创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督办机制。构建以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为班底的创模工作督办组,严格考核乡、镇、处、管委会、责任单位创模工作进展情况。督办组在创模任务年度分解的基础上,按季和月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作,委派专人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创模工作整体稳步推进。各乡、镇、处、管委会和各责任单位都要按创模工作的要求,加强日常性的检查,务必按时达到计划进度。

4、奖惩制度。市委、市政府制定我市创模工作奖惩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

(三)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财政对环保的投入,城建资金要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保障。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注意市场化运作,确保创模项目能够按照时间进度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法规保障

制定或修订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我市生活垃圾中转及分类收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淘汰燃煤锅炉、禁燃区及烟尘控制区等有关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城市环境管理规范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环境管理做到法治化、规范化、长期化。

(五)政策保障

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有关经济鼓励政策、监督制度以及鼓励公众参与的办法等制度和政策,保障创模规划的顺利实施。

(六)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向全市人民宣传和普及环境科普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同时,把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干部和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干部和群众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市民环境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形成市民共同参与的氛围,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报道我市创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相关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

三、工作步骤

根据省环保厅的创模要求,我市从年5月正式向省环保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创模申请,省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年7月复函同意,启动我市创模工作。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实施阶段

2012年3月委托相关技术部门编制《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2年5月完成《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专家评审和修编工作,并报市政府实施。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创模规划》的要求将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各乡、镇、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与各乡、镇、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出台创模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各乡、镇、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将各项创模任务纳入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全市建立创模调度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创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创模工作顺利推进。督办组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宣传组定期编发《创模工作简报》,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及市级相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创模工作的进展情况。技术资料组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创模工作的技术指导,收集-2013年与各项指标有关的档案资料。

(二)自查验收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

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全市创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在自查及整改的基础上,邀请市环保局来我市进行现场考察、指导,为省级预验收奠定基础。

城建环保范文第6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强化环境管理、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支撑,按照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加强协作的原则,全面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力争用5-10年的时间,把我市建设成为社会文明、经济快速发展、生态良性循环、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良好、城市优美洁静、生活舒适便捷、居民健康长寿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快城市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加快重点污染源治理,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改善人居环境,健全城市功能,力争年月前完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年完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省级验收,年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三、工作内容

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的26项指标(基本条件3项,实行“一票否决”考核指标23项,其中社会经济类4项、环境质量类5项、环境建设类8项、环境管理类6项)根据我市目前现状(3项基本条件、2项社会经济类指标、5项环境质量类指标、2项环境建设类指标、2项环境管理类指标等14项指标基本可达到创模要求,另外12项指标还不能满足要求)确定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

全面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抓好城市建设、区域开发、工业园区等规划环评。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防止新环境问题产生。全面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严格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全面推进节能降耗指标完成。

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行清洁生产,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推进污染集中治理。

加快经济开发区、江汉盐化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和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东城区管网延伸工程和市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程建设,实施城区雨污分流。规范市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实施市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和西城区垃圾处理场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利用,强化工业、医疗及放射性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四)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实施“碧水”工程。积极开展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抓好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水污染治理”人大议案的后续办理及城市内河水污染专项整治,加大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总干渠、汉南河流域综合整治,实施市城市生态水网整治与修复工程、汉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返湾湖和借粮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恢复水体生态功能,力争年底全市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及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排污口和设施,保障饮用水安全。

实施蓝天”工程。建立并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继续开展小黑烟囱整治并扩大整治范围,加快淘汰城区燃煤锅炉、炉窑、大灶和推广清洁能源工作的进度;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强化道路、建筑工地及堆场扬尘控制,颁布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及时强制淘汰报废老旧车辆,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快植树种草,消灭城区裸露地面,巩固和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实施“绿地”工程。开展生态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完善景观绿化工程,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开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发挥平原城市水网景观和“林水合一”优势,突出“林、水、城”特色,构建蓝天碧水的生态格局。

实施“宁静”工程。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开展社会生活、文化娱乐及建筑施工等扰民噪声专项整治,制定《市交通噪声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划定禁鸣区域和路段,开展交通噪声综合整治行动,控制交通运输噪声污染。

实施“洁净”工程。启动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社区环境、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加大对乱丢、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摆、乱挂等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力度。防止城区污染向城乡结合部、区镇及农村转移。开展区镇生活垃圾处理以及“三旁”水旁、屋旁、路旁)垃圾清理。

(五)加大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力度,全面推进环境监管水平的提升。

加强环保队伍素质建设和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改变环境应急、人员、组织机构等方面不适应新形势的现状;加快推进环境监察、监测、监控等标准化建设,力争达到或超过国家统一标准;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和市辐射环境管理站建设,配置执法车辆和执法监测设备,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加强环境信息和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组建市环境宣教中心,建设环境教育馆,推进环境管理信息化;加强网站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审批;畅通通讯网络,实现污染源在线实时监控;更新仪器设备,提升执法车辆、监测仪器等装备水平;改进管理体系,提升环境监察能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才培训。加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环保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环境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加快实施行政新区新办公大楼建设改善办公条件。积极开展民间环保活动,完善民间环保组织,成立市环境文化协会、市环境科学学会、市环保基金会等。

(六)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推进全民环保行动的实施。

进一步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社会认知度、参与面和满意度,增强全社会环境意识。大力开展全民环保行动,不断强化政府、部门、企业、学校、社区、公民等各个层面、各个方面的生态文明意识。积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单位”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模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和学校的环境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提高公众参与创模比例,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四、实施步骤

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分7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成立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模工作专班;对创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考察其他城市创模经验,结合创模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全市创模工作方案,查找差距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和技术力量编制创模规划,各有关责任单位编制创模专项规划;召开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创模工作动员大会,印发全市创模工作方案,将创模各项工作任务详细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市政府与各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创模考核奖惩办法。市政府正式向省环保厅、环境保护部提出创模申请,提交创模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责任单位根据创模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保证按期完成任务;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加强协调、调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难点问题;创模办公室对照《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及各单位的实施方案,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创模活动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模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加强对各单位创模工作的技术指导,汇总整理年与各项指标有关的档案资料,定期编发《创模工作简报》和创模工作大事记,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环保厅和国家环保部。

(三)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自查验收阶段

市创模办公室组织对全市创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对自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邀请省环保厅现场考察、指导,根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不足,为完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奠定基础。

(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申报考核与通过验收阶段

1.市创模办公室编写《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报告》和《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报告》汇总整理创模工作的全部档案资料,制作创模工作多媒体光盘等。

2.由市人民政府正式向省环保厅提出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申请。以市政府名义向省环保厅提出考核验收申请,接受省环保厅组织的全面审核,完成并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

(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考核阶段

1.全面巩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2.市创模办公室编写《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报告》和《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技术报告》汇总整理创模工作的全部档案资料,制作创模工作多媒体光盘等。以市政府名义向省环保厅提出考核验收申请,接受省环保厅组织的全面审核,完成预验收程序,并通过省级验收。

(六)整改提高阶段

1.市创模办公室进一步组织对全市创模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进一步整改落实。

2.在做好迎接国家创模考核组对我市全面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后,邀请环保部考核组来潜全面调研我市创模工作,根据考核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完善。

(七)申请与通过验收阶段

由市人民政府正式向环保部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验收申请,迎接环保部考核验收,并确保顺利通过。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模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创模工作的统筹协调。从各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办公室,设社会经济专业组、城市环境与生态建设专业组、环境质量与污染控制专业组、宣传教育组等四个专业督导组,采取集中办公和分头督办相结合的办法,检查督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各地、各责任单位相应成立创模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创模相关工作,并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负责创模工作的联络、技术资料收集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工作机制

1.创模目标责任制。市创模领导小组将创模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地、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与各地、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创模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单位创模相关工作负总责,按照创模工作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并按时间表认真推进,逐项落实。创模工作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创模调度会议制度。建立政府统一调度的创模调度会议制度,由市政府负责统一部署、协调、检查、考核创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督办机制。市政府严格考核各地、各责任单位创模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创模任务,按季和月进行督查,对重点工作委派专人跟踪督办,确保创模工作整体稳步推进。各地、各责任单位要按创模工作要求,加强日常检查,务必按时达到计划进度。

4.奖惩制度。市政府制定我市创模工作奖惩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惩罚。

(三)资金保障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大市财政对环保的投入,城建资金要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保障,并充分利用好外资及国债资金。创模的项目安排上,要注意市场化运作,确保创模项目能够按照时间进度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创模。

(四)法规保障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或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并完善我市污染物总量减排、节能降耗、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收集与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中转及分类收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淘汰燃煤锅炉、禁燃区、禁鸣区及水功能区、噪声功能区、烟尘控制区等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城市环境管理规范体系,使我市环境管理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政策保障

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有关经济鼓励政策、监督制度以及鼓励公众参与的办法,保障创模方案的顺利实施。

城建环保范文第7篇

为了进一步改善和保护我县城区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结合目前我县治理工作实际,现就2011年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目的,切实落实污染减排任务,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提升我县旅游城市品位,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协调发展。

提高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是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前提因素。我县是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近年来,我县在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强县和国家“5A”级景区的同时,今年正在创建部级旅游强县和省级卫生县城。污染减排、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是创建部级旅游强县和省级卫生县城的重要方面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加大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治理工作进程。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已开展多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县城人口的不断增加,新的污染问题日益呈现,因此,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县城区尚有80多万平方米的区域未实现集中供热,县城附近以砖厂为主的高污染企业还未治理彻底,还有7600余户居民还未实现完全使用清洁燃料。据测算,全年县城区内耗煤量约为3万余吨,烟尘排放量仍高达840吨以上,二氧化硫年排放量在480吨以上,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在冬季会明显升高,严重影响到我县城区的空气质量,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极大影响。因此,加快和加大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已刻不容缓。

二、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的范围

今年确定的城区大气污染治理范围是:东至石山村(消防大队)、西至肖川村、北至北坡底、南至暖泉沟、印台山。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任务是:加大对城区治理范围内所有茶水炉、机关工队炉灶和个体工商户炉灶禁烧有烟煤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城区内15台链条锅炉正常使用湿法除尘设施的经常性监督;完成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拆除或取缔集中供热到达范围内建行等单位的6台常压取暖锅炉;天然气入户数新增1000户以上;实施对城区机砖厂等企业的关停和拆除;全面推行使用指定环保煤种;在县城规划建成区内所有居民(村民)中实行禁烧有烟煤,改用环保煤或其它洁净能源;加快县城汽车天然气加气站建设,推动机动车尾气治理。

三、治理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印发传单、张贴标语、设立宣传栏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各成员单位要从正面就积极开展城区大气污染治理的举措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宣传。走进社区深入家户进行宣传,使以禁烧有烟煤为重点的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治理大气污染的浓厚舆论氛围。电视台要设立专门栏目进行宣传报道,通报曝光。宣传通讯部门要跟踪报道大气污染治理全过程,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1、继续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增加供热面积。热力中心要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继续扩展主管道覆盖范围,今年要完成新增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任务。新增供热区域要在11月15日前接通大暖,保证用户的正常取暖要求。同时,由城建局具体负责,全力推进县城汽车天然气加气站的开工建设。

2、继续加快天然气入户进度,提高天然气入户率。由城管局负责,天然气公司具体实施,加快城区天然气入户进度,年内要完成天然气新增入户数1000户任务。对农村、城市低保户的天然气入户费政府将予以适当补贴。同时,对单位、个人改用天然气供(取)暖的,政府也将给予重点补贴。

3、全面清理治理范围内所有用煤单位现存的有烟煤和开展经常性查煤工作。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全面开展对城区治理范围内所有用煤单位开展禁烧有烟煤行动(除链条锅炉用煤)。县城区治理范围内所有使用有烟煤的单位,包括党政事企业单位、饮食服务行业、个体工商户、工队及居民住户,在规定时间内将现贮存的有烟煤自行处理或自行送到指定回收点,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根据煤质和市场价格统一回收。9月15日后,凡没有主动清缴有烟煤的用煤单位,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指挥部将对其进行查收。此项工作量大面宽,任务艰巨,要精心组织安排,指挥部将根据行政管理权属和区域属地进行责任和任务落实,加强经常性的有烟煤稽查和清理工作。

4、做好煤炭市场的管理和非指定煤种的堵源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管理和限批城区内所有煤炭经销户。对县城规划建成区内所有有烟煤经销点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采取“谁审批,谁负责,谁放行,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无证照非法经营行为,对所有环保煤经销单位实行统一管理,要求严格经销指定环保煤种。要严格审查和办理治理范围内特殊行业使用非指定煤种的审批手续。同时,要加大对贩运非指定煤种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好非指定煤种的堵源工作。要在进入县城所有道路设立卡哨,建立煤炭调度室,组建执法队伍,实行全天值班,稽查和检查进城所有运煤车辆,杜绝有烟煤进入城区。

5、取缔治理范围内的燃煤基础设施。由环保部门负责,对治理范围内的常压锅炉进行取缔和日常的督查监管,于11月15日前完成对邮政局、建行、工行、林业局、饮食服务公司等单位的6台常压取暖锅炉的拆除任务。由经济发展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于11月底前完成对北坡底砖厂和马山砖厂等工业企业的关停或搬迁。

6、建立健全环保煤供应市场,保障环保煤的供应和需求。环保煤供应市场由环保局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要以煤炭运销公司经销为主渠道,个体经营零售为辅,确保环保煤的供应。经营环保煤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经销指定环保煤种,环保煤质量和价格的核定由环保、物价、财政、煤炭、工商等部门参与确定,并对城区所有指定煤种的供应工作进行监管。为了平抑环保煤价格,保证社会购买环保煤的正常承受力,政府将对指定环保煤销售实行最高限价,对煤炭运销公司在经销环保煤中的亏损部分政府将给予适当补贴。

(三)建立机制,长效监管。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管。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需要,由环保局牵头,根据工作实际,临时招聘一批环保督查员,组建环保专项稽查队,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实行全年稽查,环保专项稽查队的工作经费由财政列支。环保局要加大对城区治理范围内所有茶水炉、机关工队炉灶禁烧有烟煤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热力中心等单位的15台链条炉正常使用湿法除尘设施的治理和监管力度。治理后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要实现达标排放。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饮食服务业和个体工商户炉灶的监管,强力提倡推广使用天然气或其它洁净能源,坚决制止燃用有烟煤现象。由技术监督局负责,加强对全县范围内加油站的日常监督,禁止出售含铅汽油,严格在汽油中添加清洁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尾气的日常检查和治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今年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从8月1日开始全面展开,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8月1日—8月20日)为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要充分发挥舆论先导作用,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各治理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开展细致的入户调查摸底,核实有关数据,分类制定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和执法队伍,为全面开展治理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2011年8月21日—11月15日)为集中治理阶段。重点要做好对治理范围内有烟煤的清理工作;加快集中供热和天然气入户进度;对有烟煤的销售和使用设施实行严格管理,并按规定进行拆除或取缔;加强对环保煤的供应和监管;加强对煤炭调度室的管理,严把烟煤准入关;加大居民(村民)及单位燃用有烟煤的稽查力度,严查燃用有烟煤行为,彻底杜绝有烟煤使用。

第三阶段(2011年11月16日—2012年3月底)为巩固和监管阶段。总结治理经验,完善治理配套措施,进一步深化治理工作,开展综合防治,对治理成果实行严格监管,防止污染反弹,确保城区大气质量稳步提高。

五、工作要求

1、协调配合,统一作战。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明确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在城区大气污染治理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其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各组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配合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第一责任人要对治理范围内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总责。

2、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大气治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扩大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影响。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树立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跟踪报道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度。对有消极思想和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坚决予以曝光。各有关乡镇(街道办)、各部门也要做好宣传工作,要在全县形成一个人人宣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促检查。为保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监察局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县委、政府将今年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到年终的目标责任考核之中进行统一考评。

城建环保范文第8篇

推选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工程建设体制中一项重要改革。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理重要组成部分的环保工程监理,近几年在全国已有一定的发展。论文百事通但是由于在环保工程建设中仍未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理机制,在环保工程建设存在问题比较多,以福建省四大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为重点的“99环保行动”检查结果为例,地方政府于1996年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且投入了大量的环保专项资金,然而3年时间过去了,仍有一些企业治理迟迟未能完成,至今仍然向闽江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造成严重的水体污染。究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缺乏有效的行政和环保工程建设监理。因此要加强环保工程建设监理,必须制订、颁布环保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尽快建立健全环保工程建设监理制,才能形成环保市场三方主体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只有建立健全了环保工程建设监理机制,才能做到以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法人制为中心,以工程建设监理为对象,以政策法令、技术标准、工程合同为依据,才能有效地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对加快工程进度起到积极效果。马尾快安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正是实施了环保工程监理,通过业主、设计、施工与监理四方的共同努力,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合同支付均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为优质工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发挥监理职能

认真执行监理程序环保工程建设监理是对工程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环保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监理合同,对承接的环保工程建设监理项目负责。监理单位有机地把建设项目的业主责任制、招投标、承(发)包合同制连接起来,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的目的,实行“投资、质量、工期”三控制,做为“合同、信息”两管理及工程项目间各方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环保监理职能。监理工程师在明确监理任务的情况下,根据完成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制定了监理工作大纲、监理条例与监理实施细则。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除了具备各自的专业知识外,还应熟悉有关合同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在实施进度控制中,要求施工单位按合同编制总工期和每月施工计划,报监理批准执行。在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矛盾时,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定期的每周“现场协调会”和每月的“工地例会”等形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对工程进度的调整。

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核心,是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是实现建设监理三大目标的重点,而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又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在质量控制的整个环节,监理部门应采取有效的质量监控手段,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在审查开工申请时做到三个不准:即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前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后道工序不准进行。在工程施工监理中,一般采用旁用旁站监理和巡回检查,在关键工序即浇注桩基混凝士的连续施工中,监理人员就要不分昼夜、全天候进行旁站监理。质量不合格的则下令采取必正措施。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指令都要有文件记载,使各项事情处理都有据可查,如现场质量检验单,质量进度问题通知单,备忘情况纪要等。在合同支付过程中,监理部门以合同文件为依据,工程质量为基础,施工质量为保证,测量核实为手段,进行结算签证。对所有的工序,依据技术规范,验收评定标准,对质量进行验收,其检测试结果要求表格化、数据化,合格地签署质量认可书,并以此作为指令和支付凭证。无监理开工或质量合格签证手续的,暂缓支付或不予结算。对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则下达指令支付结算。监理部门必须坚持裙带求是,充分发挥监理职能,公正地维护业主和承建单位的利益,有效地促进施工承包合同的履行。新晨

三、正确处理好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三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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