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工商局服务当地旅游业经验范文

工商局服务当地旅游业经验范文

工商局服务当地旅游业经验

一、营造**和谐诚信的旅游消费环境。开展创建“**省旅游消费诚信示范单位”活动,工商、旅游部门对连续3年在旅游经营过程中,诚信经营且没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公示为“**省旅游消费诚信示范单位”。

二、引导旅游行业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大力支持旅游部门在全行业开展“**省优质旅游服务计划”活动,凡被旅游部门向社会推介的优质服务旅游购物点、旅游酒店、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列为工商部门优先服务对象,实行专办员跟踪服务制度,并由每年年检一次改为每3年年检一次。

三、支持大型外资旅游企业和各种新型旅游业态进入**市场。

四、培育**旅游优质品牌。树立旅游行业商标意识,大力推进旅游特色产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3年内认定的旅游行业著名商标数量不少于30件,并为争取驰名商标认定提供各项基础性服务。

五、规范旅游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对旅游市场主体及旅游珠宝玉器商场实行总量控制,凡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的,必须先取得旅游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后,方可核发营业执照。违反规定从事旅行社业务的,按超经营范围依法从严查处。坚决打击各种变相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完善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以旅游土特产经营店、珠宝玉器经营店、海鲜大排档和以接待团队为主的演艺场所为重点监管对象,全面落实旅游市场经济户口管理、旅游市场重点商品准入、旅游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旅游消费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示、旅游市场12315进场进店等制度,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秩序。

七、建立旅游服务、旅游投诉联动工作机制。按照“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诉必果”的工作要求,积极整合12315和12301旅游消费维权服务资源,建立快速反应的旅游消费维权机制。

八、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协调和互动。积极会同旅游部门定期对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进行综合巡查。定期通报监管工作信息。对旅游部门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资格许可证的,工商部门一概责令办理变更手续;对拒不变更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旅游部门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吊销。

九、加大对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整顿力度。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虚标价格、假冒产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缺两、强买强卖、虚假宣传、低于平均成本价组接团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新设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个体户业主一年内限制经营同类行业或产品。

十、保护**旅游生态资源。对各类破坏红树林、珊瑚礁等旅游生态资源的行为,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