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汇报范文

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汇报范文

时间:2022-12-30 10:15:38

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汇报

局党组: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各项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真正送到困难群众的手中。根据局党组的年度工作安排,我局于今年3月10日至4月15日组织各区民政局,对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及各项救助金发放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年各项社会救助金下拨情况。年度,我局商市财政局下拨各区城乡低保金402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2400万元,农村低保1620万元),春荒冬令救济金310万元(其中春荒190万元,冬令12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929万元(其中城市350万元,农村579万元)。年“两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金828万元。

2、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为确保这次交叉检查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王宁局长亲自担任组长。社救科及时制定下发了《评估年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检查各项救助金及08年“两节”救助款物发放情况工作方案》。召开了相关人员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布署和准备。这次检查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联合检查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了省低保处,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检查;第三阶段为分析总结归纳,制定整改措施阶段。

3、采取了分组交叉检查。这次检查共分四组,每区为一组,每组3人。方法是交叉检查。即秀英区检查龙华区,美兰区检查琼山区,龙华区检查美兰区,琼山区检查秀英区,检查中以各组检查为主,在各组检查的同时,市民政局派人随各区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各组检查采取了听汇报、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等形式。重点检查了城乡低保;各项救助金审批发放程序;各项救助金发放手续;救助金下拨、发放数额是否相符,有无截留、隐瞒、冒领、挪用、贪污及扩大使用范围。

4、对各类社会救助情况进行了多样性的抽查。各检查组以《海口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评估标准》为依据,通过深入、扎实、细致、有效的评估检查,肯定了成绩,查找了不足,总结了经验教训。这次检查共抽查了24个的村委会、低保和各类救助对象70多户、20个街道和居委会、低保和各类救助对象60多户。

二、主要成绩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在各项救助金的审核发放工作中,各区都有不少好的做法。具体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领导对各项社会救助工作高度重视。仅去年一年,各区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对事关民生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落实。龙华、美兰区委、区政府每年都批拨专项资金购买慰问品给困难群众。秀英、琼山区委、区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注民生,重视民生,对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及年两节款物发放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明确财政、民政、镇(街道)等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城乡低保金基本上实现了银行发放。各区民政局及各镇(办)的领导对各项民政工作也十分重视,对低保(救助)金下拨严格审查,一一把关,亲力亲为、严格把关,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公平公正。秀英区成立了区低保中心,有人专门负责城乡低保及社会救助工作;镇(街道)分别成立低保工作站,有2—3人专门负责低保工作。龙华区建立了区、镇(办)、村(居)委会三级领导组织体系,镇(办)、村(居)委会均成立低保对象审核评定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民政业务知识。全市所有村(居)委会配备了1名低保专管员,已形成了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一体化的工作网络,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严格规范评定程序,确保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公平合理。从检查情况来看到,年,全市各村(居)委会能严格执行《海口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海口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如城乡低保(救助)对象的评定都经过:“个人申请,村(居)民小组评议,村(居)委会讨论拟定,张榜公布征求意见”这样的程序后,才向镇(街道)申报。镇(街道)对(居)村委会上报的对象入户核查,做到“四看一听”,(即看住房,看家庭成员衣着,看家庭摆设,看家庭膳食,听左邻右舍的评议后)才召开镇委、镇政府或街道办领导联席会议讨论审定,再向区民政局低保中心申报。抽查的24个村委会、20个居委会都能按规定程序申报低保(救助)对象,抽查的30个城乡低保家庭所在自然村、居委会群众都认为救助合理合法、公平公正。

三是认真按规定发放程序办事,各类社会救助发放手续完备。如低保(救助)金由镇(街道)组织发放,做到五有:有名册、有领取登记表、有救助卡、有发放责任人、有领取人签名或盖章。领取对象和数量在各村(居)委会张榜公布。非银行发放者,由发放责任人按低保(救助)名册发放,低保(救助)对象凭低保证、救助卡领取,发放人、领取人签名盖章。对行动不便的低保(救助)对象,由至少二名村干部送到家中。这次检查的16个镇、20个街道办低保(救助)金发放手续齐全,管理都较为规范。

四是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低保(救助)金的发放,市、区各级民政坚持跟踪督查,督导按规定及时将低保(救助)金下拨到各镇(街道)。对各镇(街道)的发放情况,市、区各级民政深入村(居)委会入户检查,确保了各项社会救助金额专款专用,足额到位。从检查的情况看,去年拨给各区的低保金,春荒、冬令救济金,城乡医疗救助金,年“两节”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金等各项救助金,都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有克扣、挪用的现象。

三、存在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中我们也发现各区在各项救助金的管理发放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认识还有偏差。在医疗救助方面,重大病救助轻小病救助,重城市医疗救助轻农村医疗救助;在五保供养方面,重集中供养轻分散供养;在临时救助方面,重节日救助轻平时救助;在城乡低保方面,重覆盖面轻补差标准,重纳入低保轻退出低保。上述的这些情况在各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是少数单位对民生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年受物价上涨因素,对低保对象的物价补贴发放存在缺金少两现象。如琼山区年10至12月,按规定城镇低保对象每月应发物价补差26元,但实际只发了10元。必须特别提出的是,在城乡低保这块,少数单位还存在把关不严、责任不强、制度松散、人情大于制度的现象。在检查中,就发现有小汽车的家庭居然也列入低保对象,这不是核算家庭收不准确的问题,当地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三是少数镇街民政干部业务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这次交叉检查,各项都不同程度存在城乡低保审批表填写和档案管理不规范现象,特别是漏写错写和字迹了潦草现象明显。有的镇街在发放钱物时,只简单造册,经领人处只有名字没有住址,一抽问,连经办的当事人都无从对答。有的镇街低保对象领取低金保都有数月,但低保申请表的栏目几处还是空的,印章都没有加盖。

四、改进措施

社会救助是保障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把城乡低保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对此,我们深感使命重大、责任重大。针对这次交叉检查所反映出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特制订如下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指导和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并督促各区民政局一项一项地限时解决。各项对这次交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逐一整改,坚决纠正和改正。整改措施最迟在今年5月低完成,并将整改报告上报市局社救科,否则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是进一步规范城乡社会救助程序。一方面要相对简化程序、缩短申报时限。严格规定的各类社会救助的初核、复核、终审和公示期限。一方面要完善公示和举报制度,增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防止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使城乡低保工作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三是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有进有出。实行动态管理是为了保证更多符合低保待遇家庭的得到应有的、极时的救济。从这次检查中可以看出,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还是个相当薄弱的环节,一些单位几年都只有进没有出。下一步,各区要在全面实行定期抽查、全面复查的管理基础上,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定期走访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准确掌握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对家庭收入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终止手续。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镇街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民政人员素质。全市现有城乡低保专职工作人员64人,兼职工作人员500多人,年,市局拟办三期业务培训班,将所有城乡低保工作人员轮训一遍,以提高政治责任感,熟悉业务操作,按规定办理各项社会救助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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