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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管理情况报告范文

人口管理情况报告

流动人口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对于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加强区域间的科技文化交流、繁荣和活跃市场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带来社会治安、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等许多方面的负面影响。为了解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情况,促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8月26日上午,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公方泉副主席带领下,对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考察了火车站、汽车站、广场公安分局以及白云宾馆等单位,听取了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关于近年来我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并进行了认真的座谈讨论。委员们一致认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改善社会治安状况的关键环节,是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可靠保障,也是保持城市文明形象的客观要求。现将本次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流动人口管理现状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积极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在促进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共登记暂住人口213432人,男性141279人,占66.2%;女性72153人,占33.8%。

(一)覆盖城乡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初步建立。全市普遍建立了由地方党政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暂住人口管理办公室,同时还在城市社区、农村村组和用工单位,设立了688个暂住人口登记(管理)站,聘用暂住人口专(兼)职协管员1755人,初步形成了社会化管理网络。

(二)严谨有序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缜密分析、科学把握流动人口的流向、流量等规律特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安机关与用工单位、私房出租户签订责任书,共同落实管理责任;对聚集相对集中,形成一定规模的外来人口,建立自管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保护;对已登记、发证的暂住人口,要求民警的见面率达100%,发函调查率达80%以上,重点人口列管率达95%以上。

(三)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显著。针对城乡结合部、商业繁华地段等流动人口聚集较多的地段,公安机关主动会同劳动、工商、城管等部门,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规模性、专项性清理整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清查中采取“三个四查”的办法:对房屋租赁户查租赁申请审核登记、查治安责任保证情况、查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证、查承租人与申报人是否一致;对暂住人口查居民身份证、查暂住证、查务工范围、查随身物品;对成建制施工单位查申报人数与实际是否一致、查施工花名册与采集信息是否一致、查暂住证申领、注销是否及时、查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否负起责任。通过以上工作,切实做到暂住人口来有登记、走有注销,对混迹其中的犯罪人员发现得了、控制得住。

(四)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全面建立了暂住人口数据库,对应登记、应发证的暂住人口,逐人采取信息并输入微机管理,信息采集范围已经覆盖市区及所有乡镇街道;逐步完善了暂住人口信息系统、房屋出租户信息系统,有效提高了管理效率和社会效益,在服务公安机关开展侦察破案、缉捕逃犯,为群众寻亲访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以加强公安基础工作、推进社区警务战略为契机,积极探索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模式,科学规范派出所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规章和基础台帐,探索并形成了房屋出租户“五个一”管理模式,即一证、一书、一牌、一档、一套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

(五)服务保障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公安机关制定了关于对外来人员实行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意见,逐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促进外来人口本地化;严禁对外来务工人员使用“打工仔”、“打工妹”称呼,尊重外来人员人格;加强与外来人员的沟通联系,设立“外来投资者维权热线”,认真查处侵害外来人员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对外来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教育,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户增多,管理难度增大。随着近年来我市综合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来徐创业发展、务工谋生的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又极大地刺激和带动了房屋出租户的发展,同时我市又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每天从徐州通过的旅客十余万人。流动人口总量的大幅增多、房屋出租市场的活跃发展,给公安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口流向掌握、流量分析、防范控制等方面都带来极大的困难和障碍。

(二)流动人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尽管全市普遍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但这类组织不是常设机构,甚至连年度例会也难以保证,协调管理作用根本无法正常发挥。流动人口管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就基层而言,虽然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下设若干成员单位,但往往形同虚设,有利益的,一哄而上;没利益的,公安机关来管。尚未形成常规性、全局性的管理合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未能真正建立起来,导致流动人口信息不畅、管理不力。

(三)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结合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查获刑事犯罪分子的情况看,流动人口作案比例一直在40%以上,局部地区甚至更高。原因主要在于流动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不良心理所致,面对区域间明显的生活差异,在强烈物欲刺激下,极易违法犯罪;生活所迫,外来人口本身就业技能较差,一些流动人口为了生计,铤而走险,违法犯罪。

(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缺乏经费保障。暂住人口协管员是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取消暂住人口管理行政性收费后,由于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公安机关已经辞退了一大批从事管理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经验的暂住人口协管员,导致全市暂住人口协管员数量不断萎缩,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造成了极大影响。

(五)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亟待推进。从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法律体系看,至今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所依据的大都是部门规章和省、市地方性法规。由于政出多门,在统一性、规范性、约束力等方面都存在着不足,客观上给管理工作造成了漏洞。此外,这些规章的修订工作也亟待加强,多数规章条例是几年前,甚至是10年前修订的,在适用范围、处罚力度等方面,与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明显不相适应,造成管理工作力不从心。我市曾经出台过关于暂住人口管理的条例,现在已经废止,目前尚无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使管理工作无章可循。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为推动“平安徐州”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委员们建议,要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关注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

(一)领导重视,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是创建“平安徐州”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提高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积极研究和解决其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要坚持正面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可以采取挂横幅、张贴标语、板报、发通告、致房屋出租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门人员对流动人口进行法律法规教育,采取授课、图片展览等形式,进行形象直观的宣传,增强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流动人口服从管理的自觉性,进一步营造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和日常工作机制,应由政法委、公安、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生委、交通、司法、建设、房管、教育、卫生、城管、团委、妇联等部门组成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并设立专门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努力做到工作有计划、协调有力度、管理有人抓、结果有讲评,真正形成强大的综合管理合力。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流动人口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措施,积极引导和帮助流动人口务正业、入正行。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流动人口管理根基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关键在基层,应大力加强基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日常管理机制。首先,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健全社会化管理网络。以社区改革和建设为契机,紧紧依靠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动员和组织社区治保组织、治安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保安联防人员等参与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构建广泛的社会化管理网络。其次,要建立一支过硬的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本着精干、效能的原则,整顿现有人员,招聘一批高素质的协管员;总结社区辅警工作经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由政府出资的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保证这支队伍的高效运作。第三,要加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沟通。各地区、部门之间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配合协作和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第四,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并完善统一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立IC卡暂住证查验核查系统,实现“网上跟踪管理,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管理的智能化水平。第五,大力推广流动人口居住公寓化。从有效预防、及时发现、有力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着眼,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办法,推广建设流动人口公寓,实行集中居住管理;积极指导和帮扶企事业单位建立流动人口公寓,通过“以外治外”的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六,要加强流动人口中的党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宣传有突出贡献的流动人口先进典型,倡导爱岗敬业、勤劳致富的良好风气。

(四)打防结合,有效防控和减少流动人口犯罪

公安机关要认真调查研究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防范和控制力度。要以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点的治安控制为重点,建立日常管理与集中整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摸清底数,弄清情况,取缔非法,打击犯罪,把长效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大力加强流动人口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外来犯罪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人头的控制,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情报信息,为打击犯罪提供信息支持;要始终将防范、控制和打击的重点指向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职业犯罪、流窜犯罪分子,构筑起布局合理、严密设防、规范运作、快速反应的“棋盘式”巡逻防控网络,建立有效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空体系。

(五)尽快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为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取消暂住人口管理性收费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实际出发,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解决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一是财政部门解决专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各级政府要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考虑,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把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工资和管理机构办公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二是政府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多渠道筹集经费。可以征收私房出租户治安联防费,实行专款专用;物业管理机构收取的管理费抽取一定比例用于流动人口管理;税务部门可以委托具备条件的暂住人口管理机构出租房屋营业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六)加快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进程,推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目前,许多先进省市已经出台了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我市作为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应该扎实做好立法依据的前期调研工作,加快立法进程。应当从流动人口的界定、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落实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依法严格管理等方面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的配套政策,促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绝大多数流动人口能够安居乐业,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管理,违规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