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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检监察会议上报告范文

在纪检监察会议上报告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局20*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切实搞好我局的反腐倡廉工作,袁崇仁同志还将代表省局党组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20*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成效及特点

20*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黄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创新的思维、负责的态度、务实的作风,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断深入。全局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机关各部门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重新进行了责任分工,使任务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为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各级“一把手”之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局上下形成了责任制网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监督检查,每半年向上级写出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济南市局建立了《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实行《督促通知单》,通过督促、检查、协调、反馈,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菏泽市局工程局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抵押金办法。9月,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了流域机构暨黄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效能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袁崇仁局长就我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为了加强责任考核,一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使考核有了明确标准。二是考核方法上注意了将平时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与年终考核的情况结合起来,使其互相印证、互相补充,进行综合评价。三是注重了考核结果的运用,把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之中,作为单位评先的重要依据;把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在责任追究方面,一是明确了责任界限和追究范围。二是坚持了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三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规定为准绳,向被追究的单位或个人讲清其错误事实、应负的责任及处分或处理意见,并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接受教训、放下包袱、努力工作。年内,全局有三个基层单位的八名领导干部因工作失职受到了责任追究。

(二)认真抓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一是继续抓了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的落实。特别是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时,我们通过发文、开会、检查、走访、谈话等形式,重申严禁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卡)、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规定,提醒领导干部一定要注意廉洁自律,自珍自爱。二是继续执行了关于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据统计,年内局领导班子成员上交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共计43299元,工艺品1件。三是狠抓了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的问题。先后转发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和黄委纪检组有关坚决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紧急通知,全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认真贯彻上级通知精神,公开承诺,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基本杜绝了用公款大吃大喝的现象。四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试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黄委纪检组《关于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试行)》的规定,对我局现任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独立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从八个方面实行了廉政承诺制度。德州市局为避免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研究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从制度、程序上规范了集体领导。淄博市局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并置于办公桌前用以时时警示。五是对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的从业情况进行了重新登记。六是按照省纪委等六部门的通知要求,对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七是对全局公务小汽车情况进行了登记摸底,清理出违规购置、超标准配备使用的小汽车32辆,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九是对工作变动、退休后仍使用原单位(部门)办公设备的情况进行了清查清退。由于积极开展了上述工作,全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办案工作取得新进展。20*年,省局纪检组监察处共收到群众举报信128件,其中上级转来48件,重复举报40件;接到举报电话6件;接待群众来访16人次。对上述信访举报,我们都认真进行了分析梳理,积极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重要信访件都呈送局党组主要领导阅批。全年共组织初查32件,了结26件。给予违纪违法人员(含司法机关查结遗留人员)党纪政纪处分5人;对有问题但未构成违纪的,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举报不实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澄清,保护了一些同志;对个别捏造歪曲事实、到处诬告陷害他人的,进行了严肃查处,打击了歪风邪气,维护了正常工作秩序,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了干事创业、敢抓敢管的干部。

(四)加强了监督检查和纠风工作。一是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和防洪工程建设、采购防汛石料、政府采购、驻济单位车辆保险等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了监督。二是对部分防洪工程建设、河道清障、局机关政府采购、局机关换购房等项目以及某股份制企业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东平湖管理局加强了各项资金监管力度,修订完善了《东平湖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机关各项公用经费和领导干部电话费比上年压缩5%;督促局属各单位成立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凡需开支的项目都集体研究决定,节约了经费开支;将各项水利资金都纳入了财务监督管理之下,监督资金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滨洲市局开展了效能监察工作,选择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和企业进行效能监察,查出问题25个,提出监察建议32条,促进了工程建设和企业管理效益的提高。三是对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进行了督查。年内还及时转发了黄委《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若干规定》、《黄河防汛纪律执行办法》、《黄河防洪工程项目法人建设管理责任追究办法》、《黄河水利委员会河道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性文件,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五)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和途径,广泛开展了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以“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使大家牢记“两个务必”。期间,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西柏坡、大寨、济南战役纪念馆等传统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大家还写了心得体会,都认为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二是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廉政警示教育。不少市、县局与当地检察机关建立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情况,适时由检察机关的同志讲课,用李真案等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开展了向郑培民同志等正面典型学习的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全局489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知识测试,取得了优异成绩。通过廉政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意识。

(六)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上级部署,从财务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入手的反腐败源头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在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全面推行了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了无预算不拨款、无预算不支出;建立健全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完善了内部制约机制,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控;认真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20*年共计申报核批授权支付用款2.6亿元,直接支付220万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了全局银行账户;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规定,制定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和会计处理程序,同时制定了关于加强局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提高了企业财务的管理水平;加强了政府采购工作,20*年全局共组织政府采购20余次,金额77*万元,节约资金达589万元;对全局569部机动车通过招标参加了统一保险,每年可节省保险费180余万元;积极开展了增收节支活动,全局节支2800余万元;为盘活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单位按要求对往来账款进行了清理,全局共清理回收各类应收帐款1.45亿元,其中个人借款60余万元。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制定了《关于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的意见》、《干部考察预告制暂行办法》、《局管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办法》等制度,对干部推荐、考察、酝酿等环节作了进一步细化规范;进一步扩大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范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选拔了省局水政、审计处副处长和德州市局工委主席、齐河县局局长;对试用期满的20余名处级干部严格按程序进行了试用期考核;认真落实了《关于提拔任用干部进行廉政鉴定的办法》,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前,纪检监察部门实事求是地提出廉政鉴定,严把了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关。在水利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建立完善了《*防洪工程审计审查管理办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了审查、审批、管理等行为,形成了职责分明、任务具体的内部制约管理机制。认真执行了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了工程质量。

(七)注重了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按照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一是注重了思想政治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注重了业务建设。为适应反腐倡廉工作发展的需要,全局77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黄委统一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考试,安排1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了工作调研和政策理论研究,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加强了作风纪律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忠于职守,秉公执纪,不徇私情,任劳任怨地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实践和理论上呈现出以下新的特点: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有的放矢、开拓创新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年初,省局纪检组监察处组成两个调研组,先后到8个市局、12个县(区、市)局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问卷等形式,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对今后如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认真探讨。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可操作性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为开好20*年的全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有的放矢、开拓创新地做好全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紧紧围绕“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为加快治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局党组关于加快*发展的意见,为实现我局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中共**纪检组关于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意见》,要求全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认真贯彻执行,引起了良好反响。全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紧紧围绕省局党组的重要决策,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先后就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管理效益年和执法监察等活动提出落实意见,着力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治黄和发展经济服务。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参与一些重要经济活动的监督,纠正不正之风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保证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是以创新的思维,积极开展工作。在实践中,增强了监督的主动性,使监督关口前移,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同时拓宽了监督的途径和范围。增强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开展的“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增强艰苦奋斗、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加强了信访举报处理,查办了几起有影响的案件,既处理了违纪违法者,惩治了腐败现象,又警示、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维护了单位和职工群众的利益;既保护了正常举报人的合法权力,又对个别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现象进行了严肃查处,打击了歪风邪气,伸张了正义。

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了工作落实的力度。认真抓了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使责任分解细化明确,责任考核严肃认真,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建立了责任公示制,把责任制的内容、任务、责任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建立了责任制定期报告制度,规定各单位执行责任制情况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纪检组报告一次。为加强责任考核,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少数领导同志对反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多,检查落实少,责任制不落实;有的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问题掩掩盖盖,不敢抓不敢管,存有不作为的问题。二是有些廉政规定和制度落实不好,违规违纪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干部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有的干部民主意识差,听不进群众的意见,我行我素,说话办事随意,存有乱作为的问题。四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与时俱进要求的问题,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不够有力。

二、20*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全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治黄发展这一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与黄河治理开发和管理现代化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实践“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治河新理念、全面推进“三条黄河”建设服务。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坚持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2、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活动,加强纪律教育,使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央、省委、黄委及省局这些年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以下八项要求:(1)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3、继续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继续清理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重申:局属所有单位购买小汽车都必须报经省局审批。(2)坚决纠正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3)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4)认真检查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规定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5)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6)认真清理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不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巩固去年清理成果。

(二)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继续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防汛、物资采购等领域的案件;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新特点的研究,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提高办案工作水平。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查办案件,既要坚决,又要稳妥,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通过深入剖析案件,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杜绝同类案件在一个单位重复发生,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力度。受理群众举报,是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加强监督的重要举措,要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坚持对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矛盾,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考察一个干部的政绩,不能只看一时一事,而要系统地、全面地看,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和评价。要建立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三个体系”,通过实行正确的政绩评价机制,使廉洁勤政、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奖励,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在全局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甘于奉献的良好风气。

坚决纠正防洪工程建设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参与治黄工程建设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黄河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或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完善监督制约措施。(2)全面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所有政府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逐步推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加大对违规用人的查处力度,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认真查处,决不姑息。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强规范化管理。

面对今年标准化堤防建设的繁重任务,济南、菏泽两市局及省局机关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深入推进政务、厂务公开。凡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厂务公开要与深化企业改革结合起来,向企业的深层次管理推进。

(五)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是党内监督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大举措。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监督条例,对于发展党内民主,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准绳,所有党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违犯了纪律就要受到惩处,以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落实这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管好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监督,重点是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领导干部加强监督,既是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做自觉接受监督、遵守党纪的表率。各级纪检组(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条例赋予的职责,协助党组(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保证监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六)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做好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效能监察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为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保障。

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融入生产经营管理之中,统筹安排、相互促进。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重申: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独立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结合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遵纪守法和廉洁诚信教育,促使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坚持和完善厂务公开、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企业领导人员正确行使权

力。积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促进生产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提高经济效益。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保证反腐倡廉任务的全面落实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机关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搞好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责任分解。从主要领导到班子成员,从职能机关到牵头责任部门,都要明确任务要求、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确保责任到位。二是责任考核。要对所辖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责任追究。各级领导班子要敢抓敢管,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加强执法监察,推进效能监察

加强对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防汛、政府采购、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的执法监察,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签订与履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结算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察。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偷工减料、贪赃枉法的恶劣行为,要严惩不贷。大力推行效能监察。各单位要按照《**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鲁黄监[20*]11号),认真组织开展效能监察,促进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与时俱进,转变思想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条规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做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格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对有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从严查处,对不适合做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及时调离。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依法办事、秉公执纪,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反腐倡廉任务艰巨而繁重。让我们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组的领导下,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