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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型城市绩效考评报告范文

时间:2022-04-22 08:42:06

创业型城市绩效考评报告

一、考核评估工作概况

考核评估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时制定印发《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并转发人社部函[]121号,要求各创建城市对照考评容及标准条件逐项自查、评分。为切实做好考核评估工作,确保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一是认真准备,专题研究部署考核评估工作。6月4日,考核评估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考核评估工作,并围绕五大体系建设,对照23项考核项目和61条评估标准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明确了考核评估的目的意义、考核评估的重点、方法和要求。二是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各创建城市认真落实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自查自评方案,从6月初开始,围绕“五大体系”建设,开展以“五查五看”为主要容的自查活动,即“查标准,看各项考评容是否落实;查资料,看佐证材料是否准确可靠;查制度,看创建推进机制是否规范健全;查责任,看组织领导是否坚强有力;查效果,看创建工作成效是否明显”。结合年和年上半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对照检查,查漏补缺,逐项整改,力争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整改不到位不停止,通过1个多月的自查活动,各创建城市对自身创建工作有了客观认识和评价,进一步理清了突破创建活动重点和难点的工作思路,保证了自查活动的高、严标准。三是严格标准,认真实施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小组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讲究考核评估方法,注重考核评估效果,抓住创建工作的重心和主方向,把反映创建工作水平的“五大体系”建设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有机结合,作为绩效考评的核心容。期间,重点听取了各创建城市的工作汇报;召开有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工作人员和各类创业代表、创业成功人士和SIYB学员参加的座谈会;与相关部门业务工作人员交流;现场查验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和培训机构;查阅各相关档案资料,在进行综合汇总,评估打分的基础上,召开有创建城市市政府、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部门领导参加的交换意见会,通报评估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对4个创建城市的实地考核评估结束后,考核评估小组集中汇总考核情况,起草考核评估报告。四个创建城市的考核评估得分分别为:市88分、市91分、市95分、89分。8月10日,由考核评估小组负责起草的考核评估报告提请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小组审议通过并上报。

二、五大体系建设情况

各创建城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87号)要求,以“五大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向深层次发展。4个创建城市创业氛围日渐浓厚,参加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开展自主创业的劳动者数量不断增加,创业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鼓励创业、企业引领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全社会协力扶持的良好格局已经形成。从年到年6月末,市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67万户,新登记各类企业2177户,个体工商户13786户;市新增个体工商户2.72万户,非公有制企业5096户;市、新增创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达到2.82万户、1.86万户。创业培训后新创造就业岗位市14314个、市21733个、市11443个、7509个,分别是年以前各市累计创造岗位数的4.58倍、5.31倍、3.7倍、3.55倍,创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的主渠道。

(一)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各创建城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创业型城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一是按照国家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下发《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二是成立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税务局等2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落实。三是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强化工作落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明确各部门职责,以责任状形式层层分解下达,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工作落实,形成了市委布局、政府促进、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职责明确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政策扶持体系完善。各创建城市立足市情,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扶持效应,拓宽创业空间。在政府出台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相关部门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完善操作办法,出台促进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具体操作性文件,通过明确优惠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拓宽投资领域、完善登记注册、强化创业培训、提升服务功能等具体办法,大幅降低创业成本,营造创业环境,培植创业主体,扩大创业范围,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扶持政策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形成了以国办发[]111号和政发[]120号文件为龙头,各城市创建办法与措施为补充的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体系。一是清理和消除了阻碍创业的各种不合理规定,在放宽市场准入、注册条件和场所安排等方面实现了非禁即入。市推出“一降、三放、四支持”措施;允许出资设立1人有限责任公司,鼓励农区经纪人盘活闲置资产和设备创办农产品加工、深加工企业;对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不受出资额的限制。二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增加发放额度,扩大发放范围,放宽反担保条件,提高放贷比例,实施奖励措施。从年1月到年6月末市、市、市、分别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4652.8万元、31505.5万元、14305.2万元、6720.88万元,是年以前各市累计发放总额的1.15倍、1.41倍、0.68倍、1.01倍;投放担保基金额,市1866万元、市1300万元、市3860万元、612万元,分别是年以前各市累计投放额的1.06倍、0.8倍、1.18倍、0.55倍;三是减免税费,改善环境。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税务部门提高税收起征点,发改委取消和停止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他各有关单位也各负其责,改善行政管理,优化创业环境,共同扶持劳动者就业和创业,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创建平台。四是建立创业发展资金。要求设立、、(市、区)三级创业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市年投入扶持创业的各类资金近2000万元,年全市计划投入创建工作资金将达到4000万元;市从年起,市政府每年投入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创建工作宣传、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助;市每年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作为创业发展资金,每年滚动增长10%,并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创业培训体系已经形成。一是扩大培训范围。4个创建城市将创业培训的范围扩大到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年1月到年6月末、、、创业培训分别培训1780人、3028人、229人、732人,分别是年以前累计创业培训总数的1.77倍、3.3倍、0.34倍、0.16倍;二是健全培训网络。形成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认定,院校、部门、社团组织和社会培训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创业培训,并享受统一培训补贴标准的培训机制。三是创新培训形式。根据不同创业模式和创业群体,提供不同形式的创业培训。市在进行SYB、IYB培训项目的基础上,年开始实施“产生你的绿色创业想法”培训,广泛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市拓展创业培训平台,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牧民工创业培训,收到良好效果。四是强化培训管理。各创建城市加大培训管理的科技含量,市引进并开发“创业培训管理系统”,从学员筛选、开办备案、学员考勤到教师管理、教学日志、满意度测评、培训合格率、创业成功率等全面实现了网络化管理;市依托“金保工程”用学员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录入,实行网络实名制管理,规范对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提升了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创业师资培养,积极选送参加国家和举办的各类创业师资培训(提高)班,4个创建城市共培养创业讲师140人,部级培训师8人,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创业师资队伍,在创建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创业服务体系得到加强。一是“两个中心、一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4个创建城市,除依托地方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外,全部建立了小额担保中心,为创业者开展服务。市增编7人,成立实体性创业指导中心,占地300平方米的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正在新建,市整合资源成立了“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4个创建城市均聘请由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及熟悉创业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专家指导服务团,对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项目评估、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二是精心打造信息平台。4个创建城市不断充实和完善创业项目库,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媒体免费向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推介服务。市已正式链入全国创业网站索引;市开发了创业项目数据库软件,广泛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并进行筛选。市连续举办四届大型创业项目推介展示会,累计有3万多名失业人员参加了展示会,有4000多人最终选择到合适的创业项目实现了成功创业。三是加强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4个创建城市加大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的建设力度,并明确优惠政策,为创业者和小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孵化场所。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在全市直及所属区实施“一园一区”建设,市直批发城创业园区、科尔沁区正开美食城创业园区等一批园区初见规模,仅经济开发区创业园区投入达1.8亿元;市在建立科技创业园和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基础上,市本级正在筹备建设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同时要求各区也要分别建成2000平方米以上的创业园区;市依托科技园、软件园等平台,形成大学生创业综合孵化基地,并制定出台《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的认定管理办法》,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建立适合创业需要的各类不同形式的创业孵化器。采取政府出资,民间资本投资、社会资本入股等多种形式,规划建设9个创业孵化基地。优先吸纳下岗失业、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搬迁居民,农区居民和高校毕业生等创业人员入场经营。目前,已挂牌投入运行的7个孵化市场,初步入驻小企业(商户)达150余家,带动就业近800多人,为各类创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提供了创业和孵化场所。

(五)工作考核体系已经建立。一是将全民创业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把创业促就业和创建工作任务,按照职能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分解细化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以推动创建创业型城市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二是将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督办事项,定期督查、随时抽查,促进创建工作。三是建立反映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绩效的统计制度。为及时、准确掌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市制定了“创业实体情况统计表”、“创业实体存活情况统计表”和“税收减免情况统计表”,专门召开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月报送。其他创建城市也结合实际制定协调机制,以使创建工作信息得到及时交流和调度。

三、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创建创业型城市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部署急,创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创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一是创业扶持政策的力度需继续加大。目前,国家和已出台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范围广、力度大,但部分政策还不能完全满足地区创业工作的实际需要。建议国家出台针对大学生、农牧民工和城镇困难失业人员初始创业3-5年“零税费”政策;创业者创业带动就业效果突出奖励政策和对创建城市的奖励及扶持政策,以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协调国有商业银行介入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小额担保贷款已经成为扶持创业最直接、最有效措施,深受创业者欢迎。但由于放贷额度小、利率低、工作程序繁杂,等原因,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没有积极性,加上审计部门对基金存入农信社等非国有商业金融服务机构持否定态度,造成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的难度加大。建议国家协调国有商业银行积极介入扶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

三是加大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资金投入力度。目前,各创建城市虽然每年安排专项创业发展资金用于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政府也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扶持,但由于财力有限,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平衡,加之都启动了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实训基地等硬项建设,各级投入的财力仍然难以满足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严重不足;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和商场建设,运作独立性较差,吸纳创业的最大化效应难以得到发挥;实训场地、设备设施条件有限,创业实训受到限制。建议国家加大对创建工作投入力度,建立创建工作专项资金,在给优惠政策的同时,每年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建工作,并在项目规划和审批时适当向创业型城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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