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5 03:33:12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
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投资发展为工作主线,从投资总量、建设进度、投资质量、投资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
镇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经济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四、考核办法
1、目标考核基础分。按《镇工业投资目标任务考核评分表》(附表)评分,基础分总分值为100分,完成任务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加分,未完成的相应扣分。
2、加分项目。有以下情况的经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在全面考核计分的基础上实行加分。
(1)有列入市、镇重点项目的,当年每开工一个,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加1分,5000万元—1亿元的加2分,1亿元—5亿元的加3分,5亿元以上的加5分。(新建项目以完成工商注册、取得项目批文、土地拍卖、土建施工为开工标准,技改项目以取得项目批文、设备订购发生财务支出为开工标准。)
(2)当年开工当年投产项目且该项目投资额为3000万元以上的加1分/只。
(3)新建项目实际投资密度和产出强度均超标准(亩均投入260万元、亩均产出400万元)20%以上的加2分/只,超50%的加3分/只。
(4)利用厂区内现有土地和厂房进行技术改造的,每完成投资额1000万元加1分,加分最高为10分。
(5)开工项目为“530”或国家“863”计划的加5分/只。
(6)外资项目加1分/只。
五、考核方式
1、定期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当年镇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定期检查各村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额度、推进举措与管理情况等,作好检查记录。
2、年终考核。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镇工业投资目标任务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计分,结合平时检查记录,提出综合考评结果与表彰意见。
六、考核奖惩
年终镇政府将对综合考评前5名的村授予“工业投资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和奖牌,并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励,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取消奖励资格。对工作措施不力,影响项目推进建设或产业结构转型提升的,镇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