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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民事审判在人大常委会上报告范文

市法院民事审判在人大常委会上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受院长委托,现就我院20*年至20*年5月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作专项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年以来,我院在中共仁怀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20*年至20*年5月,我院依法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688件,占全院各类案件收案总数的64.91%,其中:20*年受理1921件;20*年1-5月受理767件。在受理的案件中:婚姻家庭案件802件,占29.84%;合同案件1283件,占47.73%;权属侵权案件603件,占22.43%。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429件,结案标的金额6000余万元,其中:20*年审结1839件,20*年1-5月审结590件,未结案件259件,均系开庭时间未到或有评估、鉴定等法定事由。在审结的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2120件,占审结数的87.28%;调解(含撤诉)结案的1996件,占结案数的82.17%。

在裁判的案件中,当事人上诉217件,其中:20*年上诉165件,20*年1-5月上诉52件。二审法院已审结152件,未结65件。在二审法院审结的案件中,维持一审裁判(含二审调解和撤回上诉)121件,占79.6%;改判15件,占9.87%;发回重审(含指令继续审理)16件,占10.53%。

20*年至20*年5月,在我院裁判生效的案件中,权利人申请执行并经本院审查立案的民事执行案件共785件,其中:20*年受理562件,20*年1-5月受理223件。共执行结案596件,占75.92%;因法定事由依法中止执行的7件,占3.7%;未结189件,目前正在执行中。

二、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近一年多来,民事审判案件的绝对数已占我院各类案件总数的近65%,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

(二)工作难度不断增大。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如“刘文秀非法集资案”遗留下来的一系列“借贷纠纷”,涉及人数多,刑民交错,如何认定“借贷”的效力,如何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理论和实务上都是一个盲点和难点。按照国家政策进行煤矿企业整合后遗留的侵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以及其他债权债务案件,在诉讼主体的确定、最终民事责任的承担等程序和实体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分歧。

(三)新型案件不断出现。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相应地出现了不少新类型案件,如股东权纠纷、典当纠纷等,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

(四)群体性纠纷时有发生。如商品房买卖、劳动争议、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这些案件一方当事人往往人数众多,或者其中一人提起诉讼,背后还有众多等待观望者,稍有处理不慎,便会给社会留下诟病。即使裁判正确,当事人因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或者在人的挑唆下,四处上告上访,企图造成“法不治众”的局面,以满足自己的私利。

(五)缘于经营风险产生的执行难,损害了民事司法应有的权威。一些企业和经营业主在对外商事活动中不重视对方当事人资信、履约能力考查,发生纠纷后诉至法院,案件审结后无法执行或只能部分执行,债权人一方将责任归咎于法院的情况普遍存在。

三、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做法

20*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七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努力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力求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突出审判重点,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加大对酒类企业在生产销售等领域的司法服务。国酒茅台和其他酒类企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一年多来,我院先后快捷、高效地办理了涉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茅台集团保健酒业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市糖酒公司、酒中酒集团、怀庄酒业等酒类企业的案件,涉案标的金额达2000多万元。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交易。在大民事框架下,我院一年多来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合同纠纷案件就占到了民事收案总数的47.3%,买卖、借贷、承揽、建筑等领域发生的纠纷最为普遍。我院对此做到重点突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通过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及其相互之间的和谐,营造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氛围,努力促成信用机制的形成。

——慎重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合并、破产等案件,密切关注和依法处置关系社会稳定的工作,保障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审理永丰化肥厂和华瑞酒业公司破产等案件中,一直保持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思想疏导工作,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积极稳妥审理涉及仁怀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名镇茅台建设和茅台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推进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在新区建设的征地拆迁、旧城改造安置补偿、茅台镇南坳入口大道等重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纠纷,我院急案急办,精心组织审判和执行力量,排除干扰、重点疏导,化解了一件件与市政建设相关的纠纷,为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司法保障。仁怀市城投公司诉余某等人妨碍施工侵权案中,余某等人为了达到安排子女进茅台酒厂工作的目的,纠集、煽动当地被征地农民三百多人,围堵茅台南坳高速公路入口大道建设工程,我院向市委、人大汇报后,集中全院所有警力,政府和公安出动三百多名干部协助,连续奋战三天,强制带离妨碍施工人员34人,司法拘留31人,彻底排除了阻碍,保障了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

——认真审理涉农案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年多来,我市城镇周边农村发展进程加快,因山林土地承包、征地补偿费分配、乡村交通建设、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发生纠纷后也经常诉来我院,我院通过对此类涉农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从司法的角度维护农村和谐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以“四在农家”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各项措施,利用法律手段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三面向”和“两便”原则,以“五化”建设为平台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强民事审判基层基础工作。人民法庭处在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我院注重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领导和业务指导,贯彻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原则,按照“五化”建设(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管理制度化、审判规范化)要求,以抓好人民法庭审判工作为重点,努力推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全面发展。20*年至20*年5月,我院6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和审结的民事案件超过1100件,占全院民事案件收结案的40%以上。各人民法庭在工作中自觉接受辖区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加强与基层各单位的联系;为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采取在非法庭所在地乡镇设巡回办案点、在边远村寨设立联络员(收案点)等做法方便群众诉讼,尽力满足广大群众诉讼须求;加大对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力度,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以案析法”等司法宣传教育活动。人民法庭工作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普遍好评。

——围绕民生问题,重点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纠纷案件,尽最大努力维护广大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对婚姻家庭、各类人身损害、赡养扶助等关系百姓生计纠纷案件的审理,通过案件审理,倡导社会公德,培育和谐精神,促进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人际关系的构建,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高度重视对就医、就学、劳动争议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案件,着重保护劳动者、受损害一方当事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春节前夕,市劳动人事局与我院联系称,有几名四川籍农民工因领不到工资无法回家过春节,我院接报后,立即通知农民工到我院了解情况,分管领导迅速召集相关庭室负责人作为急案交办,从立案、审理到执行一律优先通行,仅用三天时间,就将8万余元工资兑现给了4名农民工,使他们终于在农历腊月28日踏上了归途。王某诉母某兄弟二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告雇佣的驾驶员因过错造成二死一伤的重大事故,案件诉来本院,被告二人中其弟无经济支付能力,其兄便通过各种手段将责任全部推给其弟,意图使受害人的赔偿费用无法实现,我院审判人员通过多方调查搜集证据,认定母姓兄弟是车辆的共同管理人和经营人,遂依法冻结其兄的债权35万元,案件最终判决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依法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我院通过妥善处理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冲突,塑造理性和平、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各类社会关系和谐。

——创新民事审判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民事审判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案件质量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我院从确保程序公正做起,20*年初,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规范本院民事审判工作流程的《民事案件审理流程规则》,实践一年多来,效果显著,上诉案件维持率高于市中院要求的指标9.6个百分点。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院进一步推行简易程序简便审,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20*年以来的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7.28%。同时,推行立案速裁,即在立案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以此作为方便群众诉讼、快捷处理民事纠纷的主要方式。

——强化诉讼调解,正确处理调解和判决的关系。通过立案调解、庭审调解、执行和解等,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努力做到简易案件快速调、复杂案件细心调、疑难案件耐心调。20*年来审结的民事案件1996件中,平均调撤结案率已达82.17%,最高的达到了95%。同时,全院民事审判法官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指导方针,较好地把握调解与判决协调统一的关系,对于那些需要明辩是非,向社会公众彰显法院维护法治和正义职责的民事案件,我院力求以准确的裁判表达出司法立场;对于那些当事人不愿让步,或者存在恶意和解,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案件,以判决的刚性手段及时判决,发挥国家法律的强制干预作用。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为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落实执行好诉讼费的缓、减、免制度,我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20*年全年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62件342人,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33.8万元。20*年以来,我院已批准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53案64人,金额10.33万元。

(三)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顾大局、讲廉洁、公正严明的民事审判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基础和组织保证。我院从事民事审判的部门有民一庭、民二庭和六个人民法庭,专门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21人,占全院法官人数的38%,其他工作人员(书记员)11人。长期以来,我院加强了包括民事审判法官在内的全院法官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抽调、安排业务骨干和业务庭负责人外出学习或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目前,民事法官中有本科学历的15人,占民事法官人数的71.43%。民事法官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较以前有较大提高;同时,我院还加强了对从事民事审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司法为民教育、廉政勤政教育,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设公正高效权威诚信礼仪规范的人民法院大讨论”活动等,增强民事审判队伍的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全院民事审判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

(四)坚持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审判公开是审判权接受监督的重要基础和途径。我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定人、定部门负责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督办案件,报告相关工作。20*年4月,我院就贯彻落实监督法,更好接受人大监督提出了实施意见,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民事审判工作更加了解和理解,并给予了多方面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院积极推行审判流程管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举证权、质证权和辩论权的行使,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增强审判的透明度。

四、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年多来,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市人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判与执行工作方面。虽然从总体上看,民事案件的审判和相应的执行案件在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上是好的,但发展不平衡,所反映出的问题不容忽视:有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灵活性太大,案件受理后较长时间不开庭,审理后较长时间不裁判;有的业务庭内部审判人员代收转交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规范;有的案件在庭前调解时,主持调解的法官调解方法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法官先入为主,偏袒一方当事人”的怀疑;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或程序违法,或认定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不当被发回重审或改判;有的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错漏别字仍有存在;通过鉴定的案件,有的与鉴定机构沟通协调不够,周期过长;有的民事执行案件执行行为不规范,执行不力,执行迟延。

(二)队伍建设与管理方面。民事审判“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当突出,20*年至20*年5月,我院民事法官人均结案已达到116件,有的甚至达到200件以上,正常休息和休假得不到保证,健康状况不佳,培训和学习因此受到影响,也因为如此,造成案件积压和少部分案件久拖不决,影响审判质量,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另外,民事审判队伍也存在年龄老化、知识结构老化、职级待遇未落实等现状。极少数法官勤政廉洁意识淡薄,不顾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司法能力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有群众反映仍有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办关系案、金钱案。个别法官甚至涉嫌枉法裁判被查处,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出现有我院执行法纪制度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责任,我院正在认真积极进行整改。

(三)民事司法环境方面。民事审判与执行面临的外部环境不尽如人意,有待进一步改善。就本市范围内而言,少数当事人以非诉讼渠道给审判和执行工作施加不当影响,个别当事人和案外人以闹访、自杀等相威胁,采取冲击法庭,妨碍执行,或者侮辱、谩骂法官,使民事审判法官面临挑战和压力;少数负有清偿义务和协助义务的单位部门仍然存在不配合、不协助的情况;涉及外省市的案件,受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影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更加步履艰难。

(四)办公条件及物质装备建设方面。我院新的审判大楼短时间内不能交付使用。六个人民法庭建设成于上世纪80年代末,已不符合人民法庭“五化”建设要求。包括民事审判工作在内的各项审判工作办公现代化条件未能得到改善,法院信息化建设无从谈起。

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事审判工作要点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市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在当前和今后的民事审判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方向。要更加注重维护酒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壮大地方经济。更加注重依法支持基础建设的力度。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加注重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维护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民事审判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的大局,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将在一定的领域内对社会生活产生导向作用,因此,民事审判必须在切实置身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对民事审判总体运行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各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汇报,听取监督指导意见,对严重干扰、阻碍民事审判正常运行的行为,要依靠人大的监督及时化解和排除,对重大热点案件,要邀请人大代表出席审判法庭,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慎重处理下判;要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体现其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发挥其独特的优势,更好的调解案件和化解矛盾,努力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全面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坚持司法公正,快速、妥善审理好各类民事案件。要努力在认定案件事实、证据审查、辩法析理和裁判文书制作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民事审判质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民间,不扩大,不激化,不上交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胜败皆明。更加注重诉讼调解,努力参与和共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采取措施,坚持便民、利民诉讼。针对仁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多、老少在家留守的特点,各人民法庭要加大巡回审理办案的力度,尽可能实现所有的案件都在村居、在农户家中开庭,在田间地头调解,对残疾人员、高龄人员坚持做到上门服务。

(四)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民事审判队伍。要紧密联系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解决政治立场问题。要努力提高民事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重点是驾驭庭审的能力、准确适用法律裁判案件的能力、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尤其是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加强职业道德和司法作风建设,在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扎实推进民事审判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制度化建设。要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近年来民事审判队伍中发生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例,认真开展好警示教育,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整改,坚决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这次会议,是监督法施行以来首次听取审议我院专项工作报告,意义十分重大。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此前的调研视察过程中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加强和改进包括民事审判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都极具指导性。这次会议结束后,我院将认真落实会议决议,更加完善制度,改进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形式,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决心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和谐*建设作出新的努力!

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