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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民间融资状况调查报告范文

财政局民间融资状况调查报告

一、xx市经济发展资金供求与民间融资基本状况

至**年末,xx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xxx亿元,比年初增加xx亿元,增长7.3%;各项贷款余额xxx亿元,比年初增加xx亿元,增长7.8%;存贷比例只有xx%。据测算,**年末,xx市经济发展资金需求总额约xx亿元,**年全市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只有xx亿元,资金缺口达到xx亿元。据问卷调查,至**年末,xx份家庭问卷中有xx户参与了民间融资,比例达到xx%,家庭(个人)融资总额达到xx万元,其中借入民间资金的有xx户,占xx%,借入金额达到xx万元;借出资金的有x户,占xx%,借出金额达到xx万元。xx份企业问卷显示,有x家企业参与民间融资,占比为xx%,融资总额达到xxxx万元。

二、xx市民间融资的主要形式和特点

xx市民间融资的主要形式有三种:一是中小民营企业急需资金时难以获得银行信贷,相互之间或向社会居民筹资;二是资金比较富裕的私营企业主或个体户把民间融资作为一种投资形式;三是社会居民之间因一时之需而进行的“互通有无”行为。从调查情况看,xx市民间融资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融资主体广泛。目前xx市约有xx%以上的家庭、xx%以上的中小民营企业涉及民间融资,融资主体不仅涉及农户、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主,甚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有参与,融资主体相当广泛。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学校、乡村政权机构也成为民间融资的重要借方。在xx市较为贫困地区,很多的农村中小学都有向教师和其它社会成员借款维持运转的经历。绝大部分的农村中小学负债都源自民间融资。一般都是期终的冬夏时节借,开学的春秋时节还。“一费制”导致农村学校收费锐减,财政保障程度偏低,再加上学校没有用以抵押的资产,历年负债沉重,所以农村学校的负债流动性差,借债渠道窄,利率明显偏高。

(二)融资规模大。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和融资目的的变迁,以前民间融资金额一般单笔几百、几千元,但现在扩大到最多单笔达到几十万元。

(三)融资方式灵活。从xx户样本企业期限结构看,期限6个月以下的x户,6至12个月的x户,12个月以上的x户,不定期的x户,普遍在12个月以上,不定期的最多,根据借入者的需要,随用随取,借入的企业信用程度较高,偿还能力较强。家庭融资期限基本为6至12个月,且大部份以一年期限为主,再用续借,这样既能有效防范风险,又可较好地满足借入户的不同资金期限需求;但也有一部分未定期限,主要是亲朋好友之间的资金融通,要用即还,这样增加了资金融出者资金调度灵活性。同时,融资手续趋于规范化,大部分融资行为都立有字据凭证,有的还有中间人作担保;企业民间融资多采取向社会、职工集资等借款手段,如xx股份公司向社会集资xxxx万元、向职工股东集资xx万元;xx市xx有限公司向职工集资xxxx万元。

(四)融资交易方式简单化。根据融资对象不同及金额大小有所变化。

(五)融资用途多样。据调查测算,企业民间融资用于生产、经营的占xx%;家庭民间融资中农民用于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占xx%,用于婚丧嫁娶、修建房屋、子女上学、找工作、住院治病的占xx%,用于还债的占x%。借款用途转向多样化。

(六)融资趋利增强。以往民间融资绝大多数是互助性质,但当前的民间融资已向生产经营或投资获利方向转变,超过一半的民间融资以各种形式和方式参与到企业或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特征和趋利目的十分明显。

(七)地域差异明显。从调查情况看,民间融资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较大,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性。一般来说,经济发展相对较慢、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私营经济比较活动的地区,民间融资相对活跃。

三、xx市民间融资日趋活跃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民间融资提供了资金基础。近年来,xx市经济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尤其是国家支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成为民间融资活跃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二)基层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欠缺为民间融资提供了生存空间。近年来,xx市国有商业银行加快了改革步伐,经营重心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对县级及县以下机构进行撤并、降格、上收贷款和资金管理权限,削弱了对基层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农业银行近几年来,大量撤并农村网点机构,乡镇网点减少了近xx%。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主要职能只是吸收存款,加上遍布乡镇的邮政储蓄机构的大量吸存,造成县域金融主体缺位。而农村信用社由于规模小,难以承担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客观上为民间融资提供了发展空间。

(三)中小企业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难度提高。在xx市金融机构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对信贷投放适当紧缩的背景下,近年来新增贷款大部分发放给规模大、效益好的支柱产业和热点行业,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难度增加。同时,为降低贷款风险,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纷纷提高信贷门槛,大力推行抵押和质押贷款,严控信用贷款。对于那些可供抵押的资产少而又急需贷款的个人和部分个体、私营企业而言,难以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加上原辅材料大幅度上涨,而产品销售价格在买方市场下基本持平,大多数企业资金需求旺盛,反映资金紧张,因此只能求助于民间融资。

(三)金融机构贷款程序复杂,工作效率低,使急需资金者转向民间融资。目前一些金融机构贷款方式,尤其是对散户及众多的农村经营户的贷款方式,基本上是抵(质)押贷款,但一般农户和个体私营企业户缺少有效抵(质)押物。特别是近年来,金融机构为防范信贷风险,上收贷款审批权,客观上增加了贷款的审批时间和审批环节,为不贻误时机、商机,急需资金者就通过民间融资解决资金急需。

(四)贷款考核要求过高,打击信贷工作人员积极性。近年来,金融机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业务经营管理日趋规范化、制度化,信贷管理制度对信贷员的职责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个别金融机构甚至对信贷员制定了“包放、包收、包效益”的终身责任制,过分追求贷款“零风险”,严加处罚。很多信贷人员出于明哲保身,怕负信贷风险责任,存在“慎贷”、“恐贷”的保守思想,造成资产市场拓展不力,出现银行“难贷款”,企业、个人“贷款难”的“两难”现象。在向金融机构贷款困难的情况下,资金需求者只能转向民间融资。

(五)存款利率低,投资渠道窄,利益驱使成为民间融资活跃的动力。

四、民间融资对经济金融的影响

(一)对经济金融的正面影响。

1、民间融资在一定程序上融通了社会闲散资金,缓解了农民和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活跃了城乡经济,填补了金融支持的空白。在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集中,农村信用社力量薄弱、覆盖面窄、独力难支的情况下,农户通过民间融资解决了生产或生活的一时资金急需,私营企业通过民间融资渠道组织资金,实现了规模的扩张和效益的提高,促进了农村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

2、促进了中小金融机构服务水平的提高。由于民间融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和个体私营企业,其活跃和发展必然占领中小金融机构的部分信贷市场,加大它们的经营压力,同时也会促进其改善服务,加大信贷营销力度,提高自身竞争力。

3、拓宽了投资渠道,带动了民间投资的发展。存款利率偏低及利息税的征收,迅速发展的个体工商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促使部分民间资金转向生产和经营投资,既缓解了银行信贷压力,又扩展了民间投、融资渠道,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对经济金融的负面影响。

1、冲击国家产业政策,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资金的有效配置。如一些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在国家货币政策调控下,金融部门收回贷款或减少贷款。个别企业在利益驱动下,通过民间融资继续生产经营,甚至扩大生产规模,造成资源浪费和影响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

2、影响社会稳定。民间融资法律约束力差,手续不规范,大都采用白条方式,担保简单,在借款期限的掌握上人为因素较大,不能合理确定借款周期,而且资金所有者不能对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督,一旦借款人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不能按时还款,有可能引发纠纷,酿成不稳定因素。

3、造成利率失控。民间融资的利率普遍不受约束,都高于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对婚丧嫁娶、治病求医、子女上学等生活性贷款和企业的急需贷款,由于借款时间的突发性和使用的急切性,借款户对融资利率基本上没有任何选择余地,易诱发高利贷行为。

4、加剧了农村资金外流的趋势。目前民间融资的使用对象主要是私营企业和农民生活消费借款,涉及到农业生产投资的寥寥可数,大部分农村资金通过民间融资渠道流入非农领域,加剧了农村资金外流的趋势,造成农村资金日益减少。

5、干扰金融秩序,影响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效果。民间融资使很大一部分资金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一定程度上分流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也容易滋生非法金融活动,干扰国家的利率政策,扰乱金融秩序。同时,也影响了社会信用和社会资金总量统计的准确性,削弱了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能力。

6、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储户利息收入必须缴纳20%的所得税,但在民间融资活动中,国家没有相应措施进行有效规范,资金持有者的利息收入逃避了国家税收。

7、借贷风险不容忽视。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融资市场,但其潜在的风险却不容忽视。

民间借贷最大的风险还来自于借贷本身法律手续的不齐全,一旦出现行业性和信用风险,则借贷资金的安全性将受到很大威胁。

五、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主要对策

(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同时,商业银行要改进当前的信贷管理体制,赋予基层行一定的经营自主权,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村信用社在取得人民银行票据置换资金后,信贷资金实力大大增强,应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贷款营销理念,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努力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

(二)金融机构应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应积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金融业务创新,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应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满足农户小额资金需求,努力拓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使之成为一种新型的个人投资理财手段。

(三)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根据资金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存、贷款定价,吸引更多资金以减少民间游资,扩大对农户和中小民营企业的支持,缩小民间融资的生存发展空间。

(四)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在当前对民间融资没有明确的管理机构的情况下,人民银行要加强对金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密切监控民间融资动态,引导民间融资发挥对经济金融的辅助和补充作用;政府等有关部门应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建立民营经济信用担保体系,解决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同时也为民间资金开启多种投资渠道。

(五)依法规范民间融资。要尽快建立健全适应民间融资行为的金融法律法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