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央音乐学院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ISSN:1001-9871 CN:11-1183/J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由俞峰担任主编,由中央音乐学院主办的一本艺术类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该刊创刊于1980年。主要刊登艺术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季刊,B5开本,全年定价¥80.00元。邮发代号:82-41,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是一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央音乐学院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艺术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艺术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影响因子为0.6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主要内容栏目有中国现当代音乐创作、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疑义相析、民族音乐、音乐美学、中国音乐史、书评。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央音乐学院(发文量711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音乐;作曲;教学;音乐学;教育”;上海音乐学院(发文量111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音乐;音乐学;乐学;艺术;钢琴”;中国音乐学院(发文量64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音乐;民歌;曲家;作曲;作曲家”。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主要发文主题有音乐、艺术、演奏、音乐学、作曲、教学、教育、文化、民族、钢琴。其中又以”音乐(1925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艺术”(324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演奏”(249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钢琴”,仅发文189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艺术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艺术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艺术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央音乐学院 | 711 | 音乐;作曲;教学;音乐学;教育 |
上海音乐学院 | 111 | 音乐;音乐学;乐学;艺术;钢琴 |
中国音乐学院 | 64 | 音乐;民歌;曲家;作曲;作曲家 |
中国艺术研究院 | 37 | 音乐;音乐史;音乐学;中国音乐;丝竹 |
武汉音乐学院 | 32 | 音乐;文化;传统音乐;艺术;乐教 |
西南大学 | 24 | 音乐;心理;理学;心理学;民族 |
中央民族大学 | 23 | 音乐;民族音乐;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民族 |
南京艺术学院 | 22 |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史;音乐学 |
天津音乐学院 | 21 | 音乐;音乐史;乐史;音乐批评;中国音乐 |
星海音乐学院 | 21 | 音乐;钢琴;艺术;音乐学;西方音乐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70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32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21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8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7 |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 6 |
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 4 |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4 |
霍英东基金 | 3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