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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监局总结范文

食品药监局总结

2009年,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分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两个安全”为方向,以推进市局提出的“五创”要求为工作主线,本着监督好、服务好、支持好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思路,坚持改革与监管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抓好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和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团结务实打基础,严格监管创一流,扎扎实实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确保我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切实加强综合监督,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一是完善措施,强化责任考核。年初,我们认真筹备如期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通报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区政府继续与各乡镇(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了200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一年来,我们还先后制订出台了《**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区2009年夏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保障了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推进。

二是形成合力,强化工作协调。我们充分利用区食安委办工作平台,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协调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工作、通报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协调工作机制。今年来,我们已组织召开各类协调、联席会议13次,重点协调查处了沈家门剧院内和舟渔公司文化宫影剧院内涉嫌夸大宣传保健食品讲座及市二建居民房内自制烤鸭等事件,并经常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整改,全区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建设,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基础工程。

我们坚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重在基层的工作原则,在去年顺利通过省食安办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验收后,相继组织开展了对朱家尖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创建区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考核验收。今年来,不断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经验,切实加强对尚未通过验收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紧紧将示范创建与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平安**”建设工作相结合,做到多级、多点、多式联动。同时,我们还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上着手,大力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的创建活动。目前,各项创建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中,我们计划在年底前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大力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我们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全面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大专项整治督查暗访工作力度。春节前,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10余家水产品、糕饼、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暗查暗访,节后我们又组织精干力量对六横镇、虾峙镇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责成整改。专项整治期间,我区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68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单位1529家次,整治重点区域25个,重点单位230家,重点品种51个,查处违法案件12起,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震慑和遏制。

二是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区的水产品质量,根据区食安委的工作部署,我们及时制订出台了《**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大专项整治督查、暗访工作力度,有效巩固和深化整治活动成效;结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我们还抽调精干力量对各重点渔业乡镇(街道)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区共检查水产品生产养殖加工经营单位28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使水产品行业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

为进一步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们又在随后出台的《**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区2009年夏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多次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工作部署。9月2日,再次印发了《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加大水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推进水产品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此外,今年来,我们还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开展了国庆、中秋、夏秋季等重点时段,以及大型船舶企业周边、中小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区的食品消费环境。

(四)切实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一是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为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5月26日,分局牵头在北安公园前,开展了以“贯彻《食品安全法》,共创健康美好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共累计发放《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宣传资料3000余份,吸引众多市民参加。《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期间,我们还在城区各主要道路悬挂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横幅,向各渔农村、社区分发了《食品安全法》系列宣传张贴画4000份,同时还通过在**食品安全信息网开辟宣传专栏、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集中宣传,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是注重舆论宣传,抓好信息工作。先后牵头组织开展了春季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三下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等,并在**食品安全信息网及时刊登了《春节选购安全食品小常识》、《春夏季食品安全不容忽视》、《月饼配合饮食要清淡》、《夏季怎样提防变质食品》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大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8月中旬,我们又组织工商、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先后走进六横镇峧头社区、**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分别和社区领导、企业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进行了座谈交流,并为社区群众、企业民工送去了2000余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读本》,有效地拓展了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途径。

今年已编发《**区食品安全信息》和《**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共计16期;并先后在《浙江日报》、《**日报》、《今日**》、新华网、中国食品产业网以及省、市局网站等媒体上刊登了100余篇新闻稿件,客观真实地宣传了分局落实科学监管理念、促进科学发展的新形象,不断提升部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依法严格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围绕监管重点,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全面推进“小药店”整规工作。首先是抓落实,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局《关于全面推进“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方案》的总体要求,分局制定了切合我区实际的“小药店”整规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责任制,把“小药店”整规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成效。其次是抓宣传,强化教育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小药店”整规的重要意义。通过组织培训、现场指导、发放资料等不同方式对全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小诊所”的相关人员进行整规标准培训。再次是抓长效,强化有机结合。我们坚持“抓整顿促规范,建规范促提升”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探索建立“小药店”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把“小药店”整规工作与落实“五个监管”和打造“三区”的工作思路结合起来,与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实施信息化在线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和贯彻实施浙江省政府238号令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小药店”整规工作使药品经营使用更加规范,逐步建立健全“小药店”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第四是深入检查,现场指导。为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小药店”整规100%达标的任务,分局本着早启动,抓实效的要求,年初就开始了对小药店的检查指导工作,做到边检查、边督促、边提高。同时,充分结合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规范小药店经营行为,把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重点调整到“小药店”的规范和提升上,按照“小药店”规范与提升工程确定的目标,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管,保持小药店良好的合法规范经营状态;充分结合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把“小药店”规范与提升工程确定为基层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要求,纳入深化和巩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建设,不断提高村卫生室和诊所的药品管理规范化程度。全年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2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规任务,其中示范23家、达标169家,整规完成率100%,这项工作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开展风景旅游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药械流通秩序,全面提升**旅游精品形象,分局于今年3月下旬至5月底对**山镇、朱家尖街道、桃花镇的药械使用单位、药械经营企业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旅游景区药械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药械经营企业销售使用假劣药械、无证经营、挂靠经营情况,以及误导游客购买、使用行为、相关台帐建立情况、购销票据管理情况及药师在职在岗情况等。此次活动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家,覆盖率100%;检查药品使用单位40家,覆盖率100%。其中核减经营范围2家,自行注销3家,停业整顿1家,行政处罚2家。通过整治,规范了全区旅游景区涉药单位使用经营行为,强化了药品经营者的质量安全和规范经营意识,同时也确保了《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得以很好的落实。

(二)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

一是继续完善药品供应网络。我们会同区卫生局、区红十字会针对100人以下海岛、村、岙等“双无村”(无医疗机构、无药品经营企业),在去年已发放11只小药箱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东极的东福山、黄兴村下发了2只小药箱,保障了“双无村”居民的用药及安全。协助区卫生局完成乡镇以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确定**医药公司为药品配送中标单位,集中配送药品品种达1034种。二是加大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第一,我们以开展“**区2009年文化、卫生、科技、法律下乡进社区活动”为契机,深入渔农村、深入基层,大力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发放资料3000多份,接受现场咨询200多人次,展览画板56板次,有奖药品知识问答1400多条。第二,在区党校组织举办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全区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共23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利用各乡镇医管会开月会的机会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二高”司法培训,共发放宣传手册600余份。三是全面实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分局共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31只,分布在全区各个乡镇,年初至今共回收过期药品17623盒(支),合计金额9182.40元。

(三)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涉药单位监管。分局在去年对全区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信息化监管工作进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今年投入45万元建成了覆盖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和进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机构的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使上述涉药单位的药品购进情况、库存数量及零售企业的药师在职在岗、开具销售凭证等情况实现实时动态监管。如在查处泌淋清胶囊等假劣药过程中,稽查人员在第一时间掌握各企业购进情况和库存情况,快速处置药害事件的发生。

(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药械日常监管水平。一是严格把好准入关。根据市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审查药品零售企业的申报资料,重点是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兼职等敏感问题的核查,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坚决做到申报资料不符合的不受理,现场检查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今年来分局共办理申领许可证18家,变更31家,注销14家,换证14家。二是强化企业监管关。对于新开办的经营企业,我们组织人员在一个月内进行检查,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GSP认证;对已取得GSP证书的经营企业按照《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重点监管药品购进验收、储存条件、分类管理、人员资质。对于医疗机构,我们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23家医院型医疗机构进行一年二次以上的检查,对192家非医院类医疗机构进行一年一次以上的检查。三是把好试点示范关。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医务人员合理使用药械的水平,确保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从5月上旬开始,分局在**区人民医院深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医疗器械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重点就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操作技术人员上岗培训情况,以及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和安全检测等进行规范。该项工作于9月份通过市局组织的验收。

(五)加大稽查力度,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一年来我们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

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的药品安全检查,抓住重点问题加强监管。对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售企业等单位进行了重点整治。0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58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79家次,受理举报10起,办结10起,查处各类案件65起,其中立案17起,结案21起,涉案金额5.02万元,罚没款15.76万元,有效整顿和规范了全区药品市场秩序。一是开展双黄连注射剂专项检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暂停使用和销售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的紧急通知》要求,分局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涉药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2280支库存双黄连注射液进行就地封存,并通过批发企业召回,确保临床用药安全。二是开展防治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药械专项检查。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我们成立了由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治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流感防治药品、器械进行监督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覆盖面达100%;加强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提高了监测频次,监测覆盖面达100%,同时还进一步落实了值班制度完善应急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三是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专项检查。根据上级局要求,我们制订了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专项检查方案,对全区7家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12家接触镜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四是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违法经营销售假劣生育调节药物,无证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广告等行为。共检查经营企业127家,使用单位22家,覆盖率100%,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家,行政处罚4家。五是开展互联网药品服务信息专项检查。根据市局《转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们对2家药品批发企业网站、2家医疗机构网站、2家综合性门户网站进行重点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除此,还积极组织开展了苗岭牌洁肤霜、注射用泮托拉唑钠、降糖胶囊、注射用白蛋白、前列泰胶囊、泌淋清胶囊等假劣药品的稽查工作和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调查工作。

(六)完善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严防发生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检验和加强全区应对突发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实战工作水平,分局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区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制定了《**区Ⅳ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脚本》。计划将于11月28日,举行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届时将会同区府办、卫生、经贸、公安等部门,通过采取场景介绍和实景演练的方法,结合分局信息化监管系统,切实做好演练工作。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目标,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今年来,我们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龙头,创新工作,突出有效预防,毫不动摇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四抓”:一抓廉政教育。年初,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分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传达,并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中纪委《关于严格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通知》、贺国强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何勇《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及国家局《八条禁令》、市局《十必须、三不准》等文件及规章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了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为分局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抓工作部署。按照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今年4月初起,我们扎实开展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作,根据调研排摸,研究讨论,明确将分局领导班子成员、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行政许可窗口、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等岗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列为风险防范对象,并重点抓好教育、制度、监督三个重要环节,有效保障了该项工作扎实推进。4月中旬开始,我们又深入开展了“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主题活动。为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我们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修订完善了《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立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增强了机关干部效能意识。三抓责任签订。年初,分局主要负责人与市局领导签署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严格落实责任书的要求;同时,分局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执法人员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机关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承诺书,切实担负起对分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了统一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抓制度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效能建设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09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制度,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权力运行实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与制约,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干部廉洁勤政行为,很好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综合素质建设,提升科学监管水平。一是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分局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提升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一年来采取集中辅导与研究讨论相结合组织学习培训,重点加强对党的十七大报告、《科学发展观论述摘编》、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理论知识的学习,并要求每位干部职工紧密联系本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以及学习笔记,从而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积极参与省局组织的全省系统政研会交流活动,其中一篇论文荣获三等奖。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养。积极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定了《机关学习制度》,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新要求,不断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尤其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并积极参加省、市局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监管工作人员监督检查、服务指导的真本领、硬功夫,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抓好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的素质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分局干部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班子成员既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了分工负责,分线作战,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全体同志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积极探索、敢于创新的良好风气,确保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树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观念,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根据区委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分局于3月17日,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议,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组织召开了专题学习讨论会;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围绕“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分局主要领导带队,先后赴六横、虾峙、桃花等地,就做好大型船舶企业外来民工食品安全工作和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械信息化建设展开调研,着力探求破解影响和制约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的不利因素,积极谋划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取得了预期效果。

同时,针对区委、区政府开展“服务企业、关爱基层”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省局“三送”进药企活动,我们积极与杭州商业银行**分行等金融机构沟通联系,帮助药品经营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以缓解国际金融危机给药企带来的影响;同时还主动帮助勾山浦西、虾峙湖泥等结对联系社区解决落实创卫工作经费和村道建设资金。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尽了一份努力。

四、积极对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渔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区党建创新工作,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于2月中旬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通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认真做好网格对接工作。

一是根据分局“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分局领导与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公开服务项目和办事流程以及药品安全执法人员的监管任务及职责,即把全区划分为三个监管责任区,每个监管责任区有二名药品安全执法人员,负责与监管区网格内药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的联系,做到药品监管信息能及时上传下达;负责与监管区网格内涉药单位的联系、服务、指导;负责对监管区网格内所有涉药企业的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中坚持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车辆到位、办案工具到位“四个到位”,严格程序,依法行政,从而增强了监管执法人员全面掌握药品安全动态的能力,提高了监督管理服务的精细化、动态化水平,确保了全区药品市场实现无隙监管,药品市场秩序规范井然。

二是为加快推进建立一套更好地发挥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职能,更加贴近基层实际,更加便捷务实高效的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区食安委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村(社)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要采取实地检查、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全面掌握网格内食品药品安全动态;要继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主动地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在日常巡查中所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信息及时上报;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建设,切实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水平。同时,切实把基层协管员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情况列入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于9月14~16日,在区委党校组织举办了第四期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继续强化对基层监管队伍的组织管理;此次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着重就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如何协助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投诉举报、信息收集、假劣食品药品的识别及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开展综合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了队伍整体协管水平。

回顾今年的工作,分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履新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创新监管工作的思路有待进一步拓展。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积极应对,努力探求解决的办法。

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不断完善新机制、主动探索新举措、积极应用新技术,力争在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重点因素、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的重点环节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有效保障。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求真务实,适应新一轮机构改革。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以二次创业的魄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在新的体制下积极作为,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确保职能调整平稳过渡,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不断不乱。同时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大力支持,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积极做好过渡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机构改革完成前,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确保监管职能交替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不出现断档。同时,主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履新作好准备。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活动,把《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努力推动《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四)全面巩固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要巩固和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区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成果,继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居(社区)建设,促进基层食品安全水平提高;巩固和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建设,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控制能力。

(五)切实做好大型船舶企业外来民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对已搬迁入经营店面房内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整治大型船舶企业周边无证无照流动饮食摊贩。二是加强对**海州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销售台帐登记等制度,有效防止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流入和输出。

(六)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业务能力。以宣传《食品安全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业务培训和考核,切实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全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花大力气组织开展以大型船舶企业周边、中小学校门前等为重点区域;以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夏秋季、节假日等为重点时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八)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工作。在09年已安装使用监管软件药品经营企业和进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范围,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内容进行完善。

(九)提升“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按照区政府“十小”整规工作三年计划,在2009年完成100%“整规工作的基础上,促进整规工作全面提升,形成长效机制。

(十)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全面推行农村药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进货渠道监管和“双无村”小药箱药品质量的检查,强化对“基本药物”配送的监管。

(十一)加强对药械经营、使用、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药械单位日常监管,强化整规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做好“三查一评”工作,即:日常检查、专项检查、GSP跟踪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

(十二)全面完成区级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在线监控工作。在完成对**区人民医院购进药品在线监管基础上,全面完成全区区级医疗机构和广安医院、顾氏骨伤科医院购进药品的实时监控。

(十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队伍战斗力。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新要求,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尤其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监督检查、服务指导的真本领、硬功夫。

(十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科学监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载体;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理念和纪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和落实好机关“四条禁令”、国家局提出的“八条禁令”和市局的“三必须、十不准”规定,筑牢思想道德和廉政防线,杜绝各类违纪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