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教育局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范文

教育局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范文

教育局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学校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工作。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一、校长是语言文字工作第一负责人,制定出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制度、措施,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经费投入。

二、学校领导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学校对区语言文字应用状况定期进行调查研究,对调查研究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四、学校对有关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五、每年提前讨论制定“推普宣传周”活动方案,开展丰富多彩具有特色的活动。

普通话

学校将普及普通话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检查评价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落实检查。将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在职教师必须进行普通话培训,达到规定的等级,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的一项条件。教育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一、按天山区下发文件的要求,把推广普通话作为教育教学内容,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推广普通话的管理,定期进行自检。

二、校长提出普及普通话的要求,保证推普工作经费,提供必要设备,领导干部带头说普通话,发挥表率作用。

三、学校将用普通话教学列为合格教师的必要条件,列为评选优质课和教学能手的必备条件,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成绩记入业务档案。新录用的教师,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持证上岗。

四、将在校内说普通话列为学生的行为规范,把普通话达标作为评选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之一。

五、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教学中不使用方言,教师学生树立使用普通话的意识,形成自觉使用普通话的习惯。

六、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大力宣传推普的意义和要求,校园里、走廊上、教室里均挂贴“请讲普通话”等永久性标语。在校内设立1—2处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文字

学校将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检查评价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落实检查。名称牌、标志牌、标语、公文、校刊、讲义、试卷、其他自办印刷物、指示牌等用字要规范,加注的汉语拼音要正确、规范。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和要求。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字。

一、建立一支熟悉汉字规范标准、有较高书写水平的教师队伍,通过语文教学提高学生的用字规范意识及能力。

二、加强写字课教学,加大用字规范化力度,字型、笔顺规范,纠正不规范用字。

三、学校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将用字规范化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之中。

四、把用字规范化与素质教育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将用字规范化作为量化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自检,每年重点检查一次。

一、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运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监督实施。

二、建立学校各级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并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三、负责校园普通话运用的检查、督促,使普通话确实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工作语言,并逐步成为校园语言。

四、负责校园用字规范的管理、检查、督促。

五、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运用规范的咨询;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与学生,经常监测校园语言文字运用的规范,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整改校园语言文字运用中发现的问题。

六、负责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检查、评估。

七、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宣传与相应活动。组织骨干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和师生的普通话测试工作。

八、配合学校各部门,开展生动活泼的以语言文字为基础的校园文化活动。

九、完成市语委、天山区语委交给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