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2013年农业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范文

2013年农业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范文

时间:2022-10-28 11:22:37

2013年农业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和农业外宣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农业宣传工作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对各科室、事业单位农业宣传工作的考核,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二、考核范围

1、媒体宣传信息。在各报刊、电台上宣传我县农业工作的信息。

2、政务信息。在县农业局《农业简报》录用的信息;上报县委办、县府办信息处录用的信息;上报市农业局信息处录用的信息;转报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信息处录用的信息。

3、网络宣传信息。在县数字农业网上的农业信息。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按考核范围内的三部分的不同权重累计加分,其中媒体宣传信息权重30%,政务信息权重50%,网络宣传信息权重20%。

2、政务信息可以直接发送至数字农业网站,也可以通过农民信箱报送,调研文章、论文等通过农民信箱发送,特殊情况、紧急信息可采用电话陈述或其他形式向局办公室报送,重大事故紧急信息必须在事发两小时内报送。

3、根据宣传工作基本任务分解表,按照信息计分标准,对上报录用的信息,每季度通报各科室、事业单位宣传工作基本任务完成情况,年终予以考核,并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在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中直接予以加扣分:按规定要求完成局下达的宣传工作考核基本任务的得基本分,考核总分完成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且至少扣0.5分,完成率低于60%的不得基本分,省厅(局)信息上报数和录用数任务,其中有一项指标完不成的扣1分,市农业局信息录用数任务完不成的扣0.5分,县两办信息录用数任务每少1条扣0.25分,限扣1分。全年信息任务超额完成的,根据考核总分得分高低(根据权重折算后),前三位分别加3分、2分、1分;重要信息未按要求及时报送,超过一天或失去时效的,每次扣0.5分;政务信息工作得到县主要领导、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表扬的,视情加0.5-2分/次。

4、网络宣传信息和政务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统计计分,媒体宣传信息由各考核单位向局办公室提供依据材料,由局办公室进行审核认定。

四、奖惩办法

1、设信息工作先进单位4名,先进个人6名,年终由局统一考核、表彰。

2、对紧急、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负责科室、事业单位,取消信息考核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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