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土地清查考核办法范文

土地清查考核办法范文

时间:2022-08-15 04:20:27

土地清查考核办法

为了加快全县土地开发利用,切实做好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和用而未尽土地清理专项清理工作,根据温土提速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一)转而未供土地。截至2012年12月底,1999年—2009年的转而未供土地供地率达90%;2010年的转而未供土地清理率达80%、供地率达60%。

(二)供而未用土地。截至2012年12月底,属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超过规定开工期一年以内未开工建设的已供项目开工(处置)率达80%;超过规定开工期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已供项目开工(处置)率达90%;超过规定开工期两年以上的已供项目开工(处置)率达100%;对不能开工建设的已供项目要提出处置意见。属于非政府性投资项目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项目开工(处置)率达100%;对不能开工建设的已供项目要提出处置意见。

(三)用而未尽土地。截至2012年12月底,用而未尽土地处置率达100%。

二、考核排名

对上塘中心城区、瓯北城市新区、各镇的清理和供用任务按月度进行分解,并对每月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三、奖励标准

在完成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前提下,按上塘中心城区、瓯北城市新区、各镇的转而未供任务数和工作难度,分三档按完成任务数的百分比,每10亩分别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

(一)总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完成任务数85%以上,每10亩给予奖励2000元;完成任务数70%以上,每10亩给予奖励1000元。

(二)总面积在200—1000亩的,完成任务数90%以上的,每10亩给予2000元奖励;完成任务数80%以上的,每亩给予1000元奖励。

(三)总面积在200亩以内的,完成90%以上的,每10亩给予2000元奖励。

年终完成市下达任务的,对县有关从事清理和审批工作的主要单位给予2--10万元的奖励。

四、奖惩措施

(一)对上塘中心城区、瓯北城市新区、各镇和清理审批单位的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清理工作经费和对直接参加清理工作人员的奖励(包括功能区、镇、街道、县属审批部门及授权审批部门从事清理人员)。

(二)年终组织综合考评,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三)对没有完成月度任务的功能区、镇,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对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除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从严处理外,对下年度用地指标予以相应核减。

(四)对审批项目在本部门超过规定时间的审批单位,在媒体上予以通报,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单位当年转而未供专项清理评先资格,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从严处理。

(五)对因非客观原因造成没有按时供地或已供地项目不按时开竣工的业主单位,属政府部门的,参照审批单位处理;属于企业的,县住建、国土、税务、工商、人力社保、质监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相应调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严处理。工业项目已准入的,取消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资格;属于村集体的,暂停该村有关项目审批和宅基地审批,并对责任村干部予以相应处理。

被举报文档标题:土地清查考核办法

被举报文档地址:

https://www.meizhang.comhttps://www.meizhang.com/zhidu/kaohebanfa/609012.html
我确定以上信息无误

举报类型:

非法(文档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侵权

其他

验证码:

点击换图

举报理由: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