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9 08:38:41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确保实现我省“”节能减排目标的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做好全市用电预测预警工作,及时分析全市用电情况、变化趋势,研究对策措施,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市用电情况月会商制度。
一、会商时间
每月3日,为会商时间。发展改革局负责会商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
二、会商部门和人员
参加会商部门:发展改革局、统计局、工促局、供电局。
参加会商人员:发展改革局节能办、统计局能源科、工促局电力科、供电局电力统计核算相关工作人员。
三、会商内容
1、全市上月用电情况、累计增长情况。
2、全市分行业用电及增长情况。
3、分析用电变化趋势、存在的问题及对节能指标的影响。
4、按月、季度分析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GDP电耗指标完成情况,研究促进节约用电、严控电耗大幅增长的工作措施。
四、有关资料提供
供电局负责提供全市用电月报表,分产业、分行业用电月报表,分析用电变化情况。
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耗月增速情况,提出能耗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对策。
五、会商结果运用
会商后的全市月用电量及增速,提交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万元GDP电耗及降低率。
供电局将会商后的全社会每月用电情况上报市电力公司,同时抄送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