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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租赁的法律问题及完善建议范文

时间:2022-08-20 11:31:32

共享汽车租赁的法律问题及完善建议

摘要:随着计算机技术与汽车行业的兴起,共享汽车的现代化模式已经出现在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它不仅带给用户极大的出行便利,而且加快汽车行业的发展,但由于国内的共享汽车体系初步建立,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尤其在法律问题上存在诸多缺陷。以此为基础,本文简要介绍了汽车共享的概念、共享汽车的种类、关于共享汽车租赁的适用范围、关于共享汽车租赁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完善共享汽车租赁制度的建议,以期完善共享汽车的法律制度,保障用户、企业以及国家的利益。

关键词:共享汽车;共享汽车租赁;法律问题

共享汽车理念最初源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由瑞士人发明的。他们在全国组织一个“自驾车合作社”,当某个人使用结束便可以传递给下一个人,而个人只需较低的价格便能获得汽车的短期使用权。我国的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科学技术也走向国际舞台,当前,汽车领域已然成为我国的支柱型产业,计算机技术与汽车行业的融合产生共享汽车的新型出行模式。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制定了《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但是,共享汽车的新型模式依然没有广泛覆盖,其中的核心因素包括:政策落后、服务质量低下等,无法满足当前群众出行需求。

一、汽车共享的概念

所谓共享经济是指将同一件物品通过某种渠道实现用户共享。共享经济的核心理念是共同所有,突破传统的个人私有制理念,提出财产公有制的新型经济理念,共享经济代表着团结、互利共赢的观念,不仅可以改变传统的经济模式,而且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带给群众生活更大的便利。从法律角度观察,汽车共享利用用户的特殊心理,传递汽车使用权,让用户能够短期内拥有共享汽车的完全使用权,为使共享汽车更加人性化,相关企业允许多人同时使用同一辆汽车。同样,共享汽车主要是利用闲置资源而获得盈利,共享汽车的盈利主要依靠群众的出行需求,与其他共享物品相比,共享汽车能够更好地改善群众的生活质量,且其自身的发展也更具有持续性。

二、汽车共享的种类

共享汽车的模式更具多样化,包括出租车共享、合乘共享以及租赁式共享。出租车共享主要是指出租车的合乘制,即在符合法律规定下并取得乘客的认可,出租车司机能够搭载其他乘客,提高汽车资源的使用效率。网络约租车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共享汽车。其依靠计算机平台开展租赁服务,将符合驾驶要求的司机信息全部录入租赁系统以便乘客选择,其运营模式主要是由相关企业开发“专车”应用软件,根据车型以及路程计算费用。

三、关于共享汽车租赁的适用范围

如今,汽车租赁市场的汽车类型多样化,从体积来看,包括小型轿车、大型客车;从档次来看,低端轿车与高端轿车并存,随着租赁车辆类型的差异,租赁服务的经济模式以及安全管理体系均有所不同。本文主要以小型汽车作为共享汽车的代表,讲述当前租赁市场存在的缺陷。

四、关于共享汽车租赁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虽然政府部门制定基本的行业管理制度,以期加快汽车行业发展,但由于国内租赁服务依然存在诸多缺陷急需解决,各大城市的车辆单位已经着手制定有关标准文件,其效力必然在规章以下,更不能替代行政法律法规,因此导致法官在判决租赁案件时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二)共享汽车用户信息安全保障问题。共享汽车租赁是将计算机技术渗透交通领域而构建的新型模式,共享汽车经营者可以充分了解司机以及乘客的通讯、出行方式以及路程等基本信息,确保城市交通的秩序不受影响,但倘若群众的个人信息无法得到安全保障,则极有可能导致用户的经济财产受到一定损失。

(三)共享汽车用户身份有效核实的问题。根据调查,曾经一位大学生驾驶共享汽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伤亡,而此次事故难以判决的主要原因在于遇难者使用他人的驾照。虽然政府部门要求共享汽车企业严格检查用户信息,尤其针对驾照等证件进行筛选,但如果客户并未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而故意冒充他人,企业领导者便无法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核实,此外,政府部门也并未出台关于此类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如何处理的问题。从上述事故得知,一旦用户冒充他人信息而导致交通事故,就会引发经济纠纷,用户是否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如果因为车辆内在原因,租赁方是否需要承担全部损失,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

(五)跨区域租赁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汽车租赁企业不能实行跨地区经营,但许多用户跨区域驾驶共享汽车,最终发现无法进行异地还车,由于只能短途驾驶,因而限制共享汽车企业的业务种类,阻碍汽车租赁企业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共享汽车租赁制度的建议

汽车共享租赁属于现代化出行模式,通过汽车的交替使用满足部分用户的出行需求。尤其针对热爱出行却缺乏经济条件的用户,能够使用较低的费用便能通过电话或者手机软件等形式自由出行,此新型模式不仅合理配置闲置资源,而且极大缓解用户的经济压力,并解决交通堵塞问题。但此项手段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将拟定的措施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加快立法,共享汽车事故处理有法可依如今,为确保共享汽车租赁的安全性,需要有关部门尽早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针对租赁环节以及事故环节的法律制定,以解决共享汽车租赁模型中的法律缺失障碍,使法官处理案件时能够有法可依。

(二)核实用户身份共享汽车管理者需要加强用户个人信息验证体系,针对驾驶者与证件信息是否匹配的问题做详细研究,并严格规定二者的一致性,将其纳入双方的合同中。若驾驶员为个人,则使用汽车前需要验证面部信息与证件信息;若用户为企业法人,汽车单位必须严格检查企业的营业执照等证件。租赁车辆只能允许经过身份检查的用户使用,若用户并未符合企业租赁标准则拒绝给予使用权。详细措施如下:第一,系统需要检验租车人的基本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驾驶证件与汽车的匹配度、脸部特征甚至指纹信息等,并将出租单转交给租车人。如果租车人并非个体,而是以企业单位为租车方,则系统需要用户出示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地址、企业名称以及法人等,确认无误后将出租单转交给租车人。

(三)保障公民个人用户信息安全共享汽车企业需要开发更为完善的网络安全系统,并根据政府规定收集用户的基本个人信息,包括通讯方式、信用值、出行时间以及路程、所在位置等,严格遵守政府出台的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允许超过汽车行业的服务范畴,竭尽全力保护群众的个人隐私。

(四)加强共享汽车的安全性共享汽车租赁是指共享汽车租赁方与用户达成规定时间内的租赁服务交易活动,将共享汽车提供给用户使用并收取一定费用。共享汽车企业与用户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企业需要完善共享汽车的技术管理体系,出租前需检修车辆状态,避免车辆具有安全隐患而造成用户损失。同时,租赁方需构建记录数据库,利用网络的大容量以及快速处理等优势,将租赁信息完整存留,并对每一辆车采取定期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数量、行驶路程、损坏情况、车内原有物品信息、燃油供应状况、驾驶违规情况、事故状况等。通过维修人员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具有故障的共享汽车需要及时维修,甚至采取报废手段,确保汽车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保障用户生命安全。此外,出租人使用共享汽车时需随身携带出租单以备查验,当共享汽车使用完毕后,需与租赁方共同检验车辆安全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及按揭手续,如果发现车辆外借或者用于揽客等违规行为,应给予相应处罚;如果发现车辆遭受过交通事故,则应按照相关标准使租车人承担责任,并交纳检修费用。

(五)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由于车辆驾驶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交通事故,因此制定保险措施极有必要,共享汽车企业应与保险企业相互合作,互利共赢。保险行业可以根据车型以及使用状况制定针对性保险产品,以降低汽车企业经营者的经济损失。第一,共享汽车除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车损险、司乘险、自燃险等保险产品。第二,用户需要使用过程中为自己购买意外险,避免出现事故后,用户需要支付大量的经济费用。如果缺少保险的车辆需立即告知租车人,租车人不同意租车,则无条件解约,租车人同意该条件,则将未投保情况纳入出租单,以防事故发生的经济纠纷。

(六)制定可调控的盈利评判标准如果用户愿意搭载其他人,用户可以选择收取一定费用,但此类行为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并且符合相关法律。作为国家管理的核心单位,政府部门需要出台政策防止租赁用户利用共享汽车进行违法行为。其法律制定的重点在于预防用户借用共享汽车而为自身谋取利益。首先,政府需要默认搭载乘客的出行方式,其本质并未造成社会危害,并且有效加强闲置资源的利用率,最大释放汽车的运载能力。其次,主管部门应考虑互联网平台的实际运营情况,允许非营运服务接入网约车平台,实现互联网+便捷交通的战略规划。第三,为合乘出行方式制定一套科学标准,只要用户满足此项标准,便能够进行合乘出行,运营方将对用户以及搭载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包括双方的驾驶信息、费用核算以及路线等,并为双方订购相应的保险,防止严重的交通事故。此外,合乘车辆必须向交管部门及时备案,此项措施是由经营企业与交管部门构建共享数据库的方式来实现,保证政府部门能够第一时间掌握车辆信息,假如发现非法营运活动便能立即处理。最后,共享企业经营方需要承担监督用户行为的义务,当用户确定出行路线后无法随意更改。经营方应当利用卫星定位来判断车辆是否沿着预计路程行驶,倘若共享车辆并未按照预计路线形式,后台需要马上通知用户并提醒后续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再与交通执法部门通力合作,对此用户严惩不贷。

六、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共享汽车模式虽然起步较晚,存在部分问题,但依然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本文介绍了法规缺失,管理制度不完善,用户安全保障以及用户身份验证等问题,提出加快立法、推行实名制、完善网络安全技术、定期维修、购买保险、制定盈利标准、明确共享汽车租赁合同格式文本主要内容等措施,解决当前共享汽车租赁的法律问题,以期形成统一、开放的租赁市场,为共享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蒋军辉.浅析共享汽车租赁的法律问题及其完善建议[J].中国律师,2017(11):80-81.

[2]蒋步健.共享租赁模式下的汽车供需匹配问题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17.

[3]北京高架桥下空间将改造为“共享汽车”租赁点[J].城市规划通讯,2017(05):13.

[4]杨璐.基于报童模型的汽车租赁企业最优汽车订购和服务定价策略[D].昆明理工大学,2015.

[5]张晓迪.汽车租赁新政或开放私家车接入共享汽车平台[N].中国经营报,2017-06-05(A02).

[6]杜壮.难以复制共享单车爆发增长共享汽车仍需等待市场考验[J].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7(33):27-29.

作者:薛庆辉 单位: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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