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诉讼档案对社会法治建设的价值范文

诉讼档案对社会法治建设的价值范文

时间:2022-12-30 10:13:46

诉讼档案对社会法治建设的价值

1、充分利用诉讼档案健全法制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大立法力度,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逐步形成,这也为国家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多个方面提供了有效保障。然而,由于社会、历史等原因,我国的社会法制尚不健全,在许多领域都表现出了一定的滞后性,尤其是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诉讼行为日益频繁,而立法工作又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程序复杂等问题,往往会导致一些社会重大事件在走上诉讼程序后,却发现没有明确可依的法律条款,从而大大影响了审判进程,这也再一次向我们证明“立法乃是法治之本”。作为法律工作一线的法院、检察院,在成年累月的审判工作中,形成了大量的诉讼档案,这些档案全面采集了第一手的案例资料,具有反映现实的典型性,是研究和修订法律法规的重要依据。尤其是当今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剧烈变革的特殊时期,在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往往存在着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要及时对已有的法律进行修改,并逐步完善法律领域的空白与不足,诉讼档案无疑是的最直接、最便捷的参考材料。各地人大法制委员会,可以通过深入一些矛盾突出、影响较大的社会诉讼事件背后,利用档案对需要修改和废止的法规,及时进行了调查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以便科学拟定有关法规修改、废止的决定、草案。

2、充分利用诉讼档案推进执法进程

在法院工作中,执法是法律实现的重要形式,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健全的法律为各级法院开展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但如何将法律诉讼的结果贯彻落实也是一个很复杂的现实问题。尤其是在我国当前形势下,由于诉讼事件多、法治观念差、法治力量薄弱,加之人员流动量大、缺乏保障制度等社会因素,许多诉讼行为在审判后,往往得不到很好的执行,久拖不偿,即使最后通过强制手段来执行,也会给诉讼当事人的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同时,考虑到法律诉讼的周期长、执行难等问题,人们对法律逐渐会敬而远之,反而通过一些报复、私了等民间方式解决矛盾争端,这也是当今困扰我们法治进程的另一重大难题,法律的威严性、有效性受到了一定的损害。以往在判决产生后,部分当事人出于对判决结果不满或轻视法律威严等原因,对相关赔偿责任往往采用逃避、拖延等举措,这也是一种较为普遍和无奈的社会现象。而诉讼档案是法院、检察院在审判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审判过程最原始、最全面的信息记录,不仅记录了审判工作的直接结果,同时也记录了案件在侦查、举证等环节的重要信息。这些档案并不是单纯地作为历史资料而保管,因为它在执法过程同样有着重要的作用,执法人员通过阅读诉讼档案,可以更加全面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在执法的沟通过程中也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指导、法律督促等工作,通过刚柔并济的手段有效消除矛盾的集结点,打通当事人的心理障碍,从而全面促进执法进程。另外,对于影响巨大的恶意抗法行为,还可以将其诉讼档案向各级行政部门通报,实行联合执法,也可利用社会公众的舆论压力,从多方面打击其不法行为,迫使其尽快履行法律责任。

3、充分利用诉讼档案加强法律监督

立法和执法是法律工作的两个基本点,通过加强这两方面的基础工作,可以对我国社会法治建设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然而,法律并不是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单方面的权力体现,在当今民主社会,一切权力的行使都离不开相应的监督监管机制。同时在审判工作中,由于主客观的原因,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案情本身的复杂性、量刑尺度的把握等种种不确定因素,判决错误或不合适都是难免的。因此,司法公正作为一切法律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在司法机关的审判行为结束后,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合理性也必须接受检验、监督。档案作为一种原始记录,具有真实性、凭证性,它是人们解决矛盾、处理纠纷的重要证明。同样,在法律监督过程中,诉讼档案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它真实地记录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历史进程,对检查人民法院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的情况,对考查工作,总结经验等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实施法律监督功能的重要依据。在发生误判错判或量刑不准时,对这些错案进行清理及再审、改判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诉讼档案。同时,对诉讼活动各个环节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违法行为,诉讼档案可以为检察机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提供重要的证据材料,是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最真实有效的工具。随着我国司法公开的不断深入,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也不断加强,人们对涉及自身利益的诉讼档案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诉讼档案的开放利用需求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因此,作为法律监督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将诉讼档案的公众开放、查阅利用作为深化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渠道和工作窗口。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诉讼档案不予公开外,可以全面扩大诉讼档案的公众开放范围和程度,如向社会公开民商事、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卷宗的查阅利用,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让诉讼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4、充分利用诉讼档案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出现了诸如因城镇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引发的诸多矛盾,许多地方在协调这类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社会纠纷时,往往由于处理不当而引发了上访、抗议等大规模的群众性行为,甚至出现人身伤害等极端的社会现象。这既伤害群众利益,也有损国家形象,更是对我国的长治久安埋下了隐患,影响社会稳定。由于诉讼档案是处理纠纷、解决矛盾的确凿证据,在解决各类纠纷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凭证作用,因此,必须开展对诉讼档案的利用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关系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同时也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重要依据。

另外,社会治安问题也是当前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不平衡,引起社会流动人口急剧增加,这既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也为社会的安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此,在社会治安管理过程中,可以针对各类犯罪行为的特点,建立相关的诉讼档案管理体系,通过分析研究这部分档案,便于熟悉辖区基本情况,了解社会动态,掌握违法犯罪情况,找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优方案,堵塞各种可能导致违法犯罪的隐患漏洞。同时借助这部分档案有目的、有重点地采取防范措施,可以有效杜绝重复犯罪等行为,以保持这些区域治安秩序有条不紊,这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做好立法、执法和法律监督的基础之上,各级部门要充分利用法律工作,让诉讼档案真正成为协调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消除违法犯罪的准绳和依据。同时,必须搞好法制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提升诉讼档案的法律效力,这是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最后,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人民法院、检察院的诉讼档案管理工作也不例外,信息化管理正在成为司法审判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要实现诉讼档案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对司法系统的档案信息进行统一规划,横向与纵向相互发展,通过对诉讼档案进行整理和加工,实行档案信息的网络化管理,使其他相关系统能够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共享。如可以通过联网查询、异地借阅、影印分享档案信息资源,为审判人员审判、公安机关侦察、科研机关研究提供资料,提高诉讼档案的利用价值。

综上所述,诉讼档案作为国家各级法院、检察院依照诉讼程序法和有关实体法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等实际活动直接的体现和最真实的例证,是司法机关全体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晶,它在为全面指导立法、执法、监督、维稳等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由此可见,充分发掘诉讼档案的潜在价值,创新司法机关档案工作的服务机制,可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作者:林玉娟单位: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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